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ili712 (7年級韭菜)
223.137.106.5 (台灣)
2024-09-19 21:19:51 推 braver007: 若大法官違背憲法基本精神,以自己的意識超譯憲法,似乎沒有反制手段,也沒有懲罰機制… 28F 49.216.21.114 09-19 22:00
作者:
xephon (並沒有)
180.218.93.74 (台灣)
2024-07-20 08:53:54 推 braver007: 電業法最終目的是保障用戶用電權益,搞到後來,賠錢的台電做,有獲利的民間業者做,用戶成了最大輸家,電業法該改或是該廢了,沒有電業法之前的世界還更好 36F 07-20 10:06
作者:
sanae0307 (防空棲姬人柱力)
61.224.158.123 (台灣)
2024-04-24 18:40:32 推 braver007: 或改成每個人生前先簽署廢除加害者死刑同意書,同意者,加害者不得被判死刑,同時對被害者遺產課無期徒刑捐,負擔逃死者無期徒刑期間費用,以顯社會公平。 10F 180.217.38.224 04-24 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