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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C_Chat
作者 標題 Re: [問題] 在SAO裡面殺人 到底算不算有罪?
時間 Sun Aug 2 01:53:26 2020
現實中的不確定殺人的例子
無照飆車釀3死 檢察官:不確定故意,應成立殺人罪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1015/1281376.htm
台北市日前發生重大車禍,2名男子開著租來的車輛,傍晚下班時間在攜來車往的南京東
路無照開車競速,最後撞死3人。肇事的謝姓男子被檢方以殺人罪聲押,但法院初步卻認
定無殺人故意,但因覓保無著而羈押。有檢察官PO文說明,認定謝男具有殺人的「不確定
故意」,應成立殺人罪無誤。
路無照開車競速,最後撞死3人。肇事的謝姓男子被檢方以殺人罪聲押,但法院初步卻認
定無殺人故意,但因覓保無著而羈押。有檢察官PO文說明,認定謝男具有殺人的「不確定
故意」,應成立殺人罪無誤。
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監事、桃園地檢署檢察官王齡梓指出,開車失控衝進騎樓而撞死人
,顯然不是故意的,為何檢察官會以「不確定故意殺人罪」聲請羈押呢?
王齡梓說明,刑法上的故意有兩種,一種是「明知故犯」,行為人認識或明確預見,其行
為會導致某種結果發生,並進而決意行之,即刑法第13條第1項所規定的「行為人對於構
成犯罪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為故意。」,學說上稱為「直接故意」也就是一
般人所理解的「存萬ㄟ」「條剛、條池ㄟ」。
為會導致某種結果發生,並進而決意行之,即刑法第13條第1項所規定的「行為人對於構
成犯罪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為故意。」,學說上稱為「直接故意」也就是一
般人所理解的「存萬ㄟ」「條剛、條池ㄟ」。
王齡梓進一步說明,另一種故意的型態,則是行為人雖然知道或預見,其行為會招致構成
要件的實現,仍容忍或聽任其發生,即刑法第13條第2項所規定「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
事實,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以故意論。」,學說上稱為「間接故意
」或「不確定故意」,也就是一般人認知的「沁菜」「龍好」。(參閱林鈺雄教授所著新
刑法總則)如同在人擠人的市場中,向人群開了一槍,行為人雖不明確指明要殺害何人?
殺害多少人?但他開槍時可以知道,這一槍一定造成死傷,這時就會被認定有殺人或傷害
的「不確定故意」。
要件的實現,仍容忍或聽任其發生,即刑法第13條第2項所規定「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
事實,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以故意論。」,學說上稱為「間接故意
」或「不確定故意」,也就是一般人認知的「沁菜」「龍好」。(參閱林鈺雄教授所著新
刑法總則)如同在人擠人的市場中,向人群開了一槍,行為人雖不明確指明要殺害何人?
殺害多少人?但他開槍時可以知道,這一槍一定造成死傷,這時就會被認定有殺人或傷害
的「不確定故意」。
王齡梓表示,回到無照競速此案,在傍晚時分的市區,以時速100公里在市區競速,可以
想見可能會因此造成交通往來不便並致其他人傷亡,但謝姓、黃姓男子依然故我,因此檢
察官才認定2人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並以此理由聲請羈押,除非2人自認駕駛技術高
超、車輛性能無虞,絕無可能發生車禍,因此堅決開車競速,才會屬於過失範圍,否則就
有不確定的故意。就如同酒醉之人開車上道,可以預見可能會發生車禍,造成他人及自身
危險,最後的確造成傷亡結果,現今也被認為是「不確定故意殺人」,相信沒有一個酒駕
的人敢拍胸脯擔保絕不會發生車禍,同理,縱使是F1賽車選手,也不敢保證若在市區高
速開車競速,絕不會發生事故造成傷亡。因此,此案中檢察官以殺人罪聲請羈押,確實有
其論理依據,也符合大眾對此類案件處理的期待。
想見可能會因此造成交通往來不便並致其他人傷亡,但謝姓、黃姓男子依然故我,因此檢
察官才認定2人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並以此理由聲請羈押,除非2人自認駕駛技術高
超、車輛性能無虞,絕無可能發生車禍,因此堅決開車競速,才會屬於過失範圍,否則就
有不確定的故意。就如同酒醉之人開車上道,可以預見可能會發生車禍,造成他人及自身
危險,最後的確造成傷亡結果,現今也被認為是「不確定故意殺人」,相信沒有一個酒駕
的人敢拍胸脯擔保絕不會發生車禍,同理,縱使是F1賽車選手,也不敢保證若在市區高
速開車競速,絕不會發生事故造成傷亡。因此,此案中檢察官以殺人罪聲請羈押,確實有
其論理依據,也符合大眾對此類案件處理的期待。
王齡梓最後呼籲,逝者已矣,許多案件的發生往往就在於不在意的輕忽態度及「沒想那麼
多」,卻可能造成永遠無法彌補的劇痛。但願大家行事時能多想想,不要「沁菜」,以免
懊悔終生。
多」,卻可能造成永遠無法彌補的劇痛。但願大家行事時能多想想,不要「沁菜」,以免
懊悔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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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帶VR頭盔而死 一般人會怎麼想的?
1.在遊戲裡被殺
2.公司生產出不良品導致死亡
有人會覺得是1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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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141.227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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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08-02 01:10 ■ Re: [問題] 在SAO裡面殺人 到底算不算有罪?
● 08-02 01:53 ■ Re: [問題] 在SAO裡面殺人 到底算不算有罪?
08-02 02:33 ■ Re: [問題] 在SAO裡面殺人 到底算不算有罪?
※ 編輯: AlisaRein (1.164.141.227 臺灣), 08/02/2020 01: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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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 資訊不對稱時是2,明朗後1、2同時成立1F 08/02 01:54
→ : 現實世界沒有SAO這款殺人遊戲 要怎麼討論?2F 08/02 01:54
→ : 你不就在討論w3F 08/02 01:55
推 : 你都討論幾篇了 要怎麼討論?4F 08/02 01:56
→ : SAO中就無法得知PK對方一定會腦死喔5F 08/02 01:57
推 : 無法證明,說得知會被挑語病x6F 08/02 01:58
推 : 就這篇新聞的邏輯來看 除非能證明對方不會死7F 08/02 01:58
→ : 紅色玩家就不該殺了遊戲中的對方
→ : 紅色玩家就不該殺了遊戲中的對方
→ : 西洽不是整天在討論非現實的,真分不清次元耶9F 08/02 01:58
推 : 因為你已經知道結局了 有上帝視角所以你才選210F 08/02 01:59
→ : 1.遊戲允許PVP 2.茅場說的誰能證明是對的11F 08/02 01:59
推 : 現實人被殺就會死 這需要證明嗎12F 08/02 01:59
→ : 你看Asuna就知道 玩家被殺不會死 最後還是要茅場親自電人13F 08/02 02:00
→ : 暴虐魔王表示:誰說人被殺就一定會死(大誤)14F 08/02 02:00
→ : 啊...只要最後動手加熱對手大腦的不是玩家而是茅場,15F 08/02 02:00
→ : 就完全沒有討論玩家殺人的空間
→ : 就完全沒有討論玩家殺人的空間
推 : 終歸一句 死不死人看茅場,除非通謀.....不然根本起訴17F 08/02 02:01
→ : 不了
→ : 不了
→ : 所以最後人還是茅場動手殺的19F 08/02 02:01
→ : PK行為只會導致茅場跑去殺人
→ : PK行為只會導致茅場跑去殺人
→ : 我看hp歸零後30秒,根本只是方便茅場鎖帳號的措施21F 08/02 02:01
推 : 除非能證明玩家跟茅場有關係22F 08/02 02:02
→ : 茅場大概寫了一個迴圈,計數器數30之後就燒腦23F 08/02 02:02
→ : 但要是flag = 1時,就跳出迴圈
→ : 但要是flag = 1時,就跳出迴圈
推 : 有人還在跳針25F 08/02 02:07
推 : 想請教一下如果有歹徒綁架人質 要求警官讓他離開 不照做26F 08/02 02:08
→ : 就殺害人質 警官沒有照做 結果人質死了 警官有罪嗎?
→ : 就殺害人質 警官沒有照做 結果人質死了 警官有罪嗎?
→ : 講到底紅名就只是在玩遊戲,殺人的是茅場28F 08/02 02:08
推 : 木有29F 08/02 02:08
推 : 看在哪一國30F 08/02 02:09
→ : 殺人責任不能這樣轉嫁的31F 08/02 02:09
→ : 回kids23,無罪32F 08/02 02:09
→ : 沒有,警察沒有義務聽從犯人的意思.33F 08/02 02:09
→ : 但是可能會被上司跟家屬電34F 08/02 02:09
→ : 警方應該無罪吧,但是社會輿論會壓死警方,逼他去自殺35F 08/02 02:10
→ : 紅名和警官就是道德上有問題,但是法律上無罪36F 08/02 02:10
推 : 想到南非武官那件事37F 08/02 02:10
→ : 那個舉例可不能用甚麼你我都推了一把之類的屁話偷換概38F 08/02 02:10
→ : 念xd
→ : 念xd
→ : 沒有警察會跟恐怖份子談判的 這是規則 (?40F 08/02 02:10
→ : 警官也不能說道德有問題,而是公務執行上有瑕疵,應該首41F 08/02 02:11
→ : 先保護人質
→ : 先保護人質
推 : 如果有人聽警官說過人質死就能抓歹徒 算構成不確定故意嗎43F 08/02 02:11
→ : 哪有 那是軍方不跟恐怖份子談判 警方不顧人質會被砲轟44F 08/02 02:11
→ : 有一種職業叫做談判專家45F 08/02 02:12
→ : 俄羅斯例外 那是連人質都殺的國家46F 08/02 02:12
→ : 今天不跟歹徒談判最後害人質死亡應該頂多被降職解職47F 08/02 02:13
推 : 阿 被砲轟又不是被判殺人罪48F 08/02 02:13
推 : 當然不算啊...你怎麼能證明警方有藉由抓歹徒來致死人49F 08/02 02:14
→ : SOP就是先保護人質,其次是保護罪犯,再來才是逮捕犯人50F 08/02 02:14
→ : 質的犯意呢,不要弄反了51F 08/02 02:14
→ : 談判是專家的工作 警察才不會管歹徒呢52F 08/02 02:14
推 : 了解了 感謝53F 08/02 02:15
→ : 把人質搞死,現場指揮官請直接離職,謝謝54F 08/02 02:15
推 : 最終做出殺人這個選擇的是歹徒 這點很重要55F 08/02 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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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 AC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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