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ubaru5566 (愛上速霸路)
219.100.37.246 (日本)
2020-07-28 23:26:36 推 rinatwo: 還好我沒買過垃圾國貨
要人支持國產 就應當給足薪資福利
早有耳聞薪資低廉剝削 21F 07-28 23:46
作者:
shamanlin (佐藤必須死)
36.231.80.34 (台灣)
2020-07-28 00:53:08 推 rinatwo: 個資法重點在於連結辨別
單純車牌 無法識別當事人就不是個資
但是如果連同地址 電話 職業之類一同揭露
就可能違反個資法 侵犯隱私權
有判決例子 公布車牌 法官認為無法識別特定個人 所以無罪 14F 07-28 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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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inatwo (無)
2020-07-27 01:14:33 → rinatwo: 拿枕頭之類的頂開吧
刑事蹷ㄕꠠ民事不划算...... 19F 07-27 02:27
→ rinatwo: 刑事不成立
躧D事 你見到官 大概只會更不爽
app一直亂碼... 22F 07-27 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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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opeace5 (YOUNG2)
110.50.162.40 (台灣)
2020-07-25 13:29:01 推 rinatwo: 價格很合理阿 不然你覺得要多少? 16F 07-25 14:53
作者:
aass5566 (挑戰國考第5年)
36.238.72.24 (台灣)
2020-07-21 23:05:34 推 rinatwo: 證據其實也是看行政法庭的法官覺得算不算...
真的出車禍 法官還不是拿影片路程換算時速 6F 07-21 23:15
→ rinatwo: 法官對於證據力的要求很高 蘇建和表示: 10F 07-21 23:18
作者:
wumins 36.237.233.2 (台灣)
2020-07-20 10:22:42 噓 rinatwo: 最討厭原PO這種人了 過路口就隨便切自己想走的車道 26F 07-20 10:59
→ rinatwo: 路口沒有車道問題 那是指沒出車禍 檢舉的狀況 29F 07-20 10:59
→ rinatwo: 如果出車禍的話 還是會比對車道 31F 07-20 11:00
→ rinatwo: 我覺得這個很有得揮啦 最簡單就5 5保險出一出 35F 07-20 11:01
噓 rinatwo: 你右邊有兩車道 所以你要那兩車道的車過路口擠同一車道? 41F 07-20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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