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oocow (void)
211.20.129.86 (台灣)
2013-10-14 23:36:30 推 Kuroiro: 可是我八十幾歲的阿嬤也知道馬鈴薯發芽要丟掉,不然吃了會翹翹= =
不管要吃幾口才達到致死量,餐飲業本來就不該提供有毒的食品給客人,尤其是這種可能毒死人的東西。這種品管太可怕了,真的應該重罰,在調查出出包原因前根本就應該先勒令停 344F 10-15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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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veej (小美)
36.230.30.180 (台灣)
2013-08-23 16:56:56 推 Kuroiro: 我戴的是全罩式安全帽,昨天進小七
時也是把安全帽拎手上,雨衣放門口才進去的 14F 08-23 22:16
作者:
jyyyisu (粉圓)
36.237.39.68 (台灣)
2013-08-19 14:22:51 推 Kuroiro: 推原PO的正義感,帶狗進入有禁止寵物進入的開放式食物區是很沒有公德心的自私行為。但是那小姐的身邊又有男友又有朋友,原PO還是要多小心一點,有的時候寧可被當奧客也不一定要自己出頭(可以要求店員執行店門口的標示,請那位小姐把狗放在店外再進入消費,否則就客訴,畢竟需要執行店規的是 127F 08-20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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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OEX (阿哲)
118.165.235.211 (台灣)
2013-08-20 05:59:51 推 Kuroiro: 店員把飼主趕出店不會構成妨礙自由的啦,是要把人關在店裡不給出才有被告的風險
基本上如果客訴公司會挺員工的話,最佳做法就是不允許帶狗的主人進入店內。所以客人向公司反應個別分店沒落實拒絕導盲犬進入是比較適合客人的作法。畢竟客→店→客會比客→客 1F 08-2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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