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7-11 22:15:08
看板 MobileComm
作者 標題 [問題] 手機掉了,警察只給我報遺失不給我報侵佔
時間 Fri Jul 11 14:45:26 2014
幾個禮拜前New One手機因自己的愚蠢而掉了
掉了大約半個小時後才發現,且把可能掉的地方都找遍了
打回自己的手機也是變成語言信箱
(遺失時手機還有90%以上的電)
只好用電腦上網先把手機註冊的e-mail和google的密碼改了
也到站上的人推薦的google網站去追蹤手機
不過我的手機網路並不是開著的,所以追蹤不到
想說我的手機和SIM卡都設了密碼
短時間內撿到的人應該是沒辦法動
隔天下班後立刻拿著IMEI碼去在地警局報案
想到之前爬過文章,
說報遺失警察會比較不看重,要報侵佔警察才會放在心上
結果警察不給我報侵佔,只給我報遺失
說的理由不外乎是:
1.我有什麼證據證明是被人撿走了?還有我要告誰?
我告訴他遺失半小時內就發現不見了,可能掉的地方也找遍了
撥回手機也變成語音留言
這表示手機不是被關機了不然就是SIM卡被拔掉了
我遺失時手機還有90%以上的電,不可能沒電
結果那個警察又改了一種說法:
2.要是撿到的人送來警局,我不會誤告他嗎?
當時我想不出話來回那位警察
後來想想打從手機打不通時,就註定了撿到的人沒那麼好心會送警
我也不相信報了侵佔後對方送回來後不能撤回
總之就是不給我報侵佔就是了
後來問了旁邊一位年紀比較大的警察,把我的情況詳細跟他講了
他說這個情況是可以報侵佔的,可是那時已經報了遺失,木已成舟了
總之報了遺失後,警察給了我一張受理登記表
說可以到警政署網站去查
三個禮拜過去了,網站上還是沒消息
我想請問大家的是,我IMEI碼都報上去了
電信警察是有在追蹤民眾的報案遺失手機嗎?
照理說有人打手機就能查到了,為什麼這麼久了還沒消息?
謝謝
--
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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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 07-11 14:45 ■ [問題] 手機掉了,警察只給我報遺失不給我報侵佔
07-11 20:57 ■ Re: [問題] 手機掉了,警察只給我報遺失不給我報侵佔
07-11 22:07 ■ Re: [問題] 手機掉了,警察只給我報遺失不給我報侵佔
推 :人家假如把手機砸爛 要怎麼找@@1F 07/11 14:50
高檔手機,去年的旗艦機,剛換新回來不到一個月正常人不會把它砸爛吧?
就算砸爛總會留下屍體吧?
推 :o'_`o通常都找不回,1000隻有10隻找回就不錯了2F 07/11 14:51
推 :打電話去Hㄒㄈ問一下可否登記遺失3F 07/11 14:52
推 :找到是你好運 找不到正常4F 07/11 14:52
→ :登記遺失如果維修站有收到會扣下來報警5F 07/11 14:52
→ :撿到你手機的人,會很倒楣。如果好心歸還,還會被6F 07/11 14:54
→ :告
如果他有心想還,手機就不會打不通。再說侵佔應該是可以撤告的吧!→ :告
→ :如果你是名人or正妹,那找回來的機率會大一些8F 07/11 14:54
推 :怎麼可能可以報遺失~那位老員警不太懂法律~~9F 07/11 14:58
→ :報侵占一定是有你確定手機被人撿走不還~~
半小時內可能遺失的地方都找遍了,半小時內手機變的不通→ :報侵占一定是有你確定手機被人撿走不還~~
這至少算間接證據吧!
而且就正常而言,老鳥懂得應該會比較多吧!
→ :關機的可能性那麼多,說不定被踢到水溝裡了11F 07/11 15:01
可能遺失的地方沒水溝,就算被砸爛總會留下屍體吧!推 :如果撿到的人看到這篇 可能當場把手機砸了12F 07/11 15:02
→ :報侵占才奇怪吧13F 07/11 15:03
→ :上面打錯~~"是怎麼可能可以報侵占" 若警察受理侵占的14F 07/11 15:03
→ :話~你想害他被檢察官幹譙啊~
→ :話~你想害他被檢察官幹譙啊~
推 :乾脆報偷竊不是更快,侵佔勒…16F 07/11 15:06
→ :而且你有可能會有犯"未指定犯人誣告罪"的嫌疑17F 07/11 15:06
推 :報遺失就沒機會了18F 07/11 15:07
推 :沒証據就想告人?報侵佔不是這樣用的19F 07/11 15:07
→ :我只是舉個例子,屍體說不定被掃地的當垃圾收走了啊20F 07/11 15:09
不管你舉的例子是什麼,它是怎麼被破壞的,總會留下屍體吧你舉的例子證明你都沒看我的內容,
被掃地的當垃圾收會讓手機打不通?
而且現在沒有人會在晚上九點出來掃地吧!
推 :你的証據都是腦補的,最好是可以當証據啦21F 07/11 15:11
推 :你的問題比較大 根本沒有任何證據22F 07/11 15:14
→ :這時候看原po的簽名檔格外諷刺...23F 07/11 15:14
→ :可惡想噓 你又沒證據 一直腦補24F 07/11 15:14
→ :想當偵探 還是要有證據阿 又不是說一說就算了25F 07/11 15:16
→ :路上的手機跟路上的紅包一樣 千萬不能一時好奇就撿..26F 07/11 15:16
推 :本來就可以告「侵占遺失物」好嗎...這並不會構成誣告27F 07/11 15:17
→ :你的證據根本沒辦法證明被人撿走不還 說狗咬走也通28F 07/11 15:17
→ :想噓人的 先去看看實務見解29F 07/11 15:18
→ :你有被害的事實 至於兇手是誰 是警察的責任
→ :你被打、被偷 還要知道兇手是誰才可以告唷 神邏輯
→ :你有被害的事實 至於兇手是誰 是警察的責任
→ :你被打、被偷 還要知道兇手是誰才可以告唷 神邏輯
→ :原來自己搞丟叫被害的事實...32F 07/11 15:20
→ :樓上有念過刑法和刑事訴訟法嗎?33F 07/11 15:21
※ 編輯: yjn (111.253.248.161), 07/11/2014 15:26:23→ :我說I大34F 07/11 15:21
→ :如果手機後來有發話紀錄 告侵占才合理吧35F 07/11 15:22
→ :是喔你好棒好專業,那就請你幫原po想辦法吧36F 07/11 15:22
→ :實務見解?我笑了~你真找得到實務見解我輸你37F 07/11 15:22
推 :其實我覺得敢路上亂撿手機的人蠻屌的,很有勇氣38F 07/11 15:23
→ :都不怕撿一撿就順便撿一個老婆回家了.....
→ :我曾經在路上看過一次SONY Z,我連瞄都不敢多一秒XD
→ :都不怕撿一撿就順便撿一個老婆回家了.....
→ :我曾經在路上看過一次SONY Z,我連瞄都不敢多一秒XD
→ :喔~我誤會jes大了,當我沒說抱歉~XD41F 07/11 15:25
推 :說實在,就算撿到送警局,還未必能找到主人,聽過人42F 07/11 15:29
→ :撿iphone, 送去半年沒人領呢
→ :撿iphone, 送去半年沒人領呢
→ :原po又有看清楚別人說的嗎?壞了>屍體>被當垃圾44F 07/11 15:31
→ :某I是在搞笑嘛......................45F 07/11 15:31
→ :好啦千錯萬錯都是they的錯,你都沒錯,行了吧~46F 07/11 15:32
推 :你的確沒辦法說明可能是侵占阿47F 07/11 15:32
※ 編輯: yjn (111.253.248.161), 07/11/2014 15:33:20→ :打不通可能壞啦 可能掉地上被輾過啦 下雨被水潑到48F 07/11 15:33
→ :都說壞了是要怎麼打的通...49F 07/11 15:33
推 :你硬要告可能會有刑法171不特定人誣告的問題50F 07/11 15:35
→ :(雖然我認為應該也不到171的程度)
→ :(雖然我認為應該也不到171的程度)
推 :用imei找就是要調通聯紀錄,但是利痿豬公修正通保法以52F 07/11 15:41
→ :後,侵占罪已經不適用於調閱通聯了
→ :後,侵占罪已經不適用於調閱通聯了
→ :你要告侵占,警察要求要有實質證據才可以受理54F 07/11 15:43
通保新法上路 檢嘆:不能及時調通聯 | 法律前線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去年9月王馬政爭衍生的新修訂通訊保護及監察法今起生效,新法規定調閱通聯紀錄、監聽,僅限最重本刑3年以上犯罪,而且「一案一票」。新法雖保障人權,卻嚴重限縮檢警辦案空間,不但嚴重打擊第一線檢警士氣,很多與民眾切身相關的案件更無從偵辦,影響被害人權益。很多檢察官認為,通保法修得倉促且不完備,呼籲再度修法,切合時代需求。 ...
去年9月王馬政爭衍生的新修訂通訊保護及監察法今起生效,新法規定調閱通聯紀錄、監聽,僅限最重本刑3年以上犯罪,而且「一案一票」。新法雖保障人權,卻嚴重限縮檢警辦案空間,不但嚴重打擊第一線檢警士氣,很多與民眾切身相關的案件更無從偵辦,影響被害人權益。很多檢察官認為,通保法修得倉促且不完備,呼籲再度修法,切合時代需求。 ...
推 :遺失不會主動偵辦吧,司法資源有限56F 07/11 15:49
→ :頂多有人撿到會再通知你
→ :頂多有人撿到會再通知你
→ :我舉同事的例子好了,我同事的手機遺失,跟原PO狀58F 07/11 15:54
→ :況一樣剛開始打電話會通半小時後就打不通了,GOOGLE
→ :定位也找不到就跟他去警局報遺失。隔天警察通知手
→ :機找到了,有人撿到送警局,手機被車輾過螢幕破裂
→ :自動關機了。它怎麼可能還打的通?手機是SONY Z。
→ :況一樣剛開始打電話會通半小時後就打不通了,GOOGLE
→ :定位也找不到就跟他去警局報遺失。隔天警察通知手
→ :機找到了,有人撿到送警局,手機被車輾過螢幕破裂
→ :自動關機了。它怎麼可能還打的通?手機是SONY Z。
推 :撿到手機會主動歸還的好心人真的不多啊...63F 07/11 15:56
http://0rz.tw/4ZyIR[法律] 手機侵占 @ Victor's Data Pool :: 痞客邦 PIXNET ::
侵占遺失物cp值最低的就是手機了,報案時甚至連imei碼沒記下時都可以報案 一樣抓得到,只要你那幾天有打手機,用你的號碼去查發話基地臺的記錄還有機會,大部分的基地臺都會保留紀錄一段時間。 ...
侵占遺失物cp值最低的就是手機了,報案時甚至連imei碼沒記下時都可以報案 一樣抓得到,只要你那幾天有打手機,用你的號碼去查發話基地臺的記錄還有機會,大部分的基地臺都會保留紀錄一段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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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手機的話,先試著跟別人借電話打給自己手機,如果打過去響個幾聲就被掛掉了,之後
就打不通的話,就可以準備報案了。
如果你掉了手機要去報警的話,記住,一定要報「侵占」 ,不要報「遺失」。
因為侵占不破案,會影響到該警察局的破案率,對警察業績不好,但是遺失是沒
差的,警察不破案也不會怎樣。如果你當初報的是遺失,結果警察運氣好破穫什麼奇怪組
織時找到你的手機,案子就會自動升級成侵占,警局破案率又提升了,所以台北縣去年破
案率破 100% 就是這樣來的!
警局都會在報案時引導你要你報遺失,甚至警察還會嚇你說,你報了侵占是誣告
。這時候不要怕警察,你就很堅決的說,就是被侵占,你要跟警察說你手機電量充足,如
果打電話過去響了一聲就被掛掉,之後就打不通了,這種行為擺明就是侵占,沒有任何誣
告可以懷疑。
如果報的是侵占,警察就會比較積極處理,只要對方把 SIM 卡插進你的手機,
開機之後,電信公司那邊馬上就會有記錄這個 SIM 卡跟手機的 IMEI 碼對起來,然後就
知道手機在誰手上了。
※ 編輯: yjn (111.253.248.161), 07/11/2014 15:58:26
→ :不過假如螢幕有圖形鎖.這樣撿到還能用嗎64F 07/11 15:58
推 :以後我看撿到手機都先摔爛好惹65F 07/11 15:59
推 :那個,你貼的文字是修法前的事.....66F 07/11 16:00
→ :通保新法6/29上路,事情不一樣了。
→ :去搜尋一下「通保新法」,有提到手機遺失的事
→ :這個法案去年修完,今年上路後,很多事,都不一樣了
→ :通保新法6/29上路,事情不一樣了。
→ :去搜尋一下「通保新法」,有提到手機遺失的事
→ :這個法案去年修完,今年上路後,很多事,都不一樣了
推 :不插卡再去把imei刷掉不就沒戲唱了70F 07/11 16:01
→ :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心得:路上的手機別亂撿71F 07/11 16:01
→ :所以你是響兩聲被掛掉還是直接沒通?72F 07/11 16:01
→ :擺明了就自己搞丟還想坳
→ :擺明了就自己搞丟還想坳
→ :上次撿到一支手機,正在查通訊錄想聯絡失主,在失主74F 07/11 16:02
→ :的奪命連環call之下,電力耗盡
→ :的奪命連環call之下,電力耗盡
推 :事實上撿到要主動送警察局也很麻煩 警察一定要你76F 07/11 16:03
→ :送去撿到的那個轄區派出所 但是實際上你撿到手機
→ :要查出失主很容易 警察本身也有連線 實在搞不懂
→ :為什麼一定要撿到的本人,在撿到的那個轄區派出所報
→ :案…
→ :送去撿到的那個轄區派出所 但是實際上你撿到手機
→ :要查出失主很容易 警察本身也有連線 實在搞不懂
→ :為什麼一定要撿到的本人,在撿到的那個轄區派出所報
→ :案…
→ :後來怕惹麻煩,放原地走人81F 07/11 16:03
推 :前年我爸掉手機才猛咧,他喝得爛醉,於是我打過去聯82F 07/11 16:04
→ :絡到撿到手機的人,跟他說等我爸醒了再約怎麼還
→ :結果我爸醒來第一件事是把手機停話.................
→ :....唯一的線索,且對方也有意要還,就這樣斷了
你辦停話時小姐會幫你設定成能接不能撥→ :絡到撿到手機的人,跟他說等我爸醒了再約怎麼還
→ :結果我爸醒來第一件事是把手機停話.................
→ :....唯一的線索,且對方也有意要還,就這樣斷了
推 :我以前丟了手機,警察是幫我報侵占,還很清楚告訴我86F 07/11 16:05
→ :報侵占會比較主動找
→ :報侵占會比較主動找
→ :那個,以前可以主動找,因為通保法還沒修法....88F 07/11 16:06
→ :6/29新法上路之後,真的很多事都不一樣了。
→ :GOOGLE「通保新法」或「通保法修訂」,很多文章
通保新法是六月底生效,我報案是六月中報案→ :6/29新法上路之後,真的很多事都不一樣了。
→ :GOOGLE「通保新法」或「通保法修訂」,很多文章
→ :為了保護XXX的新法嗎?91F 07/11 16:08
→ : 人民權益92F 07/11 16:08
推 :掉過兩次手機, 都報遺失, 但都沒有找到過93F 07/11 16:10
→ :過兩次手機, 都直接等對方撥來,約地方歸還
→ :看來下次不要撿,免得被告
→ :過兩次手機, 都直接等對方撥來,約地方歸還
→ :看來下次不要撿,免得被告
推 :當時修法就討論過了 反正被害慘的是一般人 呵呵96F 07/11 16:11
推 :我上個月在便當店也撿到一支M8,而且是有dotview的,97F 07/11 16:19
→ :天人交戰了1秒就立刻給店老闆。超怕送去警局還被當壞
→ :人。
→ :天人交戰了1秒就立刻給店老闆。超怕送去警局還被當壞
→ :人。
推 :xxx是誰阿? 好奇100F 07/11 16:20
推 :那是一座堡壘 堅不可摧(這樣會不會太明顯wwwwww)101F 07/11 16:24
推 :就是關說沒人動的了的國賊102F 07/11 16:27
→ :這種是要怎麼報侵占 ..... 你的確要有證據阿 不然一103F 07/11 16:30
→ :天內遺失的手機那麼多 你當警察很閒?
→ :我說 掉了之後手機摔壞了還比較有可能
→ :天內遺失的手機那麼多 你當警察很閒?
→ :我說 掉了之後手機摔壞了還比較有可能
推 :網路文章看看就好 一堆錯誤資訊會害死人.....106F 07/11 16:39
推 :外國人都找得回來的107F 07/11 16:48
→ :網路文章沒錯呀,遺失警察就比較被動,侵佔就得主動108F 07/11 16:52
→ :。但會讓你報侵佔的警察,腦袋壞去。因為根本沒對象
→ :,除非你明確指出誰侵佔你的手機,並且提出證據,警
→ :察不處理就是吃案。
→ :。但會讓你報侵佔的警察,腦袋壞去。因為根本沒對象
→ :,除非你明確指出誰侵佔你的手機,並且提出證據,警
→ :察不處理就是吃案。
推 :以後看到地上有手机.嗯.學孫叔敖.直接壓過.112F 07/11 16:59
→ :侵占算公訴吧 要撤不撤檢察官決定113F 07/11 17:00
推 :你貼的那個網頁對也不對114F 07/11 17:03
→ :這時候只能說怎麼沒2可以按了115F 07/11 17:04
推 :你不知道臺灣人最會檢討受害人嗎…自求多福吧116F 07/11 17:04
推 :這篇含推文感覺有很多的錯誤觀念...117F 07/11 17:05
→ :自已遺失 怎麼算侵占...什麼奇怪想法= =118F 07/11 17:06
推 :手機被碾爛了 沒人侵占119F 07/11 17:07
推 :誰侵占????120F 07/11 17:09
推 :撿過螢幕炸了的iphone 吃個飯一直打來 就沒辦法接阿121F 07/11 17:09
→ :回去要開來看電話找人 有鎖 特地跟人借iphone要來讀
→ :sim卡 又鎖 你的鎖都只鎖到你手機回家的路...
→ :回去要開來看電話找人 有鎖 特地跟人借iphone要來讀
→ :sim卡 又鎖 你的鎖都只鎖到你手機回家的路...
→ :檢討受害人??這篇文章我根本就看不到受害人..=.=124F 07/11 17:11
→ :打去中華請她們代為連絡 又說個資法所以不行125F 07/11 17:11
→ :要報侵占.那對象是誰?126F 07/11 17:12
→ :最後只好送警察 我還翹班去 浪費我3小時127F 07/11 17:12
→ :以後路上看到手機直接檢起來丟水溝或是丟路中間好了128F 07/11 17:12
→ :下次有鎖的我直接砸爛...129F 07/11 17:12
推 :沒證據沒對面怎麼報侵占?130F 07/11 17:20
→ :更正 沒對象
→ :更正 沒對象
→ :原 PO 那篇文章內容已經被警政單位證實過是謠傳132F 07/11 17:24
→ :就是個不實資訊阿
→ :就是個不實資訊阿
推 :侵占要有對象 沒對象要告鬼侵占嗎= =?134F 07/11 17:37
→ :不過安卓機沒有像IPHONE可以鎖定位置的功能嗎?
→ :不過安卓機沒有像IPHONE可以鎖定位置的功能嗎?
→ :Android手機有鎖定手機位置的功能,但是前提有網路136F 07/11 17:42
→ :連網路文章都無法辨,不錯XDD137F 07/11 17:49
→ :請問你要告誰侵占啊? 你先查一下法條侵占的定義吧138F 07/11 17:57
→ :真讓你告侵占,人家撿到的被你告,你有想過造成別139F 07/11 17:57
→ :人的心裡壓力嗎?之前才有個新聞是超商店員誤認錯
→ :人偷竊,結果被誤認的人,因覺得被起訴,自身名譽
→ :受損很丟臉,結果自殺。。
→ :人的心裡壓力嗎?之前才有個新聞是超商店員誤認錯
→ :人偷竊,結果被誤認的人,因覺得被起訴,自身名譽
→ :受損很丟臉,結果自殺。。
→ :不要網友教你報侵占就報侵占,有點思考能力好嗎143F 07/11 17:57
→ :民法先去翻一翻吧,不要只會上PTT取暖,增加點知識
→ :民法先去翻一翻吧,不要只會上PTT取暖,增加點知識
→ :報案的目的是要自保,而不是去傷害有心歸還的人。145F 07/11 17:59
→ :原po不要活在自己世界無限腦補146F 07/11 18:03
推 :推簽名檔147F 07/11 18:07
→ :我有點好奇你要告誰侵占148F 07/11 18:10
推 :沒對象要告誰侵佔。。。149F 07/11 18:12
→ :撿過note 也還給失主了150F 07/11 18:13
→ :沒對象要起訴誰啊?151F 07/11 18:14
→ :電信警察 要去跟電信公司調資料 查 IMEI碼 不會很快
→ :撿到的人 使用你的手機 沒有歸還 這才構成侵占
→ :侵占是找到手機之後 才會跑的法律程序
→ :電信警察 要去跟電信公司調資料 查 IMEI碼 不會很快
→ :撿到的人 使用你的手機 沒有歸還 這才構成侵占
→ :侵占是找到手機之後 才會跑的法律程序
→ :確實有侵占遺失物這一條 不過這一條一樣要有對象155F 07/11 18:17
→ :根據IMEI碼去追蹤是否有被使用 有的話就找地回來156F 07/11 18:18
→ :也就是你已經明確知道侵占者是誰才可以告157F 07/11 18:18
→ :某樓你的邏輯才是神邏輯 被打還不知道是誰那才厲害
→ :被偷也不是用這條告人好嗎..
→ :某樓你的邏輯才是神邏輯 被打還不知道是誰那才厲害
→ :被偷也不是用這條告人好嗎..
→ :IMEI碼沒用,以前是因為辦遺失還得花錢調紀錄,沒人160F 07/11 18:21
→ :會幫你查,現在是連一堆法都修成不准查,除非有重大
→ :會幫你查,現在是連一堆法都修成不准查,除非有重大
→ :看看文章再看看簽名檔 無限諷刺162F 07/11 18:22
→ :事件。唯一找的回來,只有通報手機商,等哪天維修修163F 07/11 18:22
→ :到就能找到第N手的對象了。
→ :到就能找到第N手的對象了。
→ :啊你就是遺失啊 不然勒165F 07/11 18:35
→ :網路文章真的害人不淺...166F 07/11 18:44
推 :你確定侵佔是告訴乃論?167F 07/11 18:53
→ :超想噓的…168F 07/11 19:00
→ :如果真的被侵占也不用告侵占了,幾乎不可能找回來169F 07/11 19:27
→ :還要耗費警察資源
→ :還要耗費警察資源
推 :可以體會為什麼之前有要求開放噓文了171F 07/11 19:29
→ :理性討論就好,原PO掉手機也很難過,何必嗆來嗆去172F 07/11 19:30
→ :你知道是誰拿走的嗎?如果不知道要怎麼侵佔?173F 07/11 19:42
→ :你要先找到撿到的人然後確定他故意拿走不還才能報侵174F 07/11 19:44
→ :占吧…
→ :占吧…
→ :侵佔要有對象,所以你要先報遺失,找到之後發現他用176F 07/11 19:45
→ :爽爽的很久了,才有侵佔的嫌疑
→ :爽爽的很久了,才有侵佔的嫌疑
推 :其實要推廣的是路上的東西不要撿 失主自己尋原路回178F 07/11 19:47
→ :去找到的可能性比較大 拾金不昧聽聽就好 路不拾遺
→ :才是對的
→ :去找到的可能性比較大 拾金不昧聽聽就好 路不拾遺
→ :才是對的
→ : 賣到對岸根本就找不到了181F 07/11 19:49
推 :撿到你手機的人還可以玩一招讓你告不成侵占咧182F 07/11 19:56
→ :他可以故意在FB成立一個公告招領的社團,實際上根本
→ :不會有人鳥,等六個月了,沒人鳥,手機就變他的了
→ :能告他侵占嗎?不行,因為他的確有公告招領過
→ :他可以故意在FB成立一個公告招領的社團,實際上根本
→ :不會有人鳥,等六個月了,沒人鳥,手機就變他的了
→ :能告他侵占嗎?不行,因為他的確有公告招領過
推 :報侵佔的理由太薄弱了 你手機滾進河裡也是收不到訊186F 07/11 20:37
→ :號啊
→ :號啊
推 :改天換你手機掉了看你會不會上網爬文看要怎麼做188F 07/11 20:40
→ :看官員東西掉了破案速度快得跟什麼一樣
→ :人家只掉一支手機 我租屋處被偷損失十幾萬兩年了還沒
→ :下文 你行你來教我怎麼做 謝謝
→ :看官員東西掉了破案速度快得跟什麼一樣
→ :人家只掉一支手機 我租屋處被偷損失十幾萬兩年了還沒
→ :下文 你行你來教我怎麼做 謝謝
推 :丟過東西到警局報案的 沒一件拿回來的 台灣鴿子根本192F 07/11 20:47
→ :科
→ :科
→ :東西丟了為啥把責任推給別人,要人幫你找回來?194F 07/11 21:09
推 :還有更扯的,我都知道是誰拿了,對方還打來嗆聲。一195F 07/11 21:10
→ :樣抓不到
→ :除非有查都不用查就能辦的直接證據,否則不用高估…
→ :樣抓不到
→ :除非有查都不用查就能辦的直接證據,否則不用高估…
→ :這最好是侵佔 既無合法信賴之占有 又無易占有為持有198F 07/11 21:16
→ :之不法所有意圖 一群法律外行
→ :之不法所有意圖 一群法律外行
→ :語音信箱 大概被丟到台灣海峽了 你要找海巡署報案了200F 07/11 21:31
※ 編輯: yjn (111.253.249.50), 07/11/2014 21:46:22--
※ 看板: CPLife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5288
1樓 時間: 2014-07-23 19:50:04 (台灣)
→
07-23 19:50 TW
原PO您好,在下也在6月中掉了手機...型號是xperia z,情況大約跟您一樣...讓我們一同默哀三分鐘吧((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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