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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npc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1-19 11:08:2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sazdj (大安金城武)
標題 Re: [新聞] 不理支付命令 被詐5千萬
時間 Sat Jan 18 15:10:00 2014


※ 引述《sonnight (甯)》之銘言:
: 支付命令的存在目的就是要使小額債權的紛爭也能夠進入司法程序獲得迅速的解決
: 假設今天某個人跟你欠了五千元不還,
: 你願意花5萬元請律師並且一天到晚跑法院跟他耗嗎?
: 為了避免這種所費勞力不符所得的情況,所以才會有支付命令
: 支付命令不審核實體要件,也就是發命令的法官不會去管實體債權到底是否存在
: 債權人只要依其主張並繳納500元就可以發出,但收到該命令的人可以無條件異議
: 若過了異議時間就直接確定可以執行
: 而如果異議就直接轉入正常訴訟程序,這時才會確認實體債權是否存在
: 支付命令這樣設置到底要不要改值得再討論,
: 但這件事裡面有錯的是1.詐騙集團 2.當事人(直接忽略公文上的異議方法)
: 制度上的錯誤則有1.教育(法治教育太差) 2.立法(法律漏洞)

說法治教育太差或是當事人的錯,我覺得son大你只是沒見過世面的文弱書生

發生這種問題,應該要說「資訊沒有擴散好」

son大有沒有想過,明明文件上有寫可以異議,

但為什麼該名婦人沒有發出異議的訊息?

原因呢?

1. 說到婦人,son大你會想到什麼?她的身體狀況怎麼樣?

我敢說她一定有老花眼。

這樣一來,她要怎麼看文件上的字,

更何況有些中華民國的公文裡的字小到靠北

2. son大,你覺得她的學歷跟你一樣是大學畢業嗎?

她的學歷可能是國中畢業,請問她要怎麼看懂公文上的內容

公文上的用字譴詞有口語化嗎?太難的字她怎麼可能看得懂?

設身處地著想好嗎?如果今天有一封用德文寫的公文,字體是9。

大多數的人會花時間去把它弄懂嗎?

3. son大,你是不是覺得很多人都很閒?都不用工作就有飯吃?

你有沒有去看看別人工作的情況,請問一下他們可以準時六點下班嗎?

請問他們有週休二日嗎?

當別人工作完後,可能已經是晚上8、9點了

已經沒有精力去看那一篇公文了,好嗎?

更何況公文的異議時間只有20天,

這名婦人怎麼有時間去把它看好、讀好,然後發出異議?

4. son大,你說法治教育太差,那你說說看,法治教育要怎麼推行?

※放在義務教育裡嗎?放在義務教育裡,只有2種可能

(1)要考試,大家很痛苦地讀了,但是太久沒用到,又忘了

(2)不考試,老師就不教了啦

※那放在社會教育呢?

(1)一般人工作完都很累了,回家可能還要照顧家庭,怎麼有時間有精力去進修?

(2)就算有時間去進修好了,大多數的人會先修法治呢?還是修與事業有關的?

大多數的人一定先修跟錢、事業有關的啦,怎麼會先修法治!

(3)用電視、廣播等媒體宣導法治教育的話,會宣導這一小塊嗎?

最常見的就是交通法規,其餘的因為重要性低,很少提到啦!

所以推行法治教育!?呵呵,好笑!



說到底啦,一封不能明確傳達訊息的公文,只是廢紙一張,

頂多拿來墊便當用的而已啦,要不然它還能幹嘛?

: 到底干法官啥事? 他本來發命令就不用確認實體債權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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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8.254.148
her0418:超中肯的,在那扯什麼法治教育,當每個人都看懂公文一樣1F 01/18 15:11
aizuwakamazu:所以未來只要政府打通電話就可以了?2F 01/18 15:11
cdfq152313:推墊便當3F 01/18 15:12
Panasonic:就算看得懂, default認為是詐騙不理他這樣也錯4F 01/18 15:12
aizuwakamazu:看不懂文件,老闆不爽你打通電話給你,就完成解雇程序5F 01/18 15:12
aizuwakamazu:你跟政府申訴,政府也只要通個電話跟你講完就結束
Panasonic:搞到最後要大家像調查局一樣能辨別公文真偽嗎?不該修法?7F 01/18 15:13
g74532:別說國中畢業了   我兩個姑姑都只有國小畢業8F 01/18 15:13
g74532:那個年代女生多的是只念到國小的
Justice5566:人民缺乏法治觀念就會這樣啊  這沒辦法10F 01/18 15:15
freef1y3:之前不是有什麼簡訊推銷服務,沒回應預設就接受11F 01/18 15:15
freef1y3:結果被罵得半死
freef1y3:照某些法律人的說法,這樣子的推銷方式根本沒問題
freef1y3:誰叫你要讓自己的權利睡著嘛!
flydragon198:就很顯明是詐騙集團的錯,一堆人檢討受害者是啥洨?15F 01/18 15:18
lukehong:不理公文書 神仙難救16F 01/18 15:18
aizuwakamazu:要達成這種合於情理的方式,代價要受的了才行17F 01/18 15:18
peter210821:以後就拿到直接異議啦 也不用讀懂,異議很難嗎18F 01/18 15:19
freef1y3:不用讀懂就知道要異議應該是滿難的19F 01/18 15:20
super1314159:以後有人被誤診翹毛了  我也可以上來說誰叫你當初不20F 01/18 15:20
aizuwakamazu:簡單說,要把法律從一刀切下去,分成多刀多層級,很理想21F 01/18 15:20
super1314159:多讀一點臨床診斷學  頗呵22F 01/18 15:21
KJoshT:很多科技產品都有防呆裝置,法律文件就不能比照一下嗎23F 01/18 15:21
aizuwakamazu:也很符合人情義理,但24F 01/18 15:21
chienk:我喜歡你的論點25F 01/18 15:21
lukehong:生病不去問人 死了怪醫院?26F 01/18 15:22
generally:推+127F 01/18 15:22
aizuwakamazu:所以說未來開車被撞,若被有錢人撞賠100萬,若被沒錢人28F 01/18 15:22
crazyeric:第一錯詐騙集團 第二錯惡法 第三錯立院無所做為29F 01/18 15:22
Justice5566:公文有防呆裝置啊  他有跟你說可以異議跟找諮詢30F 01/18 15:22
aizuwakamazu:撞,道歉結案...符合人情義理,大家都能接受,那法要怎31F 01/18 15:23
clione33:公文更應有補救機制,而不是錯了還不能改.32F 01/18 15:23
aizuwakamazu:訂,文字要怎寫,現代人太多鑽漏洞,法又沒規定鑽漏洞犯33F 01/18 15:23
aizuwakamazu:罪,就算犯罪,法更沒規定人人必須守法
KingKingCold:這篇中肯,詐騙集團就是看準這點在騙錢,還有人拿法35F 01/18 15:24
KingKingCold:治來壓當事人,簡直是幫詐騙集團護航
kitune:我好想寄信給馬英九說他欠全國民眾歷年薪水37F 01/18 15:25
clione33:馬英九應該特赦她,免除其債務.38F 01/18 15:25
KJoshT:Jus..大大,連文字都拗口,怎麼防呆?39F 01/18 15:26
KingKingCold:就很顯明是詐騙集團的錯,一堆人檢討受害者是啥洨?40F 01/18 15:26
purification:沒同理心的人可多得呢 以為念了一點書 就看不起人家41F 01/18 15:26
purification:沒念過書的老婦人
ikoyumi:如果不檢討受害人 怎麼凸顯自己聰明又唸過書?43F 01/18 15:27
ggxxggxx:因為他們自認為不會是受害者44F 01/18 15:27
greedypeople:只能希望哪天他們親友變受害者 看想法會不會變一下45F 01/18 15:28
KingKingCold:這條法律就是讓債權人權益遠大於欠債者,不修法才是46F 01/18 15:28
KingKingCold:奇怪,結果怎麼一堆人在檢討被騙錢的受害者,又不提
KingKingCold:不討論修法的可能性??
jschenlemn:不認同你法治教育那段,換個地點到德國好了49F 01/18 15:29
greedypeople:事實上又不難 讓被害者可以基於債權存否抗辯就好50F 01/18 15:29
lukehong:「不理」這件事要怎麼修?51F 01/18 15:29
jschenlemn:他們小學就開始交德國刑法了52F 01/18 15:29
lukehong:大大可以給點意見嗎?53F 01/18 15:30
KJoshT:真這麼搞,用機器人代替法官,錯誤率和判決一致性54F 01/18 15:30
jschenlemn:況且法律與我們權益如此相關,教育卻如此漠視實在稀罕55F 01/18 15:30
greedypeople:不理確有應歸責之處 但是責任大到變成債權確定56F 01/18 15:30
greedypeople:根本是神經病
lukehong:我也認為 價額上限或費用可修58F 01/18 15:30
KJoshT:肯定有更好的表現59F 01/18 15:30
KingKingCold:德國平均工時一天五個小時,下班還有三個小時可以處60F 01/18 15:30
KingKingCold:理你所謂的法律問題。
lukehong:但「不理」這件事要怎麼修?62F 01/18 15:31
KingKingCold:台灣一般社會人工作天加班就加到死了63F 01/18 15:31
jschenlemn:所以台灣推行法律教育還是有必要的64F 01/18 15:31
poeoe:基於債權存否抗辯那就還是要法院審阿 跟一般判決沒兩樣65F 01/18 15:31
greedypeople:就變成他必須上法院抗辯債權是否存在就好 不行嗎66F 01/18 15:31
greedypeople:還是L大覺得不理公文的代價五千萬很合理?
jschenlemn:只是依現況真的很難,當權者也不會希望人民太懂法68F 01/18 15:32
lukehong:「不理」的話 結果不變69F 01/18 15:32
poeoe:那就跟一般要上法院打給付或確認之訴一樣阿 這樣根本就直接70F 01/18 15:32
Anvec:我國的學校 很多連體育課都想偷換成主科的課 還期待什麼71F 01/18 15:32
jschenlemn:不然他們就沒辦法貪贓枉法了72F 01/18 15:33
lukehong:按現行法他連法院都不用去就可異議了73F 01/18 15:33
poeoe:廢掉支付命令就好 反正都要進法院實體審查74F 01/18 15:33
greedypeople:任何法律都需要比例原則 不理公文罰鍰就夠重了  75F 01/18 15:34
lukehong:我有說價額有修的必要 但「不理」請問要怎麼修?76F 01/18 15:34
Justice5566:不理公文本身沒有罰鍰77F 01/18 15:34
greedypeople:無上綱的確定債權絕對是不符比例的78F 01/18 15:35
greedypeople:L兄問要怎麼修 拜託不要跳針三小現在沒有
poeoe:可以限制價額 小額才能適用80F 01/18 15:35
lukehong:程序上都有給你機會了 不夠比例?81F 01/18 15:35
greedypeople:我只是說絕對可以處理所以隨便舉例82F 01/18 15:36
lukehong:不然延長為90天好了 夠比例了83F 01/18 15:36
lukehong:但「不理」一樣沒輒
greedypeople:也可以阿 我個人是覺得可針對債權抗辯最簡單85F 01/18 15:37
vergilmir:這招很屌耶 那我狂發個幾百上千張來亂槍打鳥 被我打中幾86F 01/18 15:38
vergilmir:個不就發了 各位快上
Justice5566:異議期間內根本不用抗辯  用衛生紙寫我沒欠錢就異議了88F 01/18 15:38
Justice5566:重點是沒有在期間內異議這件事情啊
greedypeople:問題就在異議期間過了就抗辯無門90F 01/18 15:39
poeoe:可以針對債權抗辯就跟一般討債上法院一樣阿 這樣支付命令其91F 01/18 15:39
poeoe:實就沒啥作用了
sonnight:我並沒有說支付命令沒有值得商榷之處,整篇的主旨在說法官93F 01/18 15:39
greedypeople:所以我說不符比例就是這樣 你因為錯過期間需要付的94F 01/18 15:39
sonnight:沒有做錯而已95F 01/18 15:39
greedypeople:代價是無上限的債權96F 01/18 15:39
poeoe:反正最後都還是要進法院實審 乾脆一開始直接打給付之訴就好97F 01/18 15:40
greedypeople:這樣的代價是否合理我想大家心中自有一把尺98F 01/18 15:40
lukehong:基本上你被人家告 你都不出庭 代價也是無上限的債權99F 01/18 15:40
sonnight:而且既然檢討只有輕微過失的被害人不恰當,那一開始的po文100F 01/18 15:40
greedypeople:不 我被人家告還很難講101F 01/18 15:41
sonnight:檢討無責的法官豈非更不適當?我只是針對此回文而已102F 01/18 15:41
lukehong:不然要求支付命令一定要拘提到法院 問他要不要異議好了103F 01/18 15:41
greedypeople:法院還需要實質審查原告訴之標的是否存在104F 01/18 15:41
greedypeople:金額夠大我也還有上訴機會
lukehong:這樣就萬無一失了106F 01/18 15:41
lukehong:你要實審就跟打官司ㄧ樣阿 你不理法院文書不出庭
lukehong:依造辯論判決 照樣負擔無上限債權不是?
greedypeople:至少法院必需實質審查該債權  109F 01/18 15:43
lukehong:怎麼審 他說有欠錢 有人證 對造沒出庭 法院一樣要判110F 01/18 15:44
versace:推111F 01/18 15:45
greedypeople:那我可以上訴或再審112F 01/18 15:45
lukehong:你「不理」 怎麼上訴再審?113F 01/18 15:46
greedypeople:所以我從頭到尾都在講針對債權的抗辯權好嗎114F 01/18 15:46
Justice5566:老婦都無視法院公文了  收到判決也會無視吧115F 01/18 15:46
poeoe:這樣其實就廢掉支付命令就好 大家要討債直接打給付之訴116F 01/18 15:47
lukehong:不然就是跟香煙一樣好了 加註警語XDDD117F 01/18 15:47
Justice5566:如果最後也要靠在審  那支付命令跟訴訟程序差不多啦118F 01/18 15:47
Justice5566:已經有警語啦  無視真的沒辦法
greedypeople:問題是 支付命令的再審有限制理由 120F 01/18 15:48
greedypeople:不得已債權不存在抗辯
greedypeople:5566我們這個對話是不是上一篇就來過一次了?
lukehong:這是所有再審的限制 不只支付命令123F 01/18 15:49
Justice5566:因為你沒搞懂這個問題  LUKE大回答你了124F 01/18 15:50
lukehong:要修上限或是增加聲請費用 加註更恐怖警語我都沒意見125F 01/18 15:51
lukehong:但是「不理」這件事確實無輒
greedypeople:但是增加救濟手段就不行?127F 01/18 15:52
lukehong:不理的話,救濟手段也就不了你128F 01/18 15:53
greedypeople:假如你把不理無限上綱成無論如何都不主張權利129F 01/18 15:53
lukehong:而且再審本來就是一種救濟手段 (只是條件很嚴格)130F 01/18 15:53
greedypeople:那自然沒救 但是現實上那不會是正常人的反應131F 01/18 15:53
industrialld:推這篇,前面的一些當奇文看就好了132F 01/18 15:53
greedypeople:就算這個案例到了後來也理了133F 01/18 15:54
greedypeople:法律自然應該提供符合法理者足夠的救濟手段
lukehong:超過時限才理 等同不理阿...135F 01/18 15:55
lukehong:收到判決你超過上訴期限不理 那除了再審也沒有其他救濟
lukehong:不然以後我都裝皮皮 超出期限拖延時間再來主張對我沒效
greedypeople:你高興可以那樣作  可是那沒有任何訴訟上利益啊138F 01/18 15:57
lukehong:你現在要求的事情 不就是這樣...139F 01/18 15:59
lukehong:超出期限後 再抱怨說我有理了 一切重來
greedypeople:那你要求的不就是不必判決也沒有上訴141F 01/18 16:01
greedypeople:只要一沒出庭自動敗北才是你理想中的法律
lukehong:督促程序還有其他類似的程序就是這樣 雙方如果沒有異議143F 01/18 16:03
lukehong:這事情就是這樣訂下了
lukehong:我沒有反對修一些內容 但是「不理」這件事 確實沒救
greedypeople:那你怎麼不想為什一般的法律程序不是146F 01/18 16:05
lukehong:你所謂的一般法律程序到底是什麼鬼?147F 01/18 16:06
greedypeople:難道你住的世界 被告不出庭就是原告無條件獲勝嗎148F 01/18 16:08
greedypeople:我這邊頂多是一造辯論 法官也不見得判贏
cat5672:一般接到像詐騙的電話大都不會判斷他的說辭而是直接掛掉150F 01/18 16:13
cat5672:這種手法利用了一般人的這種舉動還蠻厲害的
cat5672:除非本身有跟懂法的人打交道 不然不理真不能說是他不對
lukehong:一造辯論 如果是詐騙集團 最好不一定判贏啦153F 01/18 16:19
lukehong:如果「不理」的話 怎麼樣修都就不了你
pigofwind:一造辯論要打到輸還真的很難 XD 是當詐騙集團都是笨蛋嗎155F 01/18 16:53
kbeightken:想說檢討受害人是怎樣.. 原來是要突顯自己聰明呀~156F 01/18 17:46
pololo61201:推157F 01/18 17:55
zhewei:啪啪啪 清脆又響亮~158F 01/18 17:59
Zamned:支付命令是很簡單的文了 要看不懂也不容易159F 01/18 18:28
Zamned:而且會告訴你該如何權益主張  這超佛的好不好
Zamned:不知道表示他根本不看文
Zamned:我不懂這有什麼好討論 我碰到最笨的也就是記錯日期....
riker729:問題在於 太多假公文真詐騙 現在有誰看到法院公文不懷疑?163F 01/18 18:59
king22649:詐騙判死刑就解決了,白目殺光最省事164F 01/18 19:21
DIMS:http://ppt.cc/QT~N 支付命令就長這樣...165F 01/18 19:55
[圖]
 
Trionychidae:推166F 01/18 21:03
wp761102:推  中肯167F 01/18 22:52
samonella:推,就是有一堆人站在自己有知識的高點來檢討別人.168F 01/18 23:33
orangex:很中肯  很多人對公文的用語表達意思真的是一知半解169F 01/19 00:43
cata:有人就真的看不懂啊 撿破爛阿桑就算會認幾百個字 也有很高的170F 01/19 01:35
cata:機率連"給付"是什麼都看不懂 更不要說債權人是什麼意思了
cata:雖然大學生滿街走 目前我國國民不識字的人口還有快30萬……
cata:你拿公文給65歲以上的老人看 問他們覺得這是什麼 答案可能令
cata:你哭笑不得
yjay:推175F 01/19 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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