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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guapisimo.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7-17 15:23:28
看板 WomenTalk
作者 FinalAce (王牌)
標題 Re: [難過] 關於洪仲丘事件T___T
時間 Fri Jul 12 14:51:13 2013


※ 引述《cotafemale (夕顏。朝露)》之銘言:
謝謝你的回應,首先我要說你上色很棒。
: 也許你認為你說的是現實。
: 比較起來,你重視個人平安退伍勝於去改變不知何年何月才能改變的制度。
這我在討論串中忘記哪裡有提到一段話。

「你身上沒有掛星星,不要談什麼改變制度」

這段話其實是我當初的連長跟我說的,我不滿制度,我想改變。

連長告訴我,想改變制度不是壞事,但是目前就是這樣,一個兵


改變不了什麼,真的有心就簽下去,有本事掛上星星你或許能做點什麼。


我在部隊的時候擔任政戰,每個新進弟兄剛到部一定都是我接待。

帶他們填寫資料,去床位、洗澡,小懇親之類的。

我也都告訴他們,只要被誰欺負,就來找我,跟我說。

誰沒菜過?我就是喜歡電擺老的老鳥。

我能電也是因為我職務的關係,跟長官關係都不錯。

我在我能力範圍內改變制度,我改變了老兵欺負新兵的制度。

但是僅限於連上,在更多的那就真的只能像連長說的,去掛星星啊!

可我並不想。
: 你想像自己很渺小,所以你覺得自己這樣做只是在自保。
這並不是想像,而是事實。

量力而為很重要,有好的理想沒有相對應的能力是無從使力的。

我就是一個義務役一兵,我能做到的就是上述那些。

對長官給予建議就只有這樣。
: 但是,你打的這篇話敢不敢自己親手拿給洪的家人看?
為什麼我要拿給他們看?

哪個鄉民發文都親手拿給當事人OR家屬看的?
: 道理不同、想法不同,那都是可以溝通的。
沒錯啊!
: 你覺得個人活下來很重要,
人死了還談什麼正義制度?

忍一時之氣,保百年之身。

你我現在坐在這筆戰,洪呢?他走了。
: 這不代表你必須要認同不合理的潛規則有存在的必要。
我沒有這樣說過

我文中提及的,是陳述一個事實的存在。

我並沒有下價值判斷說潛規則是否有必要存在

我只說他就是存在
: 你知道今天你的話看起來讓人覺得不舒服,
我知道不舒服,就是不舒服所以被噓。

這樣我能接受,說話不中聽被噓,跟說錯話被噓對我來說意義不同。


: 是因為你把不屬於被害人的責任歸咎到被害人身上。
並沒有,我客觀的描述他錯的地方。
: 黑數、違規、彈性懲罰從來都不是被害人應該承擔的內容,
看一下我原文,可惜你沒引述不然會更清楚。

我根本沒說這些部分是他的錯,

我說他錯的地方在於,在沒背景的情況下又與人結怨,最後違規被抓到把柄。
: 就像女人穿著清涼從來都不代表她想跟男人上床。
這我同意阿,你想類比我們可以清楚地來一次。

穿著清涼類比違規

夜店類比部隊

與玩咖調情類比與士官長結怨

旅館類比緊閉室

所有元素都有了,我們看看造出來的句子會怎樣。


一個穿著清涼的女子,在夜店與玩咖調情,而被帶去開房間。

這樣說他不想跟這男人上床,可以,我信!

但我不相信他沒有錯。

自己把所有危險的條件通通湊齊了,然後受害了責任都是別人的?




: 按照你的思維,今天如果你買了一棟房子開在路邊,
: 而政府要拓寬馬路卻強制徵收你的房屋,
: 你也覺得是因為自己背景不夠硬、
: 沒有能力才會導致自己努力一生的私財化為烏有?
: 請上網,搜尋關鍵字:「罪責受害者」。
我的思維被曲解,今天的事件有上述那些元素。

背景、樹敵、環境、規定。

你純粹斷章取義拿背景出來談,當然會曲解成這樣。

今天洪是把每個危險因子都收集齊全了,才會將自己置於高風險的處境。

一個一個談:

如果他有背景:或許跟連上軍官交情好,即使得罪士官長,懲處也不會這樣下。

如果他沒樹敵:沒得罪士官長,那帶手機懲處也不會這樣下,可能禁假了事。

如果換個環境:如果他在公司上班,得罪小主管,根本沒緊閉室可以關他。

如果沒有違規:根本不要帶手機進營區,對方找不到理由送他緊閉。


有看到嗎?上述因子只要缺一,都對事實有決定性的影響。

不能只因為我談到背景對事情結果的影響,就斷章取義成這樣。

另外我要說你很優秀,很敢說。

只有你敢說出「死者為大」是底線。

擺明了情理法三個面向,你就是依情為主要判斷。

洪有沒有違規?為什麼得罪士官?不管!

總之他往生了,所以不能說他錯,一定都是別人的錯!

那如果按照這前提下去思考,我的文肯定不會被認同。

另外我想感謝你是有仔細看文的


說我各打五十大板,比起把我立場腦補成「我說國軍沒有錯」

的好太多了。

被二分法自動分類實在是太麻煩了

某部分觀點不同就等於所有觀點都是不同的?

因為我說洪有錯,就等於我說國軍沒錯??!!我就是異類?我就是支持潛規則的?

我有這樣表態嗎?哪有這樣分類的?

還是謝謝你用理性的態度來討論,即使想法不同,起碼這是討論。

比起某部分純人身攻擊,根本沒打算討論,跳針頗喝一堆形容詞丟出來的人好太多了。
: ※ 引述《FinalAce (王牌)》之銘言:
: : 部隊黑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
: : 洪在連上究竟人緣好還是壞這些其實並不是關鍵。
: : 當兵影響一件事情結果的是趴數。
: : 同樣的事情發生在不同人身上,結果根本大不同。
: : 洪的趴數不夠還硬要違規?官階不夠,又沒人保他也敢違規= =
: : 我看過在營區酒醉開車撞樹的訓練官,什麼事都沒有。
: : 還有軍官在寢室喝酒吃羊肉爐,用筆電打OLG,看第四台的。
: : 各種違規其實部隊隨處可見,只是趴數夠不夠cover而已。
: : 今天洪因為帶照相手機(還是MP3)進營區自己本身就有問題了。
: : 正所謂:不打勤,不打懶,專打不長眼。
: : 資安一向是國軍最敏感的議題之一,快要退伍的下士不可能不知道。
: : 明知自己跟士官長結怨,還要帶違禁品分明就是對仇家挑釁。
: : 覺得待退有無敵外掛可以開可是還是被辦了。
: : 不帶違禁品沒這麼困難阿@@"
: : 我從來都沒帶違禁品進營區過,通通按照規定來。
: : 休假我都穿著運動服騎車回家,收假也是這樣回來。
: : 部隊最無恥的就是黑心連坐法,管你多好人緣?
: : 只要你一個違規,就可以因為你連坐整連弟兄。
: : 然後你就毫無人緣可言,全連都會怪罪,黑到發亮。
: : 義務役不是不能含扣志願役,而是要有靠山。
: : 如果洪的例子他們連長挺他的,得罪士官長是可以接受的阿@@"
: : 士官長要參一下懲處,連長說不要。
: : 這樣參一會聽誰的?
: : 沒有處於權力核心,趴數不夠就不要樹敵。
: : 趴數不夠還硬要樹敵就不要留把柄。
: : 回憶軍旅生涯,唯一能辦我的大概頂多就只能用辦事不利這條吧@@"
: : (這條萬用,沒有人身上套不上這條,丟個爛掉的裝備給你讓你保養,永遠保不好
: : 就可以扣這條了,不想保?就辦你抗命。)
: : 頂多就禁假而已,不會被關禁閉關到死。
: : 他被這樣弄死在裡面真的很可憐,不符合比例原則,更難過的是家屬。
: : 可是其實他自己也需要負一部分的責任,什麼都按照規定來,就不會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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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4.23.20
ProductionIG:穿著清涼的錯>強姦犯的錯 頗ㄏ 可以不要po文跳針嗎?1F 07/12 14:56
ProductionIG:你有沒有搞懂責任是什麼東西
有誰在比大小嗎?

我有沒有否認強姦犯的錯?

可以雙方都有錯的不是嗎?

這種就是我說的,論點沒有,純人身攻擊。

你想酸我頗ㄏ還有我不懂責任是這樣嗎?我收到了謝謝。
swe1096:你不是已經道歉認錯了嗎? 而且還說不回了  那這是?3F 07/12 14:58
swe1096:你既然都認錯了,那其他人要弄你還該該叫,誰叫你犯錯?
我上一篇是不是沒繼續回噓文了?

不想討論純想噓或是人身攻擊的就放著隨便噓阿@@"

現在回應的這位C大是理性討論的,我會想要回應她。
airlow:其實你要表達的大家應該都知道,只是你偏重的點比較讓人無5F 07/12 14:58
airlow:法認同,不是你說的事情不對,而是偏重的比例不對
謝謝你理解,你說的我也能接受。

我絕對能接受人情至上而噓我不認同我,因為這已經是存粹價值觀不同而非對錯。

價值觀不同被噓是沒有什麼關係的,畢竟大家都是獨立個體。
Carlos121:怎麼看你都是著重在檢討死者而非國軍7F 07/12 15:00
因為一堆人都在檢討國軍了,不想跟風提些別的角度的觀點。

並不是沒錯,只是大家一窩蜂的檢討國軍去了。

我當然也能發篇文婊國軍,然後拿幾個推,不至於像上一篇被噓爆。

但那對「我」(有發類似文章的請別誤會,每個人對廢文見解不同)

來說就是廢文而已,根本當成FB動態在打。

跟風能跟出什麼?就是一面倒的熱鬧而已。

最近看了末日Z戰。
===
電影末日Z戰裡提及「第十個人」法則,倘若前面九個人的意見一致,第十個人就有義務
就各種理由去反對它。在社會心理學上這是一種避免「團體迷思」的設計。其實作為一個
會思考的人,在任何場域碰上零人反對的現象,本身就有義務去成為那「第十人」。多人
反對不見得是件好事,但零人反對卻會叫人毛骨悚然。
(以上節錄自網路)
===

每個人都在婊國軍,就沒人想到在服役的時候該如何明哲保身。

這麼多人當兵,為什麼今天的洪會成為受害者?

一定有原因可以去探討。
airlow:就好像有人亂丟垃圾,被挾怨處罰到家破人亡,這很明顯問題8F 07/12 15:00
mercu:要不要也寫一篇生存法則給那個被推出來的醫官9F 07/12 15:00
我沒當過醫官,我只是個兵。

但如果要我建議的話,我會建議沒事不要蓋章簽名,有簽章就有責任。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3.20         (07/12 15:11)
airlow:是在後者,可是你卻好像一直偏重在前者10F 07/12 15:01
Carlos121:要不是一堆鄉民製造的輿論,這事件能有這樣的發展?11F 07/12 15:01
sky2001:你這種蝴蝶效應論法乾脆說洪母當初不要生洪就沒事了12F 07/12 15:01
airlow:你要說別亂丟垃圾沒那麼難甚麼的,別亂丟垃圾就不會被搞13F 07/12 15:01
sky2001:不要以為在女版po個自以為清流文就顯得很理性 幼稚到有剩14F 07/12 15:02
ProductionIG:太搞笑了 不如說因為該士官活著所以洪就一定要死15F 07/12 15:02
airlow:那也沒錯,可是就整件事情的性質看來那種建議就很不恰當16F 07/12 15:02
yylane:我認同你耶,這邊噓的不知道有多少是曾在國軍制度下衝撞過17F 07/12 15:02
hugosapphire:你講洪樹敵的那部分,其實並不重要也模糊焦點老實說18F 07/12 15:02
hugosapphire:部隊多的是小題大做又心理不正常的人,
hugosapphire:你只要做了什麼,都有可能被放大檢視。
sky2001:都2013年了 還在合理化國軍不當管教  鬼島就是有你這種腦21F 07/12 15:03
感謝您的神解讀,我都找不到我合理化不當管教的地方。

不就是二分法嗎?我說洪錯,就代表我合理化國軍?
eternia0920:現在就是討論的人一定要做過某些事才行就對了22F 07/12 15:03
E大請別誤會,大家都可以討論沒什麼不可以。

只是沒體會過會難以同理情況

好比跟男人談經痛,男人只會知道很痛,不曉得有多痛。

我們談身處營區的無力感,在外的人也是無法體會的。
banzai221:你跟一堆沒當過兵的婆們講這些 她們聽不懂啦只會噓你23F 07/12 15:04
jackgod0324:ProductionIG  你才跳針吧 F大的意思明明就是如果你穿24F 07/12 15:04
eternia0920:那這裏是女孩板 來這邊參與討論一些女孩事情的男生是25F 07/12 15:04
eternia0920:都剪掉了嘛?
ProductionIG:"我認同你耶"27F 07/12 15:04
ffint:光看到穿著清涼那點類比成違規,就覺得跟你爭論下去只是浪費28F 07/12 15:04
這是C大舉例的例子

不喜歡的話我們可以類比成主動脫衣服你覺得如何?

一個女的在夜店跟完咖調情,被帶去房間後又主動脫衣服。

然後他說他不想上床,真的只是很熱。
swe1096:看到講這樣就給噓了  你不該來這裡亂講話  誰叫你犯錯?29F 07/12 15:05
jackgod0324:著清涼的話 應該要避免烙單 去教混雜的場所 避免危險30F 07/12 15:05
ffint:推→ eternia0920:那這裏是女孩板 來這邊參與討論一些女孩31F 07/12 15:05
jackgod0324:而不是說 穿著清涼的錯>強暴的人32F 07/12 15:05
jackgod0324:何必這樣曲解?
ffint:事情的男生是都剪掉了嘛?34F 07/12 15:05
eternia0920:穿著清涼跟違規類比還有人贊同...嘖35F 07/12 15:05
ProductionIG:對不起我沒剪掉不要桶我36F 07/12 15:05
chiens:女孩不懂的話何必來這邊宣導?去軍旅板可以拯救更多人~37F 07/12 15:06
ffint:如果要當過兵的才能討論這件事,那來女板發/推文的男生請先自38F 07/12 15:06
ffint:動先剪掉好嘛!!
為什麼這樣說?有誰看到我曾經說過沒當兵就不應該討論嗎?

我一項尊重別人發言的權利阿@@"
ProductionIG:jackgod 因為他的理論就是 前者責任大於後者40F 07/12 15:07
banzai221:看前面一堆噓文 完全是以死者為大狂噓根本沒分清楚原po41F 07/12 15:07
banzai221:想要講的東西
mikami1027:阿 對 我一開始看到你的文章想到的就是性侵怪被害者43F 07/12 15:07
chiens:而且現在從外部逼迫改變,和在軍中低調有衝突嗎?44F 07/12 15:07
這就是神奇的地方@@"

事實上我是推行雙管齊下的,我並沒有否認改變制度的這個觀點。

只是因為鄉民二分法,當我支持低調退伍的時候,就被分類成反對改變制度了。

不信可以找找看,看我有沒有反對改變制度過@@"
ProductionIG:不如由banzai來指導一下原po在説什麼 洗耳恭聽45F 07/12 15:07
BitchJackie:開頭真虛偽噁心,不要越來越頗呵,跟你講完理,46F 07/12 15:08
頗喝又來了,我等你提論點,或是你只有形容詞可以人身攻擊?

那我照單全收。
mikami1027:受害者有提高風險 但這個風險能讓加害人免責或減輕嗎?47F 07/12 15:08
蓄意殺人跟過失殺人刑責會相同嗎?

前者是受害者自己提高風險

因為在軍中,所以會有主場優勢的概念導致一種誤判。

想像一下在路上

A吐了B一口口水(結怨),結果B直接不爽打死A。

這樣跟B主動去殺A完全是不同的吧?

A會不會幫B減輕刑責?


banzai221:前面就提到國軍大家都在幹繳了原po只是從另一個面向來講48F 07/12 15:08
BitchJackie:現在不講理嚕49F 07/12 15:08
bluwoo:照他的講法就是夜店穿清涼等於合法妓女咩捅免錢免責任50F 07/12 15:08
eternia0920:他有說啊 洪仲丘被玩死是因為他違規又沒有靠山 所以有51F 07/12 15:08
hugosapphire:本篇原波重點就一句話:洪員不懂人情事故。52F 07/12 15:08
swe1096:我看到怪罪穿著清涼的,就知道性侵犯果然快樂又逍遙53F 07/12 15:09
eternia0920:靠山很重要54F 07/12 15:09
sky2001:banzai快出來po文阿 快唷 我這個退伍n年的等你高論55F 07/12 15:09
banzai221:看不懂得可以自己回去看原po的文阿= =56F 07/12 15:09
eternia0920:但是洪文璞他也沒違規 照樣被玩到被逼死 結果是他自不57F 07/12 15:09
eternia0920:量力的結果
banzai221:他也沒說 死者因為帶手機就該被弄死阿 可是一堆噓文這樣59F 07/12 15:10
ffint:沒有人說洪違規不該被處罰,可是問題在量刑過重,結果一個人跳60F 07/12 15:10
BitchJackie:你以為Finalace中肯?61F 07/12 15:10
banzai221:噓不是嗎?62F 07/12 15:10
chiens:如果這麼多人看不懂我會先檢討我的行文是否哪裡有問題...63F 07/12 15:10
BitchJackie:他連洪文樸事件都要為辯而辯64F 07/12 15:10
ffint:出來說他沒關係又樹敵被弄死只是剛好而已,這像話嗎??65F 07/12 15:10
誰說剛好?哪裡剛好?腦補的不算數好嗎?

我上一篇就提過比例原則了,有人有看到。

你看不到我也沒轍= =

反而我沒說的你卻看到了,我有說死了剛好還是死了活該?

曲解別人意思不用到這地步吧?說話請有根據。
BitchJackie:完全理盲加文盲66F 07/12 15:11
感謝你闢的人身攻擊
banzai221:原po上一篇講的是軍中現實面67F 07/12 15:11
BitchJackie:XX你是一個義務役的兵,你能做的比你想像中的多68F 07/12 15:11
ProductionIG:我忽然覺得其實banzai也沒看懂69F 07/12 15:11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3.20         (07/12 15:13)
BitchJackie:你要自暴自棄你家的事,但別宣揚這種理念70F 07/12 15:12
hugosapphire:哪裡現實?軍中裡要挑剔一個人,連一根頭髮都可以挑71F 07/12 15:13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3.20         (07/12 15:14)
hugosapphire:他原篇講洪員樹敵又挑釁的部分,實在很不公道。72F 07/12 15:14
banzai221:他有講"沒關係又樹敵被弄死只是剛好而已"這句嗎?沒看到73F 07/12 15:14
BitchJackie:你就當我為噓而噓吧XD74F 07/12 15:15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3.20         (07/12 15:17)
eternia0920:我誤會? 是看你一直在問人有沒有當過兵 有沒有衝撞體75F 07/12 15:16
eternia0920:製過的經驗欸?
eternia0920:如果沒經歷過也能討論 那根本不必問這些問題啊
我是不是後來跟你解釋過?

那時你問我特種兵的問題,我先確定你有沒有當過兵。

才曉得你知不知道特種兵是自願進去的。

並不是很無奈抽籤被分發過去。

上面也說了,沒在營區待過體會不到那種無力感。

能做的事情就是顧好自己,像我一樣跟長官打好關係頂多也是多照顧一點兵。

一個義務役有辦法叫動志願役通通不要電人嗎?

為什麼說退伍像還陽?

因為進去就是不同世界,在外面有家人,有朋友。

有許多外在支持的力量,會讓人充滿勇氣。

即使我們現在坐在鍵盤前面也是一樣。

但是到裡面,是孤立無援的,管你外面多囂張,多飄多大條。

你外面一百個兄弟朋友進來就是只有你一個,長官要電你還等你放假出去烙人含扣?

你看哪個黑道敢殺進營區的?只有趁懇親會才能進來。

我舉生理期的例子你還是沒辦法體會的話那我可能找不出好例子了

總之沒當過就是體會不到,就像MC一樣。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3.20         (07/12 15:18)
hugosapphire:現在原波討論「洪員為何會被弄死」,其實都沒必要談78F 07/12 15:17
BitchJackie:請別拿電影哲學包裝,你情理法都頗呵,哈哈79F 07/12 15:18
hugosapphire:因為本案重點始終在「那些人是否知道這樣操練會死人80F 07/12 15:18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3.20         (07/12 15:19)
hugosapphire:以及有哪些人應該負責」就這樣。81F 07/12 15:19
banzai221:回去看原文 沒有被弄死剛好這句阿ffint82F 07/12 15:19
BitchJackie:廢文,結案,比我的鬧板文還廢83F 07/12 15:19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3.20         (07/12 15:20)
mercu:沒事別蓋章簽名?可以選擇喔 會不會不負責決定又被人抓把柄84F 07/12 15:20
hugosapphire:人緣好不好,有沒有樹敵,這些其實都不是重點。85F 07/12 15:20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3.20         (07/12 15:25)
mercu:怎麼想都會樹敵被拿來玩啊86F 07/12 15:21
BitchJackie:可憐,文盲加理盲,不怕你檢舉,你可能也看不懂XD87F 07/12 15:22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3.20         (07/12 15:27)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3.20         (07/12 15:32)
hugosapphire:這篇的邏輯很像廢死團體會講的論調88F 07/12 15:28
hugosapphire:真的,越看越像,還分析各種危險因子.....
swe1096:女的主動脫衣服? 你乾脆說士兵帶手榴彈好了,例子很爛90F 07/12 15:30
怎樣很爛可以說看看阿@@"

純粹說爛又說不出哪裡爛,那也只是為反而反。
japango520:看不懂你在糾結什麼91F 07/12 15:31
niewjr:2應該沒有壞92F 07/12 15:32
bukkake0103:B殺A那邊,不會減輕刑責,除非是義憤殺人,但光被吐口93F 07/12 15:32
bukkake0103:水不會構成義憤的
喔大大懂法律?

那怎樣才會?自行替換類比條件就行啦@@"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3.20         (07/12 15:34)
chisy:例子很爛。95F 07/12 15:34
eternia0920:所以你還是看不懂嗎? 裡面的人多無助 跟外面的人討論96F 07/12 15:35
eternia0920:有什麼關係?
eternia0920:不如說是因為身在其中的無奈 所以我們這些已經出來的
h921440:ZZ99F 07/12 15:35
eternia0920:或是沒進去過的人更應該出來發聲100F 07/12 15:36
eternia0920:所以你問這些問題有何意義?
eternia0920:你要說沒當過兵的人不懂 那你當過也懂其中的無奈 那看
eternia0920:到有人出來討論應該感到開心啊 畢竟這可能事一個扭轉
eternia0920:歪風的契機 怎會諷刺事件盤革命呢?
RockBoy:吵死了一直辯 你講得大家都知道拉 一直在那邊盧沙小 被噓105F 07/12 15:40
RockBoy:那摩慘還在吵 還在那邊說啥人際關係 你不會看風向喔?
這真的很幽默@@"

我不配合版上的風向思考,就被婊得亂七八糟。

但是部隊潛規則的風向吹多久了?

我提昌現役軍人在軍中要跟風,然後這樣也是被婊。

雙重標準阿= =
amida959:類比很爛 女生就算穿著清涼去夜店跟玩咖調情 被弄死的話107F 07/12 15:41
喔喔,原來就要死才叫做類比啊?
hikari22:廢文一篇108F 07/12 15:41
RockBoy:這個板是軍隊的話你就是洪拉 不長眼懂不懂109F 07/12 15:42
所以你也覺得他不長眼?

還是說你想弄死我?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3.20         (07/12 15:44)
ffint:所以樓上你要不要把自己切了再來女板?110F 07/12 15:42
swe1096:那我就說了,女的自願去夜店、自願被玩咖帶走、自願上旅館111F 07/12 15:43
amida959:她還是一點責任都沒有 你是律師會用女生穿太少跟犯人調崑112F 07/12 15:44
swe1096:然後"只因為"好熱? 呵~你乾脆說士兵在總統府帶偷的手榴彈113F 07/12 15:46
swe1096:說是要太安靜了,要放一放煙火好了? 不合常理的例子很爛
洪的事件就是不合常理阿,你會想到禁閉到死人嗎?

合常理的類比就失敗了= =

真的覺得例子很差可以找我引用的C大喔~

類比是他提出的,還是說這是為反而反?

換個發言者例子就變好嗎?
amida959:情才被殺死 你是律師會這樣替犯人辯論嗎?邏輯有沒有這蒙115F 07/12 15:47
swe1096:現在他上司都帶智慧型手機打卡了,我相信也是有部分人偷帶116F 07/12 15:47
swe1096:你要舉這個例子,好歹也證明曾經發生過,因為好熱? 呵呵
你隨便找個仙人跳的例子來看看

都是有各種巧合,營造出上床機會。

上了之後說其實我是被強姦的

他們不用負責?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3.20         (07/12 15:53)
anne0604:穿的清涼就被強暴受害者有錯,哪天你穿夾腳拖剛好中誰的118F 07/12 15:53
又來斷章取義,你只看到頭尾穿著清涼根被強暴嗎?
anne0604:"好球帶"時切記你也有錯  這什麼沒人性沒人權的邏輯119F 07/12 15:53
喔好,沒人性,沒人權,又沒邏輯。

純粹形容詞沒有論點的,那我打個招呼就好,安安你好^_^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3.20         (07/12 15:54)
anne0604:你用"人治"的概念去對待"法治",人性的黑暗面確實我們120F 07/12 15:56
hugosapphire:你可以把這篇轉到軍旅板看看 一樣被噓爆121F 07/12 15:56
swe1096:你又錯了,仙人跳的例子是,軍方抓錯還嚴重處分,因為那個122F 07/12 15:57
swe1096:智慧型手機只是外殼,內部全空,所以被騙了,你還要加油
anne0604:要保護自己去避免,但同時我們也要有面對遊走在灰色地帶124F 07/12 15:58
anne0604:而exploit人性黑暗面的行為是錯誤,一味用"人性"跟
anne0604:"社會黑暗面"去減輕罪刑或倒過來強調避險而不是改進或
swe1096:而且我說的例子差是你說主動脫衣服,不要自己為反而反127F 07/12 15:59
喔,穿著清涼你說例子不好。

主動脫衣服你也說例子不好。

你什麼都說不好了為反而反的@@"

那我說仙人跳的例子你覺得好不好呢?

其實不用問,我知道說啥你都會說不好= =


anne0604:面對,底限在哪? 人性的價值又是什麼?128F 07/12 16:00
swe1096:然後還要怪到別人身上,這樣做以為大家看不出來?129F 07/12 16:00
anne0604:還是只是對你來說"自保"的哲學才是精華?130F 07/12 16:00
anne0604:不要說別人斷章取義,看看你自己的推文,有人提到
anne0604:穿著與強暴的例子,你的回文是"兩方都有錯",到底是什麼
anne0604:樣的邏輯會覺得"可能"雙方都有錯?
仙人跳告強暴

你覺得是誰錯?
swe1096:不要自己有錯,還要把責任往別人身上推,明明別人沒有說134F 07/12 16:02
swe1096:主動脫衣,自己有錯怪罪,有對全包,主動脫衣是你說的
洪有錯,不也都是把責任朝軍方推嗎?

我說雙方都有錯,就被噓@@"
AppleAlice:差不多只要扯到穿著清涼被強暴一個討論串就毀了,不管136F 07/12 16:05
AppleAlice:是什麼東西只要拿這例子出來就GG,這例子太敏感了
恩這例子還挺泛用的
anne0604:不管有沒有扯到敏感例子,本po真的非噓不可,這邏輯138F 07/12 16:08
anne0604:代表的是我們必須各式各樣的小心翼翼
anne0604:點數不夠高就不該惹人,外頭有強暴犯穿衣服就要看他們臉
anne0604:色,同理是不是長得醜自己就要小心路上不要讓人看不順眼
anne0604:否則被整被強暴被揍你該 1)關起門來懺悔 2)被本po作者奚
anne0604:落"你不應該"? 該去花心力指責處罰的對象為什麼反了?
hikari22:邏輯很差144F 07/12 16:11
mtx2001251:http://tinyurl.com/k77829r 依法士官不能關禁閉145F 07/12 16:11
洪仲丘枉死!依法士官不能關禁閉 | 陸軍命案大懲處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圖]
陸軍下士洪仲丘因違規攜帶照相手機,遭到陸軍542旅部連士官決議,送禁閉室操練而魂斷軍中。但依據「陸海空軍懲罰法」規定,士官懲罰根本沒有「禁閉」這項。連上士官為了「硬關」洪仲丘,公然違法將同樣身為士官的他關入禁閉室,而該旅從旅部連長、輔導長而至旅長,完全枉顧這項禁閉令明顯違法。讓距退伍僅數日的洪仲丘進入禁閉室,操練過度枉死,陸軍542旅上下難辭其咎! ...
 
anne0604:本po作者或許是好心想教育大家軍隊的黑暗146F 07/12 16:11
anne0604:但他中間陳述的邏輯跟回文就是不斷強調受害者的"錯"
anne0604:到底受害者是犯了什麼誰能明確定義的是非對"錯"?
anne0604:受害者踩到人性的黑暗面,那是"傻"
mtx2001251:服役日期不足 連管訓懲處都不行150F 07/12 16:12
anne0604:但加害者對他人施加暴力,那是法治法理人理人權上明明白151F 07/12 16:13
anne0604:白的"錯"。什麼是"對錯"什麼是"處事"不要混為一談了!!
軍方錯,我知道你知道大家都知道。

強調軍方的錯不會掩蓋掉洪本身的責任。

邏輯是這樣的,對吧?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3.20         (07/12 16:18)
hikari22:照本篇所講.假設原po長的一臉機八樣.然後又不整理儀容153F 07/12 16:14
喔?要戰外貌嗎?好我看到你說假設。
anne0604:這種人治與法治都分不清的邏輯是民主社會的巨大傷害154F 07/12 16:14
hikari22:走在路上一副屌樣.被黑道看不順眼揍了一頓.所有元素都齊155F 07/12 16:14
hikari22:了啊.所以要怪被揍的人為啥不檢討自己儀容?
可是我不會這樣做耶@@"

如果你有機會這樣做被打了,記得上來分享一下心得。
ToMoveJizz:奴性超重157F 07/12 16:19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3.20         (07/12 16:23)
sky2001:你不會這樣做 但你可能被這樣揍 看了那張歪照的感想158F 07/12 16:24
hikari22:公堂之上假設一下不行嗎?誰理你長怎樣關我屁事.159F 07/12 16:26
anne0604:洪姓同學的"責任"到底是什麼? 他只是"傻",犯到了幾個160F 07/12 16:26
hikari22:照你說的你要不要請被強姦的妹上來發表心得畢竟你文中都161F 07/12 16:26
hikari22:提到了.
anne0604:沒法治沒人權的士官長,但他不會"自保"是士官長傷害人163F 07/12 16:27
osajop:既然你知道身上沒掛星星就無力改變甚麼 還來發表文章幹嘛164F 07/12 16:27
anne0604:的"理由"嗎? 你現在是用著"犯到別人被犯的人情緒不爽"165F 07/12 16:28
osajop:這不是自打嘴巴嗎166F 07/12 16:28
量力而為,平安退伍小秘訣阿@@"
kazami3019:原po的意思很簡單啊,量力而為,當兵什麼都假的,平安167F 07/12 16:28
kazami3019:退伍才是真的!
sky2001:洪生要接受的責任就是處罰但全身而退 任何逾越此者169F 07/12 16:28
anne0604:"所以侵犯他人是期盼中的行為" 但是什麼是"犯到別人"?170F 07/12 16:29
sky2001:都沒有他半分半毫的責任  小朋友 長大一點 你媽會哭的171F 07/12 16:29
恩好我小朋友,您大哥哥(姊姊)

這樣心情有比較好嗎?

能比較冷靜的討論事情不用人身攻擊?

怪了,我只說有責任,我又沒說責任到哪裡@@"

就是有人很會補補補補補補完開始戰。

下面有篇說得很清楚,有人看得懂有人看不懂。

swe1096:別再騙了,我可沒說穿著清涼的例子是錯的,是你指責穿著清172F 07/12 16:29
sky2001:他可不只是講這樣 他一直強調洪生對他的死有責任 笑話173F 07/12 16:30
貼給我看,你有證據就貼。
swe1096:涼的人被怎麼樣,那就是檢討被害人,是錯的174F 07/12 16:30
anne0604:難道我們社會的標準是去"符合"大多數人的"情緒"175F 07/12 16:30
anne0604:而不是一個更好的、不論你是人性高手或是亞斯伯格症
sky2001:這位某f跟fbi鄧佳華大概同樣的心態 愛爭取注目揪咪唷177F 07/12 16:31
摁很棒,加油!你依然在板規底線內的樣子。
swe1096:在那邊掰,想要轉移也轉的好看一點吧? 讓人看破手腳嚕178F 07/12 16:31
轉什麼?
anne0604:只要按著"不傷害他人"的善良原理就能安心地不用害怕被179F 07/12 16:31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3.20         (07/12 16:35)
anne0604:暴力傷害? 你可能又會說,你只是來點醒大家社會現實情況180F 07/12 16:32
anne0604:可是你的文章與回文已經遠遠超過"點醒"而是不停咬著
anne0604:受害者本身處事是種"錯誤"
sad2:過半天了還在跳針183F 07/12 16:37
sky2001:好怕喔 釣魚要告人呢 加油喔 比fbi鄧佳華還慘的小朋友184F 07/12 16:37
我閒著沒事不會浪費社會資源阿@@"

看著純酸人的發文挺有意思的XD

畢竟嘴砲也是一種技巧。

見賢思齊囉~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3.20         (07/12 16:41)
Secretdate:我不認為穿著清涼=也有錯,難道穿著清涼=會知道對方是185F 07/12 16:40
Secretdate:玩咖=願意開房間嗎? 我覺得這之間沒有一定的關連只是種
sky2001:拿小朋友說你只怕還是稱讚不是攻擊呢187F 07/12 16:41
如果時光能倒流,又變年輕,你不願意嗎?

我是挺樂意的啦~
Secretdate:一起貼上的標籤而已。188F 07/12 16:41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3.20         (07/12 16:42)
sdemon:頗ㄏ189F 07/12 16:42
sky2001:人家說得清楚不會被戰 你文字這麼爛還出來當小丑 洗洗睡吧190F 07/12 16:42
abc06:既然都鬧上新聞了 何不趁機改革191F 07/12 16:43
sky2001:我珍惜我的雖月 看來你對自己大腦沒自信才會想當屁孩192F 07/12 16:43
sdemon:現在就可以去睡了  每天都被噓  有夠好笑193F 07/12 16:44
xerady:一堆人在噓....A大的意思就是被害者學的觀念,就是從被害194F 07/12 16:54
xerady:者的角度去觀察,何種人容易成為受害者,A大說洪可能可以避
summeruse:錯也有分嚴重程度196F 07/12 16:55
xerady:免成為「被害人」的原因,又不是在責怪死者.......197F 07/12 16:55
xerady:重點是「如何讓自己不成為被害者」,所以A大列出一些可能的
xerady:因素......通篇又沒在指責洪,何況洪違規是事實,只是受到
xerady:的處份可能不符比例原則,但重點是「保護自己」啦~~
hugosapphire:軍中霸凌常常是沒有理由,看誰最好欺負,誰就倒楣201F 07/12 17:05
xtalchen:穿著清涼被強暴也有錯,這論點太歪七扭八的扯了!202F 07/12 17:06
pirate75:如果不能改變這個世界,那就改變自己 我想這也是F大的203F 07/12 17:06
pirate75:理想吧
xerady:我是說FA大~~一直記得ACE = =205F 07/12 17:06
恩恩您好謝謝,叫啥都可以,我下面是要接給X大的。

不過歪掉了@@"
===

哈哈哈這個例子真的很容易戰,而且依定會被斷章取義只留頭尾。

整個情境都略過,然後只看穿著清涼跟強暴。

仙人跳的穿著清涼然後最後告強暴,你覺得他沒錯?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3.20         (07/12 17:07)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3.20         (07/12 17:08)
taro0203:辛苦你了應付這些砲火 光是不跟風就很有勇氣了XD206F 07/12 17:18
taro0203:實話說我也不喜歡媒體太過於大幅報導這種案例
taro0203:不是說國軍弄出人命來就完全是對的
taro0203:而是這種每天報早晚報會刪動民眾情緒
taro0203:對於民眾和政府之間的關係根本沒有好處
taro0203:而鄉民的同情根本不能給受害者家屬什麼實質上的補償或幫
taro0203:助, 我很肯定你看向未來的態度
taro0203:加油XD
感謝你,當第十個人挺有趣的。

當世界覺得地球是方的的年代,沒有第十個人我們現在會怎樣?

第十個人不一定正確,但起碼會有不同的觀點。
hugosapphire:煽動?沒有火,煽也煽不起來啊。214F 07/12 17:23
hugosapphire:軍中問題一堆,早就有人不滿了,今天這件事情就算沒
hugosapphire:有被爆,下一件命案發生時,也是遲早要爆。
軍中問題一堆是事實,大家都知道。

但是現在比起以前,出人命真的很難。

有申訴電話,有媒體,有一堆危險指數。

但關鍵就是要學著保護自己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3.20         (07/12 17:29)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3.20         (07/12 17:29)
potter1529:你的表達能力差(或是觀念差),差到幾乎所有人都反對你217F 07/12 17:33
potter1529:請不要怪說大家腦補,你可以檢討是否自己的表達能力或
sky2001:腦 洪生都有跟幹部反映身體不適 還有傳簡訊給旅政戰219F 07/12 17:33
potter1529:觀念有錯的地方220F 07/12 17:33
sky2001:他申訴的管道都盡了 還是被弄死 根本不是你的廢文所言221F 07/12 17:33
sky2001:還危險指數咧 當過兵的人居然會抬危險指數出來說嘴?
sky2001:伽利略哥白尼可以當第十個人  你只能在家po廢聞而已
我是沒看到新聞有報1985的,不知你有看到嗎?

喔對了,不想當第十個人你可以跟風沒人會阻止阿@@"
nursechan:印度社會姑息強暴也是常態,所以這種行為合理嗎?224F 07/12 17:38
nursechan:如果在這種風氣下有人出事也是因為他不夠保護自己??
這什麼事件我不清楚,不予置評。
jedislasher:穿著清涼=被強暴要負部分責任  你乾脆說住在山上遇到226F 07/12 17:53
恩好,斷章取義的。

再次回應你,把脈絡考慮成仙人跳。

是不是又無話可說了呢?
Barbecue999:帶照相手機進軍營本身有錯,只是國軍上下都鬆散才闖禍227F 07/12 17:54
jedislasher:道路崩塌活該算了 人事非個人所能控制 講的好像全世界228F 07/12 17:54
jedislasher:的痛苦與不幸都要負部分責任一樣 有種 你去當慰安婦
jedislasher:再來重申 "可憐人必有可恨處"的鬼扯論點
喔喔,我可沒說這個論點,你補出來的跟我沒啥關係。

有的人很能補,很能噓,文章不看清楚隨便解讀開始戰。

其實根本沒這麼多東西好戰阿@@"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3.20         (07/12 18:03)
jedislasher:無法論理 只能說別人斷章取義了 人家誤判情勢 所以我231F 07/12 18:04
jedislasher:們不該大力檢討 攻擊不正確的體制? 那晚上開車出車禍
並不是無法論理,而是句子真的縮水了阿@@"

買魚去頭去尾,看文卻是只留頭尾= =

中間的脈絡通通丟掉,這不叫做斷章取義嗎?

我有沒有否認檢討體制?事實上我並沒否認,你也找不到我否認檢討體制的發言。

我只是檢視洪而已,就被二分法定位為否認體制。

兩者是可以並存的。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3.20         (07/12 18:08)
jedislasher:的人民事賠償輕一點好了 你自己誤判晚上燈光夠亮的嘛233F 07/12 18:06
jedislasher:人家白天出車禍的就比你理直氣壯
sky2001:政戰管道跟1985不一樣都不知道  你根本鍵盤當兵吧235F 07/12 18:08
sky2001:被抓包了吧 太好笑了 沒當過兵無所謂 還要裝自己當過
sky2001:這麼大的不公義你去檢視最無問題的部分 這腦袋沒壞?
sky2001:軍旅板幾千個當過兵的人都說不出你這種謬論
sky2001:這麼愛宣揚這種腦袋浸水的法理 可以去軍旅板 更能點醒喔
Sioli:還穿的清涼有錯呢~~~確實頗呵啊~~240F 07/12 20:25
Sioli:完全同意air的說法,有人就是喜歡檢討不是主因的原因...
adm123:噓242F 07/12 22:38
msbbb:辛苦你了 我只能說我能理解你的意思 ~243F 07/12 23:15
niewjr:好多篇喔~原PO辛苦了244F 07/12 23:28
chungrew:其實本篇原PO是把現實講出來了,有些人活在幻想中245F 07/12 23:47
princess73:原PO謝謝你苦戰!!我支持你!!頗呵那個很自以為是246F 07/13 00:38
amyt:好惹啦大家,他快沒有針可以跳,彎可以轉了><247F 07/13 01:08
amyt:我相信你絕對不是只敢到女孩版不敢去軍旅八卦被鞭的人:)
Passive:其實前一篇我原先是同意 但看到你後面回文一直狡辯就.....249F 07/13 01:17
fatdog1986:其實我覺得f大原po要表達的很清楚 也很中肯250F 07/13 01:44
fatdog1986:怎麼大家都否認 跟不喜歡 難道實話總是沒人喜歡
fatdog1986:中肯推~~
belsebelse:不完全認同  但我可以理解你的想法  辛苦了253F 07/13 05:21
neoneoneoneo:不是大家都能接受實話,你也算是了不起了。254F 07/14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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