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ay731 (K少)
1.163.206.101 (台灣)
2016-10-20 12:56:23 噓 Belphe: 刑法第140條: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 350F 10-20 17:18
→ Belphe: 其依法執行之職務公然侮辱 者(略)。所以執行公務的警察活該被人罵他媽的還不能辦喔? 352F 10-20 17:18
噓 Belphe: 一直跳針釋字535的,自己貼的條文除書有沒有看清楚? 363F 10-20 17:21
噓 Belphe: 說違法盤查的我真的覺得很好笑,你們是把除書中大法官列舉 386F 10-20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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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rze04 (orz)
140.136.149.202 (台灣)
2016-10-20 16:24:19 噓 Belphe: 一堆鄉民有被害妄想症,沒槍沒毒沒通緝沒犯法的刁民你以為警察沒事愛辦你妨礙公務喔? 辦妨礙公務麻煩的要死又沒有好處,但任何人是可以被你當面罵髒話的喔?
報一下身分證字號是會死喔? 自我以為很懂法律要給自己找麻煩怪誰?認真工作的鴿子也覺得碰到這種辦了一點好處都沒 36F 10-20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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