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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5-09-10 10:22:0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mstory (m的故事)
標題 Re: [新聞] 少女躲警狂飆釀死亡車禍 警:你
時間 Thu Sep 10 06:12:06 2015


※ 引述《vega790205 (vega )》之銘言:
: 看到這篇回文以下的留言我也堪憂
: 以這些人的標準真的
: 去318那些人被幹掉剛好而已
: “依法行政何錯之有“
: 警察講這種威權時期才會有的發言就算了
: 民眾還一堆人支持
: 有病啊?
: 不管是交通違規跟無照駕駛都罪不至死
: 拍照開罰單就好了
: 怎麼 看到妹就興奮開車追他喔
你怎麼確定只是交通違規或無照駕駛?
而不是剛搶劫完,或是剛吸完毒
看到警察緊張,然後就跑掉了
只會用結果論在那裏扯拍照開罰單
如果你覺的交通違規跟無照駕駛是小事
那妹子就停下來給警察罰就好了
幹嘛要跑掉?
反正不過是小事嘛,何必跑,紅單簽一簽
不就結束了嗎?
自已要跑到沒命
要怪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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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80.104
※ 文章代碼(AID): #1LyAwu6o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41836728.A.1B2.html
naipin2003: 2017 改革公務員,台灣會更好1F 09/10 06:23
naipin2003: 辣妹有吸毒嗎?
如何用看的,確定誰有吸毒呢?
麻煩請你示範一下
還是你說有就有
你說沒有就沒有
※ 編輯: mstory (1.34.80.104), 09/10/2015 06:26:43
naipin2003: 沒吸毒就要被追到沒命嗎?3F 09/10 06:26
如何確定嘛
你先示範一下
※ 編輯: mstory (1.34.80.104), 09/10/2015 06:27:04
godispower: 這件事情怎麼樣都應該要支持警察 兩個女生的行為是錯4F 09/10 06:27
godispower: 誤的
不但該支持警察,還應該對家長起訴
要求精神賠償才對
※ 編輯: mstory (1.34.80.104), 09/10/2015 06:28:30
naipin2003: 既然用看的不準、為什麼需要把辣妹追到沒命?6F 09/10 06:29
不對
那是他自已不停下來的
關警察屁事
沒命是他自已騎到沒命的
不是警察追到沒命的
※ 編輯: mstory (1.34.80.104), 09/10/2015 06:29:55
g7063068: 一碼歸一碼,看到某些狂拉太陽花救援就好笑wwww7F 09/10 06:29
g7063068: 大概只有某些xx水準的才會這樣以偏概全wwww
naipin2003: 警察不追,辣妹會逃到沒命?9F 09/10 06:31
辣妹停了,警察就不用追了啊
為何不停呢?
※ 編輯: mstory (1.34.80.104), 09/10/2015 06:31:47
g7063068: 辣妹不跑,會撞死????10F 09/10 06:32
naipin2003: 用看的不知道有沒有吸毒,所以要把人追到沒命?11F 09/10 06:32
那既然沒有吸毒
停下來簽紅單會怎麼樣?
※ 編輯: mstory (1.34.80.104), 09/10/2015 06:33:16
g7063068: 不用扯有的沒的,違規現行犯追了不行膩,此例一開以後都12F 09/10 06:33
g7063068: 不用抓小偷了
naipin2003: 警察查緝闖紅燈,比人命還偉大嗎?14F 09/10 06:34
那一張紅單有比自已的命重要嗎?

g7063068: 原po小心釣魚~15F 09/10 06:35
※ 編輯: mstory (1.34.80.104), 09/10/2015 06:35:37
naipin2003: 辣妹現在被警察追死了,檢查出有吸毒嗎?16F 09/10 06:35
不是辣妹被警察追死了
是辣妹自已騎死了
簽個紅單,不就沒事了嗎?
一張紅單有比自已的命重要嗎?

g7063068: 喝水有可能噎死,你幹嘛喝水,喝水有比人命偉大嗎?wwww17F 09/10 06:36
g7063068: ww
※ 編輯: mstory (1.34.80.104), 09/10/2015 06:37:04
tim1112: 命是妹子自己撞掉的 少賴在警察身上19F 09/10 06:36
tpc118: 那以後都欺負會乖乖停下來的 誰想下班還要花下班時間開單20F 09/10 06:37
tim1112: 她乖乖停車就不會死 技術好點也不會死21F 09/10 06:37
Alouba: naipin2003是反串的啦22F 09/10 06:38
AnimalKing: 違規就乖乖被罰嘛 要逃技術也要好阿 乾警察屁事23F 09/10 06:38
tim1112: 要索命請去找前座的駕駛24F 09/10 06:39
tpc118: 也沒那麼厲害都拍的到 全部都消極做事25F 09/10 06:39
g7063068: 乖乖停車吃紅單啦,當其他守規矩的人都是白痴嗎?阿不就26F 09/10 06:39
g7063068: 好聰明好會跑?三好加一好啦wwww
tpc118: 這是你希望的嗎28F 09/10 06:39
naipin2003: 如果沒吸毒,為什麼要追辣妹追那麼緊?29F 09/10 06:40
那沒吸毒幹嘛不停下來呢?
要不要講一下
alan0204: 還有人在護航耶 果然是妹就有特權30F 09/10 06:41
tim1112: 因為她違規31F 09/10 06:42
alan0204: 15歲無照騎機車 放在路上跟酒駕一樣危險 說別追的32F 09/10 06:43
※ 編輯: mstory (1.34.80.104), 09/10/2015 06:44:10
naipin2003: 因為辣妹闖紅燈,所以被追到沒命是辣妹活該嗎?33F 09/10 06:43
的確是自已活該啊
紅燈本來就不能闖了啊
要等綠燈才能行啊
※ 編輯: mstory (1.34.80.104), 09/10/2015 06:44:54
alan0204: 那警察看到酒駕也一樣別追好了 看到是妹就精蟲衝腦34F 09/10 06:44
alan0204: 還在跳針是辣妹 哈
tpc118: 樓上其實真的很多人不想了36F 09/10 06:46
tpc118: 樓樓樓上
tim1112: 無照又闖紅燈 的確是撞死活該啊38F 09/10 06:46
tim1112: 不管是不是辣妹都一樣死好
naipin2003: 所以警察只要看到闖紅燈不停,就要把人追到沒命嗎?40F 09/10 06:49
不對
闖紅燈本來就是有被撞的機會
跟是不是警察追沒有關系
凡是闖紅燈都撞都該死
這的確沒啥問題啊
就算不被警察追
闖紅燈的人還是有機會被撞啊

tim1112: 對方可以停下來啊41F 09/10 06:50
tim1112: 要繼續躲 撞死就是自己技術問題了
※ 編輯: mstory (1.34.80.104), 09/10/2015 06:51:25
tqwe852: 不要違規 停車受檢 就不會死了嘛!關警察屁事43F 09/10 06:52
alan0204: 一直在跳針 自己超速飆車躲警察撞死怪警察追 神邏輯44F 09/10 06:52
hunterhaha: 釣魚釣真久 幹嘛理他呢?45F 09/10 06:52
alan0204: 那酒駕闖紅燈看到警察也可以超速逃逸了 警察不准追46F 09/10 06:53
fuccwoman: 會這樣撞死的人只差在      是被鴿子撞還是被其它人撞47F 09/10 06:55
naipin2003: 闖紅燈的人不一定會被警察追死,但闖紅燈的辣妹一定要48F 09/10 06:55
對了
跑給警察追的辣妹就是該死
怎麼樣
死了最好
免的再禍害他人
※ 編輯: mstory (1.34.80.104), 09/10/2015 06:57:44
Jimgobell: 這個魚餌咬很深欸 一直跳針釣魚49F 09/10 06:57
naipin2003: 被追嗎?50F 09/10 06:57
desho: 可以跳針跳這麼久  真是不簡單51F 09/10 06:58
naipin2003: 所以警察追死辣妹,是辣妹活該嗎?52F 09/10 06:58
是活該
死了最好
死了還便宜他們了
還該鞭屍
再加凌遲
不準入葬
化成灰去灑在大海
完畢
deepdish: 反正不能確定啦 只要是人都可能有罪 先攔下來再說53F 09/10 06:59
※ 編輯: mstory (1.34.80.104), 09/10/2015 07:00:24
leon1309: 所以,今天是八嘎囧被追然後撞死板上應該都是叫好聲?54F 09/10 06:59
對,沒錯
這世界上又少一個禍害了
這世界又更美好了
※ 編輯: mstory (1.34.80.104), 09/10/2015 07:00:58
shantsou: 是女生活該啊,乖乖領紅單很難嗎?55F 09/10 07:01
alan0204: 對啦 放屁孩騎機車別追啦 乾脆連駕照都不用考了56F 09/10 07:02
naipin2003: 所以,確定是警察追死辣妹,不是辣妹跑給警察追嗎?57F 09/10 07:02
alan0204: 以後無照看警察跑就對了 考駕照幹嘛 浪費錢58F 09/10 07:03
naipin2003: 所以,這麼多出來相挺的人是什麼職業呢?59F 09/10 07:05
不尊守交通規則的人就是該死
怎麼樣

tim1112: 是辣妹自己撞死 與警察無關60F 09/10 07:06
※ 編輯: mstory (1.34.80.104), 09/10/2015 07:08:17
tim1112: 會挺的都是遵守交通規則的好公民61F 09/10 07:08
godomt: 今天的這件事我認為警察是沒有錯的 我說了算 大家不要起62F 09/10 07:08
godomt: 爭議了
alan0204: 沒人起爭議啊 只有一個在跳針而已64F 09/10 07:10
capator: 某樓呈現的公民素質...呵呵呵65F 09/10 07:12
naipin2003: 如果不遵守交通規則的剛好是警察呢?66F 09/10 07:12
一樣該死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s4340392: 正咩就是正義67F 09/10 07:13
b159732000: 推68F 09/10 07:14
arrenwu: 我不太懂為什麼有人會說辣妹是被追死的69F 09/10 07:16
arrenwu: 辣妹可以選擇不跑啊  又不是說沒有停下來的選項
※ 編輯: mstory (1.34.80.104), 09/10/2015 07:18:25
tsgd: 加個正妹 辣妹 女子 檢討聲浪-90%71F 09/10 07:18
naipin2003: 台灣的法律是辣妹闖紅燈就該被警察追死嗎?72F 09/10 07:23
crislin: 臺灣的法律是違規現行犯被警察追應該要停下來準備簽名開73F 09/10 07:28
crislin: 罰單,樓上?
Yijhen0525: 跳針的不用理他75F 09/10 07:30
dinshi: 我們沒有超能力 怎麼可以看到對方主觀76F 09/10 07:33
kmshy: 某樓一直跳針,原po不用浪費時間回他,一直在那打轉77F 09/10 07:34
dinel7821967: 一直放餌欸78F 09/10 07:36
angels: 那個跳針的,先跟我說是先有雞還是先有蛋?79F 09/10 07:39
jackie0414: N開頭的是機器人嗎?80F 09/10 07:40
mimchu: 闖紅燈就是該死 結案81F 09/10 07:45
ebod221: 怎麼老是有人喜歡用結果論來看待82F 09/10 07:50
fraser0136: 不是台灣的法律規定,就像可以好好推文卻有人瘋狂跳針83F 09/10 07:51
eqmblcor: 某n2003是在智障什麼 狂跳針84F 09/10 07:52
stry: 某n強點好嗎 這麼弱的反串第一次見到85F 09/10 07:54
skuderic: 一堆護航來秀下限 噗86F 09/10 07:55
flyingjack: 某樓是不是在練邏輯?問題跑來跑去的…87F 09/10 07:55
x17cvbnm: @naipin2003 換一下護航論點啦,一直跳針讓我這看戲的人88F 09/10 07:57
x17cvbnm: 看的很不過隱耶
pmmp: 看到跳針崩潰就是爽90F 09/10 07:57
coffee112: 要跟跳針系談很辛苦的91F 09/10 08:00
j02091998: Na根本鬧92F 09/10 08:00
genius8407: 奶瓶2003在無限崩潰輪迴 根本ㄏ93F 09/10 08:02
UntiedDragon: 原來警察殺人是合法的94F 09/10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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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yoyo2: 某樓說人智力有障礙的最好刪個文 免得被釣走96F 09/10 08:06
mikukonn: 某n要不要修一下邏輯啊97F 09/10 08:07
funsheep27: 2003在盧啥啦,看了很煩˙98F 09/10 08:10
VincentQQ: 某na開頭的真是神邏輯99F 09/10 08:12
arrenwu: 他覺得辣妹會死是因為被追 但實際上辣妹跟自殺撞死沒兩樣100F 09/10 08:12
arrenwu: 照他那講法,辣妹的爸媽不要生出辣妹 辣妹就不會被追死了
pantw: 為什麼一堆人神邏輯?違法違規是該死啊~守法被撞死都白痴102F 09/10 08:13
butterdog: 推103F 09/10 08:14
pantw: 喔?以後警察都不要做事,大家都違規好棒棒喔~反串嗎?104F 09/10 08:15
tracy0620: 純噓naipin2003105F 09/10 08:29
sps10513: 一直跳針...看到警察就跑,一般會認為有問題啊106F 09/10 08:30
henry1234562: 這個案例警察可沒有殺人 是逃跑的人自殺107F 09/10 08:30
henry1234562: 不是警察追死人 是辣妹愛逃殺死自己
henry1234562: 為什麼辣妹不願意繳個紅單而要違法逃跑呢?
henry1234562: 若違法逃跑警察不能追 警察存在意義為何? 看你跑?
sps10513: 問認識的警察,他說青少年見警就逃有可能是攜毒,能不追111F 09/10 08:32
sps10513: 嗎
jacky336: 如果今天違規是殺人通緝犯呢?113F 09/10 08:32
Wwc0130: NA你在社會上要怎麼做事阿.. 台灣如果人人都你這種邏輯114F 09/10 08:38
Wwc0130: 我看我們就要完蛋惹~
Zeeslan: naipin你會說中文嗎.......?116F 09/10 08:45
chungyo: 噓napin2003,一直在那邊結果論跳針117F 09/10 08:46
Abalamindo: 2003不錯啊 讓大家看到會護航的邏輯程度在哪裡XDDDD118F 09/10 08:48
jeff1008: 一直神邏輯 真不知道是怎麼活到現在119F 09/10 08:48
Dante6: 各種跳針,先違規不先說一直跳針追到死,如果乖乖停下來會120F 09/10 08:58
JimRayNa: 看到放棄思考的人這麼多實則堪憂...121F 09/10 08:59
Dante6: 發生什麼意外嗎?了不起開單被家長罵122F 09/10 08:59
QQ5566: 怎麼有人一直跳針啊 是想釣魚嗎123F 09/10 09:03
eric791112: 比例原則謝謝指教124F 09/10 09:06
jerrysu: 何必理會跳針的人125F 09/10 09:10
lianki: 看推文跳針崩潰超好笑的126F 09/10 09:15
fongling: 遵守交通規則很難嗎 一值在哪邊跳針127F 09/10 09:16
georgez: 你沒什麼邏輯,建議可以去重修小學。128F 09/10 09:17
leocat: 沒記錯的話,這種在美國警察會開槍吧...129F 09/10 09:17
qkeeptalk123: 靠 看回應內容你根本是來反串的吧XDDDDD130F 09/10 09:18
qkeeptalk123: 加油 多推一點 讓大家知道八卦版素質
cccwahaha: 逃逸就不追...那以後違規犯案就騎機車,反正警察不能追132F 09/10 09:22
sam850718: 某樓真是狂秀下限,蛆蛆邏輯133F 09/10 09:23
IamCyuan: 說句難聽的,違規撞死自己總比撞死路人好,要逃就要自己134F 09/10 09:26
IamCyuan: 承擔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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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bright: naipin真的是神邏輯,不會又是公公吧...137F 09/10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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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6F 53推 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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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5-09-10 10:30:03 (加拿大)
  09-10 10:30 CA
合理邏輯:
逃逸 = 交通混亂 ->會有生命危險
無照駕駛/闖紅燈/沒安全帽 = 會被開單 = 不會被槍斃 = 不會有生命危險
正常邏輯就是除非犯下了甚麼抓到會有天大麻煩的罪,通常乖乖被開單比較沒危險 看到有人跑,警察當然追,這不是正常的嗎?
2樓 時間: 2015-09-10 10:37:44 (台灣)
  09-10 10:37 TW
心生畏懼的逃跟作賊心虛的逃
撞死了    社會聲音會很兩極
3樓 時間: 2015-09-10 10:45:07 (台灣)
  09-10 10:45 TW
看那個2003一直跳針跳針跳針~~社會上有這種神邏輯的人存在怪不得這麼亂
4樓 時間: 2015-09-10 10:53:43 (台灣)
  09-10 10:53 TW
為什麼有人一直跳針「辣妹如何,如何」的?辣不辣跟違不違法到底有什麼必然關係?
5樓 時間: 2015-09-10 11:08:25 (台灣)
     (編輯過) TW
好像這兩個女生在某2003眼裡唯一價值就是"辣妹"
如果跑給警察追的是70歲老奶奶沒駕照,超速違規路上還撞傷個長腿辣妹
不知道某2003怎麼回?
6樓 時間: 2015-09-10 11:09:47 (台灣)
  09-10 11:09 TW
可憐.有些人被支那文化洗腦成智障了.
一點邏輯都沒有.
警追違規天經地義.拿出槍才是比例原則.這麼簡單的邏輯卻可以東拉西扯.
支那科學會低落.文明會逐漸被消滅.
就是因為沒有邏輯概念.越支那則越白癡~
7樓 時間: 2015-09-10 11:10:53 (台灣)
-1 09-10 11:10 TW
同理你怎麼確定318那些人都沒吸毒,當然先抓起來問一問有沒有吸毒和援交的啊!
照這邏輯,全民監控真的省事多了
8樓 時間: 2015-09-10 11:12:19 (台灣)
-1 09-10 11:12 TW
呵呵  警察國家就是這種愚民言論的支持
9樓 時間: 2015-09-10 11:23:03 (台灣)
+1 09-10 11:23 TW
法律賦予人民集會遊行的權利 本來就和法 至於裡面是怎樣的人 那都是個人因素 別扯到整個遊行
10樓 時間: 2015-09-10 11:30:05 (台灣)
  09-10 11:30 TW
憲法賦予人民集會遊行的權利.只不過支那垃圾將議事堂與公署當作是支那垃圾的私人住宅.所以侵入的抗議者會被視為"犯罪與違規".將抗議者當作"入侵者與小偷闖空門的一樣"
這就是不符合比例原則.將抗議跟犯罪化上等號.這是獨裁國家的慣例~
11樓 時間: 2015-09-10 11:32:47 (台灣)
  09-10 11:32 TW
不是喔!就現今法律的話當初318是違法的喔!而且主打「公民不服從」,而「公民不服從」必定是違法的。
12樓 時間: 2015-09-10 11:34:16 (台灣)
  09-10 11:34 TW
根據哪條法律違法?
13樓 時間: 2015-09-10 11:36:11 (台灣)
  09-10 11:36 TW
憲法是根本大法. 連憲法都明定的權利都沒執行的垃圾政權--支那賊國.
人民推翻他拿回屬於自己的權利.有甚麼違法?
14樓 時間: 2015-09-10 11:36:27 (台灣)
  09-10 11:36 TW
一直說對方是辣妹,人家也不會跟你冥婚啦
15樓 時間: 2015-09-10 12:07:53 (台灣)
  09-10 12:07 TW
拿學運跟騎車違規比 果然洪秀柱 9.2爛ㄆ
16樓 時間: 2015-09-10 12:15:40 (台灣)
+2    (編輯過) TW
要這樣討論,為啥不懷疑警察根本就是想泡扭才追人家?這種事情太常見了不是嗎?然後,無罪推定又被放哪去了?什麼無照的都是事後才知道,我只問:當初警察到底有什麼事證足以認定她有犯罪嫌疑?別在那邊一直說啥人家為啥要跑。每個人被警察追的反應都不一樣,不能因為跑就認定人家一定有犯罪事證可以讓警察懷疑。
17樓 時間: 2015-09-10 12:25:54 (台灣)
  09-10 12:25 TW
ashkenzyan 人家闖紅燈不追嗎 一定要撞到人才追是嗎
18樓 時間: 2015-09-10 12:41:44 (台灣)
  09-10 12:41 TW
318人民犯罪是阻擋政府違憲。
好了。類比318的天才,可以解釋一下未帶安全帽&無照騎車&超速逃逸是為了阻擋甚麼???(幹,自己的罰單而已)
19樓 時間: 2015-09-10 13:03:57 (台灣)
-1 09-10 13:03 TW
318學生多被以「公然煽惑他人犯罪」、「聚眾妨害公務首謀」、「侮辱公署」、「集會遊行不解散」起訴。
單純只看法律的話就是違反萬惡集會遊行法,警察就依法「行政」,然後價值衝突、緣由、是否違憲該由後續「司法」處理,非警察工作。
警察是「依法行政」,所以看到小偷就抓,不用管你是救濟窮人、奉養老媽或只是自己爽。
然後只會說人9.2,感覺更像9.2,咦?
我覺得這個問題點是你要給警察的權限到哪....
我自己是覺得警察必須在遵守法律和兼顧人權下執行勤務。
而至少在ROC體制之下(何況現今政府並不被人民信任),警察是人民永遠的敵人,因為它是壟斷最大而直接暴力的公權力的代表(人民並不能合法擁有相對抵抗力量)。
所以絕對沒有警察是"人民保母"這回事。
另外我並不想對這次警察追人做價值判斷,畢竟我人不在現場;只是對網路發言的施先生言論有意見「見警就逃,非奸即盜」「自己找死」等,還有這篇的論點有意見。
20樓 時間: 2015-09-10 13:44:45 (台灣)
  09-10 13:44 TW
支那賊國是應該消滅.但不代表為了方便我們消滅.所以對某些原則就應該改變.
比方廢死.
為了方便我們革命被抓到後不會死. 所以支持廢死.
根本就是飲鳩止渴.
而且根本沒效果.
阿扁時代.該扯後腿的一樣扯後腿.沒人權亂搞得一樣亂搞.
搞到最後.民進黨一堆政務官還要出來喊冤.可不可笑?
該大力整頓消滅結構的不作.整天弄一些妥協性的產物.
難怪直到今日一事無成~
21樓 時間: 2015-09-10 14:16:54 (台灣)
  09-10 14:16 TW
都是記者的錯,把死者的纖細白腿放上來....今天放個短腿大蘿蔔腿毛濃密的就沒那麼多爭議了
22樓 時間: 2015-09-10 14:52:32 (台灣)
     (編輯過) TW
key0123 闖紅燈一定要追?這就回到那個話上了。追得到,那就攔。追不到卻非要追到當事人,導致當事人,警察,甚至其他用路人都陷入危險嗎?不能記下車牌直接開單告發嗎?從監視器都可以查到車牌了,當下真有犯罪嫌疑,也可以調監視器追查到。為什麼一定要競速追逐?從這個角度就出現比例原則了。一個輕微的行政違法,值得這樣去做嗎?到底要什麼程度的犯罪才該這樣追逐?一個輕微的行政違法,可以推論成犯有刑法上犯罪的嫌疑,不覺得這樣已經超過了嗎?
23樓 時間: 2015-09-10 22:16:37 (台灣)
  09-10 22:16 TW
ashkenzyan 你這樣說還有什麼比例,今天就是很明白 你不跑警察幹嗎追,開單告發是要幹嗎,沒犯罪嫌疑幹嗎跑,還要事後浪費資源來追緝,有監視器就一定抓得到人阿,抓到又怎樣酒駕或吸過毒,過之後你要怎樣起訴他,今天要不是年輕女生自己撞死 不然哪有這爭論,今天要是男的你看新聞報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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