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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4-11-04 16:54:05
看板 car
作者 yokann (PTT和平大使)
標題 Re: [新聞] 畫面曝光!北市計程車違規左轉 22歲女騎
時間 Mon Nov  4 12:41:05 2024



leo255112: 除非台灣改成絕對路權,違規全責,不然不防衛駕駛現階11/04 12:20
leo255112: 段不可能

因為沒有一個國家會這樣做

不然人家一個小違規你就可以直接撞爆他?

不要說法官了 連鄉民都不可能認同

就好像無照騎車歸無照騎車 跟肇責認定沒有關係

難不成無照你就可以把他撞爛?

他有沒有照 會影響你對路況的判斷嗎? 不會嘛...


講到路口轉彎 其實台灣還有一種很常見的潛規則 想必大家都遇過

就是那種沒左轉燈的二線道 車流量很大 要左轉基本上都會被對向直行淹沒

所以駕駛都會有默契的停到停止線以前偏左凸出來

然後等到紅燈時 再過去個兩三台(事實上此時側面已經轉綠燈)

但是大部分人都會有默契地讓幾台左轉後才過

因為大家都知道 如果不讓他轉 他永遠也沒機會轉

那路權最大黨的會說 我管你的 我綠燈就是要起步狂飆

你違規紅燈左轉甘我屁事 事實上如果你起步一拜撞上慢速左轉車

你應該也是肇責小贏面大 但有沒有辦法完全0責嘛....我看是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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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3.161.112 (臺灣)
※ 作者: yokann 2024-11-04 12:41:05
※ 文章代碼(AID): #1dA51ZaI (c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30695267.A.912.html
WeGoYuSheng: 法盲不意外1F 11/04 12:45
WeGoYuSheng: 真的這樣搞 這個Case二輪嚴重超速 也是違規 如果真的
WeGoYuSheng: 全責vs.無責只能選一個 那現在是要搶著誰拿全責是吧
對 哪有什麼不是1就是0的 直接天下大亂
ericekin: 保險買好買滿4F 11/04 12:48
※ 編輯: yokann (27.53.161.112 臺灣), 11/04/2024 12:49:53
leo255112: 別的先不說,你文中說會讓左轉的我真沒遇過5F 11/04 12:50
leo255112: 或是對向有四輪慢了要讓,旁邊有路權仔竄出來
chi17: 網路上無照直接物理消滅支持度很高的吧,還會抬達爾文出來7F 11/04 12:51
w77499: 台灣的爛設計太多,有這麼多的車流量應該要規劃左轉車道才8F 11/04 13:16
w77499: 是正解,但偏偏寧願路肩很寬塞違停
zxcv650447: 潛規則?默契?往左凸出來佔用對向車道這叫自私 我爽10F 11/04 13:21
zxcv650447: 就好我能轉的過去就好 對向車還要左閃右閃當障礙賽在
zxcv650447: 跑?覺得車流大照規矩轉不過去可以到有左轉號誌燈的
zxcv650447: 大路口轉 潛規則默契不是給你拿來當合理闖紅燈的藉口
MK47: 這篇合理14F 11/04 13:22
berryc: 撞人的要無責很難啦...駕駛有主動權15F 11/04 13:28
berryc: 這例如果是小黃把飆仔撞飛, 那肯定是全責
berryc: 不過機車在肇責判定上有優勢就是了..畢竟機車體積小不可能
berryc: 是用撞的對違規汽車做正義制裁XDD
Zxc2184: 我家路口就是這種 雖然等待時不會佔用到對向車道 但只能19F 11/04 13:39
Zxc2184: 等紅燈才有機會左轉 喔對了除了這條能左轉外 上一條也能
Zxc2184: 轉 但尖峰時間是禁止的  除此之外就沒其他條能轉進這條
Zxc2184: 路
beergap: 左轉那段確實,偏偏這部分肇事率高23F 11/04 13:58
rinkai: 絕對路權是什麼弱智做法24F 11/04 14:11
computerqqq: 樓上:絕對路權有個殘暴的說法,因爲對方違規,所以25F 11/04 14:18
computerqqq: 我可以合法殺人。
berryc: https://imgur.com/Sws94zt27F 11/04 14:22
[圖]
nakaru: 有夠鬼扯,明明就是左轉車要過,你不得不讓好嗎,不然你28F 11/04 14:26
nakaru: 是要撞下去嗎,才不是主動禮讓這些轉彎車,以台中為例,
nakaru: 市政路左轉文心路,你就看那堆從大墩17街的直行車,尤其
nakaru: 是機車,會不會讓那些卡在路口的轉彎車
nakaru: 合法殺人那是什麼智障說法,以法律來說殺人是故意,換句
nakaru: 話說那是如果你看對方違規,認為自己可以致對方死亡,保
nakaru: 證是殺人罪你去關10年不會是交通事故的過失致死
nakaru: 在交通事故中,最基本的認定就是駕車行為不是要故意造成
nakaru: 對方傷亡,因此才會認定最多有過失
nakaru: 如果沒有違規等可被認為有肇事原因,簡單說無肇責,一樣
nakaru: 不會被刑事追訴
nakaru: 但你不要在那邊放屁什麼可以合法殺人,不然你乾脆說每個
nakaru: 事故中無肇責的都是殺人犯好了
william826: 學區超速 不讓行人 逼車貼車 這種國恥滾出台灣 丟臉41F 11/04 14:34
computerqqq: 路權是相對而不是絕對,如果真的有絕對,連避險都不42F 11/04 15:13
computerqqq: 用了。
computerqqq: 但只有行人因爲其脆弱性,當走在行穿線上被賦與絕對
computerqqq: 的路權。
william826: 下賤超速仔 不讓行人仔自私 只要問他一句話 你父母在46F 11/04 15:21
william826: 前面 會不會這樣開車?
yesyesyesyes: 噓文仔怎麼不說應注而未注意才是智障條款?48F 11/04 15:23
kcey: 我就遇過下班時間我綠燈第一台 一直等到紅燈才能轉 後來回家49F 11/04 15:23
yesyesyesyes: 之前才有新聞是開山路被逆向撞上,結果吃官司50F 11/04 15:24
kcey: 叫我爸去跟里長抱怨 後來就改成綠燈早開51F 11/04 15:24
jyekid: 幹嘛對路人自己發明出來的詞彙這麼認真52F 11/04 15:24
yesyesyesyes: 按照防禦駕駛的邏輯,也是汽車的問題喔?53F 11/04 15:24
yesyesyesyes: 順順的開,被逆向撞上也有肇責  真是笑話
iwei0930: 看推文就知道還是很多人很可憐 兩輪真的禍端55F 11/04 15:25
computerqqq: 應注意、可注意、而未注意。56F 11/04 15:42
computerqqq: 你應該注意時速,你也可注意時速,但你卻未注意時速
computerqqq: ,所以這場事故你攤兩成。
computerqqq: 這就是跟你說,你路權想全拿,請先守法。
william826: 違法違規的 整天無限放大自己路權 日常60F 11/04 15:44
yesyesyesyes: 笑話,多的是守法不超速,被撞還有肇責的, 你怎麼說??61F 11/04 15:47
yesyesyesyes: http://i.imgur.com/U24bCKi.jpg
yesyesyesyes: 應注意而未注意才是最智障的條款,變成處罰守法的人
yesyesyesyes: ,爽到違法者,居然還有人吹捧
[圖]
[圖]
computerqqq: 被害者如果超速,就不只賠對方健康了。66F 11/04 15:58
YukiPhoenix: 無照不影響肇責就是邏輯上的謬誤了  多說無益67F 11/04 16:11
longkiss0618: 確實68F 11/04 16:11
deathtrap: 路口等左轉的問題可以知會里長,里長會邀請負責的警局69F 11/04 16:12
deathtrap: 在路口站一下、觀察一下,接下來就會嘗試改個時間,比
deathtrap: 如說綠燈早開,或是遠處大路口的紅綠燈不同步
leo255112: 應注意而未注意確實是很討厭的說法,完全靠自由心證的72F 11/04 16:14
leo255112: 東西
acesslai: 綠燈早開做法是不錯,但僅對路熟的,我這邊早開但我要74F 11/04 16:24
acesslai: 切西瓜才過得去1-2台,正常開一樣停路中間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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