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vpkgmax (mvp)標題 Re: [心情] 又吵架了來討拍時間 Wed Jun 26 13:56:53 2024
你沒提到房子是登記誰的名字,還有頭期款是不是你們共同支出
雖然這不是很重要,但會影響繳房貸的人心情
如果真如妳所說每個月花費跟繳房貸差不多,妳老公又很願意換,我建議妳答應
因為其實房貸算婚後共有財產,妳看似繳了三萬七,實則有一半是妳的,
妳只是幫妳老公繳了另一半
除非妳認為房子是他的名字,繳的房貸也可能被他增貸拿去投資之類的運用
不然單靠妳說的妳們共同支出一樣的前提,繳房貸的那個人利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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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mvpkgmax 2024-06-26 13:5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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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心情] 又吵架了來討拍
06-26 13:56 mvpkgmax
推 adapt: 推這篇1F 06/26 15:00
推 felizz: 我是原po,房子登記我的名字,頭期我100+25整理+家電15萬,他60。所以我應該提議把房子登記共同持有,然後以此來要求他出家電?2F 06/26 16:06
推 werger: 就直接交換了要求個屁7F 06/26 17:24
→ comeon: 為了冷氣去變動房子 這心結應該只會越結越大8F 06/26 18:25
推 elims: 他家境不如你,但單獨登記給你他繳房貸(當然婚後是共同財產)我覺得算有誠意。9F 06/26 18:48
→ tara75: 老公就不想出家電 你就自己出一出 又不是出不起 可以買momo分期啊
分24期11F 06/26 19:36
推 eternal2500: 結果房子掛你名下,房貸他在繳,現在為了要別人出,又要改共同登記,直接互換不就好了,很會算欸16F 06/26 22:03
推 cue: 房子是你的,你買家電不是很正常嗎?18F 06/27 02:41
推 candyrainbow: 直接共同登記就好了,以你先生還要付孝親費的情況,根本沒餘裕買第二間房19F 06/27 10:10
推 afria: 不要動房子,你們的癥結是日常價值觀差異,又不是財產分配21F 06/27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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