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uction (suctionunit)
114.35.254.137 (台灣)
2016-11-05 06:30:21 → wafer: 原原po的擔心點不是老婆原本是育嬰假,但後來不想回去
如果老婆是打算以後都不再會職場,那老公月薪4萬會壓力很大所以才說他母親可以幫忙帶,其實老婆如果是考量到婆媳問題那小孩可以請保姆,若是想陪小孩到3歲上幼稚園,那可以繼續請 192F 11-05 13:09
→ wafer: 育嬰假確保2年後可以重返職場,就算回去被資遣 200F 11-05 13:13
… 共有 11 則推文,點此顯示
作者:
birdyang (birdking)
120.105.92.247 (台灣)
2016-11-04 12:40:10 → wafer: 有時離開職場2-3年,就不太會再回到職場工作 46F 11-04 13:10
→ wafer: 原po沒有希望老婆不工作啊,他希望老婆能回職場 210F 11-04 16:04
→ wafer: 老婆可不可以當全職家庭主婦,家庭的收入與支出也是考量點且雙方的生活品質也要有共識,不然貧賤夫妻百事哀,畢竟小孩大一點的花費再怎麼省,也是要一筆錢 213F 11-04 16:16
作者:
jauyuu (Sylvia6)
123.110.172.157 (台灣)
2016-07-26 10:09:25 → wafer: 我要是老公,我乾脆就房子租人,房租付房貸,夫妻另外租屋 52F 07-26 10:40
→ wafer: 然後在外租屋與公用生活費的部份一人一半 54F 07-26 10:41
→ wafer: 更何況就算是婚前買的,她老公又沒有付清,老婆只要有匯房貸 58F 07-26 10:44
→ wafer: 證明,還是有保障,而非當分母 62F 07-26 10:45
→ wafer: 我有個疑問,原原po在這篇文章的推文中提到,她可以出10K房租 501F 07-27 20:24
… 共有 44 則推文,點此顯示
作者:
chouzen12 (丘人)
111.82.216.158 (台灣)
2016-07-26 02:48:13 → wafer: 本來想在原原po的文章下推文,寫完原原po就刪文了
一萬在某些地方根本不夠房租+生活費,我要是她老公,乾脆房子 59F 07-26 09:41
→ wafer: 乾脆房子租出去,然後兩人另外租屋
且她老公之前也提過房子可以改為依比例持有,妳有匯款紀錄離婚後都可以訴請妳的持有權 62F 07-26 0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