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esuisviolet (葡萄紫羅蘭)
123.194.10.32 (台灣)
2024-07-24 07:41:08 推 missher: 你以為很理性的敘述,但事實上知道他會看到也有點
公審的意味,沒有走到離婚大概也難消除這道裂痕了 726F 07-24 10:42
→ missher: 不認同先生的作法,正常就應該一起再買一臺機車就
好。不過妳選擇把這些小事拉到檯面上變大事,想必 746F 07-24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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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raziyo (kraziyo)
107.223.209.18 (美國)
2023-11-12 09:28:25 推 missher: 給固定金額就好,他說只花3000就給他3000花啊,花
完了再來談買了什麼,好好認識自己病態的消費習慣
但我也覺得290樓說得很對,家裡亂又外食,隨便請個
保母都比你老婆便宜又做得更好 297F 11-12 13:13
作者:
VAVAVAV (傲視人間笑紅塵)
118.150.212.143 (台灣)
2023-07-01 19:17:36 推 missher: 退稅多個0我都覺得你小題大作... 118F 07-02 00:56
作者:
sophieso 118.166.148.139 (台灣)
2022-10-07 08:55:12 推 missher: 既然兩人生活都正常沒有問題,妳如果還感覺到他愛
妳,再追下去,不是找一個不存在的影子就是自己打
開他不想讓妳知道的事,結果只有離婚一途。他還在
也對妳好,就相信他。 70F 10-07 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