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WSLA (owsla)
27.242.131.57 (台灣)
2021-10-31 01:42:28 推 phyllon: 看到脈絡是覺青用詞就知道不需要跟不學無術的人太認真…澄清再多他都只會跳針或視而不見 224F 10-31 11:30
作者:
medama ( )
180.217.14.28 (台灣)
2021-10-30 23:43:35 → phyllon: 過去漫畫的確被認為不入流,無論什麼內容都不被認為是能登大雅之堂的吧。光是抓著這一點,並不會改變台灣漫畫長期就是弱勢的地位啊…當然這邊說的不含幫新聞局畫畫的人(政治宣傳) 44F 10-31 02:59
→ phyllon: 法律:不能違停,有多少人遵守 66F 10-31 12:00
作者:
kougousei (kougousei)
111.250.245.80 (台灣)
2021-10-30 21:40:35 推 phyllon: 上面太多舉例也太久,烏龍院出版的時候根本就沒有金漫獎,是要頒什麼。而且大多數人根本就沒看過入圍作品,甚至不看台漫,講得好像自己有資格評一樣真的笑死 134F 10-31 02:26
作者:
mayolane (沒有人啦)
111.71.0.153 (台灣)
2021-05-13 18:47:33 推 phyllon: 不!!還沒複習就被流放了… 115F 05-13 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