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iresc (害羞的米果)
60.244.61.43 (台灣)
2011-06-30 23:53:13 推 trywill: 這個聲線我投降= =||| 80F 07-01 00:10
作者:
Ruslan (露莎蘭)
118.170.215.38 (台灣)
2011-06-08 12:19:08 → trywill: 要談法律的,那個連帶責任先學好嗎?出版社想開脫,好笑
編輯不用負責嗎?這是責任是內部關係需求,今天真要告
是可以從作者一路到編輯加出版社一起全告的OK?
對方單告作者是好心,不是叫應該,小袖子身為編輯不是
說我不知道一句話就以帶過的,這是一種工作上的責任 506F 06-11 13:43
作者:
candyhill (糖果堆)
122.126.96.154 (台灣)
2011-04-24 02:54:15 噓 trywill: 你男友什麼時後要扶正小四啊^^記得上來通知一下唷~ 171F 04-24 22:19
作者:
tetfreeago (踢踢薩瑪)
59.104.187.135 (台灣)
2011-03-31 17:38:29 推 trywill: 你點錯地方了~讓人家知道能加對方然後聊天會引起不少女生的驚恐~A片吃不到,偷拍實照裡的人不認識OK~一但能熟悉XDDD你覺得不會被女友禁嗎XDDDD
還有捐款給別的妹買衣服~不被女友剝皮才怪= =+ 20F 03-31 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