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36.229.87.50 (台灣)
2014-09-22 17:13:00 推 granter: 不太理解 為什麼挑戰總次數才兩次 如果一直挑戰成功
不就代表 有很嚴重的誤判嗎 為什麼要限制兩次 這樣不夠吧 15F 09-22 17:20
推 granter: 第一次挑戰成功 有第二次 第二次 挑戰也成功 卻沒第三次這樣有合理嗎? 30F 09-22 17:24
→ granter: 那為什麼 會讓挑戰一直成功呢? 不就很嚴重誤判嗎 38F 09-22 17:26
作者:
jackius0618 (wasabi)
59.115.186.191 (台灣)
2014-08-22 11:34:25 → granter: 阿不是說 之前就最後一篇回覆了 9F 08-22 11:41
作者:
allenJr (阿肥及小豆奶的阿爸)
36.224.156.94 (台灣)
2014-08-19 02:30:51 推 granter: 哈 文筆不錯 會有看下去的慾望
不過 富監 感覺很差 200F 08-20 08:32
作者:
abbiegirl (艾比)
61.231.54.19 (台灣)
2014-07-29 22:00:18 噓 granter: 標準的乞丐趕廟公 人家狗狗先在的 妳後進來的
婚前 不聞不問 婚後 一堆妳的毛 不爽 真的可以離婚 不用一堆543的 理由一堆
不喜歡寵物 偏偏要找有養寵物的男生 這不是妳自找的嗎 還是可以有別的解釋 狗狗何辜 164F 07-30 09:08
作者:
mp5k6 (飄雪)
118.166.145.230 (台灣)
2014-07-25 02:13:16 推 granter: 無聊 這早就知道的事情了 去下載就有了 380F 07-25 11:50
推 granter: 而且 現在網咖都有安裝 只要不順利 就可以使用了
我看過很多中二男 用的很爽 打LOL本來就是打EQ的 382F 07-25 11:56
作者:
wolfgang1113 (SENS)
114.40.165.21 (台灣)
2014-07-11 10:56:43 → granter: 你有一半的發言權 老婆也有一半的發言權阿 再說 又不是一 96F 07-11 12:00
→ granter: 年365天都有狗 也只是其中一兩天才有狗 我想不通老婆一半的發言權 沒有資格擁有一天跟狗相處的機會嗎 98F 07-11 12:00
作者:
feeks (菲客絲不會有問題上來討.)
2014-07-11 05:22:10 → granter: 婚姻不該講道理的 妳應該要完全無條件接受 這樣才對
不然 妳這樣的大女人 會有人說 以後更悽慘 153F 07-11 10:05
作者:
ty95768 (清しく正しくお宅)
112.105.18.14 (台灣)
2014-07-10 23:57:12 推 granter: 太神奇了 問了一下周遭的人 都說像當今聖上 217F 07-11 09:44
作者:
tombox (小熊)
61.230.1.50 (台灣)
2014-07-07 09:55:07 噓 granter: 矮窮鬼妳偏愛 怪誰阿 高富帥一堆妳不要 這不就剛好而已 38F 07-07 10:34
作者:
purplebleed (紫熠)
140.112.16.142 (台灣)
2014-05-30 12:45:23 推 granter: 4000 p幣 徵多餘序號 站內信感激不盡 60F 05-30 13:16
作者:
plutopolly (超想跟飲料店的妹仔做愛)
114.32.44.95 (台灣)
2014-05-14 09:45:53 推 granter: 李宗瑞 1F 05-14 09:46
作者:
savetheworld (夢中人的夢中)
114.40.79.129 (台灣)
2014-05-10 12:35:09 推 granter: 我難過 53F 05-10 12:46
作者:
jord98972005 (舊的)
219.68.159.124 (台灣)
2014-04-20 02:46:08 推 granter: 3:29:30 出現阿伯 82F 04-20 09:47
作者:
d86249 (金羊)
218.164.147.245 (台灣)
2014-02-17 17:09:51 推 granter: 太神啦 15F 02-17 17:15
作者:
spin5566 (自旋五六)
118.160.217.144 (台灣)
2014-02-09 21:55:57 推 granter: 太神啦 322F 02-09 23:26
作者:
GOD5566GOD (o'_'o)
220.137.209.129 (台灣)
2014-02-08 22:11:30 推 granter: 好可愛 226F 02-08 22:55
作者:
KEI1130 (遺忘的日子)
211.72.71.128 (台灣)
2014-02-07 09:39:42 推 granter: 追可以追阿 但不要把人追到死阿 8F 02-07 09:41
→ granter: 無照駕駛 罰六千 有需要把人給追到死嗎 16F 02-07 09:42
推 granter: 沒心虛 就不會一開始說沒有追啦 既然追了 把人害死 就不要 49F 02-07 09:46
→ granter: 說 沒追 反正執法不用考慮有無過當 就好了 56F 02-07 09:48
推 granter: 最後也是警察會賠 還不是用我們納稅金賠 小罪不需要害到死 87F 02-07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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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qwerpoiu (Hsu)
140.113.242.1 (台灣)
2014-01-14 19:19:37 推 granter: 完了 我超冷門 我用PacketSiTE 5.14 來連bbs的 有人有用嗎 59F 01-14 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