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ome-sale作者 tfct (小尼)標題 Re: [新聞] 林襄宣布晉升有殼族!「砸千萬入手新屋」時間 Tue Nov 19 10:25:06 2024
這篇因起我極大的好奇
藝人報個人收入是講拆分前的 這是常識?
我大驚
請問大家這是常識嗎?
如果這是常識
這個常識的源頭是?
娛樂線記者?
※ 引述《s8752134 (Sea)》之銘言:
: ※ 引述《s8752134 (Sea)》之銘言:
: : 老哥,想打打嘴砲沒關係,但建議不確定的話不要亂講,去影射人家有不正當收入。
: : 尤其年紀老大不小了,不知道別人的狀況真的別胡扯。
: : 這次回你這篇搞得我好像是買5000萬那位的代理人一樣...
: : 先說我是單純不喜看到這種亂扯的言論才會回你這篇。
: 先說一下這篇文章主要是回覆板上特定板友的疑問。
: 雖然這篇從頭到尾就沒有在討論林的年收有沒有破千萬,但既然有人那麼想知道
: 我就分享給你,希望我分享完之後你可以像個正常人做出該有的回應。
: 首先先看一下我原本說什麼(原文一字未改,可以自己翻回去求證)
: https://imgur.com/YRu0JTC
: 看得很清楚吧? 今年我不確定她有沒有,但她去年肯定有。
: 然後你不信,你也說原文下面有些人不信希望我給證據是吧? 來,請看:
: 圖片裡新聞標題就講明林 在2023接10廣告年收破千萬
: https://imgur.com/wrhQEZT
: 甚麼? 你說新聞標題會誇大 or騙人不準?
: 對對對,新聞當然有可能標題殺人,但公信力絕對比你或任一個鄉民講的高,
: 也比你甚麼號稱圈內講的人還準。 怎麼? 不認同嗎?
: 好啦,知道這樣你不會服氣的,想必跟你講我在這行業的經驗你肯定也不服氣對吧?
: 下面直接幫你整理了林 2023 相關的收入預估,順便幫你加總了下列有提到金額的
: 部分已經 1280 萬,其餘未羅列的只會更多,不會更少。
: 計算範圍從她 IG 上顯示 2023 年所有有商業露出的內容。
: 在講之前,給你或是一些對廣告行銷行業毫無概念的人一些基本的報價知識
: 一個藝人商業合作的報價大方向從高至低會是:
: 廣告拍攝 > 出席實體活動 > 圖片拍攝 > 線上直播活動 > 純貼文置入
: 其中未包含授權費,授權費的認定圖片授權 & 影片授權是兩個分開的價格,
: 授權範圍僅在網路上 or 實體通路 or TVC 甚至是廣播通路也是不同價格,
: 當然整包費用會較低,但大方向都是你要的授權越多範圍越廣授權費就越高。
: 好了,簡短描述完,以下請看,歡迎不信的自己搭配她ig對應的時間去驗證。
: 2/25
: 手遊棚拍圖素 + 肖像授權 + 社群貼文置入 - 預估40萬+
: 3/10
: 手遊角色配音 + 短影片 + 圖片肖像授權 + 社群貼文置入 - 預估60萬+
: 4/11 寫身簽書會加板(年內有加印板) - 預估版費10萬+
: 4/26 XX飛秒雷射社群圖文置入 - 預估20萬+
: 5/11
: 代言手遊 + 廣告拍攝 + 棚拍圖素 + 圖影肖像授權 + 社群貼文置入 - 預估200萬+
: 5/15
: XX週刊合作寫真 - 預估版費10萬+
: 5/19
: X 圖文置入 - 預估20萬+
: 5/20
: X品牌年度代言 - 預估200 萬+ (不相信我估林代言費的這裡有證據)
: 剛好這代言有個事件可以證明我預估林的代言費是差不多的。
: 如果你認為我唬爛林的代言費根本沒那麼高,麻煩看下面這新聞,這官方說法。
: 絕對比你自己瞎扯得更有信度吧? 人家清楚的表明代言費 "尾款" 還有百萬未收。
: https://reurl.cc/vpnAWl
: 尾款是甚麼意思知道嗎? 怕你不知道我講一下好了。
: 有這行業經驗的都很清楚,找商業合作這種付款方式業內大多都是分兩次或三次付款,
: 要嘛簽約50 結案50,或是三階段334(532 / 434 / 343 / 433 都有看過)
: 簽約付一筆 / 開拍or拍攝完成付一筆 / 結案再付一筆
: 所以如果採最保守的55付款估計,代言費就是200萬+,與我描述相符。
: 如果你還想凹,請你提出比官方聲明更具有信度的證據,不要靠一張嘴
: 5/27
: Gold X x 林襄珠寶聯名 - 圖影拍攝 + 授權 + 社群置入 - 預估80萬+
: 5/29 美職棒開球 - 預估 10 萬+
: 6/5陸續多篇 莉奈開的攝影課PO文折扣碼置入 - 沒看到賣出幾堂,預估 10 萬+
: 6/10 旅行社貼文置入 - 預估20萬+
: 7/5 XX第二次合作 - 圖文置入 - 預估20萬+
: 7/7 高雄XX活動 - 線下實體見面會 + 圖文社群置入 - 預估40萬+
: 7/12 XX合作 - 圖片拍攝 + 社群置入 - 預估40萬+
: 8/17 代言XX - 線下實體活動 + 圖片棚拍 + 廣告拍攝 + 圖影肖像授權 + 社
: 群貼文置入 - 預估200萬+
: 10/17 XX演唱會來賓 - 團體預估10萬+
: 10/18 XX 圖文社群置入 - 預估20萬+
: 11/2 證件照圖文社群置入 - 預估20萬+
: 11/16 XX - 實體見面會 + 圖片拍攝 + 社群置入 - 預估50萬+
: 11/22 XX聯名系列 - 圖片拍攝 + 授權 + 社群置入 - 預估50萬+
: 12/9 代言XX建案 - 圖片拍攝 + 線下實體活動 + 社群置入 - 預估100萬+
: 12/10 XX 氣球路跑11K領跑 - 圖片拍攝 + 實體活動 + 社群置入 - 預估50萬+
: 12/24 澳門XX演出 - 線下實體活動 - 預估20萬+
: 好了,剛剛上面有說過,以上有數字預估的金額加總是1280萬,那就這樣沒了嗎?
: 其餘未列出的部分:
: 1.以前合作在2023廠商要求圖影繼續授權的授權費 - 我知道的至少有一筆 20-30 萬。
: 2.其餘未顯示在她IG上跟工作相關的內容,例如上面那個12/24的實體活動沒有在IG特地
: 宣傳,僅有前幾篇貼文有提及該活動。
: 3.2023 她有主持幾個帶狀節目,11點熱炒店助理主持 / 威廉沈歡樂送固定主持,保守
: 估她主持一場2萬,整年度至少再多100萬。
: 4.啦啦隊那邊的跳舞出席場次 & 啦啦隊相關的代言 / 商業活動 - 這塊在她的IG上一篇
: 都沒有提到。
: 5.2023 在直播平台的額外收入
: 6.新聞採訪提及她在2023一共有 10 款 "代言",我上述數完並沒有10款,可能是我遺漏
: ,或是沒在 IG 曝光,例如在 2023 年新聞有提及 林襄擔任 XX 全球品牌代言,這個我
: 就沒在 ig 看到。
: 7.跟日本走秀有關的活動我完全沒計算商業價值,這邊沒有任何知識經驗可以提供給我
: 計算,未免爭議,所以這塊完全沒計。
: 如上所說,光是代言的部分我列的顯然就沒有10款,遑論其他非代言的合作或實體活動?
: 所以實際金額只會更高,不會更少。
: 還是得說如果有人不信,歡迎提出『更有信度』的證據。
: 好了,花了很大的篇幅說明 y 一直想知道的林年收的事情。 該換我了。
: 請問 y 你聲稱在我上一篇主軸討論 "買5000萬那位貸款成數" 文章內,
: 從你推文前,不論文章內容 or 推文內容主題都圍繞在貸款成數的議題,
: 為何你那句 "是誰亂說不好說" 會凹是你從頭到尾都是在質疑林年收有沒有千萬呢?
: 你聲稱從頭到尾這句話都是在質疑林年收沒有千萬,明眼人一看這完全不合理而且
: 漏洞百出,原因如下:
: a. 上面有提到文章一直討論的都是買5000萬那位的貸款成數,你提一個無關的事情。
: b. 從你一開始提,我陸續回覆你的內容,"多次提及" 都是在講貸款成數,
: 如果你從頭到尾就是想講林年收,大可以在前段的回文內直接表明,但你持續跳針。
: c. 當你提到 "你上面都可以說g大亂講話XD",一看到我回覆我手握的是更有信度的
: 資料時,馬上置換立場轉說你從頭到尾提的是林有沒有千萬年收,這種凹到底的
: 程度令人拜服。
: 好了,現在你想知道的證據也跟你分享了,我想看看你可以繼續怎麼凹。
: 請開始你的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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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tfct 2024-11-19 10: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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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林襄宣布晉升有殼族!「砸千萬入手新屋」
11-19 10:25 tfct
→ everfit: 首先,藝人很少自己爆料自己年收入. 再來,藝人收入通常是1F 11/19 10:27
→ jayemshow: 至少補個房點吧... 這串整個都離題了
變私人互嗆恩怨大會2F 11/19 10:27
→ everfit: 娛樂新聞報導, 如果你有國稅局資料可以公布的話,就以你的資料為準XD4F 11/19 10:27
所以什麼時候會把娛樂新聞寫的東西變成常識了.........
※ 編輯: tfct (114.136.136.207 臺灣), 11/19/2024 10:28:55
→ abyssa1: 藝人就是個品牌 拆分前的是品牌營收 稅後淨利是秘密7F 11/19 10:29
→ everfit: 如果有經紀公司合約的話,也可以公布給大家看看8F 11/19 10:29
→ sam21sam21: 不知道能不能趁機大家討論一下,以後用「真實收入」9F 11/19 10:29
推 hellogym: 本來就是嘗試 上新聞的當然都是拆分前的 身價阿 你知不知道10F 11/19 10:29
我只知道娛樂新聞看看就好
常識的定義至少是沒什麼錯誤吧
這兩者根本互斥
※ 編輯: tfct (114.136.136.207 臺灣), 11/19/2024 10:31:10
→ abyssa1: 演唱會門票營收 你自己票價*座位就能算12F 11/19 10:29
→ sam21sam21: 不然我這樣很糗,收入跟資產完全不符,以後不能出聲13F 11/19 10:30
推 ru04hj4: 韓團前幾天都是幫公司打工 公司也要花錢投資下一個
團14F 11/19 10:30
→ abyssa1: 簽童工合約賣身契難道都要公開透明的給你看?16F 11/19 10:31
→ everfit: 也別說常識,其實不服就直接說不信就好17F 11/19 10:31
所以問題在「常識」這兩個字 說的太武斷了吧
推 ru04hj4: 身價這種東西可能明年就砍半 現在韓國啦啦隊這麼夯
18F 11/19 10:32
※ 編輯: tfct (114.136.136.207 臺灣), 11/19/2024 10:32:57
→ everfit: "不管她年收入多少,我只信國稅局資料..."
問題我沒有國稅局資料21F 11/19 10:32
→ abyssa1: 身價就是營收啊 外面客戶收到報價就是身價行情23F 11/19 10:33
→ everfit: 看看笑笑就好,反正是別人在賺錢,當他們是空氣也行y24F 11/19 10:34
沒有沒有 她賺上憶都好
我重點在於 用「常識」這兩個字
硬要別人接受這種觀點
→ abyssa1: 國稅局資料我也想看 看他貸款行員是不是看得到25F 11/19 10:34
※ 編輯: tfct (114.136.136.207 臺灣), 11/19/2024 10:36:00
推 hellogym: 那NBA MLB年薪是稅前+拆分前 是不是常識?XDDD
的確啦 如果你要說有人不知道就不是常識 那就是你對
我認為是常識就是26F 11/19 10:35
推 randyhwa: 應該算吧,因為藝人的收入來源很雜;分配方式很多都是商業機密你我也無從得知,大家知道的或許就是大概的廣告費或是演唱會收入29F 11/19 10:37
推 flexin: 不然你知道怎麼拆分嗎?32F 11/19 10:39
我當然不知道 我只知道新聞常亂寫
娛樂線新聞亂寫的應該更多
※ 編輯: tfct (114.136.136.207 臺灣), 11/19/2024 10:40:06
→ bnn: 可能有灌水可能有稅前稅後拆帳或固定開銷等等 但還是很多啦每個細項拆帳可能都不太一樣 來源凌亂 但不用懷疑她賺錢不多33F 11/19 10:42
完全沒有懷疑她賺很多啊
我重點是說 「常識」這兩個字不能亂用吧
至少要沒什麼錯誤的東西才能稱為常識吧
※ 編輯: tfct (114.136.136.207 臺灣), 11/19/2024 10:44:53
→ s8752134: 常識喔, 通用就是常識 你看新聞媒體描述藝人年收怎用
那就是常識, 如果你不知道, 那是你35F 11/19 10:45
你還真相信媒體
這點我跟你大大的不同
※ 編輯: tfct (114.136.136.207 臺灣), 11/19/2024 10:47:24
→ s8752134: 我說了, 描述一件事情, 人家通常怎麼做 那就是常識
這跟相不相信媒體無關
上面也有人跟你講 球員的薪水 / 轉隊費 / 藝人收入
都是拆分前 這就是常識 新聞也是這樣描述37F 11/19 10:48
→ sam21sam21: 一堆記者也都把店家營業額寫成年收,但....
老闆只想哭41F 11/19 10:48
→ bnn: 報稅時一定是拆完的 報價給廠商時一定是拆前的43F 11/19 10:49
→ bnn: 中間的拆帳比例因為個案都不一樣 那報導時不就約定俗成報拆前45F 11/19 10:50
→ sam21sam21: b大,所以我前面以為S87大其實有稅務資料
我就想說,按照我跟藝人接觸經驗,到他們手上....
落差真的大46F 11/19 10:50
→ bnn: 即使一般員工package應該也是稅前啊 誰知道你個人抵扣額多少49F 11/19 10:52
推 flexin: 落差很大跟普羅大眾討論收入是否用稅前有什麼牴觸嗎?50F 11/19 10:52
→ bnn: 或是你家有幾個撫養 其他被動收入會不會跳級距51F 11/19 10:53
→ s8752134: sam21sam21: F大,我其實真的以為在房版大家會說稅後52F 11/19 10:53
推 ru04hj4: 因為公司付錢給經紀公司 有些是看得到 但實際上怎
樣拆當然是秘密 但銀行是怎樣認定?53F 11/19 10:53
→ s8752134: sam已經表明 "他的常識" 與一般人不同了56F 11/19 10:53
→ abyssa1: 大家租金收入也是報稅前扣成本前的啊
貸款成本修繕成本稅務成本都攤出來嗎?
那些是你的營業秘密 拿給國稅局就好57F 11/19 10:54
→ s8752134: 一個會認為看到收入默認成稅後的, 立基點就不一樣了60F 11/19 10:54
推 Takadanobaba: 單純討論買房能力,當然是用稅後收入。
兩方都不知道稅後收入的情況可以吵得下去,真的神奇62F 11/19 10:54
常識至少是正確且廣為接受的東西
如果有一堆人都相信算命 相信星座
星座裡寫的東西
也不能稱為常識吧
至少要是正確的資訊才叫常識吧
否則只能稱為「習慣」
習慣有好有壞
但常識的定義應該是能被挑戰仍為真
※ 編輯: tfct (114.136.136.207 臺灣), 11/19/2024 10:59:02
推 F93935: 補充你的知識藝人要繳稅唷67F 11/19 10:56
推 flexin: 每個人稅務狀況不一樣,要怎麼討論稅後,你的常識很特別欸68F 11/19 10:57
→ abyssa1: 因為檯面交易價就是稅前 稅後數字包含個人隱私
扶養多少人也有影響 說不定還有什麼身障扣除額69F 11/19 10:57
→ flexin: 兩個同職位同稅前收入的人,稅後就不一樣了,所以要討論什麼71F 11/19 10:57
→ abyssa1: 公司談薪水也都是稅前 節稅是你自己的事72F 11/19 10:58
所以只能稱為 「習慣」
而非「常識」
※ 編輯: tfct (114.136.136.207 臺灣), 11/19/2024 11:00:06
→ s8752134: 笑死 那所有事情都不能稱常識了 總是有人不知到73F 11/19 11:01
推 flexin: 稅前收入為什麼不是正確的資訊?74F 11/19 11:02
因爲如果消息來源是娛樂新聞
錯誤的機率很高
推 l80382: 都要談稅後是要每個人都通靈嗎XDD75F 11/19 11:02
※ 編輯: tfct (114.136.136.207 臺灣), 11/19/2024 11:03:43
→ flexin: 我年收1000萬,但是我要養60個小孩,所以我過得比年收50萬的辛苦,那是我自己的事,稅前年收1000萬就是最正確的資訊76F 11/19 11:03
→ l80382: 稅前才是一般人講的收入78F 11/19 11:03
→ s8752134: 政府怎麼用 新聞怎麼報 一般人怎麼認知 這就叫常識79F 11/19 11:03
你的「常識 」跟 我的「常識 」定義差很大
※ 編輯: tfct (114.136.136.207 臺灣), 11/19/2024 11:04:51
→ s8752134: 要扯只能稱習慣 那是你個人的說法 無法改變客觀現實80F 11/19 11:04
→ flexin: 你可以說新聞錯的是數字 但是跟新聞講的是否拆分後無關
根本兩回事好嘛81F 11/19 11:04
新聞是有毒的樹
有毒的樹長得果子不能盡信 最好是看別人吃了沒事再吃
所以常識來源若是新聞 就不能稱為常識了
※ 編輯: tfct (114.136.136.207 臺灣), 11/19/2024 11:07:34
→ abyssa1: 真的是要通靈 不然某人雙重國籍住台灣還要繳美國稅
跟你分享他稅後所得 說當立委薪水不高 有意義嗎?83F 11/19 11:06
→ s8752134: 你說對一半
是你的常識 跟我們的常識 定義差很大
不是只有我 lol85F 11/19 11:07
自以爲代表很多人喔
我都只講自己的認知
你還增加代表很多人
這稱為高度自信還是武斷?
※ 編輯: tfct (114.136.136.207 臺灣), 11/19/2024 11:09:42
→ s8752134: 常識來源當然不只新聞, 政府對收入的說法也是這樣講88F 11/19 11:09
政府才不會把拆分前當個人收入...
→ s8752134: 政府都這樣說了 你跟政府反著幹 當然是少數人89F 11/19 11:10
※ 編輯: tfct (114.136.136.207 臺灣), 11/19/2024 11: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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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才不會把藝人拆分前的營收當個人所得
不然難道經記人或經記公司領0元嗎
→ s8752134: 明年政府媒體宣傳費編列15億元, 想必你的邏輯是稅後囉??94F 11/19 11:11
※ 編輯: tfct (114.136.136.207 臺灣), 11/19/2024 11:13:43
→ ru04hj4: 拆分 稅前 實際上到個人口袋95F 11/19 11:12
→ s8752134: 對了, 我們講下斡不是講下戶 這也是常識哦96F 11/19 11:13
噓 Arnol: 領薪水的上班族認知 vs做生意的認知吧97F 11/19 11:15
→ s8752134: 有人說政府把藝人拆分收入當所得嘛?? 有嗎??98F 11/19 11:16
你啊 不然你提政府是指?
我又沒提稅前稅後 整篇都在講拆分
不是你提政府對個人所得的定義是?
※ 編輯: tfct (114.136.136.207 臺灣), 11/19/2024 11:19:37
→ s8752134: 我們講的一直是普羅大眾得知藝人的收入都是拆分前
這叫常識 不懂的就可能是沒常...... QQ99F 11/19 11:17
然後你提政府為例 好好笑
你剛那篇 除了y大 還有很多人不認同
這表示 沒共識
沒共識的事 不叫常識
只能稱為部分人的習慣
※ 編輯: tfct (114.136.136.207 臺灣), 11/19/2024 11:21:31
→ sam21sam21: 沒事,因為我們第一次見面是在青埔的案子
,我不知道原來他是Y大,只知道房群的暱稱
他講話一直都很嗆,只是他原意是討論,我個人是沒意見230F 11/19 12:44
推 Yishanhuang: 我覺得常識是合約價等於營業額不等於稅後淨利欸(逃235F 11/19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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