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allyQ (【銅鑼灣扛棒子】)
114.26.21.149 (台灣)
2011-10-30 21:44:25 推 toozo2: 我從來都不覺得SALLY姐的分享文是廣告文呀,
我還滿喜歡看這種相關資訊的,特別是保險套XD 8F 10-31 01:01
→ toozo2: 基礎不存在應該也難以成立 102F 10-31 20:14
→ toozo2: 提出告訴的基礎不存在XD
說不定整個BLOG都被視同營利事業所用,那第一二樓所說的,也難謂其行為誹謗、侵害名譽。 105F 10-31 20:34
推 toozo2: 誰呀?誰在講真實惡意原則? 113F 10-31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