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Knuckle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1-18 07:07:16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nIckNonAme (無暱稱)
標題 Re: [新聞]槓上校方 學生社團將辦「南榕廣場」落成典禮
時間 Fri Jan 17 22:12:28 2014


八卦版剛好有篇m文有寫到鄭南榕和廢除刑法一百條的故事


文章代碼(AID): #1IKM7yWj (Gossiping)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iAmsORry5566 (56不能亡)
標題 Re: [爆卦] 陳文成與馬英九
時間 Sun Oct  6 21:13:28 2013


刑法 (未修正前)

第一○○條<普通內亂罪>

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

預備或陰謀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懲治叛亂條例 (未廢除前)

第二條

犯刑法第一○○條第一項、第一○一條第一項、第一○三條第一項、

第一○四條第一項之罪者,處死刑




以上即為俗稱的「二條一」條款。





這條法可惡在哪裡?


舉個例子,如果你罵政府,或是公開支持台灣獨立,

(即被認定為意圖顛覆政府並著手實行)

即可依法處以死刑。



也就是說,二條一如果還存在,那麼敢罵馬英九的、那些組織1985聯盟的,

通通都會被處以死刑,因為你「意圖顛覆政府」。




===========================廢除刑法一○○條的故事=============================




1987年7月15日,蔣經國迫於當時的時空環境下,宣布解嚴,

但是許多法令仍舊像一道枷鎖,緊緊勒住台灣人民的喉嚨。


其中與言論自由相關的兩道緊箍咒,一是<懲治叛亂條例>,


二是<刑法第一○○條>的「普通內亂罪」。




1987年4月18日,<自由時代>雜誌社社長鄭南榕在台北市金華國中的演講場上,

當眾說出「我是外省人,我主張台灣獨立。」



1988年12月10日,鄭南榕在雜誌上刊登旅日學者許世楷(扁政府時期曾任駐日大使)

的<台灣共和國新憲法草案>,一連串的舉動,讓國民黨無法忍受,

決定以「叛亂罪」起訴他,並動手準備傳訊。



當時,爭取百分之百言論自由的鄭南榕,拒絕出庭應訊,

並說「國民黨抓不到我的人,只抓的到我的屍體。」



接著,在1989年4月7日,警方到雜誌社要拘提鄭南榕時,

鄭南榕引火自焚。



鄭南榕的舉動,震驚了整個台灣海內外,

1990年時任立法委員的陳水扁,率先於立法院司法委員會提案,

要求廢除<懲治叛亂條例>及<刑法第一○○條>。



當時因為二條一條款,而被列為「海外黑名單」的人士,

深受鄭南榕的刺激,決定不畏生命危險,毅然回台。

第一位闖關的人是陳婉真,接著郭倍宏、李應元等人陸續回台,

當然,後來他們都遭到逮捕並被起訴。




==================「一○○行動聯盟」的成立,「獨台會事件」====================




1991年5月,警方未通知校方,即進入清華大學校園逮捕該校的研究生廖偉呈,

接著又分別在台北市、台北縣、高雄市,

逮捕了陳正然(台大社會系碩士、番薯藤網站創辦人)、陳秀惠、林銀福,

罪名是加入旅日台獨大老史明的「獨立台灣會」(簡稱獨台會)。


陳正然等人於偵訊時提出,

他們曾拜讀史明(本名施朝暉,1918年生於台北士林,日本早稻田大學畢業)

的著作「台灣人四百年史」,

所以後來去日本時,順道拜會過史明,但並沒有參與「獨台會」的運作。



多年後,廖偉呈接受訪問時說,當時警方偵訊時,

告訴他,要以二條一的罪名起訴他。

後來,廖偉呈的律師(剛好是他的高中同學)來了,廖就問他同學


「二條一會怎麼判?」


他的同學聽了他的問題,唯唯諾諾地不肯說,過了許久,才告訴他


「唯一死刑。」




在解嚴後,馬英九第一次接受聯合報訪問,他說


「主張台獨即為主張分裂國土,將牴觸憲法基本秩序,任何人都無提出這種主張的自由」



也就是說,馬英九認為「誰都沒有主張台獨的自由」。



1991年,軍人出身,時任行政院長的郝柏村,在立法院答詢時,

曾說出「一旦台灣人民決定獨立,國軍將不會保護台獨」,

以及「台獨份子沒有返鄉的自由」等經典名言。



「獨台會事件」,激起了社會及校園的連串抗議,

後來學界成立了「知識界反政治迫害聯盟」,發動了520抗議遊行,

要求廢除二條一。



此舉迫使當權者不得不進行處理,該年的5月17日,

在陳水扁等立委的連署提案下,終於廢除了<懲治叛亂條例>。


但廢除了<懲治叛亂條例>,還有<刑法第一○○條>。



後來,台灣知識界發起「一○○行動聯盟」,聲援台獨言論與台獨人士,

並要求廢除違憲又侵犯人權的<刑法第一○○條>。



當時的國民黨在立法院在野民進黨及民間、學界等多方壓力下,

將修正<刑法第一○○條>推入「朝野協商」。





======「一○○行動聯盟」帶頭衝撞體制的發起者 林山田 李鎮源 陳師孟==============




林山田出生台南,是知名的刑法學權威,中央警官學校畢業,曾留學德國,

在台灣的警界、法界,徒子徒孫眾多,

其著作有《刑法通論(上)(下)》、《刑事訴訟法》、《刑罰學》。


林山田曾說過,台灣一日不建國,台灣人當「無國之民」,是何等悲哀的事情?

他說台灣最重要的公共政策就是「獨立建國」。




陳師孟在美國馬里蘭州出生,一歲後回到台灣在台南定居成長,

祖父是蔣介石第一文膽陳布雷。

陳師孟大學聯考時,是法商類組全國榜首,後來進入台大經濟系,

接著留學美國俄亥俄州大取得經濟學博士,後來回國擔任台大經濟系教授,

賴景昌、林金龍、林忠正、陳文郎、官德星等經濟學者,都是他的學生。




李鎮源生於1915年,是「台灣醫學之父」杜聰明的學生,

1936年考進台北帝國大學(現在的台灣大學)醫學部,是台北帝大第一屆的醫學生。

1970年入選中央研究院院士,曾任第五屆台大醫學院院長,

(台大第一屆醫學院長是李鎮源的恩師杜聰明)

李鎮源多年研究蛇毒,是國際著名的藥理學家,

其學術成就曾被譽為「台灣最接近準諾貝爾醫學獎的人」。



2001年,當時85歲的李鎮源曾投書媒體說


「我想以有生之年貢獻給台灣這片土地,希望眼睛尚未闔上之前,

能夠見到台灣獨立建國成功,這是我的夢!」


2001年11月,李鎮源過世,臨終前,他用顫抖的聲音一再叮嚀台灣所有的醫師,

要重視醫德,並呼籲學界要讓台灣文化重生。




過去的李鎮源,埋首學術,不問世事,直到1991年,海外黑名單人士回台遭逮捕,

當時台大醫學院有和李應元相熟的教授,要到土城看守所探視李應元,

結果李鎮源主動脫口而出,希望一同去探視,讓在場的教授吃驚。



後來,李鎮源才娓娓道來他的故事


李鎮源年輕時,有位好友,叫做許強,他和李鎮源一樣,是台大醫學部畢業,

杜聰明的學生,專攻的是小兒科。


李鎮源回憶起許強,常談到許強的個性,

對就是對、錯就是錯,對於堅持的事情,一步都不肯退讓。


然而,在1950年的「清鄉大整肅」中,許強遭到國民黨逮捕,

不久就在馬場町刑場(現台北華中橋一帶)遭到槍決,年僅38歲。



李鎮源曾說

「很多人說我的成就是準諾貝爾級,但其實,許強比我更加接近諾貝爾獎」。


許強死後,從此,李鎮源對世事不聞不問,終日埋首研究....









1991年9月,「一○○行動聯盟」計畫在10月10日的國慶閱兵日,

發動「廢惡法、反閱兵」的示威抗議。



當時,行政院長是軍人出身的郝柏村,是鷹派人物,

但「一○○行動聯盟」聲勢浩大,眼看雙方即將爆發不可收拾的衝突。



後來,雙方開始協商,國民黨方派出宋楚瑜、施啟揚、洪玉欽、馬英九等人,

「一○○行動聯盟」則由李鎮源、張忠棟、林山田、陳師孟等人出席,




林山田曾經這樣回憶起當晚的協商


「在討論的過程中,馬英九(時任行政院研考會副主委)不斷地舉出其他國家,

如義大利、西班牙的立法例來主張只修不廢的意見,但我(林山田)反駁他,

今天是要討論原則問題,而不是比較刑法...」




陳師孟對於當晚的協商則是這麼說


「馬英九一再將人民團體組織法納入一併討論等技術性問題杯葛協商,甚至說,

李應元、陳婉真等人都只是司法個案,而非通案,

馬英九的保守心態和毫無人權概念的本質,在該晚的協商中表露無遺...


....當晚的協商中,宋楚瑜和我們交換意見的過程,馬英九一再地阻撓,

甚至一度將宋楚瑜拉到一旁說悄悄話,可以說馬英九是這次協商中最大的阻礙...」





10月10日,「一○○行動聯盟」決定按原計畫進行「反閱兵」行動,

但縮小規模,改採靜坐方式,結果在10月9日深夜至10月10日閱兵結束,

這段時間軍警用拒馬和鐵絲網,將所有抗議者包圍在仁愛路上的台大醫學院基礎大樓前,




當時,領頭的林山田,因為警界多為他的學生,所以警方不敢對他動手,

而當時76歲的李鎮源在靜坐過程當中和警方僵持不願休息,甚至連水都不喝,

他後來這麼說


「如果我喝了水,那就會找時間去上廁所,只要我稍微離開,

軍警就會把在場的學生抓走,所以我不喝水。」






後來,在1992年終於有機會處理<刑法第一○○條>,

由於所有資深立委(萬年老賊國會)已於1991年底全部退職,

於是在5月15日,在國民黨立委仍占多數的情況下,


民進黨只得接受國民黨「以修代廢」的主張,

將「暴力與脅迫」作為內亂罪的構成要件,並取消陰謀犯罪。



接著,修正案生效,多位被押的台獨人士,包括李應元等人,

才得以獲得停審及免訴而釋放。



然而,國民黨盤算著「以修代廢」的主張,心裡盤算的是什麼?

其實他們心裡想的就是,將<刑法第一○○條>留著「以防萬一」。





1998年,陳師孟曾出面質疑當年馬英九在<刑法第一○○條>協商時的反民主作為,

結果馬英九說




「當時廢除<刑法第一○○條>的意見,未獲立法院採用,事實相當清楚,

不值得辯駁....」



馬英九彷彿忘記自己參與「一○○行動聯盟」協商時,不斷阻撓,

反對廢除<刑法第一○○條>的行為,

僅用一句「不值得辯駁」,就將整件事情帶過...






結果,1998年的台北市長選舉,


一個是強力主張廢除<刑法第一○○條>的人權執業律師陳水扁,

一個是強力反對廢除<刑法第一○○條>的黨國職業學生馬英九,





兩人之爭,

最終,台北市民選擇了馬英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190.235
gca00631:因為馬英九比較帥啊1F 01/17 22:14
DASHOCK:     馬英九比較帥英文又好2F 01/17 22:15
yschen:馬英九真他媽的是個標準虛偽的無恥人渣廢物,簡直喪盡天良3F 01/17 22:15
larailing:拜託一下 人民會選誰又不是看他要廢除什麼4F 01/17 22:16
rayven:天龍人豈可以常理度之?5F 01/17 22:17
gowaa:就是因為台灣人民從不看主張 與政見 才選出馬與扁的啊~~6F 01/17 22:17
Daz2005i:這就是台灣悲哀的地方7F 01/17 22:17
ga023630:想到這種人是現在的總統8F 01/17 22:18
yschen:                         氣道鵝解的覽趴都跳出來9F 01/17 22:19
cd12631:喔 幹你娘馬英九10F 01/17 22:20
yschen:他娘連他爸都幹不下去了你吃的下?他爸幹的下怎會有干女兒11F 01/17 22:20
LOVEEE5566:台灣人就是濫情阿誰投票會看你政見??都看誰表面做得好12F 01/17 22:20
Forwell:要台獨成功才可以命名呀~不然只不過跟林毅夫一樣罷了13F 01/17 22:23
nobunagaoda:台灣人本來就缺少教育14F 01/17 22:25
ceab:馬英九這個人真是爛的徹底啊15F 01/17 22:27
wjv:虛偽 無能...16F 01/17 22:28
HowardChan:他媽的68917F 01/17 22:37
plmplm:幹!!!!18F 01/17 22:40
BELKA:選國民黨的689是淦你媽的臭廢物19F 01/17 22:43
chuntien:幹 馬居然能當總統20F 01/17 22:49
samonella:虛偽啊虛偽!! 689太強大了!21F 01/17 22:50
kageo101:這篇太強打臉,9.2都不敢進來了22F 01/17 22:52
atlaswhz:台北這些人就是蠢23F 01/17 22:53
kathyfour:對啊24F 01/17 22:58
HowieH:這需要讓更多人知道25F 01/17 23:02
skypons:經典!26F 01/17 23:08
wahaha1216:馬英帝越看越噁心27F 01/17 23:09
Anail:這篇文看幾次推幾次28F 01/17 23:16
kaoru1992:      幹29F 01/17 23:19
rede:30F 01/17 23:28
divingwolf:31F 01/17 23:31
wonderverge:放任馬英九當總統  正是台灣人最巨大的墮落32F 01/17 23:32
furbby: 推33F 01/17 23:39
DarkAlex:蠢人民選出蠢領袖自虐,剛好而已。34F 01/17 23:49
abc5555590:不要打斷還活在114那天的蠢蟲們美夢好嗎35F 01/17 23:53
conshelity:不管看幾次了 下次你是還想投 正直和清廉36F 01/17 23:55
inbongos5566:ㄎㄎ37F 01/17 23:58
Absioute:標準的偽君子真小人38F 01/18 00:01
crocodileho:只能說  台灣太多人被馬芙丸那張臉給蒙騙了~~39F 01/18 00:01
crocodileho:不知道政黑的鐵蛆看到這種文章  會如何解釋~
hfs:推!41F 01/18 00:02
Handway:幹 看到一次幹一次42F 01/18 00:05
ariadne:689會說,馬英九已經證明他的無能不可能有能力阻擾一百條43F 01/18 00:06
bigbunbun:唉44F 01/18 00:07
Holyland:希望這篇文章讓多點人知道,才不會有那麼多無知害台的68945F 01/18 00:13
sediments:再推一次46F 01/18 00:14
kengoptt:幹!垃圾馬英九!47F 01/18 00:15
Holyland:有發現嗎?和無情馬不同理念的人,都是聰明人!48F 01/18 00:16
faxy:...49F 01/18 00:33
lowlow530:馬鶴玲下地獄幹乾女兒啦 操 生個雜種來害人50F 01/18 00:34
momoisacow:台灣人活該死好 整天等英雄幫他爭取權利 被賣剛好51F 01/18 00:36
PeterRex1205:馬狗就垃圾52F 01/18 00:52
kcl0801:馬英九又帥又會慢跑還會露底褲 阿扁怎麼比啦53F 01/18 00:52
ben1013:馬上風54F 01/18 00:53
vespar:謝謝你幫八卦鄉民複習  不過689是聽不進去的55F 01/18 00:59
MermaidFA:馬狗還反對總統直選咧56F 01/18 00:59
PACAT:ㄎ 你不知道還是很多人都覺得小馬馬很清廉喔57F 01/18 00:59
PACAT:都是他底下的人在亂搞,跟小馬馬一點關係都沒有歐
PACAT:還是很多人吃飯時候講到關說案很像有誰殺了他老媽一樣
PACAT:飯桌上永遠只會講關說案,014,苗栗王,賴女士,完全OK的
sharkimage:看完真心覺得當初被他騙了第一張選票 棍61F 01/18 01:04
AAPL:推62F 01/18 01:04
super1314159:推63F 01/18 01:07
scratch01:怪那群68964F 01/18 01:11
Patamon:再看一次還是不爽怎麼會有那麼多智障65F 01/18 01:25
Fallot:許強是內科不是小兒科66F 01/18 01:34
rojin:幹!! TMD..67F 01/18 01:35
lupins:推阿扁律師68F 01/18 01:38
kiyasolong:69F 01/18 01:53
a26732300:原來馬英九是這種人...太無恥了70F 01/18 01:57
evil0108: 人民真的是很無知的。看馬英九能上臺就知道了。71F 01/18 02:30
evil0108: 一個反民主的人居然靠著民主當上總統,真是夠諷刺。
bleedwolf:歷史可以被原諒,但不能被遺忘73F 01/18 02:43
demitri:熱血的年代 小時候有印象 但不知道社會這麼黑暗74F 01/18 03:09
Xavier114:這些廢材都還在掌權...哀哀....75F 01/18 03:16
MrChiang:轉錄至看板 HatePolitics                                01/18 03:25
Bluebear:馬不群禍國殃民76F 01/18 03:38
liao4767:難道選貪汙扁?77F 01/18 03:56
Sousake:馬不群禍國殃民78F 01/18 04:02
i1714:推!79F 01/18 05:20
tsming:689萬80F 01/18 06:38
adm123:人的記憶是國民黨政冶操作很重要的手法81F 01/18 07:01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7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2240 
作者 nIckNonAme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 ̄︶ ̄)b EVA815024, f871114, BaconTheMeat, qwe2013, chen925, misologie, tsukiyumi, microken 共 8 個人 說讚! ( ̄︿ ̄)p dt002370 說瞎!
1樓 時間: 2014-01-18 02:03:48 (台灣)
  01-18 02:03 TW
689:阿扁下台
2樓 時間: 2014-01-18 09:21:18 (台灣)
  01-18 09:21 TW
後面講的那兩段選北市長的文字,完全毀了這篇文…
3樓 時間: 2014-01-18 10:36:43 (台灣)
  01-18 10:36 TW
即使用馬鮮花綠葉襯托陳水扁,台灣人還是會說都一樣爛。
4樓 時間: 2014-01-18 18:38:11 (台灣)
  01-18 18:38 TW
記得那篇這邊也有收錄
http://disp.cc/b/Gossiping#!163-6HJf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