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8-12-29 18:18:33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CassSunstein (Pm)
標題 Re: [爆卦] GuRuGuRu聲明稿
時間 Sat Dec 29 16:47:01 2018


※ 引述《GuRuGuRu (GuRuGuRu)》之銘言:
: 首先 針對大家對於「為何從事發到現在都不願意出面解釋?」的問題
: 當時我發文的目的很單純,只是想回覆那篇我備份起來的假新聞,更正視聽。
: 並且向日旅版的版友分享旅遊的經驗,原文當中也有提到並非針對任何機關。
: 而文中提到我旅途當中的際遇,我是百分之百誠實的還原,絕無任何造假,所以才一直沒
: 有做任何回應。
: 發文時或許多少有受到情緒的影響導致文章傳達出不滿,並且因資訊不足因此打了那通電
: 話,在此我想向因此次事件受到影響的所有人說一聲抱歉。

造完謠道個歉就沒事?這什麼邏輯?
我當初沒有指摘大阪辦事處,所以我有資格現在質疑你吧?
: 我偶爾會在站上發文詢問,或是回應其他提出問題的文章,原本以為這次發文就如同我往
: 常使用PTT一樣,並不知道後續會造成如此嚴重的風波。
: 而我一直在思考是否應該要針對那篇文章出面解釋些什麼,但我認為再做任何的回應也無
: 法挽回已經發生的遺憾。
: 然而事情發生到今天這個地步,造成同行友人游先生的名譽受損、生活受干擾,我認為應

一個已知且獲得法院認證的事實:游先生在法院說他根本不認識發文者、是被盜帳號。

所以你這篇文章等同自白:(因為他可不曾同意你使用他的帳號,亦即)你盜了他帳號!

依照刑法第358條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
,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
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至於游先生如果今天改口說他同意你使用他的帳號密碼,那就打臉他在法院的聲稱!

你和游先生兩人(或一人)自己在上述兩情況中選一個吧!

而至少就你這篇自白而言,鄉民們(不問何人,所以不需游先生本人提告)都可以向地檢
署這麼做:

刑事訴訟法第240條不問何人知有犯罪嫌疑者,得為告發

檢察官就必須偵查。不管起訴不起訴--就算不起訴,不起訴處分書也要交待「嫌疑人跟告
發者告發的是否同一身份」。至於如果起訴,那麼你就為你涉嫌觸犯刑法的行為負責吧。

到時候就看看這種刑事案件(不是只有社維法這種行政違規而已),游先生到底是不是

你。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6.37.170
※ 文章代碼(AID): #1S9pI8Lt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6073224.A.577.html
eric19990726: 搞事囉 贊贊贊1F 12/29 16:47
[圖]
 
Firstshadow: (づ′・ω・)づ 法律達人浮起來ㄌ ==3F 12/29 16:48
miayao417: 這女的超級豬隊友。明明豬瘟跟KMT都要幫忙他們壓下去了4F 12/29 16:48
Plumpy: 游同學都抗了 還出來放火 真的腦包5F 12/29 16:49
starfishfish: 如果是借的就不算,當然這也是他們的個人問題.....6F 12/29 16:49

一個已知且獲得法院認證的事實:游先生在法院說他根本不認識發文者、是被盜帳號。

此外,現在網友們只是覺得這篇「聲明稿」啦哩啦咂講一堆,真是讓人搖頭。
starfishfish: 只是這跟蘇處長死有直接關係?家屬說沒有但風向直接7F 12/29 16:49
trywish: 都說同行友人了,只要游認同他會借他手機或用帳號就結束8F 12/29 16:49
ericc5566: 如果游先生知情的話 是否應該以偽證罪起訴?9F 12/29 16:49
starfishfish: 大於家屬10F 12/29 16:49
seamen: 柯南音樂請下11F 12/29 16:49
trywish: 了。至於游說不認識貼文者,就目前資料來看,如果他當下12F 12/29 16:50
dcoog7880: 讚13F 12/29 16:50
CheLiu: hi. 潘潘14F 12/29 16:50
seamen: 登等等登 等等等等登等等15F 12/29 16:50
losa: 這2人是不是有認識的吧?16F 12/29 16:50
trywish: 詢問,潘女說沒有,游本身就沒問題。而且這件事情,法官17F 12/29 16:50
steven0503: 樓上m大別說啦 之前有篇豬瘟簡訊文的知名1F又出來護航18F 12/29 16:50
bookstar07: 還敢狡辯R 冰鳥19F 12/29 16:51
steven0503: 這件事了 肉粽是綁一起的20F 12/29 16:51
sosobi: 游先生又不是證人 偽證三小?21F 12/29 16:51
trywish: 自己都不採信游的證詞了。22F 12/29 16:51
imkk: 讚 冷冷的天 最適合打球惹><23F 12/29 16:52
sosobi: 抓錯人 還判無罪 還想怎樣啊 這檢調 只有丟臉而已XD24F 12/29 16:52
chong17: 游是共犯  騙法院說帳號是他的  掩護真正帳號的潘25F 12/29 16:52
trywish: 判無罪是要件不符呀,對法官來說沒差,誰貼文都無所謂。26F 12/29 16:53
ericc5566: 台灣檢察官不都喜歡證人轉被告27F 12/29 16:53
hydechan: 高調  兩個噁心的男女一起抓起來關啦28F 12/29 16:53
trywish: 比就糗的是檢察官,資料收集不夠XD這些文章都在打臉檢察29F 12/29 16:53
yoshro: 讚喔!真相越辯越明。30F 12/29 16:53
Whitening: 感覺在法院一套說詞,PTT又一套說詞31F 12/29 16:54
trywish: 官。嘛,反正大家看得開心就好,連假無聊。32F 12/29 16:54
innightmare: 推這篇33F 12/29 16:54
AttitudeLA: 嘻嘻34F 12/29 16:55
Szss: 新事證35F 12/29 16:55
Alderamin: 冠汝打球36F 12/29 16:56
NanaoNaru: 這帳號就是一直在扯謊 偏偏有人很相信37F 12/29 16:56
[圖]
 
bq99: 家屬說不怪造謠者,但鄉民會,鄉民是正義的39F 12/29 16:57
error123: 不是一起出國?法院認證游當時在日本40F 12/29 16:57
ymuit: 建議某個貼圖的樓 請你自己找出來 不要在每篇貼 謝謝41F 12/29 16:57
td770715: 沒看過這麼愚蠢的 都結案了還出來放火42F 12/29 16:58
ymuit: 樓上說家屬不怪 沒錯 但大家最難過的是造謠言後果是害死..43F 12/29 16:58
ymuit: 才是大家無法接受..抱歉!!
trywish: 不對喔,大家怪的一堆,不只造謠。說難聽點,PTT是只有1045F 12/29 16:59
trywish: 萬人的社群,怎樣都沒什麼大影響。所以當初第一個怪是怪
silentence: 反正鍋一直是謝長廷扛阿 想趁亂洗白吧47F 12/29 16:59
※ 編輯: CassSunstein (101.136.37.170), 12/29/2018 17:08:37
trywish: 鬧大的新聞媒體。罵最兇的idxx。當時砲口則是對準謝。48F 12/29 17:00
silentence: 書唸多一點 實在不喜歡被人當白痴唬49F 12/29 17:00
trywish: 所以會一直讓游背鍋,單純就顏色不對而已,你看媒體誰罵?50F 12/29 17:00
ymuit: 樓上..說謝先生 他有可能要負擔部份的錯 問題是所有參與者51F 12/29 17:00
hydechan: 鬧最大就是潘冠汝和游旻哲的造謠偏偏有人一直在幫她們52F 12/29 17:00
hydechan: 護航帶風向整個國民黨還動員起來保護她們
starfishfish: y大因為主要是懲處的問題,但現在推給GURURU也太單54F 12/29 17:00
trywish: 罵蘇的參予者,就你說不要提的idxx。你這樣不就證明你想55F 12/29 17:01
starfishfish: 一56F 12/29 17:01
ymuit: 一起要負責任 媒體也好 政治也好(包含二黨) PTT鄉民也好57F 12/29 17:01
trywish: 輕輕放下?因為顏色不對不是?58F 12/29 17:01
purplebfly: 被告沒有偽證問題,只有證人有59F 12/29 17:01
starfishfish: 這個問題才大,我不認為GURURU沒問題,但不是他們要60F 12/29 17:01
geordie: 小夫的能撐的下去真的很佩服61F 12/29 17:01
starfishfish: 扛100%而其他人就沒事62F 12/29 17:01
starfishfish: 這太詭異
ymuit: 某樓不知道 KMT早在之前已經提告idxx 目前還不知64F 12/29 17:02
trywish: 不是不知道,只是你自己看,連謝都在罵gururu,就知道一65F 12/29 17:03
trywish: 堆人都想推給它。嘛,當然你說它該負責,這也沒錯,不然
starfishfish: 但結論是KMT提了卻說查不出來,ID還很聰明刪文67F 12/29 17:04
trywish: 怎會跑法院,搞到最後無罪。那砲口應該就該轉向其他人,68F 12/29 17:04
starfishfish: 所以怎麼會有這兩種結果?69F 12/29 17:04
ymuit: 只能說只要一開始po文才是輸了 因為媒體 會找資料 才抓到重70F 12/29 17:04
starfishfish: 推trywish大,這也是我納悶的71F 12/29 17:05
trywish: 至少那些沒出來的一起出來負責才對。72F 12/29 17:05
ymuit: 點才能有新聞 他們做錯的是沒有去查證 卻發新聞...73F 12/29 17:05
starfishfish: 當時還一堆怪辦事處人員黨國餘孽的74F 12/29 17:05
starfishfish: https://i.imgur.com/wgC8kIy
[圖]
 
trywish: 當下查證也沒用,當時的確是有中國人專屬的日本機場派車76F 12/29 17:06
trywish: 所以媒體去查證,結論一樣會導向最終這種結局。畢竟對方
starfishfish: 當時自己有印象也是這篇出來(當天奇摩首頁看到,但是78F 12/29 17:06
starfishfish: 否有更早的給神人去查)
g9122xj: 要搞大囉80F 12/29 17:07
trywish: 提的,很多都是當下的狀況。所以就算上法院,媒體大概也81F 12/29 17:07
starfishfish: 結果是中國沒發出這種話語,所以到底是有誰放話給媒82F 12/29 17:07
trywish: 無罪,不過就是缺個道歉罷了。而不是和謝一樣趁機甩鍋。83F 12/29 17:07
starfishfish: 體?84F 12/29 17:07
ben100rk: 只會亂貼圖帶風向  是多孬85F 12/29 17:07
starfishfish: 樓上不知道這是新聞和其他網友發的內容?86F 12/29 17:08
starfishfish: 是多不清楚狀況?
starfishfish: 要跟風很容易
trywish: 另外像謝說的,他看過遺書。然後家屬說他沒看過。所以該89F 12/29 17:10
trywish: 出來道歉的,真的不只gururu一個。媒體、謝,甚至開檢討
trywish: 會的外交部應該都出來比較好。
trywish: 至於PTT代表,那個idxx真的該出來,裡面就他罵最難聽。想
starfishfish: trywish大正確93F 12/29 17:12
starfishfish: 這表示有人遺書一事說謊
trywish: 想如果真的有人打電話大阪罵黨國XX,你說這不會有壓力?95F 12/29 17:12
trywish: 論造謠,這idxx也是造謠的一員。不過抓不出來就真的沒轍
starfishfish: 重點還可能被打考績丙直接免職97F 12/29 17:13
starfishfish: 如果長官為了扛而自殺,那問題是誰?
hydechan: 滿口謊言的游旻哲和潘冠汝,不過我猜媒體不會報99F 12/29 17:14
sonyabear: 讚讚大趴踢100F 12/29 17:14
aapplestore: 很容易就被肉搜的證明只是一般鄉民 搜不到的就是職業101F 12/29 17:14
aapplestore: 帳號啊…
ymuit: https://i.imgur.com/c87FJBL.jpg trywish starfishfish103F 12/29 17:14
[圖]
 
iMANIA: 幫高調104F 12/29 17:15
ymuit: 上述的是奇摩 2018.12.27 發的105F 12/29 17:15
trywish: 所以我不就講了,抓不出來真的沒轍。我們怎和真的有心的106F 12/29 17:15
starfishfish: 他很早刪文,非常聰明107F 12/29 17:15
trywish: 人鬥。你說要造謠,這種抓不出來更有可能有背後力量不是108F 12/29 17:15
ymuit: 你們討論很熱衷 所以把報導的內容給你們看看 這樣知道結果109F 12/29 17:16
trywish: 而且我不只說他一個吧,謝和外交部基本上都道歉比較好。110F 12/29 17:16
starfishfish: 有網友說有篇花蓮相關文有IP111F 12/29 17:16
ymuit: 不必繼續貼圖對嗎112F 12/29 17:16
starfishfish: 可以搜尋前幾天的,有人討論過ODCC113F 12/29 17:16
ymuit: starfishfish 咦..你們還要追花蓮 建議你們去報警 只是鄉民114F 12/29 17:17
trywish: 理論上還是要,實際上這件事為什麼冷飯熱炒。就謝在前陣115F 12/29 17:17
starfishfish: 這個當初也看過,所以更覺得神奇116F 12/29 17:17
trywish: 子又想把事情推給游,才被家屬打臉。117F 12/29 17:17
ymuit: 以前做過..只是你們有可能錯過 謝謝118F 12/29 17:17
starfishfish: 如果這個相信媒體的話,為何家屬說跟網路無關卻不信119F 12/29 17:17
starfishfish: ?
trywish: 所以最好還是一起提出來,讓大家不要忘記這件事情該道歉121F 12/29 17:18
starfishfish: 沒有人追 我非當事人提了也沒用122F 12/29 17:18
trywish: 的還有不少人。123F 12/29 17:18
coffee777: 推這篇124F 12/29 17:18
starfishfish: 而且為何要去追?只是看不慣現在推給一個人罷了125F 12/29 17:18
trywish: 你知道如果照你說的,未來不要提idxx會怎樣?謝卸責,罵126F 12/29 17:18
ymuit: 咦...樓上們不信李明賢的說法嗎 何況他是提告idxx..謝謝127F 12/29 17:19
trywish: 最兇的查不到。媒體不肯罵。未來就會變造謠=游這種講法。128F 12/29 17:19
[圖]
 
ymuit: 唉...你們不看我辛苦找出來的新聞內容給你們看 結果你們不130F 12/29 17:20
trywish: 所以知道為什麼每次扯到這件事,就必須把這些人都抓出來131F 12/29 17:20
starfishfish: 你好像搞錯了,花蓮IP是Idcc新聞後網友說的132F 12/29 17:20
ymuit: 信..沒辦法耶133F 12/29 17:20
trywish: 鞭一輪。單純就為了不要讓某些人自己為能脫身。134F 12/29 17:20
starfishfish: 想要辯贏隨便 但只是事實就是如此135F 12/29 17:20
linsyi: 檢察官沒查出真實使用者是瀆職嗎?136F 12/29 17:20
ymuit: starfishfish 你可以去找李先生 他有資料 會樂意說明137F 12/29 17:21
starfishfish: 這就像一些人不信蘇大哥家屬的話怪GURURU一樣138F 12/29 17:21
starfishfish: 哈哈,可以喔~
starfishfish: 到時有時間可以去問問:)
ymuit: 咦..以為你想找idxx 卻扯到蘇的家屬 真的不懂 你可以去找李141F 12/29 17:22
ymuit: 先生..
starfishfish: 那你不是蘇的家屬,卻要對GURIRU質疑.....?143F 12/29 17:24
starfishfish: 嗯....??
starfishfish: 開心就好囉:)
trywish: idxx已經是公認找不到了。但不能忘是真的,畢竟目前大家146F 12/29 17:25
trywish: 都認為這是職業等級,如果忘掉,未來就會在次出來造亂。
starfishfish: 公道自在人心 法官說網友沒事,idcc查不到,家屬不148F 12/29 17:25
starfishfish: 怪網友.....但風向怎麼吹?  ;)
starfishfish: trywish大辛苦了,謝謝~我先去吃飯XDDDDD
starfishfish: 最後一回,家屬不給外交部人員去祭拜如果為實,個人
starfishfish: 心中自有定見
addition104: 高調153F 12/29 17:33
DAVID1989: 之前咬定發文的是游琝哲的要不要造謠關三天啊154F 12/29 17:34
BlackCC: 某個一直在每串推文下面帶風向的 呵呵155F 12/29 17:36
aresjung: 現在證明真有那通電話,大阪要被懲處才弄死人156F 12/29 17:36
chong17: 潘冠汝的表演 https://youtu.be/P5tMLiBQ0kg157F 12/29 17:38
lwamp: 風向真亂 我只相信三立真新聞 嘻嘻158F 12/29 17:39
lwamp: [url=https://imgur.com/79elVe4]https://i.imgur.com/79elVe4.jpg[/url]
[圖]
 
skizard: "之前咬定發文的是游琝哲的要不要造謠關三天啊"+1160F 12/29 17:42
seavon: 而且完全沒跟謝長廷道歉耶161F 12/29 17:43
rosydark: 拔草測風向162F 12/29 17:52
reenwit: 浮163F 12/29 17:55
sulunpas: 遺書說跟假新聞無關,謝長廷不要再躲了啦,戀棧?164F 12/29 18:00
kirenenko: 真的是很神奇的一件事…165F 12/29 18:03
paul51110: 說錯小問題 沒事沒事166F 12/29 18:05
shiounio: 到底為什麼游潘要說這種謊?我比較關心這個167F 12/29 18:09
sugiuchi: 本篇最中肯168F 12/29 18:17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264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1樓 時間: 2018-12-29 18:41:36 (台灣)
  12-29 18:41 TW
盜帳號跟偽証罪.....反正這二個,自己選一個吧! 真會玩丫.......越玩罪越大...真屌!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