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inatadeath (日向)
36.226.200.72 (台灣)
2014-08-15 01:42:06 → willy333: 男方自己說房租是2-5萬,女方工作後房租2萬仍由男方負擔。所以不是他們有找到新室友,就是有搬家。
或者是可憐的第三室友一個人分擔3.5萬的房租..... 225F 08-15 04:15
→ willy333: 男方第一篇:至此,我才停下了每月給她的2~2.5萬家用
但是房租2萬依舊由我負擔. 房租應該是兩萬? 238F 08-15 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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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ka (CK)
1.34.48.154 (台灣)
2014-08-14 14:00:59 → willy333: 男方之前說女方很省會記帳,不會向他要昂貴禮物。又說自 309F 08-14 16:22
→ willy333: 己不會省錢不會記帳,怎麼和現在的說辭差這麼多。 311F 08-14 16:23
→ willy333: 好想發個男方部落格文與ptt文的矛盾,可惜板規不准 322F 08-14 16:29
→ willy333: 男方2013年6月時在food板說自己剛從高雄搬到西門町耶。 530F 08-14 18:44
→ willy333: food板 [請益] 西門町附近好吃的稀飯早餐? 542F 08-14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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