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eii (不要再try我帳號(怒))
2024-12-23 09:52:31 → seii: 那就是分手或溝通是否雙方能接受領養選項,我覺得
彼此很契合的話,領養是雙方各退一步的選擇。找合
拍的人太難了 4F 12-23 10:05
→ seii: 認賠殺出找更適合的也是一個選項,但我覺得照他敘
述,要找個完全契合也沒那麼容易。甩了舊的新的不 14F 12-23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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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reenLabel (外出用餐)
156.59.166.213 (馬來西亞)
2024-06-12 23:39:40 推 seii: 如果妳家用全出,不給老公其他錢他會怎樣? 你收入
150付全家用40,你還有110 53F 06-13 01:36
作者:
pearMA (ㄌㄌ梨)
114.45.164.131 (台灣)
2024-03-03 11:07:04 推 seii: 你可以跟你說:這是我喜歡的物品,擁有它們讓我開
心。怎麼會是浪費?每個人都有權利追求喜歡的事物
,他不喜歡就要貶低就太不尊重人了 257F 03-03 1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