作者 alwang (暱稱回來吧)
標題 [新聞] 拍板併排違停仍要記點!交通部預告修正
時間 Wed Nov 15 18:33:20 2023


拍板併排違停仍要記點!交通部預告修正草案重新上架

違規記點新制、恢復部分違停檢舉項目引發職業駕駛不滿。交通部原預告修法,上下客貨
臨停路口、公車站10公尺及並排停車暫緩記點,卻引發路權團體反彈,交通部昨撤下草案
檢討,今重新上架預告,新版本改為在地方政府完成配套前,僅交岔路口、公車招呼站10
公尺、騎樓處違停上下客貨者暫緩記點,「並排停車」取消納入。


路口、公車站和併排違停記點新制6月底上路,在職業駕駛抗議下,交通部原預告修法臨
停上下客暫緩記點,但引路權團體反對,交通部昨撤下草案檢討,今重新預告。交通部長
王國材今表示,將更正為併排臨停仍會記點,路口、公車站附近臨停上下客罰款但暫不記
點,預計11月底前實施,明年6月地方政府完成臨停區劃設後恢復記點。


交通部表示,6月30日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增加民眾可檢舉項目,其中
上下客貨違規臨時停車及騎樓停車均需併記違規點數1點,1年累計12點就須吊扣駕駛執照
2個月。各界反映民眾檢舉違規臨停及騎樓停車案件,已影響職業駕駛人工作與生計,也
造成該違規案件數量暴增,經廣納各界意見,爰擬具第二條修正草案。


根據交通部新版修正草案預告,目前都會地區常見整段劃設紅線情形,臨時停車空間供給
確有不足,計程車、貨運司機、一般民眾常找不到合適地點上下客貨,現行規定違規併記
點1點,司機、民眾均擔心1年內累積12點將吊扣駕照。各地方政府已檢討朝每隔約100至
150公尺紅線設置至少10%黃線或專用車格。


修正草案指出,在未劃設完成前,因上下客貨致於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臨
時停車者,不予記點,但仍依規定處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款。

另外,針對騎樓停車納入民眾可檢舉項目,實務常見車主頻繁被檢舉,除依規定處600元
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需併記違規點數1點。考量地方政府整頓騎樓、規劃停車地點尚
需配套及時間,在地方政府配套尚未完成前,於騎樓處所違規停車,但有留下行人空間,
不予記點,仍要罰款。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7575916

 



以上都為了符合版規才貼的新聞內文

草案: https://motclaw.motc.gov.tw/webMotcLaw2018/Draft/List

 

修改的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第2條-5-1-13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除依本條例處罰外,並予記點:

(十三) 第五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或第四款不依順行之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

修正後改為:

(十三) 第五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或第四款不依順行之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
       但有上、下、客、貨者除外。

在說明欄位寫成在未劃設完成前,因上下客貨致違規臨時停車者,不予記點

現在問題來了

依照修正草案的條文  併排臨時停車上下客貨不記點

依照修正草案的說明      臨時停車上下客貨不記點


請法匠解釋在台灣是依條文為主  還是依交通部說明為主?  還是怪立委亂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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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7.140.245 (臺灣)
※ 作者: alwang 2023-11-15 18:33:20
※ 文章代碼(AID): #1bL9vo2q (c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00044402.A.0B4.html
pippen2002: 所以會有執行空窗期嗎???1F 11/15 18:35
chimouse: 朝令夕改真的搞的民眾霧煞煞2F 11/15 18:40
Cishang: 這很重要嗎? 違停都沒有在抓了,這個記點一年能記多少,不執行就是空話3F 11/15 18:45
ctsummag: 先抓違停,酒駕直接壓車5F 11/15 19:34
pippen2002: 一個月就讓你滿12點沒看過嗎? 雙北繞一圈就有!6F 11/15 19:43
sm981512: 把王國材弄下來比較快7F 11/15 19:44
llHAY: 政府自己已經承認紅線劃太多,在標線修正期間,卻還要佔人民便宜,在這段時間計程車、郵局運務、快遞、貨運業因工作需要臨停交叉路口、公車站被檢舉仍要罰款,併排停車則要罰款加記點,感覺政府是包穩贏的,對人民相當嚴苛8F 11/15 21:36
frf2pujols17: 國材人 我的超人13F 11/15 22:36
LelockTT: 我也覺得太苛刻了 一起去抗議 違停發現金1000元14F 11/15 23:35
ichiro322: 一堆違停斑馬線、槽化線都沒再抓15F 11/16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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