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ijen99 (Y小琪Y)
標題 [請益] 台北市公寓都更疑問
時間 Wed Nov  8 17:44:13 2023


想請問一下各位大大,最近在台北市永春買了老公寓(四樓的四樓,無頂加),

有建設公司來約談要我簽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同意書,因為它們表明前屋主有簽過,
而當初的購屋增補合約上也有明定寫好購屋,建設公司會來換約(換成新屋主)。

我向建設公司詢問是否有額外的合建合約,他們表明有,
是好多年前地主戶們一起簽的合建合約,並沒有額外各別跟不同戶簽不同的合約。
合約內容大致如此: 於1樓店面換一樓店面,二樓換二樓店面,其他樓層差異不大。
還有拆遷每月補助金額有差。

合約上的建物面積分配比例為 地主戶 66% 建商34%
車位也是按照上面比例。

建商口頭表示,當初的合約為選商而來的,66%的比例已經是相當好。
土地大致為一半住三 一半商三特 容積率就是225% 和300%
以及此案件有符合當年郝市長的老舊公寓更新專案,有額外的容積獎勵,
所以算下來可以室內一坪換一坪 外加停車位

這方面我其實不太懂,凡請各位大神意見,
首先建設公司可以跟我吵我的購屋合約上有說好要換約,
如果真的要吵,可能要上法院(?)

是否我應該按照上述的合建合約直接簽了就好,不曉得這樣的條件是否真的很好?
另外感覺建商並沒有一定要我簽合建合約,只是要我簽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同意書,

是否表示如果我真的簽了,到時候我只能走權利變換流程,到時候條件是否會比較差。


小妹為新手,有稍微翻了一下文章,但還是很多不太確定,麻煩各位大神解惑 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1.69.89.44 (臺灣)
※ 作者: chijen99 2023-11-08 17:44:13
※ 文章代碼(AID): #1bIrXlUK (home-sale)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99436655.A.794.html
Keade0325: 1換1 +車位 感覺沒啥問題@@1F 11/08 18:09
inAAtauAA: 只是同意書而已,簽都不知道什麼時候才都更,不簽什麼都沒有2F 11/08 18:12
wdb2111: 如果只是事業計畫還沒到分配比例階段,如果全部都同意當然可以走合建,如果只有80%以上同意事業計畫就只能權變,權變後分配建物大小會涉及估價,所以差別應該是在完成前,合建會知道以後的房子有多大,權變只知道價值4F 11/08 18:16
IBIZA: 可以一坪換一坪,還會流出?8F 11/08 18:35
可能還要等很久吧10年?
IBIZA: 協議合建一樣只要80%同意
80%同意,就可以同意部分採協議,不同意部分採權變9F 11/08 18:39
alwang: 不要簽! 運氣好變文林苑王家 運氣不好變大直帽子7pupu男現在又有額外的30%獎勵 好談很多 越晚簽建商越拿翹11F 11/08 18:45
ReiFan: 聽起來你不是自住 不打算跟建商周旋的話就擇優條款加一加13F 11/08 18:50
的確非自住
ReiFan: 就簽了啊14F 11/08 18:50
IBIZA: 王家鬧到最後沒多拿,是哪裡運氣好15F 11/08 18:53
F93935: 如果卡郝龍斌那個大放送的真的可以簽
現在沒這麼好康了16F 11/08 19:24
ReiFan: 郝冰冰那個我記得只讓你申請到足以室內一坪換一坪,所以建商的口頭承諾算不錯了,只是畢竟口頭是口頭,契約才是最終結果不得不慎18F 11/08 19:39

謝謝各位解惑,只是目前建商並沒有要叫我簽合建合約,只叫我簽計畫書。
我不曉得簽完計畫書後,是否他就不會理我了,讓我之後自己走權變。
感覺他只是要衝高 同意書比例到75%
我是否該跟他說請拿出合建合約我一起簽? 然後外加擇優條款?

SouthEast62: 計畫書簽完才能送審,送審定案之後才有討論合約細
節的必要呀。大體上都更案都有市府人員跟審查委員
在盯著,出現離譜條件的機率並不高,合約太不合理
委員會比住戶更早跳出來要求改正。21F 11/08 20:28
ReiFan: https://urbanrenewal.wealth.com.tw/news-detail/638
你需要補看的觀念。反正你還有時間,先看看吧25F 11/08 20:43

 
看完了 謝謝

但我想問的是 我需要去請他們讓我簽10年前屋主群簽的那份合約?
(因為合約內容可能會優於權變)
不然是否就只能最後走權變?

話說合約的內容 拆遷補助 一坪只有600元 是否不符合現在的標準了?

sam21sam21: 森業?27F 11/08 21:16
a765432112: 我以前一直以為文林苑吵得那個多拿,直到房版大大指28F 11/08 21:20
ReiFan: 永春又有拿老公 可能這個 https://imgur.com/1eUnPpO.png30F 11/08 21:49
[圖]
不是耶 是永慶的
abyssa1: 老公都多久了現在還可以拿喔?31F 11/08 21:50
ReiFan: 當時有上車掛件的 到現在都還可以慢慢跑完啊32F 11/08 21:51
對 建設公司是這樣說的
ReiFan: 權變就是按照公式算出你的更新後權值 簽合約(合建)有時可以拿到比權變更多 端看建商跟你怎麼簽;擇優條款是保障你簽約後如果權變算出來比簽約內容更好 讓你能要求建商改照權變結果分配給你. 目前法規是這樣設計 看你決定
不過老實說啦...錢沒人嫌多 就算建商給你的條件已經很優了你一定還會想問『有沒有甚麼辦法可以再多一點? 』會有人因此而拖著不簽。也許有人真的能多凹一點 真的是看個人決定33F 11/08 23:53
了解 我沒有一定要多凹一點 大概就是只想要確保權益不會被建商賺走
謝謝
※ 編輯: chijen99 (161.69.89.44 臺灣), 11/09/2023 01:02:10
ReiFan: 拆遷安置租金補助的問題.600對不對?按法規是看區域附近租金水準估算,精神是讓你盡量能拿補助租住原地點三到四年。600是不是太低這我不熟,你可以注意市府審議時有沒有抓這點罵。這其實在整個案子來說算小錢了。你可能會說,小錢也是錢,當然也要看清楚啊!但老實說,當你參與都更時,有太多細節更值得你注意。換個角度來說,如果你嫌太少,跑去跟建商爭取1200,建商給了,那建商能不能從其他地方把額外多出的錢「省」回來?可以啊!建材稍微選低一點就好啦,選配把住戶選配區壓低一點就好啦,很簡單的。
你需要知道的是,建商一定是來賺錢的,不是公家機關來做義工的。你的權益跟他的「應得利益」從一開始就混在一起,所以權變有「共同負擔」概念,跟各項支出分項條列的動作。如果你喜歡帳目清楚不要混淆,就直接跟建商說你要權變不要私約合建。私約合建就是你跟建商另外私下講好怎麼合作怎麼分,你如果有時間有力氣就陪他慢慢講。沒有的話就權變省口水40F 11/09 08:52
davidarch: 看你的條件 理論上十年前的合建契約會優於現在的權
變分回,但還是要看原合建契約約定的結構是什麼。
這部分影響蠻大的56F 11/09 13:48

--
作者 chijen99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