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5-11 09:48:58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新聞] 狼師陳星昨到案說明 檢:16歲以上性行為
時間 Wed May 10 11:46:31 2017
狼師陳星昨到案說明 檢:16歲以上性行為無違法
http://gotv.ctitv.com.tw/2017/05/506126.htm
2017-05-10
才女作家陳奕含自殺風波越演越烈,關她遭狼師誘姦的說法有不同聲音!被指涉誘姦少女的
補教老師陳星昨(9日)已到案說明,並對外發表公開聲明,為自己辯護;偵辦檢察官今(10日
)亦對外說明情況,表示一切會依法處置、勿枉勿縱,但由於偵查不公開,現在尚不能對案
情下定論;然而,若陳嫌說詞屬實,16歲以上之合意性行為沒有違法。
補教老師陳星昨(9日)已到案說明,並對外發表公開聲明,為自己辯護;偵辦檢察官今(10日
)亦對外說明情況,表示一切會依法處置、勿枉勿縱,但由於偵查不公開,現在尚不能對案
情下定論;然而,若陳嫌說詞屬實,16歲以上之合意性行為沒有違法。
就我國刑法法條觀察,對於個人性自主權的年齡以16歲為分水嶺,16歲就享有完全的性自主
權。也就是說,如果不是違反意願的性行為,上述事件並不構成妨害性自主、違反兒童及少
年性交易防治條例。
權。也就是說,如果不是違反意願的性行為,上述事件並不構成妨害性自主、違反兒童及少
年性交易防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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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台男的重大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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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怪就怪妳先自殺吧1F 05/10 11:46
→ : 所以法院認證右肩無罪嗎?2F 05/10 11:47
推 : 騎士團崩潰 XD3F 05/10 11:47
推 : 一堆莫名其妙瞎起鬨的人真奇怪 不過就婚外情還吵翻天4F 05/10 11:47
→ : 法院認證5F 05/10 11:47
推 : 不起訴處分 結案6F 05/10 11:47
→ : 嘻嘻 皆大歡喜7F 05/10 11:47
推 : 死人不會說話啊 XD8F 05/10 11:47
→ : 確實沒有誘姦罪 翻遍六法全書也找不到9F 05/10 11:47
→ : 這事件根本就是羅生門,看看就好10F 05/10 11:47
推 : 她自己要讓我上 我也沒辦法啊11F 05/10 11:47
→ : 順便可以告他妨礙家庭吧!12F 05/10 11:48
推 : 沒有違法的前提下 就稱呼對方狼師 是否有失公允13F 05/10 11:48
噓 : 該修法了14F 05/10 11:48
→ : 我正式宣布騎士團解散,回家吃屎~15F 05/10 11:48
→ : 如果今天是女老師被男學生幹到懷孕 師丈發現後怒告學生16F 05/10 11:48
噓 : 郭冠英真的很能夠代表台男呢17F 05/10 11:48
推 : 本來就這樣啊18F 05/10 11:48
推 : 這件事只能修補狼師法而已,本來就很難定罪19F 05/10 11:48
→ : 與其說檢討右肩,不如說是長期對補教業諸多亂象的不滿20F 05/10 11:48
→ : 就會出現一堆母豬說 女老師一定有苦衷 男人要原諒21F 05/10 11:48
推 : 騎學生妹的重大勝利22F 05/10 11:48
推 : 正常 只有道德瑕疵 法律上本來就沒罪23F 05/10 11:48
噓 : 一開始就知道的事情24F 05/10 11:49
推 : 洗洗睡!~25F 05/10 11:49
推 : 法院認證小三????????嘻嘻26F 05/10 11:49
→ : 什麼合意 是右肩啦 說你右肩就右肩 大人還不快鍘他27F 05/10 11:49
→ : 哈哈哈... 酸民崩潰28F 05/10 11:49
→ : 靠書迷在那邊鬧,還不如正視狼師法29F 05/10 11:49
推 : 結果檢方認證 很甩本版一堆鄉民耳光 司法改革難道不必要嗎?30F 05/10 11:49
→ : 檢方認證可以玩16歲31F 05/10 11:50
推 : 中天不意外32F 05/10 11:50
噓 : 一審重判二審減半三審豬腳麵線,我猜直接豬腳麵線33F 05/10 11:50
噓 : ?違法跟狼師一點關係都沒有啊 已婚跟女學生交往不狼不然是?34F 05/10 11:50
→ : 整件事情感覺就道德瑕疵成分大於犯法35F 05/10 11:50
→ : 小兔兔?36F 05/10 11:50
→ : 刑法無罪 但現在就是要討論是不是該有行政處置37F 05/10 11:50
→ : 你只要有本事 玩16歲本來就合法38F 05/10 11:50
→ : 交往中強迫性侵情節,人死掉了,是查個洨~通靈比較快39F 05/10 11:50
推 : 自殺了,到底要怎麼討公道,太傻了40F 05/10 11:51
→ : 要玩也要人家跟你玩啊…到時又被汙告41F 05/10 11:51
→ : 看來不會起訴了42F 05/10 11:51
→ : 像學校教師和學生發生關係也無罪啊 只是會被免職而已43F 05/10 11:51
→ : 當腦濕好好可以睏哈星 棒棒 乖下去吃腦濕的棒棒喲44F 05/10 11:51
推 : 繳錢送女兒出門給人騎的本子熱銷中45F 05/10 11:51
→ : 如果陳星說的屬實那也是18不是1646F 05/10 11:51
→ : 奕含白含了47F 05/10 11:51
噓 : 重點是如果是性侵那就有罪,但要林家提出證據48F 05/10 11:51
推 : 法律上死無對證,本來就不可能認證49F 05/10 11:51
推 : 智障74團:不管啦 修法啦!50F 05/10 11:51
推 : 道德瑕疵?她老婆都諒解了不是嗎(聲明裡這句下的好狠XD)51F 05/10 11:51
→ : 母豬母豬 黃泉哭哭52F 05/10 11:51
推 : 女友小十歲以上就會被叫禽獸了 已婚偷吃女學生不是狼師?53F 05/10 11:51
推 : 鬼島司法不意外 又是合意性交 end54F 05/10 11:51
推 : 人死了沒辦法成為訴訟主體55F 05/10 11:51
→ : 合法啊,但我覺得齷齪而已56F 05/10 11:51
推 : 鄉民 森77 沒用小說辦案 臺灣司法之死57F 05/10 11:52
推 : 事實是沒有違法啊 騎士團還好嗎?58F 05/10 11:52
→ : 該崩潰的是肥宅吧 女孩都被狼師騙走了59F 05/10 11:52
→ : 美國對於學生保護還比台灣好,幹未滿18學生管他合不合意60F 05/10 11:52
推 : 自殺就沒人幫你了 哀 R.I.P.61F 05/10 11:52
→ : 鐵證如山好嗎 庭上 我現在當庭提供重要證物一件 "小說"62F 05/10 11:52
→ : 笑死了,就算沒死也不算右肩阿63F 05/10 11:52
推 : 齷齪程度我覺得男女雙方各一半責任64F 05/10 11:52
→ : 只能讓已婚男師跟女學生發生關係的事暴露給社會65F 05/10 11:52
→ : 誘姦不就=騙上床,用個姦字就是故意要讓人聯想到強姦66F 05/10 11:52
推 : 一般來說用狼是指性侵這種的,不會指婚外情或師生戀67F 05/10 11:52
→ : 畜生就畜生 整天扯法律 真的很奇怪 不給叫?68F 05/10 11:53
→ : 原來不是未滿18歲不合法 而是滿16歲就合法?69F 05/10 11:53
→ : 哈 法院認證 屬合意性交70F 05/10 11:53
推 : 合意性交不違法,死人不會說話 GG71F 05/10 11:53
推 : 那個 聖堂騎士團513還辦不辦佈道大會阿???72F 05/10 11:53
噓 : 那是陳星自己的說法 他一定避重就輕所以聽起來沒違法阿73F 05/10 11:53
噓 : 有說等于沒說 先試試水溫??74F 05/10 11:53
→ : 林父母還不快出來打臉75F 05/10 11:53
推 : 16歲以下不管合不合意 都違法 16歲以上合意就不違法 懂?76F 05/10 11:53
推 : 其實本來就合意性交 為這種人自殺也是浪費了一條命77F 05/10 11:54
推 : 母豬母豬 黃泉哭哭78F 05/10 11:54
推 : 『若』幫大家畫重點..79F 05/10 11:54
→ : 還是小說看太多 只會用小說辦案 顯示臺灣法學80F 05/10 11:54
→ : 而且這只在檢方調查而已...之前不給查 現在查了又法院認證81F 05/10 11:54
噓 : 沒抓到就是合法,這句話真耳熟呢~如今沒有人可以證明陳82F 05/10 11:54
→ : 檢方工讀生啦 不懂台女的防衛機制 快去買書 證據都有了83F 05/10 11:54
推 : 被母豬害死84F 05/10 11:54
→ : 如果真的判下去,以後上床前都要簽性愛合約了85F 05/10 11:54
推 : 避啥小重 16歲以上合意就合法啊86F 05/10 11:54
→ : 目前最大化的效益 就是把那些標案查清楚 讓社會意識到87F 05/10 11:54
→ : 嘻嘻 這篇文還釣到不少崩潰中的聖騎士88F 05/10 11:54
推 : 所以說74團要放在後續的狼師刑法化~而不是有無性侵89F 05/10 11:54
推 : 騙砲啊 我會和師娘離 妳再給我中出到爽(情境對白)90F 05/10 11:54
推 : 其他受害者還不來打臉91F 05/10 11:54
→ : 基本上用右肩這名詞本來就很怪了 再加上婚禮那席話 不難92F 05/10 11:54
→ : 更可笑的是,根本沒有到法院 哪裡來的法院認證啊..93F 05/10 11:54
→ : 合意?94F 05/10 11:54
→ : 他又不是強姦, 硬扯一個叫右肩的新法條,鄉民無極限95F 05/10 11:54
→ : 推測96F 05/10 11:55
推 : 是沒有違法啦~很噁心就是了 晨星的公司還好嗎97F 05/10 11:55
→ : 不然隨時可能會被告喔98F 05/10 11:55
→ : 有無說謊。 從林家本來就想告卻沒告就知現在這結果99F 05/10 11:55
推 : 小說辦案的臉超腫100F 05/10 11:55
→ : 要教育自己小孩 提防老師 保護自己101F 05/10 11:55
推 : 過得了法律門 過不了道德門102F 05/10 11:55
→ : 騙砲也不違法呀103F 05/10 11:55
→ : 那援交也是合意 是否就不違法??104F 05/10 11:55
→ : 滿16歲合意性交的和解一堆,這些老師還不是玩得爽爽的105F 05/10 11:55
→ : 不合意怎不告強姦? 小說看太多喔106F 05/10 11:55
推 : ”””””””““若””””””””””107F 05/10 11:55
推 : 一堆人女權自助全餐大胃王鬥士崩潰了108F 05/10 11:55
→ : 講道德門真的是精神勝利法了 男女合歡哪來不道德?109F 05/10 11:55
推 : 無罪推定論,但現在證據確鑿 鐵證如山 故得證狼師110F 05/10 11:56
推 : 有教化可能111F 05/10 11:56
推 : 連道德也不算瑕疵,唯不忠而已。多元成家都支持了還在112F 05/10 11:56
→ : 已婚交配就是不道德。113F 05/10 11:56
推 : 超爽的,可惜鄉民亂嘴都沒責任114F 05/10 11:56
→ : 學一下米國對未滿18歲學生保護就好了,書迷,科科115F 05/10 11:56
→ : 意外遇嗎?116F 05/10 11:56
推 : 看來一推人要去高中外等妹子下課了117F 05/10 11:56
推 : 不是強姦不然就是性侵害 右肩這個詞真的很怪...118F 05/10 11:57
推 : 不就是類戲劇劇情 74團是沒看過ㄇ119F 05/10 11:57
推 : 我覺得 還是推網路實名制好了 不然一堆事件鄉民亂嘴都120F 05/10 11:57
→ : 沒事 該學會對自己言論負責
→ : 沒事 該學會對自己言論負責
推 : 只要林家拿出是16歲下發生 就可以定罪 只是 呵呵 喊燒122F 05/10 11:57
→ : 其實援交不給錢也不違法呀 (?123F 05/10 11:57
→ : 還記得叫人去自殺的左派鄉民某a吧~~~科科124F 05/10 11:58
推 : 騙炮法律上本來就無罪啊 不然一堆8+9早就被關了125F 05/10 11:58
→ : 大家可以回家啦~~~謝謝指教126F 05/10 11:58
→ : 鄉民ID亂嘴 最好會沒事 都有被吉的案例了XD127F 05/10 11:58
→ : 已婚交配多的勒 換妻俱樂部多的是 是你涉世未深啊128F 05/10 11:58
推 : 還好台男日常生活看起來還像是個人,要不然各個都有犯罪129F 05/10 11:58
→ : 沒看過犀利人妻的名言嗎? "不被愛的才是第三者"130F 05/10 11:59
→ : 不起訴 回家囉131F 05/10 11:59
推 : 法律上無罪不代表道德上沒有問題,貼個畜牲 剛剛好132F 05/10 11:59
推 : 可以告防害風化啊,還要我教133F 05/10 11:59
推 : 只能吉他詐欺了?134F 05/10 11:59
→ : 好吧 森77幫你QQ135F 05/10 11:59
→ : 道德有問題啊 要其他受害者肯指控他就好了136F 05/10 11:59
→ : ..我涉世未深 所以這就是對的?你在結婚前先跟老婆提吧137F 05/10 12:00
噓 : 不要說用權勢啦 補習班老師沒有權勢可言 判決都有 227138F 05/10 12:00
噓 : 228沒有還是可以看221
噓 : 228沒有還是可以看221
→ : 老婆我們明天結婚好不?結完婚我還是要去外面找唷140F 05/10 12:00
→ : 都說會無罪了...一堆鄉民還似發春似的喊踹共...顆顆顆141F 05/10 12:00
推 : 推142F 05/10 12:00
噓 : 姦殺沒違法 說個笑話 台灣法律143F 05/10 12:00
→ : 你試試看,看有沒有人會跟你結吧144F 05/10 12:01
推 : 已婚交配對某人來說是日常,但不是一般人的日常,謝謝145F 05/10 12:01
推 : 那林算不算妨礙家庭?146F 05/10 12:01
噓 : 狼師有失公允?狼師也不是罪名阿147F 05/10 12:01
→ : 覺得16歲太小的話,以後會不會16>18>20>30>50>一輩子呀148F 05/10 12:01
推 : 鄉民要去刪文裝死了嗎?149F 05/10 12:01
推 : 郭冠英能在推文裡找到很多同類150F 05/10 12:01
推 : 林奕含根本就知道沒有罪可定 才會設定房思琪是13歲是犯罪151F 05/10 12:02
推 : 林家其實就是怕被告妨礙家庭152F 05/10 12:02
噓 : 而且我講一句 原告死了 現在南檢不過是因為風頭上 不得153F 05/10 12:02
噓 : 不做做樣子說我們有查哦 啊查無實證
噓 : 不做做樣子說我們有查哦 啊查無實證
→ : 人都死了 應該不能告 妨礙家庭吧155F 05/10 12:02
推 : 法律上沒有誘姦這種詞156F 05/10 12:02
推 : 本來就是合意性交 一群母豬157F 05/10 12:02
推 : 啊法律就是法律啊 崩潰三小158F 05/10 12:02
→ : 但他自己已經超過16歲是合法了 只能在小說中有彌補設定159F 05/10 12:02
推 : 死無對證 真的要好好愛惜自己 哀160F 05/10 12:03
→ : 道德有問題....然後呢?161F 05/10 12:03
推 : 收人錢財 幹人女兒 爽爽人生 報應在哪??162F 05/10 12:03
推 : 台女崩潰163F 05/10 12:03
推 : 74團崩潰164F 05/10 12:03
→ : 在這邊怒的麻煩去找證據 找受害者串聯 找家屬出面 謝謝165F 05/10 12:03
→ : 我假設個難聽的. 誰知道情形不是這樣:林其實不想讀北醫166F 05/10 12:03
推 : 你怎麼會期待壞人會有報應? 這社會從來就是好人短命啊167F 05/10 12:03
噓 : 哎 整天扯法律 不管道德,難怪世風日下道德淪喪168F 05/10 12:04
推 : 肥宅騎士團崩潰169F 05/10 12:04
→ : 心情很差,他也想找個寄託, 剛好陳星帥又幽默又有成年人的170F 05/10 12:04
→ : 氣撲撲100年你也定不了他的罪171F 05/10 12:04
噓 : 幹你媽的國稅局呢?172F 05/10 12:04
→ : 道德淪喪 笑死 真的是崩潰欸173F 05/10 12:04
推 : 該正視狼師法了174F 05/10 12:04
推 : 哪一條罰右肩了 指出來啊 呵呵175F 05/10 12:04
→ : 魅力,然後明知道對方有結婚還是交往了,後續搞到自殺搞不好176F 05/10 12:04
噓 : 說怕妨礙家庭的就更蠢了 通姦的刑期低到不行 加上他又177F 05/10 12:04
推 : 挖 被打臉了 趕快看小說意淫死者178F 05/10 12:04
→ : 根本跟這段交往沒關係179F 05/10 12:04
噓 : 未成年得減 減了又減 又沒前科一定易科罰金 民事頂多180F 05/10 12:04
噓 : 賠錢 有啥好怕
噓 : 賠錢 有啥好怕
推 : 合意內射182F 05/10 12:04
→ : 道德本來就不是法律要處罰的 很難懂嗎183F 05/10 12:05
→ : 能夠阻止你的就只有法律,法律只是底線 大家標準跟著降到底184F 05/10 12:05
推 : 還在右鍵 頗呵185F 05/10 12:05
推 : 但 你還是幹了人家呀~~~186F 05/10 12:05
噓 : 道德 道德就能得到正義嗎?? 用小說辦案 就比較有正義??187F 05/10 12:05
→ : 你的標準又不等於大家的標準 你當聖人是你的事188F 05/10 12:05
→ : 明明有輿論可以譴責,結果也不譴責 沒犯法沒犯法189F 05/10 12:05
推 : 道德方面 至少他也無法再補教混了 (雖然已經撈飽飽190F 05/10 12:05
推 : 我真的很歡迎陳來告誹謗啦191F 05/10 12:06
→ : 為什麼幹人女兒要有報應? 你老婆不是別人的女兒嗎?192F 05/10 12:06
推 : 2月認識 8月就交往??和55歲的? 就算真的交往,2個月就打砲?193F 05/10 12:06
→ : 各種道德魔人 頗呵194F 05/10 12:06
→ : 小說辦案?這當事人都承認已婚交往了跟小說辦案有屁關係?195F 05/10 12:06
推 : 母豬教重大勝利196F 05/10 12:06
→ : 整天鬼扯小說劇情 就要人吞罪孽 這樣真的比較合理?197F 05/10 12:06
推 : 道德會盡量寫在法律裡面 沒寫進去的通常都不明確198F 05/10 12:06
噓 : 而且大老婆知情卻拿來當威脅這還有得論199F 05/10 12:06
→ : 證據拿出來再來喊譴責 我不喜歡理盲濫情的玩法200F 05/10 12:06
→ : 那全台灣騙砲的渣男都要拿出來譴責嗎?201F 05/10 12:06
→ : 就算是小說,也根本不代表在調查後不能作為證據202F 05/10 12:06
推 : 他已經被譴責到沒名聲了啊 這就是結果203F 05/10 12:06
噓 : 不是從一開始就知道會這樣 但這件事不是沒有意義的204F 05/10 12:06
→ : 婚外情每天都在演 根本罵不完205F 05/10 12:06
→ : 2個月就打砲很少見嗎?別自己當20幾年處男就以為不行206F 05/10 12:07
推 : 女兒跟老師合意性交不違法沒差,社會真開放207F 05/10 12:07
→ : 你的道德跟我的道德不一定一樣 所以大家依法行事 公道208F 05/10 12:07
推 : 所以是有跟16歲以上未滿18歲的學生性交囉?檢察官認證209F 05/10 12:07
→ : 2個月打砲算很弱了好嗎210F 05/10 12:07
→ : 整天拿“小說“這種文體說嘴,見樹不見林 跟貼9.2標籤一樣211F 05/10 12:07
→ : 林寧選已婚老男人 不給年輕人機會,自找的212F 05/10 12:07
→ : 嗎?213F 05/10 12:07
→ : 拿道德來喊真的很瞎 人家婚外情 SO?214F 05/10 12:07
→ : 大老婆知情或威脅也是大老婆的事 乾陳星屁事?215F 05/10 12:07
→ : 2個月打砲 一堆1天的 這又算什麼 執著那些無意義的事216F 05/10 12:07
→ : 承認想靠小說辦案很難嗎?警察都這樣做了不事嗎217F 05/10 12:07
→ : 或是貼吱吱、文青標籤,根本沒動腦218F 05/10 12:07
→ : 你去童仲彥辦公室嗆了嗎? 沒吧219F 05/10 12:08
推 : 沒交往都能打砲了 2個月也拿來說嘴XD220F 05/10 12:08
→ : 男性喔 對心儀女性在沒交往前就想打XD 是女性想不想而已221F 05/10 12:08
→ : 看到字面上的意思,就直接認為是虛構 真是單純222F 05/10 12:08
→ : 今天如果她不是有話題性的 你也不會出來說話吧223F 05/10 12:08
→ : 女兒要去跟老師合意性交我也不會有意見 又不是強姦224F 05/10 12:08
→ : 不過我沒有女兒就事了
→ : 不過我沒有女兒就事了
噓 : 16歲~18歲 父母沒哭爸就可以 人家林的父母有出來哭226F 05/10 12:09
→ : 我也沒去晨星辦公室嗆啊...我在有看到童仲彥的文都罵畜生227F 05/10 12:09
→ : 重點就2個 是否16歲已發生此案件 是否有用非法行為228F 05/10 12:09
→ : 不是虛構?你有證據證明是事實嗎229F 05/10 12:09
→ : 爸嗎? 鄉民真的不知道在湊什麼熱鬧230F 05/10 12:09
→ : "在有看到童仲彥的文都罵畜生"?就不要被打臉 呵呵231F 05/10 12:09
推 : 說真的 只有利用權勢性侵可以辦以外 就沒有了 昨天陳*232F 05/10 12:09
→ : 用其他無意的時間點 就覺得自己是柯南 真的很可笑233F 05/10 12:09
推 : 虛構也好 真實也罷 沒證據就是無法動到他234F 05/10 12:09
→ : 的聲明就是想逃掉這條235F 05/10 12:09
→ : 我有看到就會說,你呢?236F 05/10 12:09
→ : 林父母快出來打臉 不然這件事看起來就是這樣237F 05/10 12:09
推 : 免費打砲真爽238F 05/10 12:09
噓 : 這個版最不缺的就是法盲和工讀生 什麼時候自己排除221239F 05/10 12:09
噓 : 了
噓 : 了
→ : 早就知道了241F 05/10 12:09
→ : 我對童仲彥沒意見啊 他當議員問政夠專業就夠了242F 05/10 12:10
推 : 法律本來就規範不完了 不管道德 會天下大亂243F 05/10 12:10
→ : 我支持調查啊,我就不懂有些人在反什麼整天講小說辦案244F 05/10 12:10
→ : 就跟wego要通姦我也尊重啊245F 05/10 12:10
推 : 家長繳錢補習送女兒給老師上床…老師真爽246F 05/10 12:10
推 : 大家一起去補習班當工讀生247F 05/10 12:10
噓 : 只要姦到他愛上你就沒問題了248F 05/10 12:10
→ : 的確就是靠小說辦案啊 說不得?249F 05/10 12:10
→ : 好像小說就不可能成為證據一樣,這就不是事實250F 05/10 12:10
推 : 青春的肉體真好251F 05/10 12:11
噓 : 所以 不要再問性侵當事人為何不出面了 就是這樣252F 05/10 12:11
→ : 有未滿16歲就快請家屬拿出證據253F 05/10 12:11
推 : 到時候有日記 也會說日記腦補 這個版的人什麼話講不出254F 05/10 12:11
推 : 來
推 : 來
→ : 就算合法 老師上學生這點 也是可以批評的256F 05/10 12:11
推 : 所以人格有問題的人有專業就沒關係了這樣嗎257F 05/10 12:11
→ : 小說當證據?呵呵258F 05/10 12:11
推 : qaz90427大概新來的,幾次歐美女狼師的新聞我沒看過母豬259F 05/10 12:11
推 : 出來幫女老師說話,倒是一堆公豬在那邊要求衝著我來...
推 : 出來幫女老師說話,倒是一堆公豬在那邊要求衝著我來...
→ : 檢調和法官會不會都自己人?261F 05/10 12:11
推 : 只要拿這點當護身符就很難動他啊 但還是要繼續追綁標262F 05/10 12:11
→ : 有點可怕R263F 05/10 12:11
推 : 小說主角就設定成13歲 根本上作者已經知道最主要問題在哪264F 05/10 12:11
推 : 鄉民又知道是合意了喔??還是文盲看不懂內文?265F 05/10 12:12
→ : 那希望你看到女生偷吃也給予一樣的尊重囉 這樣我就同意你266F 05/10 12:12
推 : 這件事情差不多就是這樣了吧,新聞天天報,最痛苦的267F 05/10 12:12
→ : 還是家人
→ : 還是家人
推 : 把道德混在判斷裡面本來就是很蠢的事情269F 05/10 12:12
→ : 要求很簡單,道德標準我們可能不一樣,但不能針對性別這樣270F 05/10 12:12
→ : 鄉民不知道是合意你又知道有違反意願了?271F 05/10 12:12
推 : 無罪還躲什麼zzzzzzzzzz272F 05/10 12:12
噓 : 郭冠英們273F 05/10 12:12
推 : 最好是合意!而且老師就是不能弄學生!274F 05/10 12:12
→ : 道德就是一種價值判斷,你做任何判斷也是價值判斷 蠢在哪?275F 05/10 12:13
推 : 說真的 鍵盤柯南可不只是想道德譴責而已吧276F 05/10 12:13
→ : 沒有違法就不是狼師?277F 05/10 12:13
→ : 無罪為啥不能躲?欠你的嗎?278F 05/10 12:13
噓 : XD279F 05/10 12:13
→ : 那幹嘛打電話到衛福部施壓 這點也很怪280F 05/10 12:13
→ : 不是合意性交他爸當初知道就把他告翻了...281F 05/10 12:13
推 : “若陳嫌說法屬實”,檢察官只說名法條,還沒完全採信陳282F 05/10 12:13
→ : 你可以深思一下道德的本質與其他你做的決定有什麼不同283F 05/10 12:14
→ : 興說詞284F 05/10 12:14
噓 : 狼師也不是罪名阿~~不能說?285F 05/10 12:14
→ : 一開始就知道法律上他本來就沒啥風險286F 05/10 12:14
推 : 一方之詞而已 當然避重就輕287F 05/10 12:14
推 : 台女288F 05/10 12:14
推 : 不是一堆鄉民都觀落陰還上帝視角過了?都振振有詞說不是289F 05/10 12:14
→ : 施壓不也是媒體鄉民自以為的...290F 05/10 12:14
→ : 合意了 上帝們呢?291F 05/10 12:14
→ : 他自己也承認交往兩個月292F 05/10 12:14
推 : 沒差啦,都身敗名裂了293F 05/10 12:14
推 : 很兇內?廠廠294F 05/10 12:14
→ : 其他被誘姦的也沒人敢說295F 05/10 12:14
推 : 林萬億表示:好險我是綠的 廠廠296F 05/10 12:14
推 : 交往?單方說詞是在洗什麼風向啦297F 05/10 12:15
推 : ? ? ?298F 05/10 12:15
推 : 因為說了就要被台男說:你都16了,是沒腦嗎?299F 05/10 12:15
→ : 狼師不是罪名哦,那盡量說吧,保重300F 05/10 12:15
推 : 有些低能祝你以後別有女兒或孫女 她們有夠雖小301F 05/10 12:15
→ : 我倒是樂見把房思齊這本書列為高中刊物302F 05/10 12:15
→ : 有通聯記錄 沒有自己以為 沒事打到衛福部還能接到高303F 05/10 12:15
推 : 所以那些74團的焦點就錯了,要放在狼師法,吃學生就有事304F 05/10 12:15
→ : 我很支持看雙方面說法啦 家長不出面提證據 那來觀落陰吧305F 05/10 12:15
噓 : 幹306F 05/10 12:15
→ : 官 一般人都直接轉承辦人惹307F 05/10 12:15
推 : 快修法吧,修成與未滿22歲女性發生性關係就違法308F 05/10 12:16
推 : 反正就他字案而已 也不會起訴309F 05/10 12:16
→ : 狼師就狼師阿310F 05/10 12:16
推 : 陳奕含?311F 05/10 12:16
推 : 房思騎士團崩潰312F 05/10 12:16
推 : 單方說詞?林的小說就不是單方說詞?313F 05/10 12:16
推 : 兩邊都開大絕 最後贏家是誰?當然是活著的那個啊314F 05/10 12:16
推 : PTT嘴嘴就算了 這本書不要拿去汙染學生好嗎315F 05/10 12:16
→ : 好可憐 就只有老師這行業不能跟客戶發生關係316F 05/10 12:16
→ : 拿一個舉不出罪的大旗搖來搖去,蠢斃了,還不如保護立法317F 05/10 12:17
推 : 當初14歲門檻就婦團搞出來的 現在倒很安靜318F 05/10 12:17
推 : 老師這行業本來就不能……319F 05/10 12:17
推 : 74團:司法不公啦 森77320F 05/10 12:17
推 : 小說派最厲害的就是自己就是單方說詞說別人單方說詞321F 05/10 12:17
推 : 污染學生?要污染啥322F 05/10 12:17
→ : "本來"就不能的理由在哪?323F 05/10 12:17
→ : 精神病患的著作 裡面可能還帶著精神污染324F 05/10 12:17
→ : 自已拿小說辦案不被支持還要拿去當教科書取暖哦325F 05/10 12:17
→ : 然後只要質疑到他們眼中的聖女 就算兩邊都不信也不行326F 05/10 12:17
推 : 書迷不信327F 05/10 12:17
→ : 現實的社會就那麼黑 已婚那麼老還能吃嫩妹 當然靠權328F 05/10 12:17
→ : 老師跟學生有客戶關係?是有什麼誤會?329F 05/10 12:17
推 : 林的小說連說詞都成不上 因為人家寫的是小說 不是遺書330F 05/10 12:17
→ : 勢331F 05/10 12:17
噓 : 查無不法 謝謝死掉332F 05/10 12:18
→ : 米國老師要吃學生也是吃成年學生,敢動到未成年都有罪333F 05/10 12:18
→ : 當作獵奇小說看看可以 當教材是把教育當笑話嗎?334F 05/10 12:18
→ : 人家吃的是16歲的 在台灣為啥不行335F 05/10 12:18
推 : 上街頭啊336F 05/10 12:18
推 : 一定要修法改成30歲!!!337F 05/10 12:18
→ : 客戶有說錯嗎?老師敢得罪學生?尤其是補習班338F 05/10 12:18
噓 : 後臺就是硬!在台灣為非作歹就是不會有事!339F 05/10 12:19
推 : 酸別人小說派 自己陳星派的 晨星拉什麼就吃什麼 跟衛340F 05/10 12:19
推 : 副部87%像
推 : 副部87%像
噓 : 都想好說詞了再出來哦哦342F 05/10 12:19
推 : 哇,所以現在是支持已婚可以吃就對了?343F 05/10 12:19
→ : 很多人其實也不信陳星 只是質疑一下小說 就被打成工讀生344F 05/10 12:19
噓 : 不就被甩討拍,哪來右肩啊??345F 05/10 12:19
→ : 支那人跟豬差不多 反正怎麼樣雜交也沒插346F 05/10 12:19
噓 : 有些回文真是……“已婚”的“老師”,這不狼?????347F 05/10 12:19
→ : 所以你到底要我們認同你什麼?348F 05/10 12:19
→ : 老師不敢得罪的是家長吧..高中補習有學生在出錢的?349F 05/10 12:19
推 : 修法改未婚者都違法好了350F 05/10 12:19
推 : 啊目前的聲明也就只有 陳星寫得最清楚啊351F 05/10 12:19
→ : ?352F 05/10 12:19
推 : 台灣殺人都不會判死了,還一堆人幫護航...不意外353F 05/10 12:19
→ : 已婚可以吃 配偶沒意見就好啦354F 05/10 12:20
→ : 父母的聲明其實寫得非常含糊355F 05/10 12:20
推 : 一堆人沒仔細看內文,檢察官還沒完全採信陳嫌說詞356F 05/10 12:20
→ : 教得好 升學率高,家長都往那裡送 跟學生觀感有很有關係?357F 05/10 12:20
→ : 得罪學生就不會得罪家長?這邏輯?呵呵358F 05/10 12:20
→ : 人家老婆都沒說話了,騎士團在喊什麼燒359F 05/10 12:20
推 : 通姦有罪是台灣比較落後好嗎360F 05/10 12:20
→ : 已婚老師很狼阿 我是父母也會憤怒 但現實上很無奈361F 05/10 12:21
推 : 家長們小心吧362F 05/10 12:21
→ : 我是認為畜生拉,你覺得已婚可以吃記得在婚前問問看配偶363F 05/10 12:21
推 : 就說前提是合意了,一堆人不知道在高潮什麼364F 05/10 12:21
→ : 祝你們幸福。365F 05/10 12:21
推 : 根本沒有合意的相關事證366F 05/10 12:21
噓 : 又一個單位幫陳背書 真是硬啊367F 05/10 12:21
→ : 自願性行為不違法,不代表若為性侵強暴不違法。368F 05/10 12:21
→ : 通姦合解 在台北繼續吃學生妹 不然就去支那 差不多這369F 05/10 12:21
推 : 都滿16了法律上本來就沒什麼問題啊,誘姦很難舉證370F 05/10 12:21
→ : 樣371F 05/10 12:21
推 : 八掛版的肥宅就是自己幹不到 所以才那麼關注此案372F 05/10 12:22
推 : 現實就是開一個16-18歲的方便門讓這些人鑽373F 05/10 12:22
推 : 通姦是法條本身有漏洞,跟落後什麼關係374F 05/10 12:22
推 : 把16歲當小孩的人比較有問題375F 05/10 12:22
→ : 但已婚老師吃女學生這還不夠垃圾?然後很可能還不只吃一個?376F 05/10 12:22
推 : 合意?非強迫?377F 05/10 12:22
推 : ?378F 05/10 12:23
→ : 吃不吃得到不是重點 是太噁爛惹 女人像豬肉也陳☆自379F 05/10 12:23
噓 : 死無對證380F 05/10 12:23
→ : 己講的381F 05/10 12:23
推 : 快點修法18歲以下老師不能X 就對了啦382F 05/10 12:23
→ : 小說辦案阿快383F 05/10 12:23
推 : 有的人對辣雞的標準跟海岸線一樣寬384F 05/10 12:23
推 : 垃圾 只是無法判刑385F 05/10 12:23
推 : 該修法囉386F 05/10 12:23
推 : 好多人臉腫腫der幫QQ387F 05/10 12:23
噓 : 想的理由要想這麼多天?工讀生還有缺嗎?388F 05/10 12:23
推 : 現在學生就有16-18歲這個洞,讓狼師鑽,談得道德,科科389F 05/10 12:23
推 : 16歲相較54歲不是小孩不然是他老木390F 05/10 12:23
推 : 這樣台女寧願不娶 最慘還是林的老公 自子過更自在391F 05/10 12:24
→ : 18 以上才算成年吧...392F 05/10 12:24
→ :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也打算這麼做所以這種辣雞也可以挺393F 05/10 12:24
→ : 公關公司看來用了很多力394F 05/10 12:24
噓 : 工讀生高潮囉395F 05/10 12:24
推 : 他單方面說詞 令人懷疑。396F 05/10 12:24
推 : 就算活著也告不成 10年前的事397F 05/10 12:24
推 : 16歲就要對自己的性行為完全負責 只有台灣人會當小孩398F 05/10 12:24
推 : 補習班老師很可惡吃16學生 但能怎樣? 通姦罪? 221? 性侵?399F 05/10 12:25
推 : 記得陳☆還想換藝名繼續教400F 05/10 12:25
推 : “若陳嫌說詞屬實“,大家都沒看到這句話?401F 05/10 12:25
→ : 以後男的都結婚後當補教老師就好了阿402F 05/10 12:25
→ : 愛惜自己的生命 至少要討公道 現在死無對證 哀403F 05/10 12:25
推 : 16如果都在單純的環境,對於性的態度應該是偏保守404F 05/10 12:25
推 : 一開始就覺得是個法律難以定罪的案件 主要是道德問題405F 05/10 12:25
→ : 看過不少婚前玩很兇 婚後趕玩也不少 如果雙方當下和意406F 05/10 12:25
噓 : 已經跟律師討論完了吧 真的非常垃圾…407F 05/10 12:25
→ : 米國也是老師幹16歲學生照抓,還只有台灣,好笑y408F 05/10 12:25
→ : 吃免費幼齒吃爽爽409F 05/10 12:25
推 : 自助餐阿 有利的就主張16歲夠成熟 反之就容易被騙410F 05/10 12:25
推 : 就我來看該道德遣責的就是這堆拿小說辦案的路人411F 05/10 12:25
推 : 強姦一定有DNA啦幹412F 05/10 12:25
→ : 事由都難以舉證的 幾乎只能道德上譴責 拿他沒皮條413F 05/10 12:25
推 : 『若屬實』 怎麼可能說自己違法事實414F 05/10 12:26
→ : 就算你要玩,也應該找玩的起的415F 05/10 12:26
→ : 他本人當然不會怎樣,但可不能讓他繼續教書416F 05/10 12:26
推 : 如果不自殺現在早就吉人領錢準備選立委還會變成台灣女權417F 05/10 12:26
推 : 新頭領,省得陷入羅生門,老公父母都傷心
推 : 新頭領,省得陷入羅生門,老公父母都傷心
→ : 你要怎麼定罪 當下都ok 分手後告強姦419F 05/10 12:26
推 : 不是法律上無罪/無法定罪就沒有道德問題420F 05/10 12:26
→ : 現在就是陳想玩卻找一個不想玩的人玩421F 05/10 12:26
推 : 師生關係要另外拿出來講 不要跟其他法混為一談好嗎?!422F 05/10 12:26
→ : 這不是最一開始就會知道的結果嗎?423F 05/10 12:26
→ : 法律就是如此 不爽就推動修法424F 05/10 12:26
→ : 你不能針對全部,但是防制教育職業,因為他們最容易接觸425F 05/10 12:26
推 : 本來就無罪 修法也沒必要 問題是在於補習班業者自己426F 05/10 12:27
→ : 還在那邊16歲夠成熟殺小的427F 05/10 12:27
推 : 就算是事實,沒事證要怎麼定罪428F 05/10 12:27
→ : 的倫理道德 所有事情都用法律去規定規定不完429F 05/10 12:27
推 : 憤怒的可以自己去下面找聖女問 不然找真宵或春美帶上來也行430F 05/10 12:27
推 : 也不是所有的道德問題都能在法律上被定罪431F 05/10 12:27
→ : 結果這樣不意外~~但有人卻認為這樣得行為沒問題欠嗆阿432F 05/10 12:27
推 : 不是早就講了 等待合法才會下手= =...433F 05/10 12:27
→ : 問題在身份,老師和學生,已婚和未婚434F 05/10 12:27
推 : 垃圾呵呵435F 05/10 12:27
→ : 那個高及外省人還說沒被抓到就不是罪咧436F 05/10 12:27
→ : 16歲不夠成熟是教育問題 怎麼能推給法律?437F 05/10 12:27
→ : 欺負一個小孩跟死人438F 05/10 12:28
→ : 難到還要幫陳腥拍拍手?439F 05/10 12:28
推 : 宗瑞也合意性交 結果被判18年 科科 只能說黨證無敵440F 05/10 12:28
推 : 我早就說了 這種事情自己的兒女要教好 因為變態無所不在441F 05/10 12:28
→ : 今天躲的了補習班 難保躲的了學校老師
→ : 今天躲的了補習班 難保躲的了學校老師
推 : 李宗瑞有下藥好嗎?加油點再來吧443F 05/10 12:29
推 : 教育目前就是有16~18歲這個洞,讓老師玩爽爽~外界就算444F 05/10 12:29
→ : 希望推補教師實名制445F 05/10 12:29
噓 : 還用你說446F 05/10 12:29
→ : 今天制裁老師 明天她還是會遇到學長主管 壞人無所不在447F 05/10 12:29
→ : 你也可以玩啊 你不如老師嗎448F 05/10 12:29
→ : 筆記449F 05/10 12:30
噓 : 太神喇 拿下藥的來佐證 74團太神喇450F 05/10 12:30
推 : 宗瑞又不是因為合意性交被定罪的 很有記者天賦451F 05/10 12:30
→ : 萬一陳國星又去改名 推實名制也沒用ㄅ 應該讓他不能452F 05/10 12:30
→ : 你也不可能直到二十幾歲還在管你女兒是不是被玩咖玩453F 05/10 12:30
→ : 再教書454F 05/10 12:30
→ : 拿小說來辦案 也不意外喇~~~~~~455F 05/10 12:30
推 : 老實說他的背景這麼多靠山,剛開始媒體還不肯報,一堆垃456F 05/10 12:30
→ : 圾出來護航,就算非法也回說無罪,這就是臺灣的玩法呵呵
→ : 圾出來護航,就算非法也回說無罪,這就是臺灣的玩法呵呵
推 : 白痴嗎 哪有人會說自己吃16歲以下的458F 05/10 12:31
→ : 不能再教書的理由是?459F 05/10 12:31
推 : 沒犯法又怎樣? 一堆不犯法的骯髒齷齪事 工讀生不知道?460F 05/10 12:31
推 : 大家可以回家啦461F 05/10 12:31
→ : 現在還有那個刺胸的案例462F 05/10 12:31
推 : 自殺就很蠢,親痛仇快,死了就什麼都沒有,還有人幫463F 05/10 12:31
→ : 重點在教育 可惜我們的教育只培養考試機器464F 05/10 12:31
→ : 宗瑞下藥就不是誘姦? 科科465F 05/10 12:31
→ : 自殺辯護。現在想伸張正義都不行466F 05/10 12:31
推 : 問題罪刑法定主義 你沒有的要怎麼定罪 何況證據那麼久467F 05/10 12:31
推 : 拿李宗瑞來護航XD 74團這水準不太行喔468F 05/10 12:31
推 : 白話俗稱鑽法律漏洞 見不得光的東西 請不要拿來說嘴469F 05/10 12:31
→ : 排除傷害罪不說~~那個刺胸案的也沒問題?470F 05/10 12:32
→ : 你知道什麼窩錯事?爆料啊471F 05/10 12:32
推 : 小說迷要開始拿顯微鏡抄身家了472F 05/10 12:32
→ : 如果一方死亡,另一方只要永遠說自己有利,是不是就沒事?473F 05/10 12:32
→ : 下藥是誘姦?是秀下限吧?474F 05/10 12:32
推 : 鑽法律漏洞叫有本事 社會事不是在玩扮家家酒475F 05/10 12:32
推 : 性侵沒抓到就合法476F 05/10 12:32
推 : 小說迷崩潰477F 05/10 12:32
→ : 哈哈 根本不是74團 一般正常人都會這樣想478F 05/10 12:33
→ : 事實就是拿證據辦案 不然回到以前說你有罪就有罪479F 05/10 12:33
推 : 快要變成法院認證惹480F 05/10 12:33
噓 : 台灣法律就是個笑話481F 05/10 12:33
推 : 李宗瑞是非自願性侵的部分被定罪的,自願又滿16 難以入罪482F 05/10 12:33
→ : 妨礙家庭 誰告? 先搞清楚好嗎 XD483F 05/10 12:33
噓 : 冠哥先知啊,性侵沒抓到就合法484F 05/10 12:34
噓 : 這時候就可以公開了?485F 05/10 12:34
推 : 笑死 稱這垃圾為狼根本剛好486F 05/10 12:34
噓 : 檢調跟工讀生一樣水準吧 自己當然說16歲以上啊 躲那487F 05/10 12:34
→ : 這跟台灣法律有甚麼關係 = = 你證據那麼久早不在488F 05/10 12:34
→ : 麼久會不知道怎麼脫罪喔 純粹就後台硬不敢查啦489F 05/10 12:34
噓 : 人都死了,都給他說490F 05/10 12:34
噓 : 法院認證合法畜生,操!491F 05/10 12:34
推 : 林爸林媽本來就沒有要告啊不是嗎? 只是揭露有這種492F 05/10 12:34
→ : 事而已
→ : 事而已
→ : 無違法只能說明法匠用的編的書有問題 不代表道德倫理上無罪494F 05/10 12:34
推 : 不管啦 我說你性侵就性侵495F 05/10 12:34
推 : 法律本來就很難沒漏洞好嗎496F 05/10 12:35
推 : 社會講倫理道德 靠北笑死我ㄟ497F 05/10 12:35
推 : 雖然很殘酷,但這是現實498F 05/10 12:35
→ : 一開始人家家長也沒告齁499F 05/10 12:35
→ : 反正該師以後大概也別想教了,重點是這種事不要再發生500F 05/10 12:35
推 : 小說騎士團 不是很會po小說心得文 快去上街頭啦 森77嗎501F 05/10 12:35
→ : 現在事檢察官決得此案可能有疑點~~檢察官在查502F 05/10 12:35
推 : 沒內幕要爆大致上就可以落幕了 私人感情糾紛在那舉國喊燒503F 05/10 12:35
→ : 道德上有罪 但不代表可以像媒體政客先定罪504F 05/10 12:35
→ : 台灣建設也合法的送審後改圖 然後追加預算 當然沒關係505F 05/10 12:36
推 : 哈哈 北七74團勒506F 05/10 12:36
噓 : 狗仗人勢507F 05/10 12:36
→ : 定什麼罪?誘姦罪嗎XD508F 05/10 12:36
→ : 這句話大概是叫台男開幹了吧!不過你們要記住他是晨星,509F 05/10 12:36
推 : 社會講倫理道德 靠北笑死我ㄟ510F 05/10 12:36
推 : 現實就是如此! 很無奈511F 05/10 12:36
→ : 而你們只是肥宅。512F 05/10 12:36
噓 : 可憐的工讀生 台灣的未來交給你們就是連輿論都縱容畜513F 05/10 12:36
→ : 生的下場
→ : 生的下場
推 : 法律很多地方本來就該修 所以請慎選立法委員515F 05/10 12:37
推 : 郭冠英們重大的勝利516F 05/10 12:37
→ : 簡單來說女方被騙感情嘛 不然要嘛性侵要嘛強姦 為何偏517F 05/10 12:37
推 : 上面一堆聖堂騎士團超森7的 笑翻XD518F 05/10 12:37
→ : 這種校園補習班亂倫事件頻傳當然要大肆討論阿519F 05/10 12:37
→ : 偏說什麼誘姦 如果這告成了 那工具人更能討公道了520F 05/10 12:37
推 : 不意外的結局 台灣的冤案從來沒有一件獲得平反521F 05/10 12:37
→ : 政府標案部分比較有定罪的機會522F 05/10 12:37
推 : 滿像四川趙鑫 難怪同屬支那523F 05/10 12:37
→ : 法有漏洞就要修 社會走跳不講道德倫理? 你周遭都8+9是膩?524F 05/10 12:37
推 : 小說派崩潰525F 05/10 12:37
→ : 刑事上無罪,不能討論行政?526F 05/10 12:37
推 : 徐磊真的是先知,難怪要當老師527F 05/10 12:38
推 : 「合意」兩個字消失無蹤啊?528F 05/10 12:38
→ : 請把自己小孩子腦袋教好 要有基本法律常識 該告要告529F 05/10 12:38
推 : 說詞屬實?他只要不承認13歲就吃掉你耐他何530F 05/10 12:38
推 : 如果每個社會有名望的人士 都可以任意上年輕學生不被撻伐531F 05/10 12:38
推 : 笑死 一堆人在那酸騎士團 好像陳興完全沒有做錯事一樣532F 05/10 12:38
噓 : 看來要用私刑惹533F 05/10 12:39
推 : 到最後八成就婚外情吃學生阿 是要定什麼罪534F 05/10 12:39
→ : 真的太多人沒常識 不先保護自己權益再來哭哭司法不公535F 05/10 12:39
推 : 這個職業倫理崩壞也是遲早的是 以後送小孩補習要小心536F 05/10 12:39
→ : 趙鑫最後也被說自己跳樓 沒80至死 台北人就是支那人537F 05/10 12:39
推 : 被姦的不明不白 也不會有任何證據 對手太高竿了538F 05/10 12:39
→ : 自己高潮自以為人家也高潮,拿雞排插嘴巴蒸蚌539F 05/10 12:39
→ : 騙砲入法,以後要上床前都要先簽約,結婚也是一樣540F 05/10 12:40
噓 : 台男嘴臉不意外啊541F 05/10 12:40
推 : 實名制才是本案的戰果542F 05/10 12:40
→ : 一個已婚的老師自己承認跟學生發生不倫關係543F 05/10 12:40
→ : 看來裸照也要被河蟹惹544F 05/10 12:40
→ : 社會大眾不能罵?545F 05/10 12:40
推 : 本來覺得仇女宅只是正常能量釋放 現在覺得很噁心 真的噁546F 05/10 12:40
→ : 和學生性交只對正職老師有傷害而已,補教業爽爽玩547F 05/10 12:40
推 : 就一堆魯蛇幹不到哭哭啊548F 05/10 12:40
噓 : 一堆愚民以為小說就是事實也太好笑549F 05/10 12:40
推 : 老師這邊更像74團吧,一直死抱著16歲這條550F 05/10 12:40
→ : 支持實名制 可以公平課稅、兼差管制551F 05/10 12:40
噓 : 超爽 人生勝利組 吃16歲 女兒又正 家裡又有錢552F 05/10 12:41
→ : 老婆又很包容~~超勝利的耶553F 05/10 12:41
推 : 社會講倫理道德 靠北笑死我ㄟ www554F 05/10 12:41
→ : 不抱16歲,以後就20歲 >30歲>50歲>一輩子了555F 05/10 12:41
推 : 陳興給你罵他不痛不癢 躲起來 換個名子 人生繼續爽爽過556F 05/10 12:42
推 : 都一方說就好557F 05/10 12:42
→ : 刑事法上不好改,行政法總可以改吧558F 05/10 12:42
推 : 承認有上了呵呵,你不用混了559F 05/10 12:42
→ : 台灣太和平了 法律也是專門給有權有勢的人設的560F 05/10 12:42
噓 : 爛屌561F 05/10 12:42
→ : 其實會哭是因為工讀生太可悲562F 05/10 12:42
→ : 不是因為幹不到 太可憐了幫QQ
→ : 不是因為幹不到 太可憐了幫QQ
推 : 某樓一直洗同樣推文,笑死我ㄟ564F 05/10 12:42
→ : 依騎士團意見 我建議女性要考取性愛執照才能做愛565F 05/10 12:42
→ : 拍拍屁股 奈他何566F 05/10 12:42
推 : 奇怪了 愛需要分什麼身分?567F 05/10 12:43
推 : 刑法228條可以廢惹 顆顆568F 05/10 12:43
推 : 一個50歲願意承認他跟16歲發生性行為,還蠻勇敢的569F 05/10 12:43
噓 : 所以才會有那種專挑滿16下手的人啊 這種事不是新聞了吧 有570F 05/10 12:43
推 : 男人的勝利571F 05/10 12:43
→ : 些人知道法條所以懂得如何規避刑責不代表他們這樣很清白很572F 05/10 12:43
推 : SOD不出補習班系列嗎573F 05/10 12:43
→ : 沒爭議很正確574F 05/10 12:43
推 : 實名制也不見得有用 哪天陳☆又改名 整個型也很難認575F 05/10 12:43
推 : 我個人是很討厭這種腦殘的貼標籤戰法啦,但反正有些576F 05/10 12:43
→ : 人這麼愛貼人家是工讀生,那你被反貼騎士團也剛好而
→ : 已
→ : 人這麼愛貼人家是工讀生,那你被反貼騎士團也剛好而
→ : 已
推 : 雙方相愛互幹 有啥好嘴的579F 05/10 12:44
推 : 法律上是無罪,道德上呢?580F 05/10 12:44
→ : 那也不該有妨礙家庭罪阿581F 05/10 12:44
推 : 台母豬跟騎士團崩潰582F 05/10 12:44
推 : 人死了 怎麼說話583F 05/10 12:44
推 : 而且家人這次事件感覺也滿消極的,我看不了了之了584F 05/10 12:44
推 : 林的老公才慘 最被需要心理輔導585F 05/10 12:44
推 : 小說迷崩潰586F 05/10 12:44
噓 : 自殺先輸一半587F 05/10 12:45
推 : 相愛 道德其實就是別人加在你身上的想法啦 管它588F 05/10 12:45
推 : 道德上就是被罵翻了 然後?就 沒有然後了589F 05/10 12:45
推 : 因為滾滾豬公們知道自己可能總有一天要吃官司,不設一590F 05/10 12:45
→ : 點漏洞或輕判到時候搞到自己還得了?
→ : 點漏洞或輕判到時候搞到自己還得了?
→ : 道德門又來了,是說他又不是要去選舉,影響很大嗎?592F 05/10 12:45
噓 : 我講事實啊,為人師表還有妻兒,不顧家庭與教育倫理593F 05/10 12:45
噓 : 跟學生發生婚外情及性關係,就無恥無德啊
噓 : 跟學生發生婚外情及性關係,就無恥無德啊
推 : 相愛不一定想相幹好嗎,沒看過被吉的喔595F 05/10 12:45
→ : 講道德最好笑 一堆綠皮卡 證據最重要596F 05/10 12:45
→ : 那高中發生老師與學生性關係也不用通報了597F 05/10 12:46
→ : 仇女仇成這樣真的噁598F 05/10 12:46
噓 : 一堆人閱讀障礙"若陳星所說屬實",他難道會跟檢調說我就599F 05/10 12:46
推 : 道德能吃嗎(嚼嚼)600F 05/10 12:46
→ : 是姦了她嗎?601F 05/10 12:46
噓 : 繼續追中國黨的標案602F 05/10 12:46
推 : 跟台北有關的少碰 科科603F 05/10 12:46
→ : 老公男的不會有人理 如是男的控訴被女老師騙感情 只會 喔604F 05/10 12:46
推 : 我怎麼看都是一群廢物眼紅嫉妒人家605F 05/10 12:46
→ : 當然說對方已滿16不犯法啊廢話 誰知道是不是算準了滿16這606F 05/10 12:47
→ : 件事?也就是這樣可以無罪才更有問題 很難理解嗎
→ : 件事?也就是這樣可以無罪才更有問題 很難理解嗎
推 : 婚外情?那要不要追究女生的責任?608F 05/10 12:47
→ : 這跟仇不仇女沒關係 你事情哪麼久 要警方檢方哪裡生證609F 05/10 12:47
推 : 林萬億不也是已婚幹學生 怎麼不見鄉民去撻伐他610F 05/10 12:47
推 : 男男 女女都可以互幹了 滿16歲 沒強姦 為什麼還要管611F 05/10 12:47
推 : 這麼多
推 : 這麼多
推 : 立委:只好修法了613F 05/10 12:47
→ : 據614F 05/10 12:47
→ : 甚麼都可以扯省籍 擺明有打工仔 我看我寫個搜尋來抓推文615F 05/10 12:47
推 : 輸人不輸陣,趕快辦遊行啦616F 05/10 12:47
推 : 一堆人沒看內文,根本什麼都沒說好嗎617F 05/10 12:47
→ : 人家就是利用法律保障的行為 錯在哪?618F 05/10 12:47
推 : 丞相 起風啦619F 05/10 12:48
→ : 最慘的是老公又怎樣 老婆精神病出書完自殺 卻沒人關心他620F 05/10 12:48
→ : 用學校來比根本OO比雞腿621F 05/10 12:48
推 : 社會講倫理道德 靠北笑死我ㄟ622F 05/10 12:48
推 : 顏色錯了才會被追到死阿 顏色對了像林萬億沒人理他 廠廠623F 05/10 12:48
→ : 也只會說 他已經知情了 男的就是可以被神隱的那個不重要624F 05/10 12:48
噓 : 這篇讓我獲得好多黑名單呢!625F 05/10 12:48
→ : 那不只要補習班入法,應該要全國入法呀626F 05/10 12:48
推 : 正義肥宅崩潰627F 05/10 12:48
→ : 總之教育部要好好整頓一下這種亂像啦628F 05/10 12:49
→ : 倫理道德騙騙小學生還差不多 呵呵629F 05/10 12:49
推 : 因為陳腥牽扯到的罪名.....主/客觀上難以認定吧630F 05/10 12:49
推 : 來關心李明哲了631F 05/10 12:49
推 : 就算結婚,一方不想被幹硬上還是可以吉好嗎...632F 05/10 12:49
推 : 難道要拿倫理低下入罪作牢嗎???633F 05/10 12:49
→ : 問題是林是事後反悔還是當下不願沒人知道啊634F 05/10 12:49
→ : 刑法上不能處理行政法總可以吧635F 05/10 12:50
推 : 阿 女作家就沒吉啊 所以靠北陳星幹嘛636F 05/10 12:50
→ : 這樣以後男性只會更沒保障 更多處男637F 05/10 12:50
→ : 只要發生過老師與學生的不倫關係~~拜託直接停止招生638F 05/10 12:50
→ : 行政罰啥洨的也是要有明確事證很難懂嗎639F 05/10 12:50
推 : “若陳嫌說詞屬實“,而且法條本來就是那樣,一堆鄉民只640F 05/10 12:51
推 : 真以為家屬不知道走法律途徑沒用嗎?641F 05/10 12:51
→ : 看標題?,一堆人掉進了中天的伎倆欸642F 05/10 12:51
推 : 還寧願不結婚 花錢解決就好 但凡事要留證據 不然會被告643F 05/10 12:51
→ : 陳腥聲明稿不是明確事證喔XDD644F 05/10 12:51
推 : 所以台大要停招了嗎?645F 05/10 12:51
→ : 證據擺在那了齁646F 05/10 12:51
噓 : 法院本來就是支那9.2的守備範圍,不ey647F 05/10 12:51
→ : 樓上一堆工讀生648F 05/10 12:51
→ : 現在開始修法阿XDD649F 05/10 12:51
→ : 各大名校都有師生戀 都收了剩學店最好650F 05/10 12:51
推 : 聲明稿是事證?我都震驚了耶651F 05/10 12:52
推 : 真的沒證據啊 只能從修法開始652F 05/10 12:52
→ : 怎麼沒有全民送屍寒的活動 輸給宏仲秋了 蔡英文下台653F 05/10 12:52
→ : 就算現在修法 不溯及既往也是常識吧?654F 05/10 12:52
→ : 還法院9.2咧 沒證據時間又過那麼久 你要給檢座任意門嗎655F 05/10 12:52
噓 : 八卦鄉民水準656F 05/10 12:53
→ : 陳腥確實與林發生過不倫~~聲明不是事證嗎?657F 05/10 12:53
推 : 狼師又怎樣 目前以法律來講他的確站得住腳啊 沒道德658F 05/10 12:53
→ : 又不能關他 有點邏輯好嗎
→ : 又不能關他 有點邏輯好嗎
推 : 死無對證660F 05/10 12:53
→ : 道德本來就無法論罪,每個人道德標準又不同,不然幹嘛661F 05/10 12:53
→ : 對呀~~就不是要訂陳罪阿~~但修法總行吧662F 05/10 12:53
推 : 父母都默認交往了 小說派的還沒醒嗎?663F 05/10 12:53
推 : 意料之內664F 05/10 12:53
推 : 用法律很難,輿論比較恐怖665F 05/10 12:53
→ : 不以和尚的道德標準,這樣大家都有罪啊666F 05/10 12:53
噓 : 就一堆工讀生啊不然還有假喔667F 05/10 12:53
→ : 貼標籤就貼標籤 騎士團就騎士團 反而方便稱呼意見不
→ : 貼標籤就貼標籤 騎士團就騎士團 反而方便稱呼意見不
推 : 人死了真的也沒什麼證據可以定他 不過弊案呢?!!669F 05/10 12:54
推 : 這麼簡單 找顆西瓜來就好啦670F 05/10 12:54
→ : 同的人671F 05/10 12:54
推 : 沒倫理道德應該服刑做牢才是672F 05/10 12:54
→ : 當下證據沒留又不去告 你現在立委民代媒體要定罪是怎樣673F 05/10 12:54
→ : 自殺是保護老師啊 自己也說對老師有愛 只是得不到674F 05/10 12:54
→ : 本來的原意就是要房只下一個房思齊675F 05/10 12:54
推 : 反正檢察官已經去他家蒐證了 林家要是也沒證據 就要676F 05/10 12:54
推 : 還人家清白
推 : 還人家清白
推 : 工讀生一直跳針不知道跳去哪裡了678F 05/10 12:55
噓 : 果然沒半點希望679F 05/10 12:55
→ : 倫理道德隨人訂喔 XDDDDDD680F 05/10 12:55
→ : *防止681F 05/10 12:55
推 : 有沒有一堆弱智崩潰的八卦682F 05/10 12:55
推 : 等一下不小心查到當年情書 肥宅大概要崩潰去跳水溝了吧683F 05/10 12:55
推 : 主耶穌說你們每個人都有罪684F 05/10 12:55
→ : ㄏ685F 05/10 12:55
推 : 社會不容這種無證據的胡亂指控686F 05/10 12:55
推 : 自己先放棄生命的,沒得怪 呵687F 05/10 12:55
→ : 照此邏輯,互加萌對很多人都覺得要判刑了688F 05/10 12:56
→ : 沒證據掰,騎士團崩潰囉689F 05/10 12:56
→ : 家屬就是知道刑法沒用才這樣出招的690F 05/10 12:56
→ : 總之教育部在做什麼啦~~躲得遠遠得好像沒他們的事691F 05/10 12:56
→ : 小說辦案的表示:一定是硬上 你看不出來嗎?692F 05/10 12:56
推 : 未審先判的鄉民應該給陳老師一個道歉693F 05/10 12:56
→ : 陳星騎士團感覺都高潮了694F 05/10 12:56
推 : 猜有立委會說那以後修法40歲才性自主695F 05/10 12:56
→ : 判什麼?696F 05/10 12:57
推 : 如果沒證據可定罪 以後發生關係都要存證 事後被誣告697F 05/10 12:57
噓 : 檢調容許有權勢的人滅證 結案698F 05/10 12:57
→ : 鄉民有判陳星什麼嗎?699F 05/10 12:57
推 : 講人崩潰自己比較高級?沒別的論述了嗎??700F 05/10 12:57
噓 : 一堆律師研究出來的說詞當然不違法,不然律師都智障喔701F 05/10 12:57
噓 : 小說派持續無視 林父母默認兩人交往過ㄏ702F 05/10 12:57
噓 : 只是經常犯了中山樵也曾過的錯,依大清律例並不違法~703F 05/10 12:58
推 : 本來就不會起訴阿 是在崩潰什麼704F 05/10 12:58
推 : 判他是誘姦的狼師啊705F 05/10 12:58
推 : 16歲本來就706F 05/10 12:59
→ : 阿不是說誘姦不是罪嗎?拜託能不能統一說詞707F 05/10 12:59
→ : 晨星團要不要先統一一下誘姦到底有沒有罪?
→ : 晨星團要不要先統一一下誘姦到底有沒有罪?
推 : …圖片幹嘛遮眼709F 05/10 13:00
推 : 強姦就強姦 誘姦是什麼 是不敢直接指控他強姦?710F 05/10 13:00
推 : 垃圾糞青要不要約個時間一起絕食抗議還是剁懶叫自殺啊711F 05/10 13:00
推 : 根本自慰文,檢察官只是引述法條,自慰文中間才是重點,712F 05/10 13:00
→ : “若陳嫌說詞屬實“,結果一堆智障鄉民只看標題,被媒體
→ : 牽著走
→ : “若陳嫌說詞屬實“,結果一堆智障鄉民只看標題,被媒體
→ : 牽著走
→ : 法律上是不違法沒錯,而道德瑕疵的部分就只能靠大家口耳相715F 05/10 13:00
推 : 法律上又沒誘姦這個詞 74團不要混淆視聽716F 05/10 13:00
→ : 傳,讓大家知道這人有問題,以後不要再有受害者了717F 05/10 13:00
→ : 本來就不是在討論他有沒有罪,有老婆有家庭的人,在那邊拐718F 05/10 13:01
推 : 雙方有交往 事後後悔719F 05/10 13:01
推 : 就說一堆文X了720F 05/10 13:01
→ : 說他強姦要有事證阿by晨星團721F 05/10 13:01
→ : 小妹妹的肉體,噁心、垃圾~~~~~722F 05/10 13:01
推 : 口才好會怕沒年輕女孩好上嗎? 呵呵723F 05/10 13:02
→ : 所以呀~~說陳星誘姦有什麼問題?724F 05/10 13:02
→ : 孫中山還問心無愧的做,還不是被尊為國父725F 05/10 13:02
推 : 一堆肥宅以為交往=同意發生關係...726F 05/10 13:02
噓 : 如果刑法228條還有用,跟是不是滿16歲一點P關係也沒有727F 05/10 13:02
→ : 本來就要有證據 最近不是一堆告強姦 好險有留證據案例728F 05/10 13:02
推 : 有問題 因為姦這個字 不確定有發生 就不該講729F 05/10 13:03
推 : ...某些鄉民以後就不要女兒滿16被補習班老師無縫接軌唷730F 05/10 13:03
→ : …
→ : …
推 : 法院在審理 交往中的性侵本來就要有強力事證啊732F 05/10 13:03
→ : 再怎麼說有家庭小孩 搞婚外情也是很差勁吧733F 05/10 13:04
推 : 沒錯啊,十六歲以上無違法,被抓到都是找十六歲以下的734F 05/10 13:04
推 : 。
推 : 。
→ : 補習班招生廣告上應主打:保證破處~~~~~736F 05/10 13:04
推 : 16歲已經夠有判斷能力了 沒有父母自己也要負責737F 05/10 13:04
推 : 無罪正常,這案重點在實名制738F 05/10 13:04
推 : 怎麼很多人小說一幅看那麼熟 新聞又一幅只會看標題的樣子739F 05/10 13:05
→ : 同意發生關係也不一定要交往呀,這兩點本沒正相關740F 05/10 13:05
推 : 誘姦確實目前沒罪,不過「誘姦」這個名詞個人覺得還有一個741F 05/10 13:05
→ : 辦法辦陳星,只是除非林自殺前留有證據不然這個辦法也是沒
→ : 辦法辦陳星,只是除非林自殺前留有證據不然這個辦法也是沒
推 : 87%是事前OK. 事後後悔743F 05/10 13:05
→ : 送小孩去補習 滿16被老師接軌還一堆人推喔…這些人就不744F 05/10 13:05
→ : 有用...(改走詐欺應該行的通...)745F 05/10 13:05
→ : 要以後遇到一樣的事 呵呵746F 05/10 13:05
噓 : 躲那麼多天不就是為了擬稿,要在大眾前合法化自己非法又無747F 05/10 13:05
→ : 恥的行為,反正林小姐都自殺了你關不了他'啦啦啦來告我啊林
→ : 小姐',這種感覺
→ : 恥的行為,反正林小姐都自殺了你關不了他'啦啦啦來告我啊林
→ : 小姐',這種感覺
→ : 男女之間發生不正當性關係謂之姦~~通姦罪也是有姦字阿750F 05/10 13:06
推 : 很會751F 05/10 13:06
推 : 阿就交往過 然後分手後 女放森77 各種指控男方強姦 這752F 05/10 13:06
→ : 種案例不是每天都有?有啥好崩潰?
→ : 種案例不是每天都有?有啥好崩潰?
→ : 有家庭有小孩 吃學生很厲害? 一堆人支持?754F 05/10 13:07
噓 : 先性侵再洗腦被害人交往也是有交往喔~ 呵呵,所以以後性755F 05/10 13:07
→ : 不支持阿 但不用崩潰吧ㄏㄏ756F 05/10 13:07
→ : 侵別人只要說我願意娶你就無罪?757F 05/10 13:07
推 : 誘姦本來就不是犯罪 不然林家早就吉了 還等到出人命?758F 05/10 13:08
推 : 男歡女愛 老婆也宥恕 他們家都說OK了你森77?759F 05/10 13:08
→ : 誰指控陳強姦?~~不是都說他誘姦嗎?760F 05/10 13:08
噓 : 看其他文章還有人想要用FB辦案呵呵,還說什麼很真實,不761F 05/10 13:08
→ : 就是女生常常發一大串廢文然後根本就是無病呻吟嗎?小說
→ : 就是女生常常發一大串廢文然後根本就是無病呻吟嗎?小說
→ : 樓上沒發現父母很安靜嗎 都默認了 你們還沒醒?就真的763F 05/10 13:08
→ : 連林父母說詞都反覆,現在是要怎麼辦案啦764F 05/10 13:08
→ : 交往過阿765F 05/10 13:08
推 : 現在只能靠把陳星背後龐大的利益體系拉出來看怎麼搞而已766F 05/10 13:08
→ : 呵 就覺得鄉民最好以後不要遇到一樣的事哈767F 05/10 13:08
推 : 工讀生高潮惹 群起蠕動中 ㄏㄏ768F 05/10 13:08
推 : 若單單只憑一本小說就認定嫌疑人有罪,這國家的司法制769F 05/10 13:09
→ : 度、無罪推定原則形同蕩然無存。
→ : 度、無罪推定原則形同蕩然無存。
→ : 案例每天有,所以趕緊把感情騙子入法吧!? (入詐欺罪嗎?771F 05/10 13:09
推 : 非支持 只是社會口才好的 可以玩很多女人 此為事實772F 05/10 13:09
→ : 以後覺得被騙感情就可以告人了773F 05/10 13:09
推 : 死掉了 真的什麼都輸了774F 05/10 13:09
→ : 無法阻止775F 05/10 13:09
推 : 有交往過就能改變已婚師吃女學生的辣雞事實嗎776F 05/10 13:09
→ : 我真的不懂~~神棍騙色都有罪了~已婚老師騙色無罪?777F 05/10 13:10
→ : 而且要去哪裡挖證據?通靈少女看太多喔?還是以前書信?778F 05/10 13:10
→ : 林不是從以前就有憂鬱症嗎?誰知道那是幻想還是真實,怎
→ : 林不是從以前就有憂鬱症嗎?誰知道那是幻想還是真實,怎
推 : 是說真的被上了為什麼當下不馬上吉 事後再用小說靠北是780F 05/10 13:10
→ : 啊婚外情就事實了啊 幹嘛 敢做還怕人講 平常不是很囂張781F 05/10 13:10
→ : 麼舉證?782F 05/10 13:10
→ : 有個屁用783F 05/10 13:10
→ : ? 笑死784F 05/10 13:10
推 : 交往過被父母強迫分手算騙色?????785F 05/10 13:10
推 : 誘姦這個詞是女方發明的786F 05/10 13:10
推 : 還好我活在法治社會 如果中世紀被人誣告還真死定了787F 05/10 13:10
→ : 若真有此事,應該活下來告死他,至少也寫個遺書控訴,788F 05/10 13:10
→ : 而非只寫書,自己又在影片說「這是愛上誘姦犯的故事」
→ : 而非只寫書,自己又在影片說「這是愛上誘姦犯的故事」
推 : 還以為在交往,但結果發現男方只想硬上她而已啊790F 05/10 13:11
→ : 婚外情敢做還怕被講喔 不是很威風? 出事只會躲 唉~791F 05/10 13:11
推 : 女作家自己也知道這告不成的,所以只能自己吞寫小說792F 05/10 13:12
→ : 為啥要一直無視 父母阻止一段愛情的部分ㄏ793F 05/10 13:12
→ : 現在到底誰再告陳?我只知道一堆補教老師要告立委跟鄉民794F 05/10 13:12
→ : 有人可以跟我說說誰再告陳嗎?
→ : 有人可以跟我說說誰再告陳嗎?
→ : 林早說寫小說沒要控訴誰 74團到底醒了沒?796F 05/10 13:12
→ : 女作家自己也覺得在交往,這小說中說得蠻清楚的797F 05/10 13:12
推 : 小說黨崩潰中798F 05/10 13:13
噓 : 檢察官799F 05/10 13:13
→ : 父母阻止愛情和已婚師吃女學生有什麼關係?800F 05/10 13:13
→ : 錯,誘姦這個字在舊唐書出現過801F 05/10 13:13
推 : 鍵盤柯南已經他媽的扯了,現在流行小說柯南802F 05/10 13:13
→ : 沒啥關係阿 但是林有要控訴嗎?803F 05/10 13:13
→ : 跟已婚老男人發生婚外情父母阻止是天經地義得好嗎804F 05/10 13:14
→ : 林不控訴 父母不追究 74團在自以為正義什麼?805F 05/10 13:14
→ : 林控不控訴和我們認為晨星辣不辣雞有什麼關係?806F 05/10 13:14
推 : 裝熟肥宅:不管喇 我幹不到我生氣七七七807F 05/10 13:14
→ : 檢察官也還沒起訴阿808F 05/10 13:14
推 : 所以74團再拍3小809F 05/10 13:14
推 : 陳也不是傻子.當然會等16歲之後..810F 05/10 13:15
推 : 以後不要遇到一樣的事,這句對被性侵或被誣陷都一樣811F 05/10 13:15
推 : 繼續幫婚外情護航唷~護的好開心 笑死 敢做還不准別人講812F 05/10 13:15
→ : 搞的好像74團被剝開肛門一樣XD813F 05/10 13:15
→ : 晨星團島底是怕晨發生什麼傷害嗎?XD814F 05/10 13:16
→ : 你情我願 告的成就去告阿ㄏ815F 05/10 13:16
→ : 讓這辣雞老師不能再出現在教育現場就是了816F 05/10 13:16
推 : 這不光是補習班男師的問題 是台男的問題 建議男嬰一出817F 05/10 13:16
推 : 女生以為在交往 男生事實是運用權勢獵豔玩弄少女啊818F 05/10 13:16
→ : 生就閹割生殖器 免的長大後出來誘姦少女819F 05/10 13:16
→ : 反正他已經身敗名裂了阿 懲罰也夠了吧820F 05/10 13:17
推 : 明明就他爸媽在影射人家犯罪 要不然你們74團 在說人821F 05/10 13:17
推 : 家狼師幹嘛
推 : 家狼師幹嘛
→ : 男生也認為在交往啊 只是被父母阻止 74團 別再扭曲事實823F 05/10 13:18
→ : 有這麼多人護航晨星,我想離夠了還很遠824F 05/10 13:18
→ : 了好嗎825F 05/10 13:18
→ : 影射?他爸媽有說什麼嗎?826F 05/10 13:18
推 : 之前買小說的可以退嗎= = 原來是玩不贏別人就抹黑嘛= =827F 05/10 13:18
→ : 林的爸媽重頭到尾只有說小說是真的而已好嗎828F 05/10 13:18
推 : 不愧有馬英九稱號的男人 無罪代名詞829F 05/10 13:19
推 : 我懶得鳥你 跟本在模糊焦點830F 05/10 13:19
→ : 林的父母說別把小說全當真的 樓上???831F 05/10 13:19
推 : 檢察官說一大段,結果記者只節錄後面一小段,把最重要的832F 05/10 13:19
→ : 前提“若陳嫌說詞屬實”去掉,這根本是標題自慰文
→ : 前提“若陳嫌說詞屬實”去掉,這根本是標題自慰文
推 : 唉 檢察官根本等於什麼都沒講 不知道上面一堆人高潮什麼834F 05/10 13:19
→ : 狼師就狼師阿,已婚還跟女學生發生關係不能稱狼師?835F 05/10 13:19
推 : 幹你娘的,幹836F 05/10 13:19
→ : 從頭到尾講的是 若陳嫌所述屬實 這不是廢話嗎837F 05/10 13:20
→ : 晨星是狼師無誤,已婚師吃女學生稱狼師再適合不過了838F 05/10 13:20
推 : 白痴。誰叫她要自己先死839F 05/10 13:20
→ : 可以阿 阿然後勒 你還是要醒阿xd840F 05/10 13:20
→ : 照他聲明來看 確實不違法啊 除了通姦以外啦841F 05/10 13:20
→ : 法治國家純騙色基本上都是無法可管,請對自己的感情負責842F 05/10 13:20
→ : 一堆人說婚外情的,所以林算妨害家庭?843F 05/10 13:20
→ : 完全沒任何新進展 一堆自動變成「確定是婚外情而已」的844F 05/10 13:21
→ : 所以晨星團在抗議什麼阿XD845F 05/10 13:21
→ : 完全沒比較高明 這些人的舉證在哪裡???846F 05/10 13:21
推 : 一群智障沙豬 希望你們死全家847F 05/10 13:21
推 : 不管啦 法匠會把責任推給立法者 但殊不知多少實務見解是848F 05/10 13:21
→ : 我也不是陳星團阿 只覺得小說辦案很好笑xdd849F 05/10 13:21
→ : 法治國家很多師生關係都有限至甚直徒刑啦 法治國家850F 05/10 13:21
→ : 小說辦案好笑 說婚外情的不好笑嗎? 程度不是一樣?
→ : 小說辦案好笑 說婚外情的不好笑嗎? 程度不是一樣?
→ : 婚外情是事實,已婚師吃女學生也是,這就夠讓他成為辣雞了852F 05/10 13:22
→ : 司法實務自己補充的 什麼刑庭會議結論 聯席會議結論之類的853F 05/10 13:22
→ : 之前婚外情可是沒有任何證據呢 現在婚外情的證據就是陳星854F 05/10 13:22
→ : 別把小說"全"當真跟小說是真人真事不相衝突吧855F 05/10 13:22
→ : 本來就只是道德問題 誘姦的部分完全沒證據856F 05/10 13:22
推 : 人家都知道16歲沒事才下手857F 05/10 13:22
推 : 不意外的結果858F 05/10 13:22
→ : 的聲明 其他證據???? 沒了啊859F 05/10 13:22
→ : 目前的證詞就是婚外情阿 不然你叫林父母出來講阿 小說860F 05/10 13:23
→ : 又不能當證詞 笑死我
→ : 又不能當證詞 笑死我
推 : 才女作家陳奕含 所以又右肩了第二人?862F 05/10 13:23
推 : 法律只是道德最底線的血淋淋實證863F 05/10 13:23
→ : 把小說當證詞我也是跪了864F 05/10 13:23
→ : 可是法治國家的師生關係不包含補習班呀865F 05/10 13:24
推 : 就是知道16歲沒事才下手咩866F 05/10 13:24
→ : 所以人家父母有告陳嗎?~~沒有阿867F 05/10 13:24
→ : 你真的懂什麼叫證據嗎XDXD868F 05/10 13:24
→ : 現在有誰告陳???先說說嘛869F 05/10 13:24
推 : 下輩子被強姦請馬上蒐集證據提告 寫小說 最後自殺只870F 05/10 13:24
推 : 能解決自己 無法解決事情
推 : 能解決自己 無法解決事情
推 : 目前在證據是???? 就陳星的說法而已啊872F 05/10 13:24
推 : 原來現在你請我願也會變狼字輩啊?呵呵873F 05/10 13:24
→ : 其他證據來你講一下???874F 05/10 13:24
→ : 騙色確實會被稱為狼阿875F 05/10 13:25
→ : 就沒其他證據啊 目前唯一證詞就是 婚外情876F 05/10 13:25
→ : 如果對手經驗滿滿 都吃不知道幾個了 怎麼會吃未滿16的呢877F 05/10 13:25
→ : 唯一的法律上證據就是婚外情 這樣懂了嗎?878F 05/10 13:25
→ : 如果你要採信陳星個人的 我沒什麼好說啦 只是這樣的話879F 05/10 13:25
推 : 陳有權有勢,果然都打點好了~可憐的被害者880F 05/10 13:25
推 : 哎881F 05/10 13:26
→ : 林生前的文字也可以當證據了882F 05/10 13:26
推 : 因為沒證據所以就挖小說當證據(#・∀・)883F 05/10 13:26
→ : 反正整個台南未滿18的去補教 都有可能去含懶覺 謝謝指教884F 05/10 13:26
推 : 哈哈 鄉民再次被打臉885F 05/10 13:26
→ : 看起來兩邊都很不足啦 只講一邊根本50步笑50步886F 05/10 13:26
推 : 崩潰啥 早就知道的事887F 05/10 13:26
→ : 然後自己自以為理性888F 05/10 13:26
→ : 不是採信問題 法定證據要提出才算 請問有其他證據嗎?889F 05/10 13:27
→ : 沒 就只剩陳的證詞阿 不然要採啥?
→ : 沒 就只剩陳的證詞阿 不然要採啥?
→ : 看不懂檢察官講的話 才會覺得鄉民被打臉啦891F 05/10 13:27
推 : 父母不出來說明 大概也無法了吧892F 05/10 13:27
→ : 根本不懂證據法 在那裝懂 只會見笑而已xd893F 05/10 13:27
→ : 其他證據 被害人生前的文字也算啊 日記能算 網誌不行逆894F 05/10 13:27
→ : 證明力而已 什麼證據法 來 寫一下
→ : 證明力而已 什麼證據法 來 寫一下
→ : 小說算嗎xddd?896F 05/10 13:28
推 : 真可憐 活在自己的世界897F 05/10 13:28
→ : 陳星是被告 換你要指控林 陳星要變成證人喔 具結了沒?898F 05/10 13:28
→ : 證據法本來就只是刑訴的一個部分阿 只是沒獨立立法899F 05/10 13:28
→ : 沒具結能當證據嗎? 要說證據法 你是很厲害???900F 05/10 13:28
→ : 所以陳興在林被指控的部分 他要當證人 具結了沒?
→ : 所以陳興在林被指控的部分 他要當證人 具結了沒?
→ : 指控林???跳針啥小 笑死902F 05/10 13:29
推 : 你都16了,是沒腦嗎?903F 05/10 13:29
→ : 你以為被指控的只有一邊?904F 05/10 13:29
推 : 就算你情我願,只要是已婚師吃女學生就是狼字輩905F 05/10 13:29
→ : 看不懂喔 好慘906F 05/10 13:29
→ : 林生前的口述言論 就說沒要指控了ㄏ907F 05/10 13:30
→ : 陳星:又可以繼續幹大家的女兒啦908F 05/10 13:30
推 : 證據辦案 當下沒留下證據 要定罪難 道德是甚麼909F 05/10 13:30
→ : 我都一直講了 小說辦案 和 指控林這邊確定就是婚外情的910F 05/10 13:30
→ : 根本半斤八兩 兩邊證據一樣薄弱 少假裝理性
→ : 根本半斤八兩 兩邊證據一樣薄弱 少假裝理性
推 : 被告當證人?呵呵912F 05/10 13:30
推 : 滿16本來就沒違法 所以父母只能說誘姦913F 05/10 13:30
→ : 被告當證人啊 如果要反告告訴人誣告 你不知道被告要914F 05/10 13:31
→ : 兩邊都薄弱 問題女方都不在人世了 且當下也沒留證據915F 05/10 13:31
推 : 說實在 早知道結果的事916F 05/10 13:31
→ : 變成證人喔 在這個案子裡 因為是在法庭外 就變成你要指述917F 05/10 13:31
推 : 那叫告訴人好嗎...918F 05/10 13:31
→ : 林怎樣怎樣 是指述人要負舉證責任啊 這麼簡單的道理不懂919F 05/10 13:31
→ : 講什麼無罪推定
→ : 講什麼無罪推定
推 : 是是是 你最懂 科科921F 05/10 13:32
→ : 法庭上才有告訴人與被告啦 再現實生活就只是兩邊922F 05/10 13:32
推 : 證據薄弱 就罪疑唯輕 無罪推定阿 不然你還想怎樣ㄏ923F 05/10 13:32
→ : 要講任何一邊怎樣都要舉證不是? 你不滿意可以來辯論啊924F 05/10 13:32
噓 : 是定讞了嗎,一堆工讀生高潮925F 05/10 13:33
推 : 恐龍檢方:絕對是合意,查無不法926F 05/10 13:33
→ : 說真的狼不狼,拉基不拉基,跟他有沒罪是兩回事927F 05/10 13:33
→ : 無罪推定是沒辦法認定犯罪事實 可沒說事實一定是怎樣928F 05/10 13:33
→ : 是連無罪判決書都沒看過逆???
→ : 是連無罪判決書都沒看過逆???
→ : 安安 公訴罪由檢察官負舉證責任哦ㄏ930F 05/10 13:33
推 : 所以呢 要做時光機回去十年前931F 05/10 13:33
→ : 這個事件我就是看到一堆一知半解的一直講無罪推定932F 05/10 13:33
→ : 你懂什麼叫罪疑唯輕嗎xddd933F 05/10 13:34
推 : 拜託 現在證據罪證確鑿 鐵証如山欸934F 05/10 13:34
→ : 然後又一直扯這個案件事實一定是怎樣 笑掉大牙935F 05/10 13:34
推 : 那你可以把無罪推定抹掉沾醬油吃了936F 05/10 13:34
推 : 如果是這結果 台灣真的很可悲 有什麼資格笑印度呢937F 05/10 13:34
→ : 你連檢察官舉證都不知道 在那跳針xddd938F 05/10 13:34
推 : 不知道證據的 可以去看看小說939F 05/10 13:34
→ : 趕快立一個渣男渣女法吧! 感情騙子入法940F 05/10 13:34
→ : 你是看不懂我在講什麼嗎? 找一個無罪判決書看一下好嗎941F 05/10 13:34
→ : 現在就沒人被告阿XDD 就只是晨星團一直說吉吉吉942F 05/10 13:34
推 : 沒錯重點在於證據和有無違法 道德批判也僅止於輿論943F 05/10 13:34
→ : 是啊 在陳興被指控的案子 是檢察官負舉證責任啊 但我講944F 05/10 13:35
→ : 兩個人只要有感情關係,就要負責對方的一生945F 05/10 13:35
→ : 呵呵 你懂我在講什麼嗎?多唸唸最高法院的判決 啾咪946F 05/10 13:35
→ : 的是 你要指控林怎樣 是指控方也要負舉證責任947F 05/10 13:35
推 : 證據到底在哪?948F 05/10 13:35
→ : 沒人要指控林啊 你搞錯了什麼?949F 05/10 13:36
→ : 天啊 我只能這麼講了950F 05/10 13:36
→ : 什麼沒人指控 一堆人講這件就是合意性交 婚外情
→ : 這不是指控逆??? 你是學法律學到以為這事件只剩下法庭
→ : ? 法庭外 另一邊的權益都不用管就是了???
→ : 我從頭到尾講的就是這件事
→ : 什麼沒人指控 一堆人講這件就是合意性交 婚外情
→ : 這不是指控逆??? 你是學法律學到以為這事件只剩下法庭
→ : ? 法庭外 另一邊的權益都不用管就是了???
→ : 我從頭到尾講的就是這件事
→ : 陳老婆又沒要告 不用幫他腦補吧 而且當事人都掛了 告有955F 05/10 13:37
→ : 啥意義?
→ : 啥意義?
→ : 問題就是很多人在腦補 這串上面一堆推文就是957F 05/10 13:37
→ : 是說婚外情的部分陳腥確實舉證了XD但要不要告就看他老婆958F 05/10 13:37
→ : 陳興舉證了什麼 他自己的說詞外 沒了啊959F 05/10 13:38
→ : 也沒人告陳腥阿XD960F 05/10 13:38
噓 : 幹你娘961F 05/10 13:38
推 : 可以公開檢察官姓名嗎962F 05/10 13:38
→ : 老婆告了也沒屌用吧 林掛了 刑罰的主體消滅 罰個屌963F 05/10 13:38
→ : 你真的以為這世界只剩下法庭喔 這麼多人都在講林婚外情964F 05/10 13:39
→ : 檢察官不能查案嗎?965F 05/10 13:39
→ : 什麼難聽的話都有 這些人不用舉證? 只罵小說辦案這邊?966F 05/10 13:39
→ : 那是社會輿論的問題阿967F 05/10 13:39
→ : 就都沒人提告呀....968F 05/10 13:39
→ : 還一邊講無罪推定的都有 扯林老公資源回收業969F 05/10 13:39
→ : 這些都沒有根據就亂講 如果輿論就不用舉證 那小說辦案有
→ : 這些都沒有根據就亂講 如果輿論就不用舉證 那小說辦案有
→ : 重點不在林亦含事件本身,日創才是重點,政府標案都971F 05/10 13:40
推 : 這就是林奕含憂鬱致死的原因之一不是嗎 不然早就告了 還要972F 05/10 13:40
→ : 不用玩了973F 05/10 13:40
→ : 無罪推定沒問題阿 回收業那是鄉民風氣 你要跟鄉民講ㄏ974F 05/10 13:40
→ : 透過檢方再羞辱ㄧ次?x!975F 05/10 13:40
→ : 什麼好罵????? 標準一致點啦976F 05/10 13:40
→ : 標準一致好嗎 無罪推定在法庭只在乎被告 是因為只有被告
→ : 標準一致好嗎 無罪推定在法庭只在乎被告 是因為只有被告
噓 : 法律本來就是證據問題,一堆製杖在高潮什麼978F 05/10 13:41
→ : 可能受到處罰 拉到現實是這樣嗎? 兩邊都有可能權益受損979F 05/10 13:41
→ : 通姦是告訴乃論,當事人不告也不干檢察單位的事情980F 05/10 13:41
→ : 是阿 所以無罪推定保護任何犯罪嫌疑人981F 05/10 13:41
→ : 本來就該公平對待 事實不明就是不明 不是你可以任意指控982F 05/10 13:41
→ : 任何一邊 說難聽點是欺負人家死掉了吧
→ : 任何一邊 說難聽點是欺負人家死掉了吧
→ : 我任何唯一能平衡說詞,只有林父母 但是他們都默認了阿984F 05/10 13:42
→ : 科
→ : 認為
→ : 科
→ : 認為
→ : 靠邀喔 不說話也是默認 那陳興之前不說明也是默認囉987F 05/10 13:43
→ : 無罪推定有這樣教嗎
→ : 無罪推定有這樣教嗎
→ : 是阿 默認也能翻供阿 誰叫他要沈默xd989F 05/10 13:43
推 : 推987樓990F 05/10 13:43
→ : 可是你不是正在指控陳騙色害死了林?991F 05/10 13:43
→ : 拜託一下 沒有任何一個證據法則 說沈默等於承認!992F 05/10 13:44
→ : 沈默就是自願放棄表達權 你能怎樣?993F 05/10 13:44
→ : 我什麼時候指控了? 我從頭到尾任何文章推文都是在講事實994F 05/10 13:44
推 : 這跟她死不死無關好嗎 就是無法可辦這鄉民早知啊 但拼死也995F 05/10 13:44
→ : 本來就合法,只是道德問題道個歉就沒事惹呵呵:)996F 05/10 13:44
→ : 要揭露這種骯髒事 她不死有人注意到這個合法交往的正人君997F 05/10 13:44
→ : 不明 你剛剛不是在講證據法? 哪一個證據法則說沈默等於998F 05/10 13:44
→ : 子嗎??999F 05/10 13:45
→ : 承認1000F 05/10 13:45
→ : 不等於承認 但也放棄提出證據阿 最後證據不足 還是罪疑1001F 05/10 13:45
→ : 唯輕 沈默的不利益 要自己負擔阿 誰叫你不講
→ : 唯輕 沈默的不利益 要自己負擔阿 誰叫你不講
推 : C師贏了耶~~1003F 05/10 13:46
→ : 不對啊 指控另一邊 是你要負舉證責任1004F 05/10 13:46
推 : 他們的管他犯不犯法 沒道德是事實啦 渣!1005F 05/10 13:46
→ : 公平和正義,似乎只存在於小說?1006F 05/10 13:46
→ : 我是說指控陳的部分1007F 05/10 13:46
→ : 婚外情暪來就有騙色的成份阿ZZZ1008F 05/10 13:46
→ : 是有這麼不能接受 事實不明 本身就是一堆事件的狀態?1009F 05/10 13:46
→ : 說打臉的好不好笑 這個人原本到死都不用身敗名裂的哪!1010F 05/10 13:46
→ : 本來1011F 05/10 13:46
→ : 陳星有機會下莊,FBI帥哥沒辦法下莊…1012F 05/10 13:46
→ : 看一下法院無罪判決書啦 有罪判決第一段一定是寫事實1013F 05/10 13:47
推 : 早就證據確鑿了 要證據的不會自己去看小說喔!!1014F 05/10 13:47
→ : 事實不明 當事人也有釐清案情的責任 自己不講 不能怪司1015F 05/10 13:47
→ : 法吧?
→ : 法吧?
→ : 無罪判決法院可不會寫事實是什麼 是先寫檢察官或自訴人1017F 05/10 13:47
噓 : 頂多道德瑕疵 一堆騎士團在那邊耍腦1018F 05/10 13:47
→ : 主張什麼 然後後面才會寫心證確認的事實到哪 哪邊證據不1019F 05/10 13:48
→ : 夠(但不一定會確認事實是什麼) 因為大家都不是神
→ : 夠(但不一定會確認事實是什麼) 因為大家都不是神
推 : 不意外,事過境遷太久,咬著用小說辦案就沒事了1021F 05/10 13:48
噓 : 純噓斷章取義的標題1022F 05/10 13:51
推 : 要被騎士團搞成法院認證的通姦了?1023F 05/10 13:52
推 : 四樓正解1024F 05/10 13:53
推 : 誘姦本來就無罪,因為根本沒這罪1025F 05/10 13:56
噓 : 重點是預防吧…祝某些人的女兒在學習過程中因爸爸口業1026F 05/10 13:57
→ : 太重而被上
→ : 太重而被上
噓 : 還是很垃圾1028F 05/10 13:59
推 : 其實叫狼師 我覺得沒甚麼問題 老師跟未滿20的女學生1029F 05/10 13:59
→ : 又差那麼多年齡 用這字眼應該不會不公正
→ : 又差那麼多年齡 用這字眼應該不會不公正
噓 : 修法?認真?怎麼修?動無罪推定?1031F 05/10 14:00
推 : 嗯 但是你會願意送未成年孩子給狼師補習? 吃屎 就算動1032F 05/10 14:03
推 : 不了核心 也要修改相關的環境和法律
推 : 不了核心 也要修改相關的環境和法律
→ : 所以以後到底要問滿16還是滿18呀?1034F 05/10 14:05
→ : 肥宅最有道德了,因為沒機會1035F 05/10 14:07
推 : 早就說了,告什麼??小說當證據?1036F 05/10 14:07
推 : 他要怎麼編都可以,女生都死了,死無對證1037F 05/10 14:08
推 : 女的太笨,男的老狐狸,真的玩不過他
推 : 女的太笨,男的老狐狸,真的玩不過他
推 : 叫男的舉證合意啊1039F 05/10 14:09
推 : 刑法修不得,修行政法啊1040F 05/10 14:09
推 : 最後也是不了了之,大家白忙ㄧ場1041F 05/10 14:09
噓 : 法律上或許難定罪,但在大家心中他有罪。然後他另外1042F 05/10 14:10
→ : 開公司莫名其妙能包一堆政府案的那些怪事情呢?到底
→ : 要不要查?
→ : 開公司莫名其妙能包一堆政府案的那些怪事情呢?到底
→ : 要不要查?
推 : 騎士團崩潰1045F 05/10 14:10
推 : 別再跳針修行政法了 我國沒有一部法典叫行政法 懂?1046F 05/10 14:11
推 : 檢調不用考慮正義騎士的熱血?1047F 05/10 14:12
推 : 9.2的勝利1048F 05/10 14:13
推 : 陳星的騎士團好多哦,果然人死了就是吃虧啊1049F 05/10 14:14
推 : 男的舉證合意?是女的要舉證不合意吧1050F 05/10 14:20
推 : 不了了之倒不會,只要弄到晨星沒辦法再吃其他女學生就成功了1051F 05/10 14:22
→ : ,這點也是林女一直講的:不要再有下一個房思琪
→ : ,這點也是林女一直講的:不要再有下一個房思琪
推 : 明顯就男女朋友吵架然後一個自殺結果佔據整個社會版面只1053F 05/10 14:26
→ : 能說鄉民真的好棒棒鍵盤辦案浪費社會資源就算了還把一個
→ : 能說鄉民真的好棒棒鍵盤辦案浪費社會資源就算了還把一個
推 : 74團崩潰1055F 05/10 14:26
→ : 老師污蔑成這樣唉 台灣這社會真的病了1056F 05/10 14:26
→ : 沒法典但有法條齁1057F 05/10 14:27
噓 : 反正怎麼說都被酸死人不會說話,檢討被害人之類的,鄉1058F 05/10 14:27
噓 : 有老師可以標案爽拿 驚動衛福部跟壓著媒體的? 工讀生1059F 05/10 14:27
→ : ?
→ : ?
→ : 民的正義好棒棒1061F 05/10 14:28
推 : 不該死的,唉1062F 05/10 14:30
噓 : 中時必噓!1063F 05/10 14:31
推 : 現在是黨工順便兼差當狼師的工讀生嗎1064F 05/10 14:32
噓 : 瞞得過世上所有人的眼,誰逃得過閻王的孽鏡臺!1065F 05/10 14:34
→ : 她的自殺,和她來自真實經歷寫的小說都充滿痛苦,而1066F 05/10 14:35
→ : 痛苦來自被侵犯被玩弄。所以他才被稱為狼師啊。這才
→ : 不是普通的師生戀咧
→ : 痛苦來自被侵犯被玩弄。所以他才被稱為狼師啊。這才
→ : 不是普通的師生戀咧
→ : 兩個月的師生戀zzzzz1069F 05/10 14:36
噓 : 還是要說 死人不會講話 他沒自殺出來指控 男的肯定GG1070F 05/10 14:36
噓 : 推四樓,一堆人莫名其妙,男的很渣,但女的願當小三也沒好到哪1071F 05/10 14:36
噓 : 老師還沒說在你所謂的正式交往前,你有沒有搞人家阿?1072F 05/10 14:37
噓 : 原本立法就是16歲以上擁有性自主權 一堆人沒常識1073F 05/10 14:42
→ : 沒18不敢碰 還有人以為要20
→ : 沒18不敢碰 還有人以為要20
噓 : 死無對證1075F 05/10 14:45
推 : 屑屑指教1076F 05/10 14:46
→ : 自殺就放棄了話語權,幫QQ1077F 05/10 14:48
噓 : 先打預防針就有一堆人高潮,真有效^^1078F 05/10 14:50
推 : 笑翻1079F 05/10 14:51
推 : 左派:法律規定就這樣,少用自己道德約束別人,不爽去修1080F 05/10 14:53
→ : 法
→ : 法
推 : 母豬自己蠢還想找各種方法弄人 根本ㄏㄏ1082F 05/10 14:54
推 : 這也能導向到母豬,到底是有多仇女1083F 05/10 14:55
→ : 女的願意當小三你晨星可以拒絕啊
→ : 想把風向帶成普通師生戀?這晨星可是已婚師吃女學生
→ : 女的願意當小三你晨星可以拒絕啊
→ : 想把風向帶成普通師生戀?這晨星可是已婚師吃女學生
推 : 還有刑法228條要過,不然以後老師都改叫騎師好了1086F 05/10 14:58
推 : 這就是法律啊,哈哈哈哈1087F 05/10 15:00
推 : 連起訴都有困難了,道德魔人要不要集體去看精神科,不然又一1088F 05/10 15:00
推 : 林奕含的老公,你知道你現在綠帽到底有多大一頂嗎?哈哈~1089F 05/10 15:01
推 : 法律沒有道德罪,所以才要想辦法防止下一個房思琪受害1090F 05/10 15:02
推 : 工讀生拿著新聞標題自慰,卻不知道檢察官還有個前提XD1091F 05/10 15:02
噓 : 本來就只有道德有問題1092F 05/10 15:02
→ : 果然自殺不能解決問題~活到最後的才是贏家...@_@1093F 05/10 15:05
噓 : 噓鬼島渣男1094F 05/10 15:06
推 : 婚外情啊1095F 05/10 15:06
推 : [若陳嫌說詞屬實] 立刻認為是事實 鄉民真的頭腦很棒1096F 05/10 15:06
→ : 怎沒人說這又是政府要用來掩飾什麼重大爭議的話題1097F 05/10 15:09
推 : 合意性交 證人死了 Gg1098F 05/10 15:09
噓 : 我覺得16歲不合理,18歲才能看限制級,何以16歲就可以合法1099F 05/10 15:12
→ : 性交?
→ : 性交?
推 : 74團才是工讀生XDDDDDDDDDDD1101F 05/10 15:14
推 : 台女事後一句不願意就能法院見撈一筆。台男要自保1102F 05/10 15:15
噓 : 噓鬼島渣男1103F 05/10 15:15
噓 : 有時候法律根本就訂來讓某些族群便宜行事的1104F 05/10 15:15
→ : 本來就知道右肩很難定罪了,把重心放在標案吧1105F 05/10 15:16
推 : 除非有其他客觀的證據吧,不如先從他的標案下手1106F 05/10 15:16
→ : 就算沒違法,他還是害了一個女孩子一生1107F 05/10 15:17
推 : 16歲合意不違法真的問題很大……不是把高中生當白痴,而1108F 05/10 15:24
→ : 是一個老練的社會人士要騙到一個16歲的普通學生,這機率
→ : 到底會有多低?自殺了沒有真相,無限同情。
→ : 是一個老練的社會人士要騙到一個16歲的普通學生,這機率
→ : 到底會有多低?自殺了沒有真相,無限同情。
推 : 雖然陳星很渣 但是這個沒證據你也查不到 正常1111F 05/10 15:25
推 : 乾脆訂一條只要已婚,就不能跟20歲以下的人發生性關係1112F 05/10 15:27
噓 : 陳國星強姦林奕含1113F 05/10 15:28
→ : 又沒右肩罪1114F 05/10 15:28
→ : 哈哈哈,快抹屎撿座工讀生啊1115F 05/10 15:28
推 : 自殺本來就這樣啊 滿正常的吧 不過我想她自殺就是要讓他名聲1116F 05/10 15:29
推 : 毀了
推 : 毀了
噓 : 工讀生的勝利1118F 05/10 15:29
→ : 實際上陳星不就真的強姦?1119F 05/10 15:32
噓 : 祝各位支持者女兒被老師幹!可喜可賀,什麼狗屁不管道1120F 05/10 15:35
→ : 德,性交是事實
→ : 德,性交是事實
噓 : 人死不能說話,怪你當初認為被侵犯怎麼不早報案1122F 05/10 15:36
推 : 一個已成精的早看透了一個小女孩會做什麼 敢反抗?1123F 05/10 15:37
推 : 所以這件事就這樣結束了嗎??1124F 05/10 15:37
推 : 林的正義只能交給騎士團伸張了啊~~1125F 05/10 15:41
噓 : 看樣子工讀生希望以後自己的女兒被老師誘姦1126F 05/10 15:41
推 : 道德有瑕疵又不一定能夠成犯罪 教育才是治本的方法1127F 05/10 15:42
噓 : 重點在做這件事情多無恥!不要臉1128F 05/10 15:45
推 : [此網址已被禁止顯示]1129F 05/10 15:46
推 : 洩洩指教1130F 05/10 15:51
推 : 智慧型犯罪 有錢有勢有律師1131F 05/10 15:57
噓 : 別再管違法不違法了好不好 沒有證據本來就無法可管1132F 05/10 15:57
→ : 阿 能不能定罪是假議題好嗎
→ : 阿 能不能定罪是假議題好嗎
推 : 哇 豬腳麵線拉~~ 補教界的馬英九1134F 05/10 16:01
噓 : 鬼島渣男1135F 05/10 16:02
推 : 太好了,我決定放棄高薪,去補習班當老師1136F 05/10 16:02
推 : 本來就合法不是嗎1137F 05/10 16:03
推 : 合法還不知道,但不道德是確定1138F 05/10 16:03
推 : 還為人師表
推 : 還為人師表
推 : 此事件就是警告所有男性,兔子不吃窩邊草1140F 05/10 16:04
噓 : 就不是合意啊1141F 05/10 16:05
推 : 騎士團:不管啦,照小說聖經描述,是引誘來強姦的誘姦1142F 05/10 16:05
→ : 啦!
→ : 啦!
噓 : 乾0糧 恐龍法官1144F 05/10 16:12
噓 : 有錢真好
噓 : 有錢真好
噓 : 誘姦事件本來就討不了公道 看不懂一開始大家在高潮啥1146F 05/10 16:23
→ : 重點難道不是標案嗎 標案呢各位檢方大大
→ : 重點難道不是標案嗎 標案呢各位檢方大大
推 : 搞不好真的13歲1148F 05/10 16:32
噓 : 林白含1149F 05/10 16:34
→ : Gone Girl1150F 05/10 16:34
推 : "若陳說法屬實"1151F 05/10 16:36
推 : 重點是否合意啊1152F 05/10 16:37
→ : 連法官跟檢察官都分不清楚,閱讀障礙請多念識字本喔1153F 05/10 16:43
推 : 是否合意?死人不會說話囉1154F 05/10 16:44
推 : 合意性交本來就沒事啊 不然以後都要簽行房同意書了1155F 05/10 16:45
→ : 現在是要證明有沒有強迫性交
→ : 現在是要證明有沒有強迫性交
推 : 重點應該是標案跟背後的政商關係 還有假學歷 另推實名1157F 05/10 16:50
→ : 制
→ : 制
推 : 騙錢都能用詐欺來辦了 也是自己把錢交出去 結果騙上床卻1159F 05/10 16:51
推 : 無法可辦 這真的很奇怪 十六歲也還未成年 是不是應該修
推 : 法提高 滿十八歲比較好
推 : 無法可辦 這真的很奇怪 十六歲也還未成年 是不是應該修
推 : 法提高 滿十八歲比較好
→ : 查標案啊還要我教?1162F 05/10 16:55
推 : ㄧ堆人幸災樂禍 這就是房思琪的處境 多無助1163F 05/10 16:56
→ : 拜託不要再造口業 還有人苦撐著活著
→ : 拜託不要再造口業 還有人苦撐著活著
推 : 就繼續不要修法啊! 謝謝分享1165F 05/10 16:57
推 : 騙感情後幹一下說合意性交,真爽1166F 05/10 17:00
→ : 陳星光是叫學生北上找他,留私人手機就很怪了,這不是誘1167F 05/10 17:01
推 : 看吧!就說無罪結案了!鬼島不意外。1168F 05/10 17:01
→ : 引是什麼?!1169F 05/10 17:01
推 : 不違法不代表合乎道德的檢驗,是不是狼師也不只看法1170F 05/10 17:02
→ : 法律只不過是道德最低底線而已,並不能拿沒犯法為藉口背書1171F 05/10 17:02
推 : .....唉1172F 05/10 17:04
推 : 定案 結束1173F 05/10 17:07
推 : 結果老師在此案清白 鄉民愛腦補 哈哈1174F 05/10 17:08
推 : 那這樣的話 護家萌不出來說說話嗎?1175F 05/10 17:20
推 : 房47 74團崩潰 ~~1176F 05/10 17:30
推 : 還是有智障跳針小說只是小說1177F 05/10 17:30
推 : 恭喜1178F 05/10 17:33
→ : 台女要是活著就能否認了 可惜
→ : 台女要是活著就能否認了 可惜
推 : 沒判刑就代表是清白的?台灣現在用的法條漏洞一堆,為1180F 05/10 17:35
→ : 錢辦案的法匠也一堆;相信他是清白的人是單細胞生物嗎
→ : ,頭腦有夠簡單。
→ : 錢辦案的法匠也一堆;相信他是清白的人是單細胞生物嗎
→ : ,頭腦有夠簡單。
推 : 所以嘛,大家要多強姦剛滿16歲的女生啊1183F 05/10 17:36
→ : 樓上覺得沒問題的女兒都來給沉腥師生戀一下啊
→ : 樓上覺得沒問題的女兒都來給沉腥師生戀一下啊
→ : 大家都知道了 中夭打碼是怎樣XD1185F 05/10 17:44
噓 : 女的也沒好到哪去啊1186F 05/10 17:50
推 : 相信陳興的真他媽可笑 他講的話還不是無法證實1187F 05/10 17:57
推 : 了不起 負責1188F 05/10 17:59
推 : 糟了!! DPP不能轉移民眾對錢沾計畫的質疑了1189F 05/10 18:04
推 : =================只有做愛,沒有交往====================1190F 05/10 18:07
→ : 房思琪說有愛又有性慾,這樣不能叫做"愛"嗎?!1191F 05/10 18:11
噓 : 媽的 垃圾1192F 05/10 18:14
推 : 已婚師吃女學生就是很大的問題了,有沒有罪根本不是重點1193F 05/10 18:20
→ : 重點是這樣的人絕對不能讓他再回到教育界
→ : 重點是這樣的人絕對不能讓他再回到教育界
噓 : 檢調:陳老師這麽夠意思^_^不好意思捏~這茶葉禮盒我收1195F 05/10 18:27
→ : 啦。
→ : 啦。
推 : 自殺什麼屁都不剩,搞妳的人繼續逍遙1197F 05/10 18:37
推 : 公豬又潮出水惹1198F 05/10 18:40
噓 : 幹你娘 下地獄1199F 05/10 18:51
噓 : 所以檢方認證有通姦過就是了,只是女的通姦了兩個月後被甩了1200F 05/10 18:53
→ : 算了 議員最好多找一點證據把這ㄍ垃圾搞進監獄裡面洗菊1201F 05/10 18:57
→ : 花
→ : 花
推 : 台男大勝利1203F 05/10 19:15
推 : 我想奕含也不奢望能讓他正法,不過至少達到身敗名裂1204F 05/10 19:53
→ : 師生戀 唉1205F 05/10 20:03
噓 : 刑法228條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者也是有罪 而且是無年限1206F 05/10 20:04
推 : 觀落陰對質啦~~~1207F 05/10 20:04
→ : 制 檢方想裝傻帶風向嗎?1208F 05/10 20:05
推 : 老師幹學生沒事,真爽1209F 05/10 20:05
推 : 說個笑話:找到證據1210F 05/10 20:06
→ : 權勢 XDDD,沒念過法律的拜託閉嘴好嗎,很好笑耶1211F 05/10 20:13
噓 : 陳奕含是誰1212F 05/10 20:17
噓 : 有罪的是林 妨害家庭1213F 05/10 20:19
推 : 沒辦法 勇士迷都支持陳興啊1214F 05/10 20:21
噓 : 他說16歲就16歲喔,記學生日記到這麼精細?1215F 05/10 20:21
推 : 乾脆出個T恤 73勝 陳興加油1216F 05/10 20:21
噓 : 未審先打預房針1217F 05/10 20:30
推 : 正常1218F 05/10 20:49
→ : 9.2都這樣嗎??1219F 05/10 20:55
→ : 合意?檢方沒問就知道合意?1220F 05/10 20:55
→ : 那以後或之前有16歲合意被告的?是會打檢方臉嘛?
→ : 那以後或之前有16歲合意被告的?是會打檢方臉嘛?
→ : 依"現在"法律當然嘛合法 道德問題 16歲vs.已婚54歲1222F 05/10 21:25
推 : 幹你娘不違法1223F 05/10 21:36
→ : 那些跟著陳國星造大惡業的死後跟著陳國星下地獄
→ : 那些跟著陳國星造大惡業的死後跟著陳國星下地獄
噓 : 女的自己傻阿1225F 05/10 21:58
→ : 自家女兒若是正妹,滿16絕不能往補習班送1226F 05/10 22:04
推 : 這要判有罪感覺很難啊1227F 05/10 22:06
推 : 有哪個白癡會自己承認右肩.....XD1228F 05/10 22:11
噓 : 幹你娘 權勢性交罪合意也成立阿 北七1229F 05/10 22:33
噓 : 撕髮正義1230F 05/10 22:34
噓 :1231F 05/10 22:36
噓 : 幹你老母
噓 : 幹你老母
推 : 補習班是有什麼權勢問題喔 不爽不要補啊1233F 05/10 23:07
推 : 白癡死了 鄉民都沒有所謂的法學素養嗎 哈哈1234F 05/10 23:15
→ : 一開始就知道的事情(嘆1235F 05/10 23:26
推 : 真垃圾1236F 05/11 03:16
推 : 騙砲無罪1237F 05/11 07:25
推 : 唉1238F 05/11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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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etgod 說讚!
1樓 時間: 2017-05-10 12:57:48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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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5-10 12:57 TW
刑法228條是規範假的歐? 第 228 條 對於因親屬、監護、教養、教育、訓練、救濟、醫療、公務、業務或其他 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扶助、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者,處六 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前項情形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4樓 時間: 2017-05-10 13:11:37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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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3:11 TW
檢察官證實陳國星承認有跟女學生性交....這就足以讓他身敗名裂了. 誰跟你扯合不合法,法律上無罪案件的多如過江之鯽. 馬英九涉案哪一件有罪啦? 無道德標準的人, 才會跟你扯有罪無罪.
15樓 時間: 2017-05-10 14:18:15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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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4:18 TW
說個笑話.只要性交就是強姦或誘姦.不管有無合意或年齡階成立本罪.好不好阿.要是這樣能過工程師一定開心死.終於有機會用原場貨.不用二手回收.
21樓 時間: 2017-05-10 15:00:02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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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5:00 TW
16歲以上性行為無違法...這種多餘的廢話實在不需重複。法律管不到的道德淪喪之事才是令大家覺得噁心痛心的!
26樓 時間: 2017-05-10 16:21:55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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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5-10 16:21 TW
請記得司法不改革,遇到真正的高級權貴你永遠無法讓他定罪。刑法228條能用而不用,如果今天是換陳水扁,保證生出一推你想都沒想過的法條來辦! 這就是司法恐怖的地方,要辦不辦,全看對象。支持陪審團制。
32樓 時間: 2017-05-10 21:23:23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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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21:23 TW
之前有個檢察官去嫖未成年結果被爆出來,看樣子是有為自己解套鋪路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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