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1-01-21 09:52:0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Re: [新聞] 北市街頭藝人制度大變革!改採登記制
時間 Wed Jan 20 17:00:00 2021
※ 引述《RW2010 (Guidance)》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 2.記者署名:
: 陳思豪
: 3.完整新聞標題:
: 北市街頭藝人制度大變革!改採登記制 未來不須考證也可演出
: 4.完整新聞內文:
: 北市街頭藝人新制即將上路!北市上午舉行市政會議,文化局在會中訂定街頭藝人從事藝
: 文活動管理辦法,過去民眾想當街頭藝人,必須通過審議委員審議發許可證後,才可到街
: 頭表演,未來將回歸市場機制,民眾只要登記領證、拿到表演場地,就可以在規定場所進
: 行演出,實行時間預計是3月左右。
: 文化局表示,目前街頭藝人的管理辦法採許可制,也就是頭藝人應先申請,通過考試才核
: 發許可證,但考量國際間街頭表演多以尊重個人藝術自由與藝術喜好為出發點,且民眾於
: 公共展演空間演出已為常態,因此許可制的階段性任務業已完成。
: 文化局表示,為使街頭藝人展演制度更為友善,未來會將管理模式調整為登記制,由文化
: 局建置相關平台,以促進公共展演空間使用效率。
: 文化局主秘劉得堅表示,街頭藝人新制屆時北北基三市會一起上路,實行時間預計是三月
: 左右,屆時民眾想成為街頭藝人,只要上文化局建置平台登記,就能拿到相關資格(街頭藝
: 人證)。至於演出部分?文化局會開放幾個場所如香堤廣場等,供街頭藝人上網登記,每個
: 場域每個時段會限制一定的人數,若超過就用抽籤的方式來決定。
: 劉得堅表示,目前還有一些小細節,例如多久前開放登記?每個場域容納多少人?這部分
: 仍在討論中,但稍晚北北基預計會一同發布新聞稿宣布新制上路,未來街頭藝人將完全回
: 歸市場機制,不再做相關限制。(陳思豪/台北報導)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20210119/ZAWDZTIZAVHBFFWN6IZWI2BVFE/
: 6.備註:
: 持續進步!!
台北市改登記制,一個很大的原因是之前行政訴訟輸了。
簡單說,有個街頭樂團,被以音準不佳等理由被刷掉了四、五次。
那個團很不服氣,覺得評審是先設定好了通過人數,然後亂找理由刷人。
但這種事很主觀,直到有一次,被評審以「使用伴唱帶」為由刷掉,
這就一翻兩瞪眼了,他們根本沒用伴唱帶,
之後打到行政訴訟,
法院不只判定「審查不通過」的處分無效,
甚至指出「審查制度」有問題。
那份判決書蠻有意思的,
談到職業的資格審查、藝術自由、以及公共空間的言論自由等。
另外也強調一下,
在街頭藝人業界中,對廢除審查制也有疑異,
甚至把砲火轟在那個樂團上。
但那個樂團其實只是使用救濟制度,爭取自己的權益而已,並沒有主張其它東西,
「審查制」有問題,是法院的見解。
私心一點講,對於已經考到證的人來說,等於是被搶飯碗,當然會不爽;
實際上也可以想像,如果拿掉審查門檻,雖然就不會有莫名被刷掉的爭議,
但也很可能拉低整體素質。
---
重貼一下舊報導
2020-01-08
街頭藝人打官司 法院認「審查制」違法
https://www.eventsinfocus.org/news/3543
街頭藝人打官司 法院認「審查制」違法 | 焦點事件
上週四(1/2)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紙判決,針對一起對台北市文化局的街頭藝人審查不服而提出的行政訴訟,宣判文化局敗訴。不只撒銷了北市文化局「不通過」的結論,同時指出了「審查、發許可」的街頭藝人管制制度有違法問題,法官更提出藝文活動屬於公共空間的言論自由,不可被任意限制或是事前審查禁止;如果法官認為北市 ...
上週四(1/2)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紙判決,針對一起對台北市文化局的街頭藝人審查不服而提出的行政訴訟,宣判文化局敗訴。不只撒銷了北市文化局「不通過」的結論,同時指出了「審查、發許可」的街頭藝人管制制度有違法問題,法官更提出藝文活動屬於公共空間的言論自由,不可被任意限制或是事前審查禁止;如果法官認為北市 ...
上週四(1/2)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紙判決,針對一起對台北市文化局的街頭藝人審查不
服而提出的行政訴訟,宣判文化局敗訴。不只撒銷了北市文化局「不通過」的結論,同時
指出了「審查、發許可」的街頭藝人管制制度有違法問題,法官更提出藝文活動屬於公共
空間的言論自由,不可被任意限制或是事前審查禁止;如果法官認為北市的「審查制」超
出必要的限制,那在台灣是否有其它不一樣的街頭藝人管理型式嗎? 他們是否就完全沒
有問題呢?
服而提出的行政訴訟,宣判文化局敗訴。不只撒銷了北市文化局「不通過」的結論,同時
指出了「審查、發許可」的街頭藝人管制制度有違法問題,法官更提出藝文活動屬於公共
空間的言論自由,不可被任意限制或是事前審查禁止;如果法官認為北市的「審查制」超
出必要的限制,那在台灣是否有其它不一樣的街頭藝人管理型式嗎? 他們是否就完全沒
有問題呢?
●街頭藝人審查是「管理素質」還是「限制人數」?
提出這起訴訟的是一個雙人樂團「流浪浮雲樂團」,成員Danny解釋,樂團在新北市等其
它9縣市都有街頭藝人的身分,但在台北市卻被以技巧不佳、音不準等理由被刷掉了4、5
次。但Danny認為,台北市文化局心裡真正的考量,是台北市人多、空間少,北市文化局
為了管制街頭藝人人數而有「不通過為原則、通過是特例」的潛規則。
它9縣市都有街頭藝人的身分,但在台北市卻被以技巧不佳、音不準等理由被刷掉了4、5
次。但Danny認為,台北市文化局心裡真正的考量,是台北市人多、空間少,北市文化局
為了管制街頭藝人人數而有「不通過為原則、通過是特例」的潛規則。
Danny說,其它各地區的街頭藝人審查,通過率大約是4、5成左右,新北市的門檻高一點
,審查比較嚴格,委員有包括唱片界人士、音樂總監、產業幕後人員等,通過率大概3成
,但台北市的通過率卻更遠低於新北市,只有1成。Danny認為,這不是實力或技術問題,
而是台北市為了限制人數,才導致大量有實力的街頭藝人都被刷掉的現象。
,審查比較嚴格,委員有包括唱片界人士、音樂總監、產業幕後人員等,通過率大概3成
,但台北市的通過率卻更遠低於新北市,只有1成。Danny認為,這不是實力或技術問題,
而是台北市為了限制人數,才導致大量有實力的街頭藝人都被刷掉的現象。
過去「流浪浮雲」大多是被以「音準不佳、拍子不佳」等理由被刷掉,Danny說台北市根
本是「先射箭後畫靶」,刷掉人後再找的理由。雖然對於技巧面的評語不服氣,但也很難
提出像是「我沒有音準不佳」的證明。直到2018年,這次台北市政府不通過的理由包括了
「使用伴唱帶」,但流浪浮雲是現場彈唱的樂團,根本沒用伴唱帶,審核現場也有錄影存
證,這才讓Danny終於抓到突破點,走上行政訴訟一途。
本是「先射箭後畫靶」,刷掉人後再找的理由。雖然對於技巧面的評語不服氣,但也很難
提出像是「我沒有音準不佳」的證明。直到2018年,這次台北市政府不通過的理由包括了
「使用伴唱帶」,但流浪浮雲是現場彈唱的樂團,根本沒用伴唱帶,審核現場也有錄影存
證,這才讓Danny終於抓到突破點,走上行政訴訟一途。
原本是樂團不接受審查結果的行政訴訟,但法官除了判決樂團勝訴、撒銷文化局不通過的
決議外,更指出這套「審查、發許可」的制度是有問題的。
●北高行的判決說了什麼?
依照台北市文化局目前對於街頭藝人的管理,想從事街頭藝人的人,需要先報名申請「許
可證」,通過審議委員會的「審查」,通過後憑著許可證,才能在公共空間從事藝文活動
(參考)。
可證」,通過審議委員會的「審查」,通過後憑著許可證,才能在公共空間從事藝文活動
(參考)。
北高行上週四(1/2)判決流浪浮雲樂團勝訴(新聞稿),不只判定台北市文化局對流浪
浮雲樂團的「審查不通過」處分無效,更提及了保障藝術自由、職業自由、以及公共空間
的言論自由,指出這套「審查、許可」的制度,本身就有違法、違憲的問題。
浮雲樂團的「審查不通過」處分無效,更提及了保障藝術自由、職業自由、以及公共空間
的言論自由,指出這套「審查、許可」的制度,本身就有違法、違憲的問題。
首先是對於從事街頭藝人工作的「資格」審查,法院表示,人民有職業自由,只有像是對
公共利益、或人民生命、身心健康、財產等權利有密切關係的職業,政府才能以資格、考
試等機制,對人民職業的選擇作出限制。街頭藝人表演的品質,對於公共利益、人民身心
健康財產沒有實質影響,採取資格考試的制度限制人民從事街頭藝人工作,超過了必要性
的比例原則,而北市文化局訂的這套限制資格的規則也違反了法律保留原則,所以這個「
審查、發許可證」的制度違法。
公共利益、或人民生命、身心健康、財產等權利有密切關係的職業,政府才能以資格、考
試等機制,對人民職業的選擇作出限制。街頭藝人表演的品質,對於公共利益、人民身心
健康財產沒有實質影響,採取資格考試的制度限制人民從事街頭藝人工作,超過了必要性
的比例原則,而北市文化局訂的這套限制資格的規則也違反了法律保留原則,所以這個「
審查、發許可證」的制度違法。
法官不只認為「街頭藝人」這個職業無關公共利益,不該透過考試式的許可審查限制,同
時還強調了「藝術自由」的重要。法官指出藝術內容的價值優劣,來自閱聽者的主觀好惡
評價,而個人人格對藝術的喜好,不容許被公權力介入篩選而取代,否則會扼殺藝術創作
發展的多元空間,這也是戒嚴時期歌星證、演員證制度後來廢除的原因。法官表示,政府
根本不該對藝術素質的好壞去設定標準,市場機制自然會進行篩選。至於噪音或是阻礙交
通等問題,則應該從表演的「行為面」,例如由環保局測噪音開罰單等管制即可。
時還強調了「藝術自由」的重要。法官指出藝術內容的價值優劣,來自閱聽者的主觀好惡
評價,而個人人格對藝術的喜好,不容許被公權力介入篩選而取代,否則會扼殺藝術創作
發展的多元空間,這也是戒嚴時期歌星證、演員證制度後來廢除的原因。法官表示,政府
根本不該對藝術素質的好壞去設定標準,市場機制自然會進行篩選。至於噪音或是阻礙交
通等問題,則應該從表演的「行為面」,例如由環保局測噪音開罰單等管制即可。
除了職業自由、藝術自由外,判決的另一項重點,則是強調了「公共空間的言論自由」的
保障。法官表示,在人行道、廣場、公園綠地等公共場域,只要不妨礙通行等通常的使用
方式,人民有言論自由,這個言論自由也包括了商業性藝術表演、言論等,如果政府對這
個言論自由作出事前的審查,又沒有給人民立即司法救濟機會,是違憲的。
保障。法官表示,在人行道、廣場、公園綠地等公共場域,只要不妨礙通行等通常的使用
方式,人民有言論自由,這個言論自由也包括了商業性藝術表演、言論等,如果政府對這
個言論自由作出事前的審查,又沒有給人民立即司法救濟機會,是違憲的。
對於政府「管理」的角色,法官認為應該著重在,當公共空間有限的情況下,該如何提供
不同街頭藝文活動平等的機會,並與一般民眾的交通、休憩等一般使用作出協調與平衡。
●改採「登記制」的台南市
不同街頭藝文活動平等的機會,並與一般民眾的交通、休憩等一般使用作出協調與平衡。
●改採「登記制」的台南市
有別於多數縣市對街頭藝人仍採「許可制」,台南市政府文化局在2018年由「許可制」改
為「登記制」。南市文化局藝術發展科科長蕭靜怡說明,當初就是認為不該用審查的方式
,才改採登記制,登記制至今已運作兩梯次,有出現申請人數增加了約兩倍的情況,但蕭
靜怡認為這也說不上是問題。
為「登記制」。南市文化局藝術發展科科長蕭靜怡說明,當初就是認為不該用審查的方式
,才改採登記制,登記制至今已運作兩梯次,有出現申請人數增加了約兩倍的情況,但蕭
靜怡認為這也說不上是問題。
在空間上,蕭靜怡說文化局接受空間的申請、也會主動聯繫適合的空間公告上網,但如遇
到有街頭藝人在公告空間以外的地方表演、或是民眾受到影響反應的情況,因主要的管理
者還是空間的負責人,如如民間管理的空間有負責人、公園是工務局管的,文化局會看管
理人如何規範空間的使用,並會同空間管理人、或是警察、環保局等單位去了解情況。台
南市管理街頭藝人的要點中也有一些規範,如果街頭藝人違法要點、或是表演違反了其它
法規,可能會給予記點、停權、不得參加文化局舉辦的活動等處分。
到有街頭藝人在公告空間以外的地方表演、或是民眾受到影響反應的情況,因主要的管理
者還是空間的負責人,如如民間管理的空間有負責人、公園是工務局管的,文化局會看管
理人如何規範空間的使用,並會同空間管理人、或是警察、環保局等單位去了解情況。台
南市管理街頭藝人的要點中也有一些規範,如果街頭藝人違法要點、或是表演違反了其它
法規,可能會給予記點、停權、不得參加文化局舉辦的活動等處分。
對於台南市文化局的角色,蕭靜怡認為還是在協助街頭藝人了解相關制度,文化局約會在
3月左右會開放申請,然後會在5月左右辦理工作坊,向街頭藝人說明一些街頭表演的倫理
與相關法規。而有些屬於民間管理的空間,也有邀請街頭藝人表演的需求,在文化局登記
的街頭藝人名單,也會成為這些空間邀請的參考名單。
3月左右會開放申請,然後會在5月左右辦理工作坊,向街頭藝人說明一些街頭表演的倫理
與相關法規。而有些屬於民間管理的空間,也有邀請街頭藝人表演的需求,在文化局登記
的街頭藝人名單,也會成為這些空間邀請的參考名單。
「登記制」或許是另一套可行的方式,型式上不再對街頭藝人資格進行審查式的限制,較
不會有違反職業自由的爭議。不過在公共空間的議題上,仍是一道難解的習題。文化局不
充任管制的角色後,公共空間的管理也就會回到各個所屬的機關部門、或是委託的民間管
理單位。在這個層次上,就不僅僅是文化局與街頭藝人間的爭議,而是在社會習以為常的
「管制邏輯」下,更廣泛的戶外藝文活動,可以如何使用公共空間。
不會有違反職業自由的爭議。不過在公共空間的議題上,仍是一道難解的習題。文化局不
充任管制的角色後,公共空間的管理也就會回到各個所屬的機關部門、或是委託的民間管
理單位。在這個層次上,就不僅僅是文化局與街頭藝人間的爭議,而是在社會習以為常的
「管制邏輯」下,更廣泛的戶外藝文活動,可以如何使用公共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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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01-20 14:03 ■ [新聞] 北市街頭藝人制度大變革!改採登記制 未來不須考證也可演出
● 01-20 17:00 ■ Re: [新聞] 北市街頭藝人制度大變革!改採登記制 未來不須考證也可演出
推 : 推 本來就應該採登記制1F 01/20 17:01
推 : 本來就該用登記制 該去注意的是登記了有沒有真的使用2F 01/20 17:02
→ : 台南好幾年前就採登記制了3F 01/20 17:02
→ : 但是要去上課XD
→ : 但是要去上課XD
推 : 電視上的不考考街頭的很怪啊5F 01/20 17:04
推 : 要證照才能賣藝本來就很奇怪6F 01/20 17:04
推 : 但台南也等於是總量管制 因為不常辦7F 01/20 17:06
原來如此。這篇報導是一年前的事,當時台南市府改登記後才辦兩批,人數變兩倍,
看來後續還是有些實務問題要面對的。
推 : 街頭藝人以後要變街頭怪人了8F 01/20 17:06
→ : 理論上素質低的會被市場淘汰9F 01/20 17:08
※ 編輯: zhwang77 (1.160.13.123 臺灣), 01/20/2021 17:10:00推 : 學藝不佳沒人買單就唱不下去,審查個頭啦10F 01/20 17:11
推 : 讓市場來決定是對的 之前美國也有一個歌唱的超爛的亞洲人11F 01/20 17:11
→ : 爆紅 所以歌唱得好會不會爆紅沒有絕對的關係 是說他也紅沒
→ : 多久就不見了
→ : 爆紅 所以歌唱得好會不會爆紅沒有絕對的關係 是說他也紅沒
→ : 多久就不見了
推 : 有些作興趣的不缺錢,也是亂唱好嗎,台中一堆在公園駐點14F 01/20 17:20
推 : 會擔心被搶飯碗而怨懟勇於抗戰的那些人可以7414了,可悲15F 01/20 17:20
→ : 吵死人了16F 01/20 17:20
推 : 街頭怪人 XDDD17F 01/20 17:23
推 : 這樣顯而易見就是會變一堆8+9來搶生意18F 01/20 17:26
推 : 考試也只是要控制街頭藝人的數量,以後可能搶很兇19F 01/20 17:40
推 : 映像比較深的一則新聞是歌手潘美辰去考也給判不及格。20F 01/20 17:55
→ : 這真的是笑話了。
→ : 這真的是笑話了。
推 : 人人都可擺就有搶地盤問題,後面有的玩了22F 01/20 18:11
推 : 推23F 01/20 20:15
推 : 潘美辰一直過不了真的很好笑,可以登上就可板的新聞了24F 01/20 20:24
推 : 這個好玩25F 01/20 20:40
→ : 街頭藝人審查制本來就有問題 應該說是很高比例碰到有問題的26F 01/20 22:49
→ : 評審在那邊拿翹
→ : 大政府思維又一管過頭案例 什麼都要審查通過才可以 公務員自
→ : 己又不敢承擔審查壓力 就找幾個委員來背書
→ : 評審在那邊拿翹
→ : 大政府思維又一管過頭案例 什麼都要審查通過才可以 公務員自
→ : 己又不敢承擔審查壓力 就找幾個委員來背書
推 : 台南已辦3次不是2次,一年辦1次是因為上課要租借場地等30F 01/21 00:22
→ : 程序及經費問題
→ : 程序及經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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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281
1樓 時間: 2021-01-20 20:44:21 (台灣)
→
01-20 20:44 TW
藝術是很主觀的,有審查考照機制真的很故意,民眾不喜歡的街頭藝人,他們無法賺到錢或成名,自然會被淘汰,一直都讓人懷疑做出考照機制是不是要養肥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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