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arolcute (小孟兒~)
118.232.22.210 (台灣)
2013-07-12 07:25:19 推 sasha3359134: 既然分手了,就分的徹底吧,這樣每天躺在他旁邊,看到他,又何嘗不是一種折磨,讓他搬走吧,也等於讓自己解脫,加油! 82F 07-12 11:09
作者:
icegail (我爪我驕傲)
1.34.20.250 (台灣)
2013-07-11 16:02:45 推 sasha3359134: 幫補~ 56F 07-11 17:01
推 sasha3359134: 再幫補,D大,你要不要乾脆自己發一篇文發表自己的 63F 07-11 17:03
→ sasha3359134: 高見,別在人家的文裡拼命噓~ 65F 07-11 17:03
推 sasha3359134: 你又知道真相了?你這何嘗不是自己腦補小劇場? 77F 07-11 17:07
推 sasha3359134: 合理推斷?呵,剛才別人說的,就都是腦補,你的就是 81F 07-11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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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otraces ( )
59.126.46.232 (台灣)
2013-07-11 09:50:40 推 sasha3359134: 呃、...應該不是所有的女生都愛買鞋的,像我,鞋櫃只有六雙左右~
通常都是壞掉才去買新的,買了都是要實穿性的
省錢也省空間 280F 07-11 16:25
作者:
chs80125 (ppbigcool)
123.195.49.4 (台灣)
2013-07-11 14:18:17 噓 sasha3359134: 純噓某樓說女生就一定怎樣怎樣的說法! 391F 07-11 16:05
推 sasha3359134: 屁!明明是男生沒事先問女生,便擅自約人,尊重一下事先打個電話問女友很難? 409F 07-11 16:09
→ sasha3359134: 某樓別跳針把責任全推到女生身上,男友處事就沒問題 414F 07-11 16:10
推 sasha3359134: 女生可以大器接受沒錯,避免後續的問題產生,但男友 422F 07-11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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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allsnow (我相信你是第一種人)
220.135.199.94 (台灣)
2013-07-09 21:16:23 推 sasha3359134: 我是女生我也暫成共同持有這點,一樣都有出錢,憑什麼就該登記在她名下,我是女的也看不下去她這樣的做 174F 07-09 22:22
推 sasha3359134: 樓上T大的作法也很可行,」挑明說,那錢是父母出的看她會有什麼反應,請她自己去面對男方父母,跟他們說她要求要把房子登記在她名下 202F 07-09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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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oyGirl1 (chelsea)
123.192.42.55 (台灣)
2013-06-26 21:37:51 推 sasha3359134: 以你們暫時不考慮買房子要先租房,先過一陣子後
再慢慢看房子吧,畢竟,這麼大筆錢,又是自己父母出的,誰也不想為這事鬧得不愉快 106F 06-27 09:45
作者:
BoyGirl2 (:-)
111.243.168.96 (台灣)
2013-06-16 21:38:11 推 sasha3359134: 我不覺得妳大驚小怪,有些身體接觸若不及時反應拒絕,對方會以為妳默許,以後會越來越過分! 3F 06-16 21:43
作者:
Ilovecats (~貓~)
140.122.141.98 (台灣)
2013-06-11 16:21:35 推 sasha3359134: 推這篇,很中肯,希望原PO能看見 1F 06-11 16:22
作者:
amada0507 (艾曼達)
114.35.142.102 (台灣)
2013-06-11 12:39:53 → sasha3359134: 無關男女,如果原PO男友真的很想認真唸書,那麼, 375F 06-11 14:59
→ sasha3359134: 他可以不要叫原PO去陪她,可以等到考完後再見面,但 378F 06-11 14:59
→ sasha3359134: 原PO男友又要叫女友搭車去見他,又不肯付出40分鐘的 381F 06-11 15:00
→ sasha3359134: 的時間去接一下女友,還在電話裡罵女友白目,造成他困擾,這我就不懂了,不是你要求你女友去的嗎?
你的考試很重要,那麼,原PO自己的考試就不重要了? 383F 06-11 15:00
→ sasha3359134: 另外,唸書再累,一整天下來,我不相信都無法抽出40 388F 06-11 15:01
→ sasha3359134: 分鐘的時間,即便你將它當成散心時間也好,無法去接 391F 06-11 15:02
→ sasha3359134: 一下女友,不願接也罷了,但又何必在電話中吼人呢? 393F 06-11 15:02
→ sasha3359134: 體諒是彼此互相的,但我覺得原PO的男友,只要求原PO 395F 06-11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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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ermaidheart (人魚之心)
140.120.208.73 (台灣)
2013-06-08 11:39:58 推 sasha3359134: 我聽說女生說,我鞋帶掉了,你蹲下來幫我綁 23F 06-08 13:10
→ sasha3359134: 而且是在大馬路上,聽到一個女生這樣跟男朋友說的,超誇張~ 25F 06-08 13:10
作者:
BoyGirl2 (:-)
111.251.184.229 (台灣)
2013-06-07 15:35:32 推 sasha3359134: 我覺得妳現在真正痛苦的是,每天上班,見到A,就必 93F 06-07 17:04
→ sasha3359134: 須回憶一次這件事,每回憶一次,就像在妳傷口鞭韃一次,妳要不要告訴你男朋友,這是在妳自己的選擇,但我很擔心,妳每天繼續有A的環境下工作,妳的心裡 95F 06-07 17:04
→ sasha3359134: 能扛得住那折磨壓力嗎?先請個幾天假,讓自己好好喘息一下,調整一下心情,想好下一步該怎麼做,旁人都無法幫妳,真正能幫得上妳的,只有妳自己,加油! 99F 06-07 17:06
作者:
BoyGirl1 (chelsea)
111.251.184.229 (台灣)
2013-06-07 16:36:23 推 sasha3359134: 拍拍,這樣的男人不要也罷,妳總會找到一個懂得珍惜 4F 06-07 16:39
→ sasha3359134: 妳的人~ 6F 06-07 16:39
作者:
BoyGirl2 (:-)
111.251.189.250 (台灣)
2013-06-04 11:16:37 → sasha3359134: 這是妳自己的心態問題,而且,提醒妳一句,擅改他人 8F 06-04 11:20
→ sasha3359134: 的密碼,這樣已經算是侵入他人的電腦跟隱私秘密了請別再做這樣的事了 10F 06-04 11:20
作者:
Faberge (你的大F)
210.59.164.135 (台灣)
2013-05-31 12:44:26 推 sasha3359134: 寫著真好,大推~
打錯,是寫得真好~ 7F 05-31 13:01
作者:
BoyGirl2 (:-)
111.243.174.231 (台灣)
2013-05-30 23:46:44 推 sasha3359134: 是他自己毀掉的,不是妳的錯,別想太多,好好保重自己,多休息,一切都會過去的,加油。 10F 05-30 23:49
作者:
sui2011 (sui)
111.240.67.58 (台灣)
2013-05-30 15:02:16 推 sasha3359134: 推這篇,如果真勉強結婚,還要擔心以後懷孕小孩子會不會染病~ 2F 05-30 15:05
推 sasha3359134: L大,現在他們會說可以啊,如果她們願意去找男人OK呀 155F 05-30 16:52
→ sasha3359134: 但等真的發生後,會來男女版PO說,我女友外遇找鴨~然後在男女版哭訴自己的委屈 157F 05-30 16:52
作者:
Soccer (足球)
114.43.112.75 (台灣)
2013-05-30 14:32:54 → sasha3359134: 她要的普通安慰,將你當成一個可訴心事的人,你別多想太多,也不要有過多的肢體接觸,若對她真有感覺你要考慮的可就多了,尤其是她父母的觀感,因為你曾任她的家教,倘若真的某天你跟她有幸在一起,她父母搞不好會以為,以前請你來教她女兒,你就意圖不軌了印象分先扣了,所以,還是先維持現有平靜,讓她先從這段感情創傷中走出,以後的事慢慢在說~ 27F 05-30 15:01
作者:
PAKKIE (Pakkie)
1.171.229.123 (台灣)
2013-05-30 01:08:23 推 sasha3359134: 那麼56大,你願意接手PO的男友,一起共進禮堂嗎?我一定會真誠的祝福你們的~ 32F 05-30 14:38
作者:
rehtra (武英殿大學士爾雅)
180.177.121.197 (台灣)
2013-05-29 23:38:53 推 sasha3359134: 那麼一樓,你願意去接手原PO的男友,共進禮堂嗎? 138F 05-30 14:36
→ sasha3359134: 我一定會真誠的祝福你們的~ 140F 05-30 14:36
作者:
BoyGirl1 (chelsea)
111.251.164.65 (台灣)
2013-05-29 20:27:33 推 sasha3359134: 這次是淋病,下次萬一是更嚴重的病呢?
拜託請珍惜自己,妳值得更好的,別因為一切都就緒,就逼自己不得不硬著頭皮上架結婚,那才是最糟糕的 565F 05-30 14:30
推 sasha3359134: 妳才32歲,現在果斷分開,花一年時間平復心情,
33歲去認識新朋友或相親,都還來得及,但如果妳真的結了這個婚,你以後可能都要在老公嫖妓,我會不會得病,如果懷孕,小孩子會不會被感染的恐懼中度過,還是擔心以後混亂的婚姻生活,哪種對你比較好? 570F 05-30 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