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ris0924 (給我幸福)
66.28.21.206 (美國)
2019-10-19 04:44:45 → Aris0924: 我被手機編輯一直吃字逼瘋了(不該上班回的),被吃掉的那句後半是「可以吃隔壁也蠻有名的甜點啊!」 4F 10-19 05:11
→ Aris0924: 我想說明一下為什麼我文中並沒有評論原PO提到的「說教」部分,我並沒有要偏袒原PO老婆的意思,而是那些都是「主觀條件」。我們都不是事主,同一句話有人聽了「哇寶貝好 33F 10-19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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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inscanim (hallo)
110.50.171.206 (台灣)
2019-08-20 01:29:44 推 Aris0924: 原Po友人好像很困擾啊,那我來認真回一下好了:1. 有JDdegree全美都可以考State Bar,甚至有些州是可以互換或是如果你practice超過三年是可以waive state bar的,所以沒有「重念」法學院這種事情;2. 先假設女方真的為美國公民且要在美國發展,雖然說婚姻是在內華達州登記的, 55F 08-20 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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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w9608jack (勇猛阿泰)
27.52.126.23 (台灣)
2019-06-08 05:59:23 推 Aris0924: 認真回答,他都已經「同意」你的喝酒騎車是他做錯了,我不懂後面的咄咄逼人的用意是什麼?反正你不也決定要分手了嗎?我先說我生化主修,把你男朋友的體重報上來啊,然後variance差值算進去啊,如果他當時真的代謝完了你要跟他道歉嗎?不要跟我提「因人而異」,已經把差值算進去了 29F 06-08 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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