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ajwa (加油~~!!)
1.169.238.119 (台灣)
2022-11-11 01:07:07 → nainai1220: 怎麼不少人都要原po轉念,即使未來有第二胎她開心丟包,現在她就是不想被干預,尊重主要照顧者很重要吧?要他人轉念很容易變成「都是為你好」起手式..... 67F 11-11 09:00
作者:
lamabclamabc (lamabclamabc)
155.137.208.19 (香港)
2022-06-08 19:24:53 推 nainai1220: 認同你和另一篇回文對隱私權的觀點,真的不知道為什麼板上很多人認為出錢就可以無視尊重跟隱私權這件事 72F 06-09 09:07
作者:
abcd85900 (abcd85900)
114.43.3.114 (台灣)
2021-10-04 23:18:34 → nainai1220: 雖然我也不支持跟公婆住,但聽起來如果雙方能住得開心的確好處多多,可以婚前先試試看住男方家呀,也是有媳婦跟公婆同住相處愉快啦...(雖然是少數)合不
來就早點放過彼此吧 128F 10-05 00:00
作者:
mtyc (mttttttt)
125.224.139.12 (台灣)
2020-12-01 12:17:52 → nainai1220: 不是說可以自己出錢嗎?自身內心愧疚的解決方式是奉上未來的太太來擋XDD而且還想連她的職涯一起限制,
真是有趣的思維 67F 12-01 12:46
→ nainai1220: 沒有好處全拿的啦,你想尊重哥哥、希望女方也配合尊重你家,難道女方意願跟她家就不需要被尊重嗎? 83F 12-01 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