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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5-04-29 17:50:21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heero0333 (hero)
標題 Re: [新聞] 監視器抓違停惹議 柯P:怎不去講高速公
時間 Wed Apr 29 15:32:11 2015


闖平交道被罰 身障男掰理由仍敗訴

2014年06月13日13:42
基隆市1名白姓男子,今年2月間開車行經瑞芳平交道,因違規強闖平交道,警方調閱監視
器逕行舉發,監理單位裁罰49,500元,並記違規點數3點,還應參加道安講習。

白男不服提起撤銷訴訟,指稱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當時車內開冷氣、音響,沒有聽到平交
道警鈴聲響,且是在車輛穿越後,遮斷器才降下的,罰款太重了,請求撤銷處分;法官調
閱監視器,白男確實違規強闖平交道,法官認為白男領有駕照,自應注意交通號誌的指示
,其罹患的疾病並不影響號誌的注意,聲請撤銷原處分無理由,維持原判,仍可上訴。(
蔡進男/基隆報導)

http://0rz.tw/dn1WQ
闖平交道被罰 身障男掰理由仍敗訴  | 即時新聞 | 20140613 | 蘋果日報
[圖]
基隆市1名白姓男子,今年2月間開車行經瑞芳平交道,因違規強闖平交道,警方調閱監視器逕行舉發,監理單位裁罰49,500元,並記違規點數3點,還應參加道安講習。白男不服提起撤銷訴訟,指稱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

 

法律人大大們告訴小老百姓為什麼吧

法官大大告訴小老百姓為什麼吧

警方調閱監視器逕行舉發,監理單位裁罰49,500元 解釋這段 用另一個法官方法解釋

為什麼這個案沒有因為什麼??????????隱私權?????個資法??????????撤銷

到底為什麼?????????????

兩種標準??????????

類似這種監視器舉發 可以找到一堆喔

隱私權何在

個資法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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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39.65
※ 文章代碼(AID): #1LG8Z-YO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0292734.A.898.html
snow3804: 有無柯P的差別1F 04/29 15:33
QCANCER: 因為不是柯P說的2F 04/29 15:33
dieorrun: 一定是強闖平交道是刑法權責啦3F 04/29 15:34
screwer5566: 這打臉打到毀容了4F 04/29 15:34
henry1234562: 你就知道有多少蛆蛆看到柯P就高潮5F 04/29 15:34
screwer5566: 法Jam:因為"罰款"是"刑法"啦  刑法才可以用監視器!!6F 04/29 15:34
csfgsj: 大馬路上公開的地方,什麼個資、隱私。腦袋裝大便。7F 04/29 15:35
p23j8a4b9z: 啊 我賭這篇沒有法律人會回你 ㄎㄎ8F 04/29 15:36
airawesu: 快推爆這篇9F 04/29 15:36
insaneLin: 法官自由心證 法官說得算 懂?10F 04/29 15:37
amovie: 如果有法律背景的人回答  等於是幫柯文哲作法找合法解答11F 04/29 15:38
screwer5566: XD12F 04/29 15:38
nike00000000: 錢法官表示:不是我判的13F 04/29 15:38
ColdM: 你外行的14F 04/29 15:38
henry1234562: 一堆鍵盤法律人現在都無話可說了15F 04/29 15:38
Shakerzero: 柯P要到台鐵工作才會違法16F 04/29 15:39
airawesu: 快推爆這篇然後置底啊17F 04/29 15:40
taimu: 這是行政罰?18F 04/29 15:40
裁罰49,500元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跟這個案子同一個法
                    不 一 樣 的 判 法 咧
                   證 據 能 力 可以自由心證??????
pk1275: 網路->實名制   路邊監視器->隱私權  ?????19F 04/29 15:40
※ 編輯: heero0333 (1.171.39.65), 04/29/2015 15:41:06
p23j8a4b9z: 法官說了最大 懂ㄌ20F 04/29 15:41
henry1234562: 趕快阿 那些說柯P侵犯隱私權的人怎麼都不說話了?21F 04/29 15:41
henry1234562: 法官就在這裡告訴你 監視器可以拿來舉發
taimu: 第54條  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有下列情形之...23F 04/29 15:43
taimu: 沒錯 是罰緩
suzer: 柯p只說在熱點裝啊.覺得蠻ok的.25F 04/29 15:43
Grammy: 所以這個法官認為可以啊 然後?我又沒選他當法官26F 04/29 15:43
         小老百姓有提到 類似這種案子 判決書 小老百姓可以找到一堆喔
bustyma19: 笨蛋 亂源在法官!27F 04/29 15:43
lotuszz: ㄏㄏ28F 04/29 15:43
STi2011: 我暈29F 04/29 15:43
※ 編輯: heero0333 (1.171.39.65), 04/29/2015 15:44:28
airawesu: 推推推推推推推30F 04/29 15:44
frank00427: 台灣的法律搞得我好亂啊QQ31F 04/29 15:44
henry1234562: 你應該把判決書多找幾個出來32F 04/29 15:45
amethystboy: 依法行政!謝謝33F 04/29 15:46
MDCCLXXVI: 法官pk34F 04/29 15:46
zxcvf: 兩套標準不意外35F 04/29 15:46
taimu: 平交道監視器 是24小時的嗎?36F 04/29 15:47
             哪一個時間點會暫停阿 國 防 布嗎
※ 編輯: heero0333 (1.171.39.65), 04/29/2015 15:48:43
rinatwo: 網友的標準也兩套阿 郝跟柯提一樣的做法 評價差真多37F 04/29 15:48
p23j8a4b9z: 都叫監視器了 又不叫平交道闖越照相38F 04/29 15:48
skyringcha: 你這樣黨工要怎麼帶風向?幫高調!39F 04/29 15:49
linceass: 暈了暈了 快去翻法條來惡補40F 04/29 15:49
linceass: 平交道監視器當然是無休啊
dearjohn: 基隆市還沒1129測驗過阿~只能說不意外XD。42F 04/29 15:49
taimu: 看來 明顯的矛盾點案例就是這個 同是24hr行政裁罰43F 04/29 15:50
lotuszz: 真可笑44F 04/29 15:50
Powertalk1:    沒人噓耶....  反對的只挑軟柿子ZZZZzzz..45F 04/29 15:51
p23j8a4b9z: 這篇文章一出 法律仁都驚呆了46F 04/29 15:52
QCANCER: http://news.tvbs.com.tw/entry/574017 高工局也要做阿47F 04/29 15:52
​搶錢!自動取締將上路 往返雪隧恐罰4萬8千元
[圖]
開車進雪隧要小心了!別以為沒超速就不會挨罰,很多人都不知道要保持50公尺的安全車距,如果沒有可能會收到一張3000元罰單,目前警方取締是採用人工測車距,但您可能不知道其實隧道內南下26.7公里處,已經悄悄裝了一... ...

 
waterways: 到底是誰在呼嚨誰啊48F 04/29 15:54
rinatwo: 好啦 認真講啦 道路交通處罰條例7-2條 就解釋一切了49F 04/29 15:55
tn1983: 暴了 法律仁 兩套標準瞬間被打臉50F 04/29 15:55
anoreader: 這可以用監視器取締是因為道交條例7-2有授權51F 04/29 15:55
      闖紅燈不行嗎闖紅燈不行嗎闖紅燈不行嗎闖紅燈不行嗎闖紅燈不行嗎
      看第一篇的爭議到底怎麼弄出來的 戰得如此激烈的什麼 隱私權
                何       在
rinatwo: 前項第七款之科學儀器應採固定式,並定期於網站公布其設52F 04/29 15:55
※ 編輯: heero0333 (1.171.39.65), 04/29/2015 15:56:38
anoreader: 問題你紅線取締 就是人在車上時怎麼辦?53F 04/29 15:56
rinatwo: 一、闖紅燈或平交道。54F 04/29 15:56
lotuszz: 授權什麼可以解釋一下嗎 我現在無法查55F 04/29 15:57
STi2011: 人在車上停紅線 一樣算違規不是56F 04/29 15:57
rinatwo: 違規停車必須要有現場人員簽證檢舉57F 04/29 15:57
anoreader: 除非用自治條例 特定區域路段授權修法 否則還是沒辦法58F 04/29 15:57
daniel1344: 這又不是預防性的59F 04/29 15:57
sharkimage: 為何呢?60F 04/29 15:57
peachnest: 平交道 高速公路監視的項目僅限交通安全 法有明訂61F 04/29 15:58
anoreader: 解決一律在熱區用監視器執法的問題 不是不行有授權就行62F 04/29 15:58
rinatwo: 法條就是這麼訂的 要改也必須修法63F 04/29 15:58
lp210723: 7-2條違規停車人不在車上也可以用啊64F 04/29 15:58
lp210723: 三  違規停車而駕駛人不在場。
mlda888: 兩種表準欸66F 04/29 15:59
STi2011: 違停也算交通安全阿67F 04/29 15:59
anoreader: 問題就是出在人在車上問題啊68F 04/29 15:59
lp210723: 我畫面只要找你不在場的就可以舉發了69F 04/29 15:59
rinatwo: 四、違規停車而駕駛人不在場。70F 04/29 15:59
sali921: 抓違停會因為紅線旁邊很多住家  會拍到閒雜人等 例子不同71F 04/29 16:00
anoreader: 紅線就是不要給你臨停用的 這樣就沒辦法解決熱區問題72F 04/29 16:00
lp210723: 所以停紅線人下車離開被拍到可不可以舉發73F 04/29 16:01
p23j8a4b9z: 啊幹我走過平交道也很多閒雜人等 有人住平交道旁邊74F 04/29 16:01
p23j8a4b9z: 哇賽 褲子快點穿上好嗎
STi2011: 奇怪 我看交通處罰條例 55條 人在車上一樣GG阿76F 04/29 16:01
rinatwo: 那去修法阿 一個市長說一說就可以不依法行政嗎?77F 04/29 16:01
lp210723: 找人不在的畫面就好啦 修啥法78F 04/29 16:02
rinatwo: 這邊說的是逕行舉發阿79F 04/29 16:02
STi2011: 所以闖平交道違規被拍到 跟 臨時違停被拍到80F 04/29 16:03
floz: 去問觀光傳播局局長簡余晏阿~~~81F 04/29 16:03
lp210723: 那些熱區違停的一定有人不在的啊 抓那些有違法嗎82F 04/29 16:03
STi2011: 可以給一個統一的意見嗎? 兩個法官兩種判例83F 04/29 16:03
STi2011: 人不在的 是開56條
jehow: 交通安全才能拍 原來違停不影響交通安全85F 04/29 16:04
anoreader: 現在要執行的話 就是要解決人在車上問題啊!86F 04/29 16:04
rinatwo: 開56條是用科學儀器逕行舉發嗎???87F 04/29 16:04
lulocke: 要錢法官跟這位法官 其中一個人裝大便才行了88F 04/29 16:04
lp210723: 56條的是人來開 跟機器舉法不一樣 不要搞混89F 04/29 16:06
anoreader: 一堆人駕駛不下車臨停 特定路段就可以塞死一堆人90F 04/29 16:06
lp210723: 解決什麼 人在車上就機器不能開單啊91F 04/29 16:06
g8330330: 所以啦  台灣真怪  同樣的事情 法官判法不同92F 04/29 16:07
lp210723: 那樣你會知道車上有人 然後自己的行車紀錄器就可以檢舉93F 04/29 16:07
anoreader: L大目前就是要解決 都不要讓他臨停啊94F 04/29 16:07
anoreader: 因為從頭到尾真的很多人是駕駛不下車
rinatwo: 那有同樣的事情兩種判法 你分不清楚 就都算同種事情哦?96F 04/29 16:08
lp210723: 所以講的修法是說車上有人機器舉發也成立的意思嗎97F 04/29 16:08
STi2011: 車上有人 機械就不能開單? 那闖紅燈也是一樣道理?98F 04/29 16:08
anoreader: 這樣熱區的違停用監視器執行成效 效果也是有限啊99F 04/29 16:08
onthesea: 因為法官自由心證爽100F 04/29 16:08
STi2011: 不是說不能用監視器當證據舉發 這邊不就舉發給你看101F 04/29 16:09
rinatwo: 違停跟闖紅燈不要扯在一起好嗎? 車上有無人是法條講的102F 04/29 16:09
anoreader: 是的 就是用修法去解決車上不管有沒有人!!103F 04/29 16:09
lalasnow: 闖紅燈是事發後開單 不會講只在那邊挑語病跳針104F 04/29 16:09
Rucca: 有人搞不懂違停跟闖平交道的差異...105F 04/29 16:09
rinatwo: 法條就定義了 要車上沒有人才可以用機器逕行舉發106F 04/29 16:09
anoreader: 沒辦法用道交 那就用自治條例去解決就可以了107F 04/29 16:09
lp210723: 闖紅燈跟平交道7-2條有特別提出來講 先看清楚吧108F 04/29 16:09
STi2011: 我管你有沒有人 一個法官說監視器不能當證據 一個說可以109F 04/29 16:10
STi2011: 先解這個惑阿?
rinatwo: 一個有法條授權 一個沒有阿111F 04/29 16:10
lalasnow: 你只會挑語病簡化不同事項 是要解釋到西元幾年112F 04/29 16:10
rinatwo: 一樣是幹女人 為什麼我幹我女友沒事 幹路人就要被告?113F 04/29 16:11
lp210723: 現在人在車上要超過2小時才可以用機器舉發 不然不行114F 04/29 16:11
STi2011: 不要扯幹女人 難看115F 04/29 16:11
rinatwo: 為什麼講交通不會難看 講到幹女人就難看?116F 04/29 16:12
lp210723: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7-2 跟85-1看完你就知道了117F 04/29 16:12
rinatwo: 一樣是討論事情 為什麼討論交通可以 不能討論幹女人?118F 04/29 16:12
reexamor: 法條請不要只挑自己想看的看 您提的就有法律授權啊119F 04/29 16:12
STi2011: 所以這兩個法官的判法 到底 為何 不同?120F 04/29 16:12
rinatwo: 所以討論交通跟討論幹女人有何不同?121F 04/29 16:13
STi2011: 我們只想知道這個阿 你幹女人我不想了解阿122F 04/29 16:13
rinatwo: 我們是誰? 以先定義我們123F 04/29 16:13
STi2011: 那要繼續討論幹女人囉?124F 04/29 16:13
rinatwo: 是阿125F 04/29 16:13
reexamor: 柯P的想法未經法律授權 法律未授權就是因為比例性原則126F 04/29 16:14
STi2011: 好幹嗎?127F 04/29 16:15
lp210723: 因為柯p的想法是不管你車上有沒有人 違停就機器舉發開單128F 04/29 16:15
lp210723: 但是現在就是違停但是如果車上有人機器舉發不成立
lp210723: 要做就要修法 這樣嗎?
yesyesyesyes: 事後蒐證跟一直監控 是兩回事131F 04/29 16:17
yesyesyesyes: 柯P要做得事後者   不要再跳針
anoreader: 回Lp大 是的! 現在因為現場人力執行可以解決人在車上133F 04/29 16:17
anoreader: 問題可以當場叫他駛離! 但要用監視器取代執法跟成效
anoreader: 這一塊現階段法條解釋就是沒有辦法處理
sa12e3: 法官是皇帝?136F 04/29 16:21
arlun: 因為是考量隱私權的問題 所以這個還沒有法律條文的授權137F 04/29 16:22
arlun: 也或者是其他因素 反正就是沒有法律依據就是了
sa12e3: 坦白講是一樣的 第一個是有人說去看監視器或者巡邏現場看139F 04/29 16:24
sa12e3: 第二個是類同第一個後者的巡邏之監視舉發 法律模糊地帶?
teras 
teras: 民主人權國家沒人像台灣用機器在開單的啦,不信去問問!141F 04/29 16:26
n6335097: 闖平交道會有立即的危害=___=142F 04/29 16:30
         闖紅燈又何嘗沒有立即危害 桃園地院法官請明鑑
sa12e3: 還要別人幫 您舉證這部分啊? 國外都是參考 現行台是有使用143F 04/29 16:30
sa12e3: 監視器的 怎會參考到國外同體制下的產物?
※ 編輯: heero0333 (1.171.39.65), 04/29/2015 16:32:08
sa12e3: 立即危害直接舉發 闖紅燈等等違規介於立即危害與未定危害145F 04/29 16:33
sa12e3: 之間 所以都是危害 怎不降到最小? 有人願受罪??
rofellosx: 朝聖147F 04/29 16:38
stja:148F 04/29 16:43
sa12e3: 未來車更多 因為其他縣市無競爭力 一堆事端收不完 等著看149F 04/29 16:44
sa12e3: 對了 這部分還沒包刮中來台開放這趨勢的人口
ivyclover:151F 04/29 17:13
JoJoSonic: 到底有沒有法律人出來說說看啊152F 04/29 17:17
sa12e3: 法律人除非很有把握 不然基本上不會堵住在這議題上 法官是153F 04/29 17:20
sa12e3: 一個重要關鍵 判定的部分論生死 這個就要看法官是否明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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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不就法律認定上有問題 需要去討論去調整 
怎麼變成現有法沒有 就什麼都不能動的感覺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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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建榮要跟這篇的法官 幹一架~~誰贏就已誰的判決當作標準? 還是法律遇到有錢有勢就轉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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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他車上有無人~~紅線不能臨停...
6樓 時間: 2015-04-30 01:17:27 (台灣)
  04-30 01:17 TW
大家要知道除了三腳架 定點測速 闖紅燈照相機數量 都有公告~~所以除了被三腳架照到以外~~紅燈盡量闖~~警察直接拿攝影機錄影也不用鳥她~~反正闖紅燈時不要跟人擦撞就無刑事案件~~警察就無權錄影~~~~我們還能理直氣壯回頭嗆警察~~你違反我隱私我告你喔
7樓 時間: 2015-04-30 01:18:37 (台灣)
  04-30 01:18 TW
你追我 害我最後車禍~~我也告死你喔
8樓 時間: 2015-04-30 09:46:32 (台灣)
  04-30 09:46 TW
一個裝大便一個裝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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