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1-11-18 08:41:13
看板 C_Chat
作者 標題 Re: [閒聊] 為啥微笑棺木的人沒有被法律制裁?
時間 Thu Nov 18 07:35:57 2021
因為無法可管。現行法律殺人無法套用在遊戲殺人上面。除非是有罪推定或直接人治。
不然就要為此修改法律。但就算修改了。也很難判殺人罪。因為真的動手的就不是他們
不然就要為此修改法律。但就算修改了。也很難判殺人罪。因為真的動手的就不是他們
就像今天有人說你打手槍會死人然後你一打他就去殺一個人。這算誰的問題?現行法律
只會是動手的人犯殺人罪。不會是打手槍的人
遊戲內殺人只是殺掉角色。跟殺掉遊戲怪物差不多。真的殺人的是微波爐頭盔。那控制
殺人頭盔的才會是殺人犯
遊戲殺人可能連間接殺人都算不上。因為中間的殺人控制不是由玩家控制。控制著只要
爽想要殺怪物會死人都行。不殺怪物不升等會死人也行。也會不知道是電死還是強制植
物人
爽想要殺怪物會死人都行。不殺怪物不升等會死人也行。也會不知道是電死還是強制植
物人
當然。硬要判也是可以。立個專法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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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o的情況真的要說也不是殺了遊戲角色所以死人。而是殺了遊戲角色會有人把被殺的人用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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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11-17 23:22 ■ Re: [閒聊] 為啥微笑棺木的人沒有被法律制裁?
11-18 00:53 ■ Re: [閒聊] 為啥微笑棺木的人沒有被法律制裁?
● 11-18 07:35 ■ Re: [閒聊] 為啥微笑棺木的人沒有被法律制裁?
11-18 10:13 ■ Re: [閒聊] 為啥微笑棺木的人沒有被法律制裁?
推 : 罪刑法定主義,行為時沒有立法都來不及啦。1F 11/18 07:43
→ : 可是日本是有罪推定耶2F 11/18 07:50
是有罪推定也不代表全都會一樣。就跟無罪推定也有可能判有罪一樣。是看各國法律※ 編輯: v9896678 (101.9.174.210 臺灣), 11/18/2021 07:54:53
推 : 日本有罪推定?3F 11/18 07:57
推 : 無罪推定是國際公約欸,不然日本一堆人直接吃法案被關了4F 11/18 07:57
推 : 日本在交保前檢方會伴隨條件叫你認罪,起訴有罪率超過95F 11/18 08:00
→ : 9%,法官在審理時也都因此不往無罪的方向去推定
→ : 9%,法官在審理時也都因此不往無罪的方向去推定
推 : 起訴定罪率高不等於有罪推定啊...7F 11/18 08:01
推 : 那檢方還是要提出證據啊,如果拿出假的證據就好笑的被對8F 11/18 08:05
→ : 方律師洗臉
→ : 方律師洗臉
推 : 有罪推定的定義不是你說的那樣吧10F 11/18 08:06
推 : 很多冤罪起訴的證據是疑犯自己承認有罪...11F 11/18 08:06
推 : 那就拖火車撞人囉12F 11/18 08:09
推 : 無罪推定是公約,有罪推定是生活。如果你是上級國民13F 11/18 08:09
→ : 那另外談
→ : 那另外談
推 : 我覺得應該不是這樣 應該比喻成頭盔是炸彈15F 11/18 08:14
→ : 但微笑灌木是引爆的人 事實上還是殺人罪,算不算共犯
→ : 是另一回事
→ : 但微笑灌木是引爆的人 事實上還是殺人罪,算不算共犯
→ : 是另一回事
推 : 有罪推定XD18F 11/18 08:20
推 : 就如死亡筆記本月也是殺人罪一樣19F 11/18 08:22
→ : 類似的概念可以參考不作為犯
→ : 至於打手槍殺人說 則有可能成為教唆犯 但因為教唆需
→ : 特定 實際上是不成立但其他部分仍符合教唆犯的定義
→ : 類似的概念可以參考不作為犯
→ : 至於打手槍殺人說 則有可能成為教唆犯 但因為教唆需
→ : 特定 實際上是不成立但其他部分仍符合教唆犯的定義
推 : 主要動手的是茅場啊 殺遊戲角色又不等於殺現實中的23F 11/18 08:24
→ : 人
→ : 人
推 : 對啊,我做了一個炸彈,給你按鈕說明按了會直接炸死25F 11/18 08:24
→ : 一個人,結果你聽了還按下去,真的能免責嗎
→ : 一個人,結果你聽了還按下去,真的能免責嗎
推 : 那個不叫有罪推定 有罪推定是我沒證據 但我覺得是你27F 11/18 08:25
→ : 舉個簡單的例子黑道老大跟小弟說 你們如果看到我拿煙28F 11/18 08:25
→ : 出來 就去殺她
→ : 出來 就去殺她
推 : 你要怎麼證明按下去一定會引爆?30F 11/18 08:26
推 : 這件事情應該不是不作為犯,就是單純的作為犯而已。31F 11/18 08:26
→ : 殺人的手段或方式本來就不會規定在法律裡。衹要在做
→ : 某件事情之前,有會殺死某人的確信,而且具有不特定
→ : 對象的殺人故意。甚至打手槍跟真正拿槍殺人的人不用
→ : 有犯意聯絡。有聯絡的叫做教唆或共犯。沒聯絡至少也
→ : 是個間接正犯。
→ : 殺人的手段或方式本來就不會規定在法律裡。衹要在做
→ : 某件事情之前,有會殺死某人的確信,而且具有不特定
→ : 對象的殺人故意。甚至打手槍跟真正拿槍殺人的人不用
→ : 有犯意聯絡。有聯絡的叫做教唆或共犯。沒聯絡至少也
→ : 是個間接正犯。
→ : rog可以參考炸彈引爆說,炸死人的話製造炸彈的人不會37F 11/18 08:27
→ : 被認為殺人罪 而是按下引爆的人
→ : 被認為殺人罪 而是按下引爆的人
→ : 重點應該不是在行為或不行為,而是在因果關係。39F 11/18 08:28
推 : 甲說我只是做了炸彈,沒有引爆殺人,乙說我不知道那40F 11/18 08:28
→ : 個按鈕真的會炸死人,以為甲在開玩笑,這樣是不是就
→ : 沒人要為死人負責了,單純好奇問一下這個情境
→ : 個按鈕真的會炸死人,以為甲在開玩笑,這樣是不是就
→ : 沒人要為死人負責了,單純好奇問一下這個情境
→ : 舉不作為犯只是舉類似概念 不然原本就是作為犯再拿作43F 11/18 08:28
→ : 為犯出來舉例不好理解 不如拿極端的不作為殺人更好理
→ : 解
→ : 為犯出來舉例不好理解 不如拿極端的不作為殺人更好理
→ : 解
→ : 這個我記得當年死筆剛出,法律系學生就戰過一輪XD46F 11/18 08:28
推 : 就SAO這個情境,幾乎所有PK行為都可以套用緊急避難吧。47F 11/18 08:29
→ : shu 實際上會有過失致死罪48F 11/18 08:29
→ : 死筆更單純 應該根本沒啥討論空間就很單純的殺人
→ : 死筆更單純 應該根本沒啥討論空間就很單純的殺人
推 : 如果店家有免費販賣一個商品是隨機殺人 你去下單50F 11/18 08:33
→ : 結果店家真的跑去殺人 這樣下單的人算過失致死?
→ : 結果店家真的跑去殺人 這樣下單的人算過失致死?
→ : 當然可以嘗試套用無期待可能性緊急避難 但如果撥出遊52F 11/18 08:33
→ : 戲內畫面,我想很難用這個主張說服法官,可能遊戲剛
→ : 開始初期情形還比較有可能說服法官,後面組織犯罪我
→ : 看就難了
→ : rog 不算 那樣算買兇殺人 是正犯
→ : 你兩個例子的差異在於 信不信
→ : 戲內畫面,我想很難用這個主張說服法官,可能遊戲剛
→ : 開始初期情形還比較有可能說服法官,後面組織犯罪我
→ : 看就難了
→ : rog 不算 那樣算買兇殺人 是正犯
→ : 你兩個例子的差異在於 信不信
推 : 問題是損害的只是對方的"遊戲帳號"而不是直接殺人啊。58F 11/18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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