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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1-05-12 07:36:49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changyuheng (Henry Jr.)
標題 Re: [爆卦] 等等要被強制拆屋還地怎辦?急!在線等
時間 Tue May 11 10:41:13 2021


我是原 PO,感謝各方大佬先進指導,有點趕時間,先挑幾個重點回:

1. 關於沒附判決書。

因為判決書是以國土測量中心提供的地籍資料為基準做判決,
但我們認為該地籍資料有爭議,
所以基本上沒有交集。

我認為法官根本是基於錯誤的事實基礎來下判決,
要講這個篇幅會太多太雜,
所以才沒附判決書。

簡單來說,
如同前文所說,監察院已指出,國土測量中心的地籍重測正確率只有 37%,
可以說是錯太大,一旦國土測量中心在本案重測,那全國不知道有多少官司會受影響。

在官司中,我們也明確地感受到,法官無法對地籍圖提出質疑。
一審時,臺糖的地還只有二大塊,分別為 1166 和 1166-1,
我們提出臺糖這 1166 系列地中,包含 3 ~ 4 米寬大水溝不合該地地籍調查的結果後,
臺糖在一審向都市發展局申請土地分割獲准,才會有現在的 1166 之那麼多號。
依法,訴訟過程中不能變更訴訟標,臺糖不應該能在一審過中程執行土地分割,
但是他們變了,一審的法官准了,二審我們提出異議,二審法官說那是一審的事。

判決書中說的經指界後認定沒問題,這是非常荒唐的。
如果有問題,在民國 65 年地籍調查時就有問題了,
不會等到民國 66 年地籍重測才有問題。

而且民國 66 年地籍重測時,
我們房子已經在土地上了,房子下面是地基,看不到界指要如何指界 =.=?
在官司之前,也根本沒人到我家量過地。

以前這條水溝的二側都是田,國民政府接收後,把很多田產歸到臺糖名下,
臺糖的 1166 就是這樣來的。而後空軍又跟臺糖租下這塊 1166 的地,並在其上蓋眷村。
後來我家買了房子,空軍眷村和我家,就是以水溝為界。這些往事都有歷史資料可尋。

我們家旁邊的那段水溝,以前剛好是臺中市西屯區和北屯區的交界,我們有文件證明。
我們家是在西屯區,有門牌為證。
水溝既是西屯區和北屯區的區界,臺糖 1166 系列地又都在北屯區,
那我們就沒有佔到臺糖的地。
重測不是只看經緯,還要依實際地貌,這個在地籍測量實施規則裡有明訂。
憑什麼就是臺糖變大、農田水利會偏移、我們家變不見?


2. 關於我們房子下的土地是否本應屬於農田水利會。

農田水利會的 731 系列地,再怎麼樣,也要能完全涵蓋淺藍色大水溝才對,
因為那條大水溝在日據時代就是灌溉用溝渠。
是國民政府來臺後,才把這些灌溉用溝渠是分給農田水利會的。

再來 731 的地目是水,不是水利地;
而我們家是在地上,不是地目水所說的埤圳用地。
目前 731 在地籍圖上,也沒寬到能同時涵蓋水溝和其週邊延伸的土地。

731 就是位移了。
只要把 731 的地籍移回水溝,我們就沒佔到農田水利會的地。
而且因為臺糖 1166 是在農田水利會 731 的右側,那我們更不會去佔到臺糖的地。


3. 買於買賣合約

民國 50 年的買賣合約我們有。
目前手邊沒有電子檔,之後再補。


4. 關於權狀

早年這東西叫建物保存登記。
我爸跟我說,以前很多房子,即便是鬧區的房子,都沒有建物登記。
用現在的標準來說通通是違建,但當年違建太多,所以不像現在這麼敏感。

更新:關於違建,請見推文補充說明。

我們並非故意買違建,以當時的教育程度、文件完善程度、驗證方便性,
僅管有買賣合約,也很難知道有沒有被騙。
即便是當今的房屋買賣,還是常有爭議,尤其是預售屋。這事在當年可以說就是看運氣。

我們民國 70 幾年有嘗試做建物登記,要登記時才發現土地面積比房屋面積小。

我們立刻就請人、請代書、請地政事務所,來丈量土地,要把土地買下來。
我們當時買下來了,丈量的人也都說沒問題了,
我們家也有門牌號碼,就以為建物登記已經完成了。
到 101 年被告才知道,原來當年最後沒有登記好建物,而且新買的土地範圍,
依照現在新的地籍圖,還是比房屋佔地小。

我知道光是沒有權狀,就大逆現在的風向,但還是希望大家能設想一下,
當年我祖父、母受戰事影響遷徙來臺,在幾乎沒受教育的情況下,
老老實實按規矩捧著積蓄去跟別人買房子,法規可能不太懂,但絕對是善意。

所以我們應該是沒有權狀也沒有稅單,這我要再跟我爸確認一下 QQ
但是,我們一直以來都是願意買的。
不是該地不能販售所以我們沒買,是早年地籍圖太亂,我們買了二次都買錯 =.=

另外,如果該地不屬於農田水利會和臺糖,
根據民法,善意、不知情的情況下,和平使用 10 年或 20 年,
有權主張優先購買權或所有權。


5. 若該地非農田水利會與臺糖所有,那算誰的?

如果重新測量後,發現是我們的,就結案。
如果重測後發現是新增土地,那就是未登記土地,
應屬國有財產局所有。

但不論如何,都不會是二位原告的。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裡有寫,測量要依據使用現況。
我們家的房子已在該地屹立了一甲子,沒道理重測後房屋下的土地被重新劃歸他人。


6. 新舊地籍圖比對

我們手上有臺糖的新舊地籍圖,但我現在手邊沒有電子檔能直接比對給大家看。
我們有印在投影片上上下對照,
非常確定在我們家那一段的邊界是有改變的。

7. 關於請律師

我們是好幾戶一起被告的,一、二審別人有請律師了,我們就跟著用,沒有再請。
後來知道,每戶的情況各有不同,
三審的時候就有請律師寫訴狀。


題外話,雖然我們手上的紙本文件以前都大都有掃描成電子檔,
但後來我爸 Windows 7 電腦一直沒升級,中勒索病毒,他又完全沒有備份,
勒索病毒的歹徒又不給殺價,一定要拿 0.09 BTC,
網站上的單檔試解 demo 又是壞的,
所以我們就沒付錢拿回來。
請大家注意重要檔案要做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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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紅塵心中陳,夜夜頁頁念佳人。 - 珩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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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aron5566: 推!可以去找國昌和顯智1F 05/11 10:42
iam0718: 沒有交集 找的律師不夠強吧2F 05/11 10:42
FrankChaung: 判決階段找好律師攻防,會比判決之後執行階段再喊有用3F 05/11 10:43
tn00270144: 化身刁民吧~4F 05/11 10:46
cutbear123: 官司打到三審敗訴惹 現在想用輿論翻盤嗎5F 05/11 10:46
RRADA: 也沒得翻啊,看看時間,怪手現在都在外面等了6F 05/11 10:46
johnny9667: 可以開拆房子的直播嗎?7F 05/11 10:47
dk2486248: 不是 你太晚說了吧8F 05/11 10:49
家人並不團結,多數家人都是佔在法院怎麼說怎麼對的立場。
所以在今年以前,我是被嚴令禁止參與這個案子的,
連打聽是怎麼回事都不行。

dk2486248: 你還有房子嗎 不然你今晚不就睡公園?9F 05/11 10:50
addog74: 三審定讞了就不要想操縱民粹來影響執法10F 05/11 10:50
addog74: 人家說惡法亦法,不爽就等下次買房時注意,沒在跟你耍特
addog74: 例耍特權
thankyoualot: 建物沒有規定一定要做保存登記,不會因為沒有保登就13F 05/11 10:52
sesame307: 家人都不管了14F 05/11 10:52
thankyoualot: 叫違建  小小釐清15F 05/11 10:52
如果是這樣就更好了,那我們就不是違建啦!

BUMAS: 土地分割未必會變更訴訟標的,只是行政上的登記而已16F 05/11 10:53
但他們變更後,我們就不能提,水溝在他們土地裡面不合理這個觀點。

thankyoualot: 雖然沒有違建 但不代表就沒有占用到別人的土地@@17F 05/11 10:55
這就回到對地籍的認定了,如果本就是我們的,那就沒事,
如果是國有財產局的也好辦,依法可以承購。

BUMAS: 我記得判決書有寫那水溝只是排水溝,跟地界無關18F 05/11 10:56
這就是我爸最不爽的地方,他從小在那長大,地界在哪他很清楚。
而且臺糖還在他們跟水溝之間拉了鐵皮圍牆ㄟ,
誰會在自己家裡拉圍牆 =.=

yaritai: 現在怪手拆的進度到哪了呢?19F 05/11 10:58
frank00427: 看來就是一連串的衰小,當初的賣家雷、重測的公務員也20F 05/11 10:59
frank00427: 雷、請的代書地政也雷,這麼久法院當然照既定的判,只
frank00427: 能說這種幾百萬的不要省那幾萬塊多請個人來重複確認
dongchi: 現況當地籍,好棒棒23F 05/11 11:02
我們的訴求很簡單,公開、透明重新測量地籍。

dixieland999: 所以說知識份子已死,有資訊優勢的人不會幫助人24F 05/11 11:04
dixieland999: 只會用資訊優勢來壓榨別人賺讓自己開心的錢
hsgreent: 好奇問 照你原文附的圖 你家(綠框)是坐落在731-5、26F 05/11 11:10
hsgreent: 1166-10、1167-8地號上?
綠框我沒畫準,不過我們就是壓到 731-5 和 1166-10,詳細我要問我爸翻資料。
另外我們是 609,609 旁那塊沒寫字的是 1167-7,就是我們民國 70 幾年又買到的。
1167-8 和 1167-9 是國有財產局的,我們發現地籍有問題後就第一時間向他們租了。
也曾經跟農田水利會租過 731-5,該往前賠償的五年都有賠。
後來他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塊地離捷運站只有 500 公尺,想收回去賣建商,
就不租我們了。不租就算了,還直接提告,完全沒有通知。

william7713: 你都三審輸了才來講是能幹嘛28F 05/11 11:14
william7713: 這是法治社會不是輿論社會啊 大佬
是法官不理我們啊!
地籍圖明顯有錯誤,我們也舉證了,
還能下這判決,我們能怎麼辦QQ

linzero: 感覺法官也是照官方戶籍等資料來判案。如果不能在法理上30F 05/11 11:17
linzero: 推翻官方資料有誤,進而讓法官認同。那法官也只能照官方
linzero: 地籍資料來定案了
linzero: 前面地籍打錯成戶籍
linzero: 而且可能不只是讓法官認同你的地籍說法,而是要官方直接
linzero: 認錯而修正地籍資料?
我們希望地政事務所可以要求重測,不過他們一直推托。

lbsiii0315: 法官當然以目前地籍去判決,你認為地籍有問題就去告36F 05/11 11:21
lbsiii0315: 確認經界之訴好嗎?
了解,謝謝!

william7713: 你們應該有請律師吧   我是覺得蠻雷的38F 05/11 11:22
我爸說他找的律師,都比他還不懂。

linzero: 不管有沒有推拖,實際上目前官方正式資料就是跟你說的不39F 05/11 11:23
lbsiii0315: 你現在是拆屋還地 就是照目前地籍去判,搞到三審了還40F 05/11 11:23
linzero: 同41F 05/11 11:23
lbsiii0315: 不懂?42F 05/11 11:23
fan0226: 那你70幾年是跟誰買,我也很好奇,照你這樣講43F 05/11 11:25
應該是跟國有財產局。

willieliu: 「這就是我爸最不爽的地方,他從小在那長大,地界在哪44F 05/11 11:26
willieliu: 他很清楚。」
有天然地貌的區域,地界確實通常是以之為界的。

fan0226: 地籍一直在變動,你隨便跟一個自然人買46F 05/11 11:26
fan0226: 就等於有地籍不覺得很奇怪
有買到,只是不知道買小了。

fulongb210f: 找測量公司。不過可能要3、40萬元48F 05/11 11:28
fan0226: 應該?你連跟誰買都不確定,我覺得你應該怪怪的49F 05/11 11:29
我記得我爸是跟我說跟國有財產局買的,
總之 1167-7 有買到,當時跟誰買再查一下文件就知道了。
只是文件都在我爸那,我所以我先用應該。

fan0226: 應該當下要覺得怪怪的,有沒有登記竟然會不知道50F 05/11 11:29
當時是我祖父以我祖母的名義買的,
官司打出來的時候我祖父已是百歲高齡,
很難重新描述當時的情況。

poison5566: 沒有土地權狀不是很 fk up 的一件事嗎? 幾十年竟然都51F 05/11 11:38
poison5566: 沒人處理
被告之前,家人以為地的事已經在 70 幾年再買的時候搞定了。

waakye: 這就是請的律師不給力的結果53F 05/11 11:38
bardeqeq: 往前賠償五年是占用的補償...所以你們當時就知道占用啦54F 05/11 11:42
被告以後,這件事才在我爸這一輩,花了很多年搞清楚的,
我們有心想解決,所以租。租 731-5 的時候,農田水利會要我們賠錢,
我們也應要求往前付佔用的賠償了。

有趣的是,農田水利會跟我們的租賃合約上,一直沒有明確的地界。
我們三年租約到期要續租時,請農田水利會補上地界,
他們就立刻翻臉提告。

dongchi: 重測還不算公開透明?那乾脆你想要多大自己畫就好了,厲55F 05/11 11:45
dongchi: 害了
這還是可以檢驗的吧?
如果今天是你家突然被劃給隔壁鄰居了,你要怎麼辦?
無條件信任公權力嗎?

bardeqeq: 要人花4千多去鑑界...你們繳的租金有這麼多嗎?57F 05/11 11:53
poison5566: 你爸說跟國有財產局買 那不會沒有地契權狀吧?58F 05/11 11:55
據我所知,609 和 1167-7 都有。

bardeqeq: 租約內容放上來,搞不好還有他們需要的時候無條件歸還59F 05/11 11:56
我們沒有不還啊!
農田水利會沒有通知要還,租約到期後不久就直接提告了。
這件事在法院裡問過,他們也同意就是這樣。

bardeqeq: 哪告到現在這麼久了.............60F 05/11 12:03
農田水利會提告之後我們也沒辦法租了沒錯,
但是我們也發現,他們 731-5 地籍不應該在那邊。
如果地籍圖畫正確的話,我們其實不用付他們租金。

bardeqeq: 水利地不是一定在水溝上好嗎...旁邊也是可能的...61F 05/11 12:08
bardeqeq: 以前有奇怪觀念水溝中心左右多少是水利用地..是錯的
水利地不是水沒錯。原文有說 731 地目是水,不是水利地。

bardeqeq: 哪水利用地地目是絕大多數水利用地地目是水沒錯呀63F 05/11 12:19
bardeqeq: 哪水利用地地目是什麼?絕大多數水利用地地目是水沒錯呀
是我搞錯了,水利地的地目是水。
我看網路上的說法,以為地目為水和水利地是不同的,原來水利地的地目就是水。謝謝。
不過 731 系列還是明顯偏離水溝,只 731 移回水溝上,我們就不會佔到它了。

kausan: 土地權狀有嗎。不是建物的65F 05/11 12:37
kausan: 連土地權狀都沒有穩輸的 連翻盤的機會都沒有
kausan: 現在可行的辦法就是你房子被拆後再去告當初賣你房子的人
kausan: 買賣契約留著 刑事民事一起告 看看有沒有機會
aragorn747: 你說的跟新聞報導詢問的都不一樣,整天只想用法官看69F 05/11 12:43
aragorn747: 不懂當藉口
aragorn747: 另外民國50年都有地契了,你在那說早年都沒有,這麼愚
aragorn747: 蠢的話還真敢說
這都是聽家人說的,如果講錯了,謝謝你的指正!
請問我說的內容和新聞報導哪邊有出入呢?
新聞的資料也是我們提供的,照理說應該是一致的才對。

另外以我們手上的資料來看,若做地籍重測,我們家房子下土地的契約如果不對,
是很有機會可以向國有財產局購買的,所以其實應該沒差。
前面有網友點出關鍵,我們可能是在幫別人(國有財產局)爭土地。

不過我們買房的時候,並不知道土地有問題,照理說,
我們善意、和平使用超過 20 年,真的早知道有問題想佔地的話,
可以民法 772 條相關法規申請成為所有權人。

https://bit.ly/3eBp8uB
民法§ 772 相關法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歡迎使用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本網站提供各界經由網際網路單一窗口簡單、方便、公開查詢法規資料及各機關法規網站,以達有效管理及公開法令資訊,建構法治社會之目標。 ...

 

我們在被告之前,就真的不知道原來地籍這麼亂,所以也沒去申請。

fakeimage: 沒土地權狀應該早點看開爭取提高地上物補償 然後看台73F 05/11 12:57
fakeimage: 糖賣給哪個建商 把你們之前補買的地也高價賣給那建商
goal770711: 第一、二審沒請律師呵呵75F 05/11 13:11
這個前面有說,因為是好幾戶一起被告,鄰居有請,我們就跟著一起用了。

hosen: 看就知道不懂法在哪裡耍賴76F 05/11 13:12
請問我哪邊理解錯了嗎?
我們也沒有耍賴吧……

goal770711: 上三被最高用447也是剛好而已77F 05/11 13:13
ckitwei: 基本上你的想法錯誤很大,我認為你去和該地政的測量課長78F 05/11 14:48
ckitwei: 了解一下,會比較好和你說明。
請問可以先說一下是哪邊有問題嗎?

zxasqw0246: 所以被拆了嗎ㄏ80F 05/11 15:23
zxasqw0246: 很明顯就你爸自以為懂啊 搞到現在這樣
我們都沒有自以為懂,
也是四處詢問請人幫忙,
現在才有手上這些資訊的。

eggbird: 台糖內規是88年之前占建可租賃,你該不會死都不租?82F 05/11 15:48
我們本來不知道被劃給臺糖了。

※ 編輯: changyuheng (220.134.201.238 臺灣), 05/11/2021 16:55:03
NightSoul: 你認為你的問題出在地籍圖,就應該想辦法要求重新鑑界83F 05/11 18:25
NightSoul: ,不然法官只能依手頭上資料判決
taimu: 沒土地權狀。  其他都不必說了 爭也爭不出土地權狀85F 05/11 20:53
ImHoluCan: 不是在台北,尤其是在台中都能找人瞧86F 05/11 21:21
ImHoluCan: 地方事物不是可以喬嗎==?
ImHoluCan: 還是你們那一區沒那種人?
ImHoluCan: 要是在沙鹿或海線就找顏清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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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 zerou80 說瞎!
1樓 時間: 2021-05-12 07:38:41 (台灣)
  05-12 07:38 TW
···
民進黨連台鐵死49人都無所謂了
2樓 時間: 2021-05-12 07:52:50 (台灣)
+1 05-12 07:52 TW
以前賣賣房屋都只有房屋本體而已
沒有什麼土地概念..
除非是買土地來蓋房子的.才會知道土地跟建物是兩筆買賣
甚至連賣的屋主自己都不知道..
所以原屋主的後代跟買屋的後代常會有紛爭..
一堆日治時代的房子幾乎都有這種問題..
後來因為房價飆漲.即便是再花一筆錢買土地還是划算 當時經濟不錯.民眾也還能夠有餘力再花一筆錢. 大家還是因為買一買.省掉後續的麻煩 再後來就真的因為土地房產已經漲得不像話了 大家就寧可直接打官司爭取房產. 或傾向不打官司.直接拆屋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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