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nny8523 180.217.189.125 (台灣)
2017-12-06 15:51:33 → android: 看不出來弄這對經濟有啥幫助 105F 12-06 20:48
作者:
ksyoyo (^^)
49.214.247.2 (台灣)
2017-11-06 15:47:05 → android: 哺乳室沒有到處都有就成本還有社會重視度問題。
如果全民有共識認為這是重要社會福利,哺乳室最優先
當可以車車都裝,也可已在人行道每百公尺設一間啊
我沒有酸的意思,但如果全民認為哺乳室需要到處都有
有人倡導、宣傳就是有可能了。但需要幫助的人很多~
很難每件事都全部到位。 31F 11-06 23:11
作者:
indigomaple (過自在的人生比較重要)
120.127.238.21 (台灣)
2017-11-06 17:22:36 → android: I大我懂你的意思。但我覺得還是要回到設置的精神。 304F 11-06 22:49
→ android: 但如果大家都是用最低的標準,那規定不就多如牛毛
照這種邏輯,可以攜帶上火車的寵物有哺乳需求時 306F 11-06 22:50
→ android: 可不可以使用哺乳室。莫非要規定「人」。哺乳器材 309F 11-06 22:51
→ android: 要不要規範,不然日後新器材你無法一眼認出是哺乳用 312F 11-06 22:52
→ android: 那計時的三十分鐘。是通知車長時起算,還是開門時算 315F 11-06 22:53
→ android: 我其實想跟I大說的是,原PO有些符合規定的,但原PO 319F 11-06 22:55
→ android: 就是濫用方便,才被砲。如果要一堆細鎖規定,逐條
審核,忙死車長。審核結束後也快下車了吧 322F 11-06 22:57
→ android: 真的要挑規定毛病太多了。第一點「乘客」要先定義。
使用對象「涵蓋有需要的乘客」。但第四點又寫媽媽
而且依第四點,除集乳媽媽與寶寶,其他人不能進入。
所以如果列車長要讓第二組人進去,那第二組是要邊
集乳邊走進去。不然第二組不就被畫歸其他人,不能進
第四點第二條規定,那食物就要放哺乳室外,另外我帶
殺蟲劑進去噴(因為怕有蚊子、蟑螂),他沒寫殺蟲劑
不行帶。而且殺蟲劑也符合「共同維護」衛生整潔
所以真要把規定寫到一大本。那各行各業手冊不一大堆 331F 11-06 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