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diabloex.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5-07-25 03:13:06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Re: [難過] 我今天面試了5個工作
時間 Sun Jul 5 13:15:58 2015
好 雖然拖了很久,不過實在太忙,才回到家有電腦 說要分享處理案例就分享一下吧
文極長謹入! 另外小弟非法律背景,如有錯誤還請提出修正幫補充~謝謝<O>
首先幾個原則,在這邊我們只看勞工的權益方面,看了那麼多人的回應,也知道資方有資
方的辛苦,但是我們暫不探討,因為真的牽涉甚廣(房價、價值觀、人民習慣、政治等..)
再來為了讓大家體會一下收入差異的比例,本魯大學畢業月薪36K周休二日,每天工作8小
時(已扣一小時午休),其餘一切依照勞基法或優於勞基法,在台南的小公司(非南科)。
方的辛苦,但是我們暫不探討,因為真的牽涉甚廣(房價、價值觀、人民習慣、政治等..)
再來為了讓大家體會一下收入差異的比例,本魯大學畢業月薪36K周休二日,每天工作8小
時(已扣一小時午休),其餘一切依照勞基法或優於勞基法,在台南的小公司(非南科)。
講到勞工這個議題真的讓我一肚子火,跟朋友討論的想法是一句結論:
「勞方再繼續站資方立場替資方講話,這個國家會完蛋」說得有點憤世啦,不過我覺得勞
工權益真的越來越差了,吃苦耐勞的台灣人開始沒有以前那種「努力就會被看到」的感覺
本魯最近身旁朋友有三種勞資糾紛案解決,都是台南市的案件,基本上可分為:
本魯最近身旁朋友有三種勞資糾紛案解決,都是台南市的案件,基本上可分為:
1.超時工作未給足加班費(單純未給足加班費)
2.嚴重違反勞基法(無勞健保、未給加班費、低於基本薪資)
3.扣薪部分
第一種案件有2個小案例:
案例一:在台南市新營某營建商工作近10年,期間薪資為3xk,時常加班,後來因為認為公
司太坑、老闆腦殘沒前途,主動辭職並向公司要求補齊加班費,公司調解後與勞方協商賠
償850k五年份加班費(打折過、應算利息),其中加班費並不是以底薪計算,調解委員會問
你當初談好的月薪價碼是多少,就以此計算,這個案件的理解較少,但先讓大家知道加班
費累積起來的可怕。
司太坑、老闆腦殘沒前途,主動辭職並向公司要求補齊加班費,公司調解後與勞方協商賠
償850k五年份加班費(打折過、應算利息),其中加班費並不是以底薪計算,調解委員會問
你當初談好的月薪價碼是多少,就以此計算,這個案件的理解較少,但先讓大家知道加班
費累積起來的可怕。
案例二:在台南市關子嶺某知名飯店,廚師薪資約28k,扣除休息時間,每天工作9小時,
月休4天,即將申請勞資調解,這個案件是我的朋友目前遇到的,其實他環境不差,但我也
是事前跟他講,打卡紀錄全部拍照存證,就算沒打卡紀錄每天上班下班都拍公司裡面的時
鐘,證明你被綁在那裏。以他的狀況來說,飯店業者為八大行業,可自由調整兩周間工作
時間,每天上限10小時,ok所以每天工作9小時不發加班費是沒問題的,但如此一來加班費
的計算暫時只能從工時下手:
月休4天,即將申請勞資調解,這個案件是我的朋友目前遇到的,其實他環境不差,但我也
是事前跟他講,打卡紀錄全部拍照存證,就算沒打卡紀錄每天上班下班都拍公司裡面的時
鐘,證明你被綁在那裏。以他的狀況來說,飯店業者為八大行業,可自由調整兩周間工作
時間,每天上限10小時,ok所以每天工作9小時不發加班費是沒問題的,但如此一來加班費
的計算暫時只能從工時下手:
9*26(每個月30天) - 84*2(勞基法兩週84小時的規定) = 66(小時)
也就是每個月超時工作66小時,加班費應以月薪換算為時薪後*2
→28k/30/9*2*66 = 13689(元/月加班費) 算起來月薪41k....比我還高不少
當然這不是對資方最優惠的計算方式,畢竟也還沒正式調解,到時會怎麼算就看資方怎麼
凹~
補充加班費重新計算:每月超時部分66小時,勞基法每月加班上限46小時,因此20小時的
薪資為兩倍計算(並且違法)這樣算起來就是28k/30/9*2*20 + 28k/30/9*1.33*46 = 10492
月薪約37k感謝網友補充這才是合理算法,依照這個比例算下面的全公司加班費大約會變成
24000000 * (10492/13689) = 18394915 等比例減少應該不會差太多?懶得重算XD
再次補充:目前新版規定單周工時為40小時(雙週80小時,八大行業雙週中可自由調動),
月加班上限為54小時,算起來單月加班費為28k/30/9*2*18 + 28k/30/9*1.33*56 = 11457 更多了XD 而且仍超時18小時~違法
P.S.目前這邊工時是以實際上班每天9小時的情況來換算時薪。
該飯店員工超過40人,房務人員薪資低於最低薪資(違法)試想如果整間飯店聯合申訴,
飯店要補償的加班費可能會高達10k*40*12*5 = 24000000 (勞資申訴追訴期5年)
各位勞工,看到團結的力量沒,知道公司欠你多少錢嗎?這個金額要讓公司倒應該不難吧
雖然這只是一個「希望」 但我覺得不管怎麼扣 扣一扣將近8位數還是不過份吧
加班問題應該是勞資爭議的大宗之一,提醒一下各公司行號,順便讓大家知道,加班費的
算法為每天工作超過8小時的部分開始計算,以小時計,月薪制則先換算成時薪,第9小時開始時薪*(1+1/3)、第11小時開始時薪*(1+2/3),第13小時開始等同假日或排休
時間,時薪*2;此外第13小時起的工作,資方違法,可開罰2~20萬,並可連續開罰。
加班費之計算必須以勞基法規定之1+1/3計算,之前有公司以1.33計算,少給9元而受罰!
關鍵字:"雇主少給9元加班費慘罰2萬"
第二種案件為,在台南市某政商關係良好音響公司上班的工讀生,於離職後半年後,提出
勞資調解調解前公司即打電話主動和解,並賠償欠薪與加班費共16k(實際上還要計算利息)
該公司的員工「福利」如下:
該公司的員工「福利」如下:
時薪100元、未投保保勞健保、未計算加班費並超時工作。
由於是音響公司,常會因為活動關係而超過工時,當事人指出曾有當天工作20小時的紀錄
,因此短短兩個月的打工,領到的補薪資與加班費計算後為16k。事實上當事人在工作期間
曾遭音響設備壓傷,施工現場未戴安全帽,老闆也當沒事,存在工安問題的話又涉及勞動
檢查可開罰的問題。目前在考慮要幫他們申請勞動檢查....XD
,因此短短兩個月的打工,領到的補薪資與加班費計算後為16k。事實上當事人在工作期間
曾遭音響設備壓傷,施工現場未戴安全帽,老闆也當沒事,存在工安問題的話又涉及勞動
檢查可開罰的問題。目前在考慮要幫他們申請勞動檢查....XD
當事人和老闆談和解時,老闆還認為「給予低於最低薪資的時薪、沒給勞健保,是很正常
的事」,這種老闆應該不會只有一個。
勞檢內容前面已有30cm鄉民詳細地說明了:
一、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令所禁止使用者。
二、有違反勞動法令者。
三、有職業災害原因鑑定所必須者。
四、其他經勞動檢查機構核准者。
其中施工過程的安全措施,是會影響到造成職災的可能性的,據了解有正職人員受傷放無
薪假的狀況;這個案例明顯指出:勞工甘願做願意受,造成資方對於工時、薪資等等各項
勞工福利的誤解。
薪假的狀況;這個案例明顯指出:勞工甘願做願意受,造成資方對於工時、薪資等等各項
勞工福利的誤解。
第三種案件其實常常發生,這邊要提出的同時有2個小案件,都是發生在我朋友身上,
1.台南市東區某加油站時薪115工作未滿一個月,拒絕支薪→揚言提告後補發薪水8k2.台南市在地運輸業月薪28k,工作一周後不爽做,拒絕支薪→申請調解未到場→提告後
開庭前資方主動和解,補發薪水7k。
大家一定要非常了解一件事情,非常! 非常!我想有在看就業板的會知道....
那就是:
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減發給勞方的薪資。
是常識,但還是有人不知道....沒錯,是任何,也就是說不管你是不是找錯錢開錯發票、拍賣標錯價讓公司虧爆、還是一個
月只來上班一天,公司都不能扣你薪水。
公司只能「事後」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你支付賠償,並且需證實你的所作所為造成公司有
所損傷。
對於時薪制的認定,許多公司會說上班滿30分鐘才算一小時,但勞基法可沒有說可以這麼
認定,一個小時中,只要你有上班1分鐘,就必須支付時薪、一個月中只要有上班一天,就
必須支付月薪。←這並不是鼓勵以後大家都打混坑公司,不合理就算開庭也不會贏。只是
要強調:公司不能用「上班未滿多久來不發薪水」。
認定,一個小時中,只要你有上班1分鐘,就必須支付時薪、一個月中只要有上班一天,就
必須支付月薪。←這並不是鼓勵以後大家都打混坑公司,不合理就算開庭也不會贏。只是
要強調:公司不能用「上班未滿多久來不發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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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勞工,真的是拜託勞工朋友重視自己的權益,因為我們可能不知道自己努力工作、
加班、超時工作,到底有多高的價值,公司全部優於或符合勞基法但薪水過低,那是經濟
問題,政經方面我沒什麼好說,也非短期能解決;反觀法規如山,勞基法已經是對勞工
加班、超時工作,到底有多高的價值,公司全部優於或符合勞基法但薪水過低,那是經濟
問題,政經方面我沒什麼好說,也非短期能解決;反觀法規如山,勞基法已經是對勞工
最低限度的保障了,公司開出未達勞基法的待遇本身就不合哩,希望勞資雙方不要再當作
理所當然....
其實我覺得勞基法應該編入義務教育啦,課綱改來改去只會搞政治真的是沒要醫,幹。
經歷一些身旁的勞資糾紛案後,請大家一定要相信,勞工局是站在勞方這邊(我甚至
覺得對資方超不友善),而且對勞工局調解人員的立場來說,調解成功才有"業績",所以
他們基本上是會努力促成成功的,調解成功率還是算高的。
關鍵字:善用勞資爭議調解,何必對簿公堂
也講一下反例....
調解成功是具有強制力的,但事實上調解面對一些不願配合的企業還是很難處理,調解
破局,勞工也只能以民事訴訟提告,冗長的訴訟對資方明顯有利,勞工真的夠命苦;不要
連基本權益都不去爭取,也不要扯別人後腿養成慣老闆「不爽不要做」的心態,害了勞方
可能也害了資方。
連基本權益都不去爭取,也不要扯別人後腿養成慣老闆「不爽不要做」的心態,害了勞方
可能也害了資方。
謝謝,打完這篇心情好多了 射後不理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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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07-04 12:24 ■ Re: [難過] 我今天面試了5個工作
07-04 18:01 ■ Re: [難過] 我今天面試了5個工作
07-04 19:41 ■ Re: [難過] 我今天面試了5個工作
07-04 19:50 ■ Re: [難過] 我今天面試了5個工作
● 07-05 13:15 ■ Re: [難過] 我今天面試了5個工作
推 : 勞基法太偏了 你又不能保證學生以後都是勞工1F 07/05 13:19
→ : 我媽媽是老師 他爸爸是老闆 都用不到勞基法阿 學這幹嘛
老闆如果要聘人就要懂勞基法阿....→ : 我媽媽是老師 他爸爸是老闆 都用不到勞基法阿 學這幹嘛
推 : 1F這種心態很不對啊 老闆當然也需要知道勞基法3F 07/05 13:22
推 : 就是有這種人勞工才會ㄧ直被打壓4F 07/05 13:22
→ : 1F...5F 07/05 13:22
推 : 加班費是每天1~2小時才1.33 在超過才1.66 哪有乘2的6F 07/05 13:24
例假日出勤,薪水乘以2哦,包括特休和一般休假推 : 遇到金融海嘯共體時艱也不能減薪嗎7F 07/05 13:25
→ : 老闆違反勞基法又沒很嚴重 有聽過公司違反勞基法停業的??8F 07/05 13:25
推 : 真心覺得勞基法一定要加入義務教育 一堆連自身權益都9F 07/05 13:26
→ : 不懂的爭取的勞工 也相對造成慣老闆的產生
拜託教育部給力啊><→ : 不懂的爭取的勞工 也相對造成慣老闆的產生
推 : 慣老闆該死 但會這樣也是勞工自找的 只會比爛11F 07/05 13:28
→ : 可是他是平日上班每天加班一小時的 加班費應該每天算12F 07/05 13:29
嗯...沒錯啦,其實算起來最便宜的方式是每天算大亂鬥!跛腳的勞動檢查體系如何保障勞工權益? | 張烽益 | 公共政策 | 鳴人堂
台北市勞工局長的i-voting風波落幕後,新任票選勞工局長賴香伶一上台,就雷厲風行地宣布,將針對大眾傳播業進行勞動檢查,大家一片叫好。但是大家或許不知道,其實台灣不是每個地方縣市的勞動局長都能夠像賴 ...
台北市勞工局長的i-voting風波落幕後,新任票選勞工局長賴香伶一上台,就雷厲風行地宣布,將針對大眾傳播業進行勞動檢查,大家一片叫好。但是大家或許不知道,其實台灣不是每個地方縣市的勞動局長都能夠像賴 ...
而且台南申請勞動檢查要跑到高雄...
推 : 不是算起來便宜的方式 你要用勞基法就該用合法的方式算14F 07/05 13:33
→ : 不然你跟那些慣老闆用取巧的方式獲利有啥差別
八大行業可以一天上班10小時,10小時以內都不算加班哦,所以這要看資方如何解釋耶→ : 不然你跟那些慣老闆用取巧的方式獲利有啥差別
好啦為避免爭議,我待會用加班的方式算看看再編輯!
推 : 推16F 07/05 13:34
推 : 公民課程列勞基法17F 07/05 13:34
推 : 我也覺得勞基法要列入教育,不然剛出社會都傻傻的被騙18F 07/05 13:36
推 : 等W大的案例等好久了~19F 07/05 13:36
謝謝..呃我本來還想說乾脆算了XD推 : 推推 就算我遠在南半球也知道 凡華人老闆十個九個賤20F 07/05 13:39
→ : 搞得講中文的人永遠低人一等..倒是歡迎大家來國外工作
→ : 不要懷疑你能力弱 台灣人的戰鬥力是歐美人的四倍!!平均
→ : 搞得講中文的人永遠低人一等..倒是歡迎大家來國外工作
→ : 不要懷疑你能力弱 台灣人的戰鬥力是歐美人的四倍!!平均
推 : 推專業文23F 07/05 13:44
→ : 其實這才是去了國外回不來的原因,事情多一倍,薪水少一位24F 07/05 13:44
我也在籌畫移民中XD推 : 勞基法真得要懂,前同事工作一年半被欠的加班費,大概25F 07/05 13:48
→ : 11萬多,老闆把我資遣後,他們就沒人可以問,現在被凹
→ : 到不到三千元
這就是標準不知道自己行情的例子Orz→ : 11萬多,老闆把我資遣後,他們就沒人可以問,現在被凹
→ : 到不到三千元
推 : 順帶一提,我被資遣後,我要了10萬多的費用XDD28F 07/05 13:58
→ : 積欠的加班費、資遣費、十天的上班薪資跟勞保以多報少
→ : 導致的損失
推重視權益><→ : 積欠的加班費、資遣費、十天的上班薪資跟勞保以多報少
→ : 導致的損失
推 : 這篇應該M31F 07/05 14:04
推 : 推32F 07/05 14:05
推 : 八大行業的十小時,那個應該是套用30-1條變形工時33F 07/05 14:20
→ : 只要經過勞資協商或是工會同意,向地方勞工局報備申請
→ : 通過後,單日不超過10小時,一個月內不超過法定時數
→ : 即可不給予加班費
是的,我記得旅館業是採雙週彈性工時。→ : 只要經過勞資協商或是工會同意,向地方勞工局報備申請
→ : 通過後,單日不超過10小時,一個月內不超過法定時數
→ : 即可不給予加班費
那因為當初談好的每天工時是9小時,所以還是應該用9小時來換算時薪與加班費,
實際上到底會不會用10小時算,就不得而知了,真是複雜啊其實QQ
推 : 政府抓不嚴阿 別人開外掛 你不開就是沒競爭力37F 07/05 14:30
※ chben:轉錄至看板 Tainan 07/05 14:32推 : 專業推38F 07/05 14:33
推 : 給您推39F 07/05 14:34
→ : 一樣的東西 正常人一定會找便宜的買 最後成本高的就會40F 07/05 14:36
→ : 沒辦法經營下去 尤其台灣人愛比價愛殺價的劣根性,這
→ : 種情況會更慘
唉...所以說我上面講不討論資方其實 也是在逃避RRRR Q_Q→ : 沒辦法經營下去 尤其台灣人愛比價愛殺價的劣根性,這
→ : 種情況會更慘
推 : 這篇很重要,擴散希望43F 07/05 14:38
推 : 推~44F 07/05 14:42
推 : 推!!45F 07/05 14:49
推 : 推46F 07/05 14:53
推 : 推這篇啊 怎麼那麼少推47F 07/05 15:05
可能內容沒有新意、公式太多、話太多吧XD推 :48F 07/05 15:32
推 : 好文49F 07/05 15:54
推 : 推50F 07/05 16:12
推 : 我遇過的是下班打卡,但是超時會私底下給薪水51F 07/05 16:23
推 : 推,總歸一句話,告了就來和解,一堆慣老闆52F 07/05 16:27
推 : 我去調解 對方沒出席 算我贏,但他請律師發函說要告我53F 07/05 16:51
→ : 我就不敢拿調解書再到勞工局申訴了 哈哈
是說對方沒出席應該不會直接算你贏吧...調解結果是有強制力的哦→ : 我就不敢拿調解書再到勞工局申訴了 哈哈
不過他能告你什麼?
推 : 推55F 07/05 17:30
推 : 推用心整理56F 07/05 17:49
推 : 也不能保證學生以後都不是勞工57F 07/05 17:56
推 : 推58F 07/05 19:11
推 : 專業推阿!!!59F 07/05 19:14
※ 編輯: wwwqaws (220.134.157.38), 07/05/2015 19:16:44推 : 我推60F 07/05 21:48
推 : 推61F 07/05 22:17
推 : 算我贏呀 對方沒出席就是不打算解釋什麼,當然調解員只能62F 07/05 22:33
→ : 聽信我方,但是對方已先請律師發函給調解員說些我有新人
→ : 教育費用什麼什麼的,然後還有欺騙他們(錄取我後才說要簽
→ : 3年約 我壓著合約書沒簽,等他來討時,我拒簽>他炒我 就是
→ : 為遣散費 其實也才幾佰元 只是想跟公司鬥鬥法)
→ : 然後他就找這2點說告我呀,本來也想再到請勞工局執行,不過
→ : 想想後也還是縮了
→ : 聽信我方,但是對方已先請律師發函給調解員說些我有新人
→ : 教育費用什麼什麼的,然後還有欺騙他們(錄取我後才說要簽
→ : 3年約 我壓著合約書沒簽,等他來討時,我拒簽>他炒我 就是
→ : 為遣散費 其實也才幾佰元 只是想跟公司鬥鬥法)
→ : 然後他就找這2點說告我呀,本來也想再到請勞工局執行,不過
→ : 想想後也還是縮了
推 : 推69F 07/06 10:32
推 :70F 07/06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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