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42.73.227.55 (台灣)
2021-12-30 13:52:23 → anlick: 建議忽略1樓 看他過去推文就知了 5F 12-30 14:01
作者:
camera99 (鍵盤觀察家)
223.137.151.114 (台灣)
2021-12-25 09:18:56 噓 anlick: 沒信心就別下注 對彼此都好 40F 12-25 10:21
作者:
keepdown (keepdown)
101.10.105.251 (台灣)
2021-12-21 08:59:22 → anlick: 在外用餐 餵小孩的媽媽多過爸爸 不知新好男人去哪
有的爸爸光在滑手機而已 77F 12-21 13:27
推 anlick: 多觀察囉 又不是足不出戶 單打帶小孩出門的父親真的不多 86F 12-21 13:32
→ anlick: 廢話多論述少 見不到反駁 倒是不斷在貼標籤 122F 12-21 14:35
作者:
MosDonalds (黃瑾瑜的MSG)
101.10.105.251 (台灣)
2021-12-21 03:46:51 推 anlick: 1樓大概覺得滑手機就叫帶小孩了 只想呵呵 一個四寶媽的朋友 前三個都很好帶 想說再生一個 誰知道生了混世大魔王
整天製造麻煩 只能說每個小孩都不同 要是過動兒更難顧 71F 12-21 09:32
→ anlick: 放小孩玩自己在滑手機 稱不上好家長 大概覺得教育可以外包 看朋友發fb在抱怨另一半帶小孩都在滑手機了 有的人就 80F 12-21 09:50
… 共有 6 則推文,點此顯示
作者:
eana (我是白熊 白熊是我)
1.161.120.232 (台灣)
2021-12-19 11:14:16 推 anlick: 有人選擇性相信 完全忽略李被離婚還揹鍋 只能一直跳針新女性 蠻好笑 5F 12-19 11:19
作者:
ziona (中華隊加油)
118.171.24.225 (台灣)
2021-12-05 01:36:09 推 anlick: 朋友也會回個謝謝 你的情緒很合理 只不過還是帶著過多期待 還無法放下前 你們不適合做朋友 32F 12-05 02:54
作者:
rx178021 (無助的小蟲)
125.231.57.133 (台灣)
2021-11-24 19:43:27 噓 anlick: 明顯 怎麼會有人檢討受害者 30F 11-24 20:01
作者:
LoveSports ( )
222.1.91.204 (日本)
2021-11-21 20:26:12 推 anlick: 比較好奇 是不是要完美法條出來 才要開始保護性侵/跟騷受 66F 11-21 22:21
→ anlick: 還是說其實現在有漏洞的法條只有極少數 68F 11-21 22:22
→ anlick: 有些人好像自動忽略首篇 沒跟騷法前連律師都無法自保了 81F 11-21 22:46
作者:
PTTLikeshit (批踢踢向駛)
114.44.227.36 (台灣)
2021-11-21 12:41:06 推 anlick: 這篇最貼近被害者立場 跟騷法就是為了防範更嚴重犯行
如:屏東曾姓女子假車禍真擄人 335F 11-21 19:53
→ anlick: 誣告支持者都對本篇避而不談 到底誰才是打高空 420F 11-22 12:45
推 anlick: 樓上丟下一句 還是對重點避而不談 422F 11-22 12:55
作者:
winterrain (冬天的雨)
111.241.73.25 (台灣)
2021-11-21 16:39:04 噓 anlick: 不認同 論成本的話 曾姓女子被跟蹤殺害不是更大 195F 11-21 19:27
→ anlick: 而且照教授的例子 難道性騷擾也是惡法 197F 11-21 19:27
噓 anlick: 性騷擾也有誣告疑慮 不就是惡法 這篇漏洞很大 219F 11-21 19:33
→ anlick: 你反駁的邏輯真的... 性騷擾網路難道就不會成立嗎 228F 11-21 19:35
噓 anlick: 噓名顯 反駁的邏輯頗怪 性騷擾網路難道就不會成立嗎 247F 11-21 19:37
… 共有 6 則推文,點此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