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uncan6502 (Steve Nash)
219.68.58.73 (台灣)
2013-09-10 23:58:44 推 john5000: 俗話說百善孝為先 我覺得男方說要照顧老母超級理所當然女方能接受=結婚 不能接受=分手 就這麼簡單
而且原文也沒提到細節 像是照顧多久 病情如何等等 219F 09-11 02:28
→ john5000: 不過呢 樹欲靜而風不止 子欲養而親不待 223F 09-11 02:31
→ john5000: 縱使能請看護 以過來人的經驗告訴各位 到時候就不要後悔 225F 09-11 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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