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ako761208 (tako)
標題 [請益]  建物標示
時間 Mon Jul 10 09:23:39 2023


最近在看一間物件 關於建物標示部分
在產權調查表上面有些數據上的疑問

以下舉例,非實際坪數
建號。型態。用途。車位。持分面積(坪)

1。主建物。住家用。N。25坪
1。 附屬建物。陽台。N。4坪
1。附屬建物。雨遮。N。1坪
2。共有部分。其他。N。0.5坪
3。共有部分。防空避難兼停車。Y。15坪

總面積建物含車位約 25+4+1+0.5+15=45.5坪

依據房仲案件的算法
總坪數位 45.5坪 扣掉車位(10坪)建物位30.5坪
但看產權調查表上面 共有部分(防空避難兼停車)是寫15坪

因此會產生的疑慮在於 車位的部分
參考同棟不同樓層的產權資料 沒有包含車位
則會變成

1。主建物。住家用。N。25坪
1。 附屬建物。陽台。N。4坪
1。附屬建物。雨遮。N。1坪
2。共有部分。其他。N。0.5坪
3。共有部分。防空避難兼停車。N。5坪

總面積建物約 25+4+1+0.5+5=35.5坪

查了網路上的一些相關資料
應該就是所謂 虛坪部分 即便沒有車位 也是需要部分負擔

想請問這樣解讀是否正確?
以房仲說法 未來車位轉移 會只有扣掉 10坪
,產權部分就會跟其他沒有車位的樓層相同

另外再算單價的部分,就會有一個很怪的地方

總價 - 200(車位) / 35.5坪 = 單價低
總價 - 200(車位) / 30.5坪 = 單價高

請各位專家提供一些意見參考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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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251.193 (臺灣)
※ 作者: tako761208 2023-07-10 09: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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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88952221.A.DC4.html
abyssa1: 這種應該無法單獨轉移車位喔
他整個停車場等登記做公設 使用權由管委會決議
很多定期抽停車位的國宅軍宅都這樣登記1F 07/10 09:26
Nubybee: 這是有可能的
但最保險的方法就是看一下其他也有車位的戶別 跟他們比較4F 07/10 10:54
tako761208: 其他沒有車位戶 就如內文寫的 有包含5坪的共有設施6F 07/10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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