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qqq5566 (正義魔人)
118.168.161.161 (台灣)
2016-07-06 19:15:52 → trywish: 這七天算今年才有的(週休二日的員工),但上半年因為行政命令壓著,下半年開始生效,就被dpp拿出來砍了。 83F 07-06 19:32
作者:
amix (惠子)
111.241.90.212 (台灣)
2016-07-05 23:49:55 → trywish: 請不要先替資方想好,修法當然會把其中一例轉成錢,而且 15F 07-05 23:54
→ trywish: 還能補休,彈性更高等等。而不是喬完連七天假都不見了 19F 07-05 23:54
→ trywish: 放心啦,修法後那些特殊行業福利絕對比這版更好。這版是 53F 07-05 23:58
→ trywish: 資方版,想就知道裡面有不少洞可以戳 60F 07-05 23:59
→ trywish: 今年度的週休二日其實會有七天。因為法案問題。 64F 07-05 23:59
… 共有 50 則推文,點此顯示
作者:
soulgel (像太陽般溫暖)
111.250.31.252 (台灣)
2016-07-05 23:34:25 → trywish: 沒規定只能做一樣吧,先檢舉再來談。 36F 07-05 23:42
作者:
fbi0072004 (史密森)
61.230.67.232 (台灣)
2016-07-05 22:01:33 → trywish: 年輕人才是一例一休會受害的族群,工時提高了,薪水不見 51F 07-05 22:16
→ trywish: 得會提高,自己權利也不去爭取。當然沒出過社會也是個點 53F 07-05 22:16
→ trywish: 所以才一直以為工時提高,薪水就會upup~才怪 55F 07-05 22:17
→ trywish: 休不可能和例一樣,例的本質是需補休,休本質是可加班。 80F 07-05 22:22
→ trywish: 應該是衝著要審出來抗議,偏偏之後還有颱風,時間點差。 86F 07-05 22:23
作者:
iamsiusa1 (王奕凱)
49.216.242.199 (台灣)
2016-07-05 22:06:08 → trywish: 法定的例假和上面的需求沒差別吧,頂多差別在於例假要的 20F 07-05 22:13
→ trywish: 加班是說要重大事件,不過從這條改一下就好,增訂兩例假除非重大事件,不然不能都加班之類。既有法就能改完了。彈性也有,比起額外多個名詞,造成一堆漏洞好多了 23F 07-05 22:13
→ trywish: 法一定都可以修的。自創名詞唯一好處在於增加漏洞。 66F 07-05 22:29
… 共有 9 則推文,點此顯示
作者:
rathunter (老鼠殺手)
36.231.128.137 (台灣)
2016-07-05 21:54:46 → trywish: 工具人..才怪,至少能幹。更多的是幹不到還當免費司機的 23F 07-05 21:57
作者:
olctw (facebook.com/k.o)
203.69.90.100 (台灣)
2016-07-05 19:53:45 → trywish: 其實我覺得南部得辦一場,尤其高雄,不然大家都還以為南 92F 07-05 20:33
→ trywish: 台灣(尤其高雄)最愛加班,做三休一領三萬就好。 94F 07-05 20:33
→ trywish: 法其次,這法案通過後,以後那些違法都變合法,你覺得勞 98F 07-05 20:41
→ trywish: 檢還需要黑吃黑?勞工是自願加班,不要死就不犯法。 100F 07-05 20:41
→ trywish: 算是合法的基準點之下,未來是完全合法。現在是用變形工 102F 07-05 20:42
… 共有 120 則推文,點此顯示
作者:
henryhuang17 (Grado225)
36.236.67.223 (台灣)
2016-07-04 18:11:00 → trywish: 泡麵、麥當勞之類,不過4.5天之後會很反胃。 28F 07-04 18:18
作者:
freedomwing5 (我唯一知的就是我不知)
36.234.161.6 (台灣)
2016-07-03 21:21:25 → trywish: 那題目有瑕疵,如果改殺一人就對了。 11F 07-03 21:23
→ trywish: 不過以出題時間點來說,應該是1. 20F 07-03 21:23
作者:
kivan00 (Kivan)
114.38.34.169 (台灣)
2016-07-03 18:22:10 → trywish: 目前新聞提到設計上是一個人就能發射呀,只是一般會有不 11F 07-03 18:25
→ trywish: 少人做口頭確認的動作,但起動到一定程度後,可一個人用 16F 07-03 18:26
→ trywish: 其實不用鑰匙也不能說危險,這只是飛彈又不是核彈,戰爭 20F 07-03 18:27
→ trywish: 還要找兩把鑰匙來開才能打? 24F 07-03 18:27
作者:
deathdecay (VOID)
124.9.128.73 (台灣)
2016-07-03 17:40:53 → trywish: 勞檢也沒責呀,目前露洞是可以到一切合法,週六上班 69F 07-03 17:50
→ trywish: 沒吧,沒休息日之前,頂多叫責任制,休息日才能算無新假 97F 07-03 17:56
→ trywish: 當然目前就有無薪假,不過無薪假和責任制又不同,公司也 99F 07-03 17:56
→ trywish: 無法把你的週六變無薪假。當然修正版本的未來可以了。 102F 07-03 17:57
→ trywish: 既有無薪假是要報備的。這篇文章是說,雇主和勞工約定周 122F 07-03 18:01
… 共有 15 則推文,點此顯示
作者:
illustrator (Ai)
118.171.57.209 (台灣)
2016-07-02 19:29:53 → trywish: 同時期高價機就note2 padfone2 兩隻。 20F 07-02 19:54
作者:
ixdez1 (龍九)
60.245.65.182 (台灣)
2016-07-02 16:13:11 → trywish: 連唯一的即時通訊也廢了,app版沒好有名單、沒上線顯示、 22F 07-02 16:20
→ trywish: 連電腦版和app都無法同步。 25F 07-02 16:20
作者:
TenorKevin75 (Kai)
114.37.216.16 (台灣)
2016-06-10 00:48:46 → trywish: 實際上有報警就不可能河蟹,所以說河蟹算有問題,而且在調查結果出爐前,學校也很難判對方退學,除非對方認罪,裡面沒做好,大概就是受害者的心理輔導,還有如果他真說了那些話,這的確問題很大條,有錄到音要告也都可以了。 24F 06-10 01:15
→ trywish: 不,懶人包至少要有個大概,實際上這包得看兩三篇文才能 35F 06-10 01:38
… 共有 7 則推文,點此顯示
作者:
gary27 (小龜)
118.161.192.93 (台灣)
2016-05-27 22:35:00 → trywish: 所以看到這麼美的數字,就知道為了這數字壓力有多大了。所以果然是政策害死的。 83F 05-27 22:59
→ trywish: 有這數字的話,就算真的有假志工也不可能想自殺,因為一 88F 05-27 23:01
→ trywish: 切努力都漂亮的實現了。那為什麼想自殺?數字本身... 90F 05-27 23:01
作者:
gary27 (小龜)
118.161.192.93 (台灣)
2016-05-27 22:35:00 → trywish: 所以看到這麼美的數字,就知道為了這數字壓力有多大了。所以果然是政策害死的。 83F 05-27 22:59
→ trywish: 有這數字的話,就算真的有假志工也不可能想自殺,因為一 88F 05-27 23:01
→ trywish: 切努力都漂亮的實現了。那為什麼想自殺?數字本身... 90F 05-27 23:01
作者:
DoraGmon (哆啦G夢)
118.168.165.130 (台灣)
2016-05-27 20:00:52 → trywish: 可以從殺人到CCR到小燈泡,這思考跟不上ˊˋ 20F 05-27 20:06
→ trywish: 台灣女權算高了,通常網路上罵罵,私底下卻是工具人,付錢還算普通,幫修理、幫找資料、隨時後命、付錢等。台灣男權真的很低。高的幾乎都高帥富或8+9
7-11有一篇工具人的廣告,那不只是真實事件,一定還有更 26F 05-27 20:16
… 共有 6 則推文,點此顯示
作者:
ingest (briskly)
114.27.250.152 (台灣)
2016-05-27 19:45:17 → trywish: 我發現主要的問題是健保局沒有給付驗光費用 <其他文章講 21F 05-27 19:49
作者:
sprucewind (nothing to say..)
223.139.185.112 (台灣)
2016-05-27 11:50:58 → trywish: 實際上這麼做已經等於直接由多數黨指派代表,如果當初是在kmt絕對多數時候,這樣改絕對被罵死,因為dpp連無黨票都拿不到,風水輪流轉後,倒是一堆人把這當救星(笑 146F 05-27 19:30
作者:
Yolosnow (生活很無聊)
36.237.71.238 (台灣)
2016-05-26 18:57:55 → trywish: 政治文就可以人身攻擊嗎?這文怪怪的。 59F 05-26 19:04
→ trywish: 被評論也不可以人身攻擊,不要被誤導之後又被告。不可否 131F 05-26 19:13
→ trywish: 認這檢察官講這樣,很可能有點立場,但遇到立場反的,就 134F 05-26 19:13
→ trywish: 死定了。而且提告是個人自由吧?下次選聖地提告就好。 138F 05-26 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