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iccoro (然而)
1.173.76.58 (台灣)
2015-12-20 03:32:56 推 ya1227: 長遠看,爸媽租屋比較好。至少他們習慣了。
等房東不給租時,走一步算一步 126F 12-20 07:02
作者:
schumacher0 (胖丁貓哥)
101.10.35.80 (台灣)
2015-12-11 21:51:07 推 ya1227: 1,貓盯著看好可愛 3F 12-11 21:54
作者:
a6571361 (小雨天)
36.232.127.173 (台灣)
2015-03-02 23:00:10 → ya1227: 有的人是真的粗俗~土性了點,生氣上誰都沒好話,在對方冷靜後有釋出歉意又提金額賠償,可以適時找台階下。以你的標題回答是"不會",真要在意,在意不完的。不如把心思拿來處理其他事情。提告後,會不會影響你之後工作的應徵也是要考量進去。法院訴訟真的是很久,先開個調解看看。 274F 03-03 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