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LoveMISIA.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11-05 07:35:1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chairlechiu (小乞兒)
標題 Re: [新聞] 網路訟棍族「釣魚」 挑釁網友索和解金
時間 Tue Nov  5 00:30:25 2013


  之前軍旅板一票人被告   在這分享一下當年的經歷

  一切都要從99年開始說起:
 99年六月左右,有個人在ptt發表了一篇文章

   大意是: 他是博愛特區的憲兵,放假到一半,被緊急招回,因為博愛特區有抗議活動
           等到抗議活動結束,部隊就補放假放出來
           然後他在ptt宣稱,他要打國防部申訴電話,抗議放假被中斷
           網路上一堆人勸他不要打,當兵不就是這樣,有任務休假就中斷
           他認為大家不會爭取自己的權益,堅持還是要打
           於是一堆人就認為他講不聽,開始說他是菜鳥,搞不清楚狀況

     這個人也很妙,他就到地方法院提起訴訟,只要說它菜的人,全部告公然污辱,
 一直到十月的時候,一共有五十幾個人被告,這些人就請立法委員主持公道,開記者會

         以下這個連結就是當時的新聞

         http://video.chinatimes.com/video-cate-cnt.aspx?cid=4&nid=42154

         新聞出來當日,ptt的軍旅板就有轉載這篇新聞
         我看完新聞後,在下面寫了一句, [ 朝聖 好菜的資淺學弟 ]
         之後  到100年七月,收到警察局的通知,我因為這句話被告

  同批被告的人推文如下  (這批被告跟上面五十幾個人都無關)

http://www.flickr.com/photos/chairlechiu/10672368434/
[圖]
 
  這個是從檢察官給的不起訴書上面轉過來的
  相關人員名字 及ID都隱藏  我個人則部分公開

  由此可知, 對方要告你, 根本就是無差別攻擊
  願意點開圖檔的人, 可以發現連勸架的都有事

  故事繼續~~   一開始也很倒楣

  因為事情過了非常久才收到警察的筆錄通知
  我在PTT註冊的資料都是真實的, 但是警察並沒有按照真實資料通知我
  反而是去查了我的上網地點來找我
  好死不死我在公司的下班時間利用公司的電腦上網
  所以傳票是寄給我公司的董事長...  (因為網路申請人是公司負責人)

  你想想看, 公司董事長被告公然污辱了, 這事情有多大條
  馬上公司的律師團就動起來了, 律師先去警局拜訪, 取得註冊ID及註冊資料
  律師回公司一稟報, 所有高階主管的眉頭都皺起來了
  有個人因為被罵菜所以告人  (這是什麼鳥事啊?!)
  接著我就被叫去問話了, 當然我只能當場坦承不諱
  至於處分這是秘密就不談了


  然後公司的律師帶我去警局移轉案件到我身上, 公司這端就算結案了

  話說我去警局作筆錄
  警官先生看看手邊一疊資料, 感覺很無奈, 做完筆錄後
  警官說,對方自認是台大政治系的高材生,父親也是台大的教職員,
  所以不能忍受別人說他菜(好鳥的原因), 然後問我要不要和解
  我跟警察說,我不和解!!   因為這樣真的很鳥~

   到了100年九月,就接到偵查庭檢察官的通知了~

   偵查庭上,整個只有我跟對方槓上, 還記得原告還帶了律師來


   記得十一個人裡面,
   有三個根本沒到案, 因為找不到人
   有幾個是小公司的老闆,說是不知道哪個員工或顧客留的言,無法追查
   有一個人說無線網路沒設密碼被盜用, 希望能和解
   有一個人是說他小朋友寫的,小朋友只有四年級,無論如何他都道歉和解
   有一個人的孩子是亞斯伯格症的患者, 沒辦法跟人面對面接觸
   只能透過網路跟人交談, 所以希望能和解

   只有我跟檢察官說:[我比對方早13年退伍,說他菜也是剛好而已,又不是罵他]

   記得原告在這次的偵查庭上, 還抗議說網路被盜用的,
   希望檢方能追查出對方真實的身分, 結果被檢察官當場電了一下
   說: 檢方這邊已經很努力幫你追查到這了, 希望原告要求不要太過分

   偵查庭過後, 看到一群人湧上去跟對方談和解, 真的很有感觸

           一直拖到100年最後一天,我終於收到檢察官給的不起訴通知

       節錄不起訴書中的一段話

          批踢踢軍旅版討論發言大部分以戲謔 揶揄 嘲笑 反諷 有趣等方式發表感想
   形成虛擬網路討論文化 被告等與告訴人素不相識 實無蓄意妨害告訴人名譽之動機

     這樣子,  我總算擺脫這件事情了


   PS: 聽自救會的人說 , 原告後來還有上訴但是被打槍

=======================================================================

  至於反控誣告的這件事情, 自救會的人有說, 不可能成案
  但是自救會有打算全省受害者串聯
  請大家在自己就近的法院, 控告對方誣告
  雖然一定不會成案, 但是就是要讓原告全省跑透透, 讓對方也嚐嚐這個滋味

  有趣的事情是
  自救會的某人有把要告誣告的這件事情告訴原告
  希望原告跟大家道歉, 賠大家一點損失, 然後自救會就別告了
  中間經過一番波折之後
  原告居然去告自救會那個人妨害自由
   (至於是妨礙他告人的自由還是妨礙原告全省跑透透的自由就不得而知了)

 ======================================================================

  另外 , 不起訴書上面
  有原告的身家資料很清楚

  我是懶得去裡他啦, 可是會不會有人想怎樣的話, 就很難說了

  我本人對於這種事情的態度是
  盡量不要在網路上辱罵別人, 讓自己陷入絕境
  但是如果真的被告了, 我要當個漢子出來承擔這一切
  而且又未必會輸!!!

  濫訟的人只是想要恐嚇不懂法律的人而已
  接個傳票又沒甚麼, 很多人看到傳票就好像已經被定罪了一樣天蹦地裂的
  所以才會被濫訟的人吃得死死的

  不過話說回來, 自己做了甚麼自己知道, 真的理虧的話, 該低頭就要低頭囉






--
生活娛樂館 生活, 娛樂, 心情            視聽劇場 偶像,音樂,廣電
  TaiwanPlaza  台灣 Σ台灣遊園地         TV-Set 電視 批踢踢電視公司
    TaipeiCounty 台灣 Σ台北縣             TV_Channel 頻道 電視頻道
      HsinChuang   北縣 新莊版               CTV 中視版
     http://blog.xuite.net/chairle/day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0.162.169
alog:心理防衛機制過重造成的問題1F 11/05 00:31
apa9394:一樓正解 但是這也是生命對外求救的訊號2F 11/05 00:32
alog:2樓自己的問題需要自己解呀..那其他人都不就要填海去了3F 11/05 00:32
season002:幫你推  說得沒錯4F 11/05 00:32
wotupset:ptt上瘋子看不出來 某種程度比現實社會還危險5F 11/05 00:34
AceChen21:讚喔6F 11/05 00:34
IamCuteGirl:唉 這種人 BJ47F 11/05 00:34
opmikoto:有些人心很脆弱的8F 11/05 00:35
xup6xu6:第一個說 「我想吃菜」 就被告了... 為什麼檢察官會受理9F 11/05 00:35
   告人是國民的權利喔,再鳥的理由都要收
   但是能不能成案進法院則是檢察官視狀況決定的
smvv:這種人...  <-這樣會不會被告10F 11/05 00:36
Roystu:當初有跟到 不過我沒推文 沒事~11F 11/05 00:36
season002:下次說我想吃++就好  懂12F 11/05 00:37
gaygay:菜~~~~~~~~~~天菜~~~~~~~~~~~~~~~~~嫩菜白菜爛菜13F 11/05 00:37
   忘了說  以下開放大家推文說我菜 我絕對不會告大家的(沒那個美國時間)
   PS: 我1742T 說菜前先...
SotaFujimori:妨害自由XDDDDDD   302成立要件沒那麼容易成立14F 11/05 00:38
yashiro:某大學專出這種人才15F 11/05 00:38
uhmeiouramu 
uhmeiouramu:你這篇又會把他釣出來吧16F 11/05 00:38
opmikoto:這種有指定的意思 要在廣一點 有些 那些 很多 等等17F 11/05 00:39
BDG:18F 11/05 00:40
hitsukix:以後上PTT準備一把只有方向鍵的鍵盤好了19F 11/05 00:41
tomalex:我覺得這種濫訴法院一定要有所管制,不然根本是浪費司法資20F 11/05 00:41
tomalex:源
momoisacow:真的很有勇氣亂訴 身家資料都會讓人知道 解決事情不是22F 11/05 00:42
momoisacow:只能上法院而已 傻傻的
season002:訟棍不是要解決問題,只是要錢不要臉而已24F 11/05 00:43
tomalex:所以這是新興產業?25F 11/05 00:44
ott:http://disp.cc/b/18-6Ros (1人告600網友 BBS網路聊天竟接傳26F 11/05 00:45
1人告600網友 BBS網路聊天竟接傳單 - ott板 - Disp BBS
[圖]
[圖]
[圖]
 上傳日期:2010年11月16日   中天新聞》很多人都會上bbs查資料,但有愛訴訟的網友潛伏其中。遇到意見不同的、不滿意回答的就提出告訴,最近BBS上就出現兩個濫訴網友,一位是抱怨軍旅生涯難熬被笑是草莓族,一告告了57個人。另一位常上醫療板和法律板的網友更誇張,陸續告了600人。          ...
 
season002:咦?  告600人的是誰27F 11/05 00:46
jobli:1742T,我兵籍號天A開頭...那我可以說嗎= =28F 11/05 00:47
   報告同梯  我是天A99499x  你衡量一下吧
GFDS:真不知道訟棍的父母是什麼德行29F 11/05 00:47
※ 編輯: chairlechiu     來自: 111.250.162.169      (11/05 00:50)
BDG:有電話可以半夜叫起床尿尿 有地址可以dm塞爆信箱30F 11/05 00:50
ott:另一位常上醫療板和法律板的網友更誇張,陸續告了600人。31F 11/05 00:51
akway:推這篇 我有認識檢察官跟律師 他們對此都很無奈 浪費資源32F 11/05 00:54
kkkppp:學長你好~~哪個菜b這麼囂張~~要不要外面叫人欉康他一下~33F 11/05 00:54
euphoria01:看了這系列.....我以後都別推文好惹34F 11/05 00:58
avgirl:真的!!!收到傳票而已~又不是定罪,就算定罪還可以上訴35F 11/05 01:00
u70098:有些告人的根本就是放地圖兵器 旁邊看戲的可能推個無關的36F 11/05 01:00
u70098:東西被原po認定是在講他 就被掃到颱風尾了
avgirl:況且也不是訴棍說了算,法官才有資格決定誰對誰錯38F 11/05 01:00
u70098:問題是很多人看到傳票就先縮了啊 而且就算你最後沒罪 跑法39F 11/05 01:02
u70098:院也是要時間跟精神的 社會人士多半沒那麼多精力去跟原告耗
u70098:花點小錢和解 就當作是買個經驗 自認倒楣 不然還能怎樣
widec:連累到老闆 你也太雖了...42F 11/05 01:07
ePaper:112的是嗎.......43F 11/05 01:11
steven211:推一個 去法庭被電一下 上面那個會叫你別亂告 浪費資源44F 11/05 01:36
steven211:但是也不能保證 遇到明理的人 如果雖小就糗了....
McDona1ds:推推46F 11/05 01:38
akirakid:推47F 11/05 01:38
alentek:推!48F 11/05 01:46
baptism:推!真衰49F 11/05 01:59
jeff12280:學...學長好!!!50F 11/05 02:08
linsmile:被說菜剛好而已51F 11/05 02:08
lcy317:這根本是法律的問題 給人鑽到漏洞52F 11/05 02:21
changyujen:這種人簡直是在幫馬政府限制PTT的言論自由53F 11/05 02:45
OTLOrz:董事長被告.. 真妙XD54F 11/05 02:50
OTLOrz:公然誹謗應該要修成告訴乃論罪吧 不然太浪費司法資源
aarzbrv:本來就是告訴乃論呀,除罪全部推給民事才會減少很多吧56F 11/05 03:00
kinomon:是真112還是自稱阿57F 11/05 03:26
EX37:學長好58F 11/05 06:35
j155221:推59F 11/05 06:49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888 
※ 本文也出現在看板: Test traume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ott 轉錄至看板 ott (使用複製) 時間:2013-11-05 01:20:02
1樓 時間: 2013-11-05 08:32:41 (台灣)
  11-05 08:32 TW
小弟心想.這是他運氣好吧..要是被告其中有個黑的..
或著有個腦筋不正常.那他應該被抓去填海了吧..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