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rk999jrpan (安份坐在自己位子 )
114.41.207.236 (台灣)
2011-06-23 16:31:13 推 d8888: 有志氣,真男人 237F 06-23 18:09
作者:
d8888 (Don)
114.39.231.6 (台灣)
2011-06-20 20:05:13 → d8888: 樓上毀謗諾那活佛的弟子,漢地佛教大師陳健民 16F 06-20 20:16
→ d8888: 按照glay的說法,只有印度人可以代表佛教了 18F 06-20 20:16
→ d8888: 佛教版就規定不能貼反密的文章啊,你何不叫我貼密宗版算了?kuo說的都是老梗了,邪淫不管再加多嚴格的限制,都是邪淫 23F 06-20 20:17
→ d8888: 難道出家一年跟九歲女孩play one是邪淫,出家三十年就不是? 27F 06-20 20:18
→ d8888: to glay,因為很多人喜歡河蟹啊,道理對不對不重要
不可以毀謗自己信仰的大師才是真的 31F 06-20 20:19
→ d8888: 修雙身法的人根本不是僧,根本沒有破和合僧的問題 34F 06-20 20:19
→ d8888: 雙身法根本不是佛法,指出現實根本沒有謗法的問題 37F 06-20 20:20
→ d8888: 真理不是人多說了算,有超多基督徒覺得佛祖才是外道 39F 06-2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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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kah (lulala)
121.254.64.55 (台灣)
2011-06-12 06:48:58 噓 d8888: 看看隔壁的國家,強暴犯馬上判刑二十五年加鞭十五鞭
不得不說台灣是個司法人權落後的地方 10F 06-11 19:05
噓 d8888: 所以漏請社工,處罰又官官相護也是正常審理程序?
被害人可沒有選擇司法系統的自由,連不爽不要__的權利都沒有不爽不要告,難道要逼大家動私刑嗎?
「不爽不要__」只適用於有選擇權的情況 14F 06-11 19:14
→ d8888: 很遺憾善良百姓沒有選擇司法系統的權利,所以不適用大絕
為什麼法官判錯都可以不要賠錢?拿的沒比醫生少,完全零責任 出錯 19F 06-11 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