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q000ice (灰胖胖)
101.137.8.156 (台灣)
2021-06-20 23:07:36 推 SodaElsa: 不需要理由,但堅定的分,且不做朋友為前提,沒人願意聽到另一半跟前任還有聯繫吧?若自己也還沒對象,對方也不是特別情緒化,可以退回當朋友,直到任一方找到對象為止。 45F 06-21 08:36
作者:
alexgame01 (愛吃貓的魚)
223.141.238.248 (台灣)
2021-06-20 23:59:13 推 SodaElsa: 嗯…其實你不用還她東西,丟掉或網拍賣掉都好,太傻了! 33F 06-21 08:10
推 SodaElsa: 要我是你,被劈對方也直接喊分,下一秒直接就把有關她的全移除,能換錢的全換一換,她無情,你得逼自己放手才 35F 06-21 08:16
→ SodaElsa: 提醒你,千萬別吃回頭草,非常重要!戀人分了不當朋友, 38F 06-21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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