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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ChiChi7.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5-04-29 17:22:0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bicalcarata (齒齒)
標題 Re: [新聞] 監視器抓違規免罰 法官嗆柯P「看誰腦袋
時間 Tue Apr 28 13:13:08 2015


"台北市長柯文哲打算施行以監視器抓交通違規"

這本來就是不合理的,政府不能為了防止交通違規,24小時監視民眾,

這種行為違反比例原則,太超過了。


大法官釋字的意思是說,當年領身分證需要印指紋才能領,也就是說,為了這張身分證,

每個人都必須提供自己的指紋給國家,大法官認為這種規定違反比例原則,


不能為了一張每個人都要有的證件,侵害每個人的指紋隱私。


也就是說,你不能站在侵害人民權利的基礎上,說是為了保護人民才這樣做,

你可以裝違規拍照,因為違法在先才會觸動照相機,違法的人沒有資格談公平,

而且違規拍照和警察在路邊拍照,都是公權力的行使,為了取締違規,警察也不是

整天24小時都在路邊取締,所不算過度侵害人民,

這些影像也不會流出作為其他用途,侵害個人隱私。


人民的行車紀錄器,不是公權力範圍,所以不用加以過度限制,裝設目的也是為了

保護自己的用路權,你當然也可以用來舉發違規,人民可以,但國家不能主動這麼做。


路邊的監視器,也不是為了"抓犯罪"而設置的,是為了犯罪後用來"找證據"用的,

目的不一樣,一個是積極目的,一個是被動目的,有案件發生才會動用監視器,

而不是沒事就一直盯著監視器,一發現違規就抓你。


錢法官的意思就是,希望"國家"不要過度侵害人民權利,不然為了防止家暴,

是不是每個人家裡都要裝監視器給國家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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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2.112.183
※ 文章代碼(AID): #1LFnRcnV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0197990.A.C5F.html
kuninaka: big brother is watching you1F 04/28 13:13
x00361: 那就改成自動違停照相機就好了2F 04/28 13:13
GameMaster: 大哥哥在看你讚讚讚3F 04/28 13:14
nepenthes7: 所以警察無腦站崗的問題怎解決XD4F 04/28 13:14
heero0333: 哈哈哈哈哈哈哈5F 04/28 13:14
nepenthes7: 法律人到底能不能解決這件事情阿 還是只能嘴砲6F 04/28 13:15
heero0333: 那警察下班後開始錄就惹阿 上班後再開始罰7F 04/28 13:15
milk7054: 綠吱就是一嘴民主愛台經,一手搞專制一言堂8F 04/28 13:15
heero0333: 警察下班後是一般人喔 可以行車記錄儀下ㄅ9F 04/28 13:15

警察下班就快去休息了,誰無聊到下班還要幫國家做事情,吃飽太閒嗎,

要你下班回家繼續處理公司業務你很開心嗎...

nextpage: 那這跟從巷道監視器錄影畫面找出犯罪行為影片記錄一樣啊10F 04/28 13:17
voyhanxu: 為了防制性侵案,全國男生穿電子內褲監看勃起狀態!11F 04/28 13:17
LYS5566: 推12F 04/28 13:17
t1719482: 喔~ 所以意思是設置自動違規偵測拍照器就可以,了解13F 04/28 13:19
t1719482: 在紅線內之公共領域安裝偵測器,一旦偵測到就拍拍

技術上有困難吧,你可能經過壓到就拍照了,明明沒有停車。

smalltwo: 那電子腳鐐的用途是??15F 04/28 13:21

大多針對性侵犯吧,監控他不要離開某範圍,通常都是性侵的再犯一錯再錯,

不過這種東西有侵害人格尊嚴的疑慮,所以使用上應該還是有爭議。

HermesKing:16F 04/28 13:21
wht810090: 這篇正解17F 04/28 13:22
deathdancer: 推這篇18F 04/28 13:22
ayianayian: 道路是公共場所,家裡是私人財產19F 04/28 13:22
BlueGlad: 2樓正姐20F 04/28 13:23
smalltwo: 設置感應式路面..停放超過三分鐘自動拍照21F 04/28 13:24
ZEALOTGO: 這篇才是對的阿 觀念清晰22F 04/28 13:26
icefrog: 所以闖紅燈就不能用來當證據?23F 04/28 13:26
icefrog: 難道闖紅燈 用監視器開罰 不是已經犯法了 來找證據的嗎

這不是監視器的設置用途,如果闖紅燈有撞到人,才會被拿出來用,因為有侵害到人命,

不然他都闖過去跑遠了也沒事故,還特別挖監視器,光是人力和經濟成本都不合比例。

heero0333: 很開心啊 檔不住的拉25F 04/28 13:27
※ 編輯: bicalcarata (1.172.112.183), 04/28/2015 13:29:46
heero0333: 行車紀錄只是順便的喔 就是上車就開始錄了喔26F 04/28 13:30
heero0333: 警察下班出去玩也可以錄喔 上班再開始罰
oidkk: 推28F 04/28 13:31
Yanrei: 原po你盡力了,29F 04/28 13:36
sandiato: 正解,但聽不懂的還是會繼續反串…30F 04/28 13:38
smilesmile: 柯批政策一定是對的  護航的都是9.231F 04/28 13:43
inbongos5566: 推 這篇已經說得很好了 還看不懂就真的ㄏㄏ32F 04/28 13:43
t1719482: 那我上次紅燈右轉,遇到警察攔截,但是我沒停下來,事後33F 04/28 13:44
peterhuo: 推34F 04/28 13:44
t1719482: 警察調閱路口監視器作違規拍照的動作,這樣算侵害自由嗎35F 04/28 13:45
honey0417: 推36F 04/28 13:45
magi80328: 拒絕攔檢記得是有觸法的 他可以事後抓你37F 04/28 13:46
elle: 台灣是民主自由的 政府跟人民簽訂了契約 是為了保障每個人38F 04/28 13:48
elle: 像人一樣 活在大太陽底下 當人害怕時 就是最不自由的狀態
leo6315: 柯粉低智商的原來也這麼多....我以為9.2才這麼蠢40F 04/28 13:53
fakegentle:41F 04/28 13:53
leo6315: 不過肥宅哪需要隱私 天天躲在螢幕後面吠吠42F 04/28 13:53
j955369: 正解 況且柯p是能做多久?再怎樣也不可能跟震怒強一樣久43F 04/28 13:57
j955369:  那之後換一個kmt上來  這不就剛好讓他們可以合法侵害人
j955369: 民隱私惹?
j68345517: 推46F 04/28 13:59
BMay: 推,這篇正解!47F 04/28 14:00
rofellosx: 就算沒抓交通違規  攝影機就是擺在那24小時監視民眾..48F 04/28 14:01
glucose0638: 這篇正解49F 04/28 14:01
sadmonkey: 同意公權力需要比人民權力受到更嚴格的規範50F 04/28 14:06
bantw: 學到了,就是政府只能被動不能主動對吧51F 04/28 14:11
leterg: 這篇雖是正解,但台灣人真的太愛違規,無法自主管理52F 04/28 14:14
HEYHAH: 邏輯正確,腦包還真多53F 04/28 14:14
airfuner: 立牌告示本路段錄影舉發違停車輛不就好了?54F 04/28 14:16
HAHAHUNG: 正確,就算是柯P也不可為社會秩序侵犯市民人權55F 04/28 14:32
bnb85147: 看下來就只有這篇正解阿 推一下啟迪民智~56F 04/28 14:34
gi1234g: 推~這是 比例原則 問題57F 04/28 14:36
greedypeople: 希特勒把德國改造成納粹獨裁  也是用保護百姓的名義58F 04/28 14:40
FenixShou: 這篇想法很正確 人民>國家公權力 台灣人要快點擺脫奴性59F 04/28 14:48
easyjob: 正解60F 04/28 14:51
JamieWu: 不然為了網路霸凌 大家都被監控網路算了 這篇正解61F 04/28 15:00
yesyesyesyes: 推  監控跟找證據是兩回事62F 04/28 15:08
a0025068: 樓上V姐!那監察員會有母的嗎?想到就阿嘶...63F 04/28 15:11
NTULin: 正解64F 04/28 15:11
adam6693: 違法有違刑法跟行政法規的差別 某些鄉民法盲不會懂的65F 04/28 15:16
grahamwu: 推66F 04/28 15:38
zxc455233: 說得太好了!67F 04/28 15:39
lX: 推這篇68F 04/28 15:52
jpg31415926: 推69F 04/28 15:52
hochuck: 推70F 04/28 15:55
hughjetman: 正解71F 04/28 16:02
bgflyer: 一個法官的文章三個人解釋才看懂72F 04/28 16:04
MDS: 推  可能要請一個員警在交通擁塞時段去錄影  可能相對合理73F 04/28 16:22
riker729: 這篇正解的話 那新竹市用監視器開未繫安全帶罰單74F 04/28 16:39
riker729: 已嚴重侵犯人民隱私 因為不少人因載小三曝光
beartsubaki: 推76F 04/28 16:41
mild7no1: 你跟恐龍法官都是9.2>< 快去領500  ,謗柯者死77F 04/28 16:41
cloudwolf: 不覺得 這些正反雙方的討論 可以學到很多事嗎?多多益善78F 04/28 16:57
kmte019: 這篇很棒79F 04/28 17:06
Atvancia: 這篇也正解,每次都有人來解釋也不會那麼多人被罵恐龍80F 04/28 17:15
crocus75: 推81F 04/28 17:16
KIWAMI: 推82F 04/28 17:39
reexamor: 推 這篇解釋得簡單明瞭83F 04/28 17:44
sarada:84F 04/28 18:41
Twinkling: 正解85F 04/28 18:45
patato2: 說得好86F 04/28 18:54
trueno1587: 這要推87F 04/28 19:09
loki1789: 推88F 04/28 19:09
zooeybones: 這篇解釋很好89F 04/28 19:40
just8811: 這系列這篇最中肯90F 04/28 21:09
a34567: 推91F 04/28 21:48
lazyojin: 柯粉毫無人權概念阿 真的是智力測驗92F 04/28 21:53
CelicaGT: 正解!一個老百姓只能用一台行車記錄器檢舉犯罪,可是國家93F 04/28 22:09
CelicaGT: 卻擁有數以萬計的監視器使用權.若被有心人利用...這是
CelicaGT: 不能類比的.
kendiv: 路邊停一台警車行車全都錄 警察24小時輪班 有差嗎?96F 04/29 00:20
flew: 中肯97F 04/29 00:57
rodriguez13: 辛苦了!98F 04/29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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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1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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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MindOcean 說讚!
1樓 時間: 2015-04-29 19:39:23 (台灣)
  04-29 19:39 TW
有人說 警察攔車拒絕攔檢是有觸法的 他可以事後抓你~~紅線違停 合法了嗎??  這啥標準我不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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