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ily1318 (Lily)
110.28.166.24 (台灣)
2018-10-01 03:40:47 → myu: 為什麼講要分財產傻眼,現在講清楚以後才不會有糾紛啊,說要當成孝親的,以後媽媽把房子給其中一個,另一個不會怨嗎?假設兩個人以後都有產權好了,那是要怎麼分?我給的錢比較多,可是持有的份確一樣,要賣還不是要經過另一個人的同意 303F 10-01 14:23
→ myu: 出一樣多,然後轉帳,紀錄自己存好,到時候如果2個人都有房子 312F 10-01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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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dlette (Odlette)
61.219.144.211 (台灣)
2018-04-16 11:52:20 → myu: 未來的事情很難說啦,你現在不想生那就分手,價觀不一樣請趁早放生,繼續待在一起也是會有其他事可以吵,等到你想生的時候搞不好你的另外一半就出現了,才24而已,能不能走到結婚根本都還很難說,現在人都普遍晚婚了,除非你們立定志向,非君不娶,非君不嫁那就另當別論 548F 04-16 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