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oue (最真實的樣子)
114.136.98.169 (台灣)
2017-11-14 17:49:41 推 alog: 我覺得那兩個女的應該有吸毒ㄎㄧㄤˉ掉了 75F 11-14 18:19
作者:
THEHELY (@@")
118.161.191.109 (台灣)
2017-11-14 15:36:19 推 alog: 根本殺人三寶== 189F 11-14 16:14
→ alog: 應該要重刑了 191F 11-14 16:14
作者:
Cassander (Cassander)
61.230.69.110 (台灣)
2017-11-14 13:11:11 推 alog: 中國HPC很強啊==哪裡落後 6F 11-14 13:13
作者:
sir755 (方先生)
223.140.167.232 (台灣)
2017-11-14 11:03:49 推 alog: 你這份文件的印章之類的東西跑去哪了?你確定不會變成你造 220F 11-14 11:23
作者:
paericsson (pa)
61.216.26.1 (台灣)
2017-11-14 10:38:50 推 alog: 美國專業海上碰瓷 217F 11-14 11:04
→ alog: 漁民海上根本沒在想殺人好摸 幹都搏命了 以為海盜膩 224F 11-14 11:05
作者:
SuperSg (○(#‵ ︿′ㄨ)○森77)
220.134.147.188 (台灣)
2017-11-14 09:14:09 推 alog: Uber真的缺乏對於當地國家的法律尊重== 你司機說什麼就扣款 扣下去要回這項錢銀行爭議款辦一辦都不知道處理到哪裡
要賠償 麻煩司機舉證跟民事訴訟準備好 uber根本沒資格扣人家 58F 11-14 09:52
→ alog: Uber 沒有資格在沒有充分證據下扣人家款 好摸 哪裡正確
且除非車子是uber公司的 要錢也是司機跟乘客自己處理
平台商僅能協助處理你扣人家錢這樣根本莫名其妙 64F 11-14 09:59
→ alog: 剛講了哦 Uber 這樣做沒有合法哦,首先身份上有沒有資格這麼做未必妥當,Uber 有民法上的侵權行為,若有溢收維修費還會涉及到不當得利,這本來就是司機跟乘客的事情,就算車子是你家的也要走法律程序要回賠償,且若乘客 email、app、簡訊訊息通知都沒有收到,你這樣扣款並不恰當,罰款這種不是你說多少錢就說多少錢算
一切要舉證協調後再說,非你單憑司機幾張圖或證據就能扣錢,就能連扣錢你也未必有資格扣款
Uber的信用卡認證是比別金流公司拿到權限大很多,但如果是這樣草率處理事情我真的覺得有很大的改進空間 80F 11-14 10:22
作者:
k66333 (顛倒夢想)
36.232.114.149 (台灣)
2017-11-13 22:32:50 推 alog: 不虧是學霸 連刀法跟狠勁都領先別人(? 45F 11-13 22:47
作者:
crashonU (crazy)
118.160.236.46 (台灣)
2017-11-13 12:05:14 推 alog: 病資是不能任意洩漏的,會有刑責這是基本常識好摸 無關愛滋不愛滋 這種大嘴巴還是遲早離開比較好 191F 11-13 12:57
→ alog: 他今天可以因為愛滋病洩漏你的病資 明天什麼病誰誰誰認識她搞不好也是透露給對方 196F 11-13 12:59
推 alog: 不滿會影響到你於是認為對方病史應該要公開 那麼你的病史狀況是否也要有相同標準比照處理?現今規定就是如此不論理由 209F 11-13 13:06
作者:
simon870716 (蠻牛)
223.139.70.83 (台灣)
2017-11-13 11:31:37 推 alog: 若真是律師麻煩報一下律師證號或真實本名,網路上流傳的根本找不到啊== 可以不要鬧了嗎 看這種鬧劇真的覺得浪費時間 59F 11-13 12:28
作者:
eddieyu (.)(.)
220.137.16.143 (台灣)
2017-11-12 20:26:46 推 alog: 可是他本來就只想拍旁邊兩位啊 超自然的忽略捏 33F 11-12 20:44
作者:
faintmama (俗人)
1.163.26.105 (台灣)
2017-11-12 11:01:41 推 alog: 台灣bar應該都踩過你們的問題了.. 可以借鏡一下 47F 11-12 11:05
作者:
vykxtoz (雲)
115.43.6.98 (台灣)
2017-11-12 09:56:58 推 alog: 怎麼不順便講一下是哪家維修的 這樣比較好不要給他們處理
反正現在也很多都是給個人工作室修 20F 11-12 10:02
作者:
strellson (臺語是客家話)
101.138.156.143 (台灣)
2017-11-12 08:54:37 推 alog: 一審法官是不是希望讓台南民眾路上巴一下頭 42F 11-12 09:17
推 alog: 刑法325 搶奪的基本構成要件是明知沒有權利拿取卻意圖佔據自己所有,法官判這條無罪可能真的是證據跟意圖還不夠明顯定罪啊,只能說法條不適用造成的問題
幫警員QQ
只是無法理解一審法官怎麼會判傷害無罪,不理人就巴頭這正 55F 11-12 09:26
→ alog: 當?三小xd 61F 11-12 09:27
推 alog: S大 或許巴法官的頭應該會跟你解釋xd
不理人就battle yo! 66F 11-12 09:30
推 alog: 106年度上訴字第751號 78F 11-12 09:41
→ alog: 網址太長 我縮址一下 80F 11-12 09:42
推 alog: 巴頭噴18萬覺得ㄏㄏ二審法官很挺了 89F 11-12 09:47
作者:
d995511 (flcl)
39.10.162.61 (台灣)
2017-11-12 07:25:37 推 alog: 極度乾皂 44F 11-12 08:08
作者:
SureFire (神火)
42.73.104.146 (台灣)
2017-11-12 02:18:03 推 alog: 還好啦 我看過直接在大馬路直接停車 幹不知道衝三小xd 16F 11-12 02:38
作者:
kuro (國家感謝你)
114.37.13.97 (台灣)
2017-11-12 02:10:01 推 alog: 百元滑鼠不是基本功嗎lol 22F 11-12 02:21
推 alog: 來個電競三村、華碩新村,搭上這個logo 滿滿電競懷舊風格 43F 11-12 02:31
→ alog: 彷彿CRT螢幕跟56K撥接式數據就在你眼前 46F 11-12 02:33
作者:
namibei (namibei)
49.159.103.201 (台灣)
2017-11-10 23:08:05 推 alog: 剛好有個認識的大哥熱愛名車,喜好從國外抓車子回來開兼著賣,說省的確是有省到,整台弄到好CP周邊的弟弟沒什麼意見,只是有次失手一台賓士弄回來沒多久就拿去修惹Xd.. 對於外匯車,我覺得這比較適合給那些喜歡玩車的朋友作為時常換車來玩的省錢方式
一般人的話,一般中古車還是能找到還不錯的,幾個月前同學圓夢找到一台狀況很好的F30價格不錯入手爽爽開( ̄▽ ̄) 203F 11-12 01:13
作者:
createlight (創輝)
59.127.237.166 (台灣)
2017-11-11 13:10:24 推 alog: 證照:北京一級家庭拆除士 京12348787 40F 11-11 13:35
作者:
namtar (找一個新開始 惽)
123.194.160.237 (台灣)
2017-11-10 18:48:08 推 alog: 川普成功挑起了矛盾 原來是先知 99F 11-10 23:25
作者:
yuzukineko (閃亮三叔公)
39.9.34.152 (台灣)
2017-11-10 19:05:11 推 alog: 楓葉有大麻煩了 7F 11-10 1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