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ott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5-03-06 09:54:33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blaz (開花爺爺)
標題 Re: [難過] 我的房東上新聞了(輔大)(新增回覆)
時間 Fri Mar  6 05:01:29 2015


這一串看完感覺就是。

抓準「學生」怕事的心態,

一皮天下無難事,

是說這麼多人出來發文,

但結果大部分都覺得「撐到合約結束」就好,

怪不得她完全不怕啊。

自己的權益不爭取,

當然就被訟棍給拐了。

這種等級的訟棍,

大概就是專門騙騙涉世未深,

跟覺得自己時間很寶貴,

但是可以隨便丟出個幾萬被騙走,

怕事的小笨蛋們 :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133.6
※ 文章代碼(AID): #1K-CGi-i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25589292.A.FAC.html
AmekawaKou: 心得文 Pass1F 03/06 05:04
受害者那麼多,
卻大部分都自認倒楣,
活該被騙嚕。
kageo101: 看完一串只得到這個結論應該是還沒出社會?2F 03/06 05:05
搞不好出了比你久,
我只知道權益受損就要爭取,
一直覺得麻煩不去爭取到底,
那就是給人家耍好玩的。

受害者一堆,
沒有人想跳出來當頭,
糾集一下自救會,
不管集體訴訟還是上報都容易,
大家都只想等租約到期解脫,
那就活該被騙錢。
※ 編輯: blaz (1.34.133.6), 03/06/2015 05:09:25
Roy22: 臺灣對於訟棍簡直是天堂3F 03/06 05:07
wsx26997785: 看完覺得臺灣好可怕...4F 03/06 05:08
AmekawaKou: 從施工班底 管理公司 一路到現在都談到黑白道了...5F 03/06 05:08
AmekawaKou: 你整串追下來只得出這結論喔?
WhiteRaven: 沒看完就發文?7F 03/06 05:09
整串大部分都是各種黑幕苦水,
然後訴訟方面?

「喔,好麻煩」
「找不到人耶」
「聽說他都告贏(廢話,他自己告訴你當然都是他贏啊)」

如果上八卦吐吐苦水就可以獲得應有的權益,
台灣大概早就超英趕美了。
※ 編輯: blaz (1.34.133.6), 03/06/2015 05:11:30
AmekawaKou: 如果這整串及情況真如你的結論那麼簡單,大家就不會那8F 03/06 05:10
AmekawaKou: 麼熱烈討論跟感到奇怪了
AmekawaKou: 而且現在是連記者去採訪就搞出個偏房東方的結論了...
所以呢?

重點是受害者都不願意浪費時間興訟,
你以為這些訟棍會「良心不安」嗎。
※ 編輯: blaz (1.34.133.6), 03/06/2015 05:12:23
jetzake: 你就沒看到前面幾篇背了20多個前科名下又沒財產這樣?11F 03/06 05:12
對啊,好像他經手的都是過手財,
一定追不到本人,你相信喔...?
※ 編輯: blaz (1.34.133.6), 03/06/2015 05:13:12
AmekawaKou: 15062這篇文麻煩去爬一下吧...唉。12F 03/06 05:12
jetzake: 這房東只是個人頭的機會很大 後面恐怕是一整個集團13F 03/06 05:13
告了沒。

告了沒。

告了沒。

就算他是人頭,
對方集團有多少人頭可以一直替換,
更別說到現在都是同一個人頭,
這叫集團喔?

如果砍掉一個頭會再長兩個,
那就砍到沒有,
再用火燒啊。

沒有為了自己權益爭取到底的打算,
活該被這些訟棍耍著玩啊。

動不動就被和解,
然後上來吐苦水,
再說對方勢力龐大,
是啦,是啦,我相信。

所以我該說業者無良,
這些被騙的是正常可憐的,
嗚嗚?
※ 編輯: blaz (1.34.133.6), 03/06/2015 05:16:59
jetzake: 講難聽點 你民事訴訟告贏他也擺爛裝死不賠錢 光告有屁用14F 03/06 05:15
gundam0079: 不知道人頭的概念嗎?你才不懂世事吧15F 03/06 05:16
你們就盡量自我安慰好了。
不管你們在這邊把對方假想得多厲害,
都不脫離怕麻煩就甘願被騙的下場。
※ 編輯: blaz (1.34.133.6), 03/06/2015 05:17:41
gundam0079: 嬴了拿一張跟壁紙沒兩樣的債權書16F 03/06 05:17
有債權書就可以賣給討債公司啦
錢是不會全部拿回來啦
但從此這問題也不是你的
惡人有惡人的玩法
你要甘願被騙也是選擇啦
xpsmither: 公權力該介入了17F 03/06 05:18
公權力介入什麼
這些人最直接可以讓公權力介入的方式就是去告他
還是你覺得上上八卦發文就可以讓公權力介入 XD
※ 編輯: blaz (1.34.133.6), 03/06/2015 05:20:35
gundam0079: 像你講的一樣那麼怕事,一個人會同時有36件被告喔?跟18F 03/06 05:20
gundam0079: 本無限上綱講風涼話的嘴炮
我是講風涼話沒錯啦
喊燒的人自己都不放下碗了
輪得到旁邊的人幫他搧風喔 zzz
LLLM2: 嗨,雖然有失偏頗,不過你的話我會好好記住,因為我的確是怕事20F 03/06 05:21
GG
※ 編輯: blaz (1.34.133.6), 03/06/2015 05:22:16
senior: 你在這邊戰被害人有洨用...另外我覺得剛蛋大的反駁蠻有力21F 03/06 05:21
我最好有戰被害人 www
至於大不大我不知道
但是這社會就是你不爭取自己權益
權益就會被人踐踏

我以為大家出社會都懂
但結果是大家都知道對方無良
還用良心訴求

這跟政府呼籲老闆加薪有什麼兩樣
只有心理安慰的效果
覺得自己有對此付出
做了什麼
但實際上根本沒效果
LLLM2: 所以才會在他那裡住下去,不過關於貼上八卦版或ptt22F 03/06 05:21
LLLM2: 並不是想藉此得到什麼,只是為了將這件事公佈出來
I see I see

為了避免下一個笨蛋踩進去,
這當然是好是,
但是你知道嗎。

通常效果只是下一個笨蛋發覺後,
上網找一下發覺前面有好多個笨蛋,
好像大家都告不贏(?)的假象就成真了。

反正這種事情受害者都有很多苦衷啦,
但讓自己受苦還拿錢給對方真的是一件...

就不提了 -w-)a
※ 編輯: blaz (1.34.133.6), 03/06/2015 05:27:32
LLLM2: 沒想到卻引發更多的八卦,這也是我當初沒預想到的24F 03/06 05:23
senior: 《目前動態》E:編輯文章                  《私人信箱》25F 03/06 05:24
LLLM2: 另外,其實是有組織聯盟沒錯,他們也正在打官司,就我知道是26F 03/06 05:28
senior: 這樣沒戰喔 好吧 其實我不是反對你的論點 只是你的論點27F 03/06 05:28
LLLM2: 目前有三十人起跳在與他同時進行訴訟,而剩下與他和解則更多28F 03/06 05:29
senior: 只能拿來靠北特定個案苦主 overrall來說剛蛋大還是駁倒你29F 03/06 05:29
blaz: 我的建議是不要和解,就是太多人覺得錢拿回來就好才讓他囂張30F 03/06 05:29
blaz: 他是講到跌倒吧 XD 我一點都不覺得有駁倒什麼
blaz: 這件事情就是要大不大要小不小,加上人心怕事才有操弄空間:q
jkl4566654: 鍵盤分析師也是要發廢文的 他發累就不發哩33F 03/06 05:30
senior: "像你講的一樣那麼怕事,一個人會同時有36件被告喔?"34F 03/06 05:31
blaz: 鍵盤良心同情一下,讓這些受害人覺得心靈上滿足,然後呢 XD?35F 03/06 05:31
blaz: 你覺得 36 件算多喔,以他的經營方式,應該只是九牛一毛 www
senior: 告到屁股都歪了 所以我說你只能靠杯這邊零零散散沒告的人37F 03/06 05:32
blaz: 隨便啦,反正有些人只要心靈滿足就夠了,被騙也正常 www38F 03/06 05:32
senior: 我可沒叫你同情阿 程序利益跟實體利益孰輕孰重本就當事人39F 03/06 05:33
senior: 自己認定的 你當然可以當風涼酸酸
senior: 不過充其量就跟你酸的對象一樣而已 也是沒啥屁用
senior: 而這件被你酸酸的苦主不管是有心還是無心插柳柳橙汁
senior: 把這事攤在陽光下引發更多討論跟輿論甚至媒體 後續再增加
senior: 36件也不無可能 搞不好比各自就去告到底更有殺傷力
gundam0079: 是啊  這些軟弱的人應該開鋼蛋把那房東炸了才能討回45F 03/06 05:39
gundam0079: 公道 我完全同意呢!
jetzake: 你乾脆叫這些房客一人一刀捅死他算了 捅死人也拿不到錢47F 03/06 05:41
LLLM2: 另外我不是沒告啦..我是還在住,發現馬桶和這些事po文,才有48F 03/06 05:42
senior: 講個怕事有幾十人告 靠杯沒人跳出來有自救會49F 03/06 05:42
senior: 站不住腳扯九牛一毛 你是要這幾十個人去哪找其他的毛?
LLLM2: 其他人跑出來現身說法51F 03/06 05:43
senior: 今天如果當事人真的是完全軟趴趴你酸也就算了 頗呵52F 03/06 05:43
senior: 所以我說他的論點去脈絡化正確 但套在你們case莫名其妙
LLLM2: s大謝謝你,我知道你的意思~54F 03/06 05:44
noobismeok: 案件沒那麼簡單,一人訴訟全家緊繃55F 03/06 05:59
noobismeok: 尤其是一般人...,台灣又不像美國人,提告像喝水
andy89202033: 這篇其實有道理 連受害人都怕事公權力怎麼幫57F 03/06 06:06
ETTom: 法律本身有漏洞有問題吧...看整串討論 提告的也不少阿58F 03/06 06:16
ETTom: 結果呢?他還不是繼續在那邊騙...公權力有真的彰顯出來嗎?
bambambam: 就怕事阿。。沒錢拿阿。做白工你要嗎60F 03/06 06:17
ETTom: 反而是鬧大鬧上新聞感覺有用一點點...但結果還不知道61F 03/06 06:18
noobismeok: 如果有人可以對她提刑事上的誣告,送她進去關不就好了62F 03/06 06:31
yrzorz: 其實房63F 03/06 07:01
yrzorz: 其實那個房東大多的官司是書的
bambambam: 自己不做整天就想別人做,就魯蛇阿65F 03/06 07:09
fastech: 問題是那個詐欺累犯告輸沒資產擺爛66F 03/06 07:14
Pep5iC05893: 這房東都三十幾條罪名了 還不是爽爽騙 多幾條又不怕67F 03/06 07:14
yijyi: 嘴68F 03/06 07:21
jay111101: 推你,有些人寧願窩在家打嘴炮,也不願花點時間爭取自69F 03/06 07:35
jay111101: 己權益
widec: 告了阿 這房東都說天天在跑法院DER71F 03/06 07:39
sanshin: 鍵盤有威72F 03/06 07:41
EasyVinus: 承租時要房東拿出証明確認租的是他的房子這點還蠻基本73F 03/06 07:50
EasyVinus: 不知道人頭戶這作法怎麼發生的,看完只覺得不出聲的最
EasyVinus: 好欺負,說穿了就民事糾紛幾千幾萬也不敢吵...哎
kuter: 你有看完整串嗎?76F 03/06 07:54
comegay: 檢討受害人的大多是屁孩剛畢業77F 03/06 07:57
superprada: 大家用詞...78F 03/06 07:58
superprada: 要小心喔
Janius: 有看完就知道很多人有告80F 03/06 07:59
dearjohn: +1 同樣是認為法律有漏洞,不然她怎能如此囂張跋扈呢?81F 03/06 08:11
serval623: 純噓自己為82F 03/06 08:29
ihatekobe: 嗯嗯 是是是83F 03/06 08:30
b81314: 呵84F 03/06 08:35
hl4: 沒出過社會還能扯這麼多,給個推85F 03/06 09:03
ARPG: 你緊張什麼?想釣魚嗎?86F 03/06 09:03
Yijhen0525: ---------------------釣魚警報---------------------87F 03/06 09:10
LITTLEFAT2: 好拉很會很會拍拍手去一邊吃糖果好嗎O'_'O?88F 03/06 09:19
arcdy9527:89F 03/06 09:24
lik423: 鍵盤比較威 這言論太天真了~ 剛出社會?90F 03/06 09:33

--
※ 看板: ott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269 
※ 文章分類: -房東 輔大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guest
x)推文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