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amo (hi)
標題 Re: [閒聊] 夫妻資產分配
時間 Thu Jun 13 21:28:28 2024


※ 引述《GreenLabel ()》之銘言: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借朋友帳號,先說我是女方。
: 我跟老公結婚6年了,有一個女兒5歲,婚前我的工作能力就比老公強,薪資也比較高
: 所以婚後我們協議,由老公全職帶小孩,我在外工作
: 我的工作性質是要到處出差,大概平均40天可以請一個7天長假在家。
: 老公全職帶小孩,家事/接送/三餐,也都可以照料的很好
: 所以我年薪大概150萬,給老公一半,也就是大概75萬,當作他的花費以及家用
: 當然也包含小孩的花費/學費。
: 一切都很美好...我覺得有能力養家,生活雖然陪伴較少,但也過的還不錯。
計算上來說

就是家庭收入 150
家用 40
老公零用錢 35
太太零用錢 75

: 事情從這裡開始。
: 去年老公得到夫家提供的一筆資產,股票+房產,股息+被動收入大概也1年70萬
: 我跟老公提議,這筆錢是不是當作你的收入,加上我的收入,我們全家收入
: 150+70=220萬,扣掉小孩跟家用40萬,我們所得平分每人90萬
: 但老公不同意...
: 他說這是他們家給的,不算他的收入,所以我還是要給他薪水的一半
: 我說這樣很不公平,不然換我全職帶,你去工作養我
: 他說ok,他只能找年薪70萬左右的工作,會分我35萬
這個計算上來說

家庭年收 70
家用 40
剩下 35 算是
兩個人的零用錢總和

一般家庭講到這邊通常
就會放棄這個完全不符合
機會成本的方案

這也是比較正常家庭中
男女對調的版本

: 我想想也不對,他的被動一年70萬完全不算在家庭收入,只屬於他自己的支配金額
: 跟他吵這個,他只會說這是爸爸給的不算,誰叫你爸沒有給你
: 我要怎麼反駁?  大家會怎麼選擇呢?
: 1. 繼續維持目前給一半收入的情況,當初老公沒那筆被動。
: 2. 不要那麼辛苦工作了,換老公去工作,每年領35萬
這個選項理論上不存在
因為你一領 35 萬
整個家庭變成赤字5萬

: 3. 繼續跟他談判,交出被動收入於家庭使用。
你們家庭現在狀態是這樣

家庭收入 150
家用 40
老公零用錢 35
太太零用錢 75

如果太太的目標只是
如下

家庭收入 150(+70)
家用 40
老公零用錢 35(+55)
太太零用錢 75(+15)

我個人覺得算有機會
前題兩個人感情還不錯
用點小撒嬌或者一些夫妻
間的小情趣來處理

例如以後每周都陪玩一次
先生想要的cosplay劇情
穿上戰袍去Motel大戰
幾百回合
在你放七天假時,先生可以
跟兄弟出去放風幾次
或者你放假期間就幫一把
先生最討厭的家務等等

拿一些先生想要的,你們
夫妻間的情趣跟樂趣來換
比較不會傷感情!

就第三者來看,這筆錢
本來就是男方家庭來的
男方拿了錢,他日後對於
家庭是有相對應的責任

除非你願意一起承擔這些
責任,否則這筆錢理論上
跟你沒什麼太大的關係

但做為夫妻,先生拿到錢
完全自用不支援小家庭
說真的也是挺自私的


但夫妻就是這樣
雙方互有責任也互有義務
跟權利,很難分得太清楚

所以我個人認為用一些
小情趣來解決錢的問題
會比較不傷感情
否則你們算清楚了錢
感情也差不多被算光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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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00.118 (臺灣)
※ 作者: jamo 2024-06-13 21:28:28
※ 文章代碼(AID): #1cQlF-je (marri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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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23:39 GreenLabel
… ×3
06-13 09:04 weinberger
06-13 12:19 sandra80032
06-13 17:47 amilkamilk
Re: [閒聊] 夫妻資產分配
06-13 21:28 jamo
06-14 09:38 heartblue
06-14 13:39 tequila997
… ×13
※ 編輯: jamo (36.231.100.118 臺灣), 06/13/2024 21:30:00
lenta: "自私"的前提是小家庭有需要先生卻不付出吧
如果同一開始說了沒有70萬都過得很美好 那不拿出來是有誰受到損失?1F 06/13 23:30
amilkamilk: 這種做法搞得好像主要賺錢者在家還要當妓女一樣4F 06/14 07:06
p54661205: 噓2F5F 06/14 09:00
miunachafifa: 回2樓:男人要的性相當於女人要的名牌包,這種做法只是多買幾個包吧6F 06/14 09:37
bbbing: 對,多講這個就可以提高女生的付出8F 06/14 10:08
bndan: 這篇講到點了..版上金句 "誰的父母誰扛" 但..財產包含殖利 算不是扛這責任的代償? 還是那句話 越合作緊密的情況 就"越不容許"這種各半分開始做的情況 如果夫妻要活的跟同事甚至比同事關係"還遠" 那各自處理就是最佳解..但我相信多數走上婚生的應該不想要這樣9F 06/14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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