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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時間: 2011-07-22 17:16:41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cutesakai (抽中iPad2 \⊙▽⊙/)
標題 Re: [新聞] 勞工卑願 「2萬就夠」
時間 Fri Jul 22 12:05:01 2011



callmeanswer:做18年還領基本薪資= = ?  這...有點....07/22 09:40

這種情況有時候對於員工也是很無奈的情形,我想以我阿姨為例好了。
她任職的公司我也有進去工作過,可能可以給鄉民做個參考。

我阿姨在那邊一家中小企業任職快三十年,該公司資本額一億多一點,
做的是砂輪(切割鋼管或是打磨用的),工廠在淡水下圭柔山和三芝,

客戶的話是B&D、Bosch這些大廠,因為合作很久,所以基本上單都滿固定的,

業務不用特地出去跑單。每年的營業額大約是五~七億左右。

公司平均 虼|水準均是國小以下,工廠作業員以外勞(泰國)居多。
管理階層斷得很嚴重,年輕人不容易招進來,管理制度也有問題。

以前的人(這邊泛指民國四五十年代的人)平均學歷不高,我阿姨只有國中畢業,
所以在這家公司一直在做業務助理的工作。到現在她的薪水月薪將近三萬
而且不是以全薪計算,還是底薪+特別津貼+租屋補助+教育補助+交通補助....等
其他補助才有上述的數字。至於加班費,到我離開公司均是72*1.33=95,不管
加班幾個小時都均是此數字,但是對於工廠的員工卻是還有1.67的倍率計算。
(我阿姨是行政人員,行政部門的就只有1.33的倍率)


三十年來,該公司全部加薪次數大概一隻手可以數的出來,而且還分部門,
會計部聽說是暗中自己加薪不少次,大約有快十次,業務部不超過五次,
其中還有一次是業務部全部同仁請業務部副總吃飯才加薪 500。
最近一次是從我離職後行政部門一堆人也決定不呆在這家公司,紛紛遞辭呈,
從我離開到現在走了六個人(整個行政部門只有17人)。

上頭的觀念是:以最少的錢盡量做最多的事情,能不花錢盡量不花錢,
              能cost-down盡量cost-down。留人不是以薪水來留,而是用人情。

我只知道我提辭呈時,業務部副總說別家薪水多根本不重要,那種大公司升遷不易,
在這邊『七年內』我當的到小主管,但是這邊小主管薪水才五萬初頭!
真實薪資例子:做七年的品保主管月薪32K,行政人員平均薪資大約不超過30K。

國外客戶會定期來稽核,檢查的資委會嚴,不過公司上層會作假資料,
超時工作?!常常幹,泰勞也知道薪水低,所以常要求一星期工作七天,多賺點薪水。

在那邊工作期間,接觸到不少原料商,很多公司都是這樣在壓低員工薪資,
例如彰濱工業區那邊的一些中小企業也是這樣。

這是公司問題,同時員工也有些問題:沒人抗議,上面也落得輕鬆!
加班費的問題我抗議過一次之後,就不再發聲;學完該學的東西之後就跳公司。
上面還說工作滿足感不是可以用薪水可以衡量的 Orz

O87:18年來每月只領取基本工資.......07/22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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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真是不知道要靠背雇主太沒良心,還是要靠背員工奴性太重?

我真的覺得兩者都有!!


推文裡面有提到房子,以那家公司的員工而言,幾乎都是住淡水偏僻的地方,
或是到三芝的都有,大約都兩三百萬,用錢盡量很省。像我阿姨的小孩,
放暑假第一件事情就是丟他們去科教館工讀(履歷表我幫他們修改)


基本工資的提升,最主要還是牽扯到之後的退休金與勞保部分,
以上述薪水結構而言,不到三萬的薪水被舉報的薪資可能就是以最低薪資去報,
這樣的結果長期下來吃虧的絕對是勞工。

多數台灣老闆的觀念是:
我不會去計算付給妳的薪資是否恰當,
我只管妳在工作期間要被我盡情壓榨到你最大能力輸出。

我同意以前一個老闆的思維:
假設一個行政助理的工作價值只有23K,那妳做23K的事情我可以接受,
妳做超過又做的好,並且對公司有幫助,那我會反映在薪水上。
每個工作有每個工作預期的價值,我付出那麼多薪水,就是員工一定要達到那要的價值。
妳可以多做或是剛到達到水平,但就是不能少做!


今天基本工資的訂定,其實也反映出很多社會根本問題,
不論是高等教育的大量供應,專業技術培養不易,勞資天平嚴重傾斜,
這都不是區區調整基本工資或是僅從這點上來看就可以解決的。


我僅能部分同意:沒有不景氣,只有不爭氣。
員工自己的努力是可以幫助自己的競爭能力,但當資方無良時,自己爭氣又有多大作為?


這只是自己的心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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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2.70.66
alldrink:賺錢都是老闆賺走了...賠錢倒是會叫員工負擔1F 07/22 12:06
SlamKai:資方:摳系當2F 07/22 12:10
eronine:實報挑最低 餘下靠補貼的名目遮掩 之前還碰過誤餐費補貼3F 07/22 12:14
HSnewlife:這才叫討論4F 07/22 12:20
Nilo:good5F 07/22 12:24
iincho:這邊戰基本薪資根本就是搞錯方向...現在該戰的是免錢加班6F 07/22 12:26
lou:應該要大幅調高違反勞基法的罰金,讓老闆不敢惡意解雇和不發加7F 07/22 12:32
lou:班費,還要扶持各機構的工會組織,免得勞工被輕易各個擊破


國外的檢查其實滿嚴格的,例如勞工一天只能工作幾小時,加班幾小時,
每週工作天數是否有符合當地勞基法,這邊會調閱打卡記錄。

如果沒有通過,要先寫報告並且要求一定期限內改善,
如果再沒有通過,就是終止合約。

以前有聽過有供應商被終止合約(超有 Guts )


weirdgrape:推9F 07/22 12:43
hahano:推你..很多勞工真的是只要平穩就好..只能說兩方面都有10F 07/22 13:09
onstar:很多壞老闆會計較每個月幾百塊的薪水,卻在酒店一花十數萬11F 07/22 13:15
cutesakai:轉錄至看板 Salary                                     07/22 13:26
※ 編輯: cutesakai       來自: 218.32.70.66         (07/22 13:29)
reneeviolet:專業!12F 07/22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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