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ex84 (pex84)
39.11.162.27 (台灣)
2021-05-21 11:16:00 → pex84: 我是女方 希望是如果有租出去才給 沒租出去就不給 13F 05-21 11:36
→ pex84: 對男方來說是要到另一縣市買房 還要負擔通勤費用 所以租金算是誘因?
對女方來說是可以在原本的區域 但是住到更好的房子 租金本來就是多出來的 給對方也無妨? 21F 05-21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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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101011046 (Blacktea holic)
180.217.62.210 (台灣)
2020-12-10 09:37:12 推 pex84: 蠻好笑的,現在還有男生以為跟父母同住可以結婚?還真天真 113F 12-10 10:22
推 pex84: 雖然是自己名下 但也不算全部自己買的呀 這樣算很努力? 119F 12-10 10:23
推 pex84: 女生避談所以女生沒有想結婚耶 想結婚的那一方自己要解決 137F 12-10 10:29
推 pex84: 但是男生要好好考慮分了之後 自己這樣的條件交得到女朋友嗎 現在人是很現實的 適婚年齡還住在家裡 沒有要自立的意 164F 12-10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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