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eeth267 (teeth)
36.228.92.252 (台灣)
2023-11-01 02:50:42 推 angylok: 不然這樣 僱個鐘點家管 你們兩人什麼家事都不要做
家管的支出再對分 412F 11-01 10:44
作者:
koyo167 (我是柯粉)
1.175.60.153 (台灣)
2021-04-19 07:02:44 推 angylok: 婚後財產即使登記為一方100%持有 離婚時這間房還是可以計入剩餘財產做分配 所以比較沒差
原原po笨的就是 要嘛先結再買登記在男方名下 要嘛未婚先買但登記為共有 只簽個協議就以為無敵(間即使有做預告登記也只是普通債權 )完全沒有法律常識 37F 04-20 01:07
作者:
j7216612 (Someone)
118.170.83.100 (台灣)
2021-04-19 04:15:40 噓 angylok: 噓醒你 就算你們之後結婚 這房子也是婚前財產。 不考慮共同持有登記的原因 居然是因為優惠?笑你因小失大 878F 04-19 23:48
噓 angylok: 再噓一次 原po快醒醒! 886F 04-19 23:51
→ angylok: 這次不噓 你要當提款機只能說愛到卡慘死 但至少叫他簽個本票+房子設定抵押權給你 905F 04-20 00:59
作者:
breath35 ( 慨之巨人)
36.228.95.140 (台灣)
2020-12-01 12:52:51 推 angylok: 拿藥真的超怪 是和對方有多熟?話說既然不熟 女生居然敢留宿我也傻眼 220F 12-01 23:17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101.137.171.211 (台灣)
2020-11-24 02:27:49 推 angylok: L 沒禮貌 在別人家做客卻跑去閒聊而且還視訊 如果我是L我會跟姐姐約半小時後大家吃飽下了餐桌的時候再打 說不定此時R與R媽還能快樂入鏡 296F 11-25 02:12
作者:
IDfor2010 (116)
1.160.50.168 (台灣)
2020-09-26 19:38:03 推 angylok: 這個版不是就閒聊 要發幾篇是個人的自由吧 網路上大家各自不認識 有時反而有抒發情緒的作用 原原po可能一開始起了個頭 越寫就越喚起過去的記憶 不一定就是她愛記仇有毛 51F 09-26 21:48
作者:
a30444lily (ZKX)
111.71.110.133 (台灣)
2019-08-29 17:04:00 推 angylok: 「男人肯買糖、衣料、化妝品,送給女人,而對於書只肯借給她,不買了送她,女人也不要他送。這是什麼道理?借了要還的,一借一還,一本書可以做兩次接觸的借口,而且不着痕迹。這是男女戀愛的必然的初步,一借書,問題就大了。」~《圍城》 97F 08-31 04:36
作者:
kaeruyo (想回家)
36.230.108.139 (台灣)
2019-07-20 23:15:18 推 angylok: 事實上是...小孩比寵物還要難教 又歡又盧 原po你確定你男友可以忍受 547F 07-21 11:35
作者:
gagshen (茶)
110.54.178.166 (菲律賓)
2018-05-08 16:17:43 推 angylok: 我還是覺得你是出去找朋友順便耍耍鄉民 XD 616F 05-08 16:35
作者:
weayli (演譯法科學)
42.73.242.227 (台灣)
2018-03-21 10:07:22 推 angylok: 因為確實有點胖 所以為了健康好看請減肥!老公跟人搞曖昧很爛 請離婚 不要糟蹋自己的心! 這兩碼子事,就算之後還是一直肉肉的,但有些人是「真的」不在意外表身材,說不定會給你遇到。 208F 03-21 11:36
作者:
Agures (Kereberus)
122.150.109.254 (澳大利亞)
2014-01-17 03:11:02 推 angylok: 不知道為什麼 看完好想笑 76F 01-17 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